肿瘤放射性粒子治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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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神经系统肿瘤放射性粒子治疗

一、适应证及禁忌证
(一)适应证
1.无手术切除指征且未予治疗的、较小的大脑深部肿瘤,直径≤5cm。
2.无法耐受或拒绝外科手术的原发交界性(变形性)肿瘤(1~2级)的初始治疗。
3.无法耐受或拒绝外科手术的原发恶性肿瘤(3~4级)的初始治疗。
4.恶性肿瘤治疗后(术后或放射化学治疗后)复发或残存病灶。
5.单发或少发脑转移瘤。
6.不主张手术完全切除后的预防性植入,但对于手术未完全切除的情况可补充植入粒子治疗,同样应遵循TPS计划。
(二)禁忌证
1.严重出血倾向。
2.全身衰竭或KPS评分小于60分。
3.肿瘤弥漫或数量超过3个。
4.肿瘤最大直径大于6cm或体积大于120ml。
5.存在显著脑水肿或脑疝患者。
6.有广泛室管膜下或脑膜转移。
7.肿瘤累及脑干或基底神经节结构。
二、放射性粒子治疗剂量
1.根据病灶部位和病灶范围确定处方剂量
肿瘤匹配周边剂量(matched peripheral dose,MPD):单纯粒子治疗MPD为90~110Gy,既往曾行放射治疗MPD为80~90Gy。计划靶体积(PTV)为临床靶体积(CTV)外放1.0cm,同时勾画肿瘤周围危及器官,根据剂量体积直方图(DVH)得出肿瘤和危及器官的实际受量。V 100为达到处方剂量靶体积所占的百分比。
高级脑神经胶质瘤患者经过高剂量照射,肿瘤残存较少,可获得较好的预期效果,因此,对于高级脑神经胶质瘤,可提高处方剂量到110~135Gy。
2.经粒子植入治疗计划系统(treatment plan system,TPS)
根据影像学资料,进行三维重建,再结合CT、MRI和三维重建资料,确定肿瘤的大小、形态、位置、与大血管关系,选定穿刺点、设计进针路线、方向,模拟布源,画等剂量曲线。
3.应该准确记录的参数
包括处方总剂量、剂量率、肿瘤最小剂量、处方剂量下的肿瘤靶体积百分比、肿瘤边缘1cm以外的正常脑组织所受最大剂量,以及粒子数、粒子活度、肿瘤体积、周围组织接受的总剂量和剂量率等。

(胡效坤 刘士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