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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神经系统肿瘤治疗原则
最新版NCCN神经系统肿瘤临床实践指南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神经系统肿瘤手术治疗原则
在神经系统肿瘤的手术治疗原则方面,指南提出的原则很简洁:对于恶性神经系统肿瘤切除的最大化,与此同时保障手术并发症的最小化;以及对手术标本进行准确病理诊断。手术方式包括:对可切除的区域做病灶大块全切除,立体定向活检,开放活检以及肿瘤的大部切除,为明确了解手术切除范围,建议术后24~72小时内进行MRI检查。手术切除病变组织仍然是原发恶性脑肿瘤综合治疗中最重要手段。手术目的在于:①明确诊断;②减少瘤负荷,改善辅助放射治疗、化学治疗的结果;③缓解症状,提高生活质量;④延长无进展生存和总生存;⑤提供途径以便对肿瘤进行辅助治疗;⑥降低进一步发生耐药性突变的概率。对于非功能区肿瘤病灶而言,其手术治疗原则已成共识;但对于功能区肿瘤来说,其手术治疗原则一直是争论的焦点,主要就是在肿瘤切除同时如何减少手术对功能区的影响,最大限度地保留患者神经功能。
二、神经系统肿瘤放射治疗的原则
Walker等早在1978年已证实放射治疗能够明显延长高级别胶质瘤的生存期,此结果由于经过随机对照研究所获得,目前认为是很好的循证医学证据。放射治疗的目的是预防和控制胶质瘤的局部复发。肿瘤组织而非正常脑组织发生的“4Rs”(即修复、再分布、再氧合和再群体化)构成了常规分割放疗的理论基础。以伽马刀为代表的放射外科所起的作用多为补充和加强多分割普通放疗的作用。放疗处方根据不同类型的原发恶性肿瘤不同,一般为:总剂量60Gy,30分割,每分割2Gy;新近革命性的放疗技术调强适形放射治疗(intensity modulated radiation therapy,IMRT)能获得比传统三维适行放疗(3D-CRT)更高的靶区适形度,更好地保护靶区周围的正常组织,尤其对不规则形状的或有凹面的靶区和重要器官;2006年国际肿瘤放射生物学及物理学杂志报道IMRT与常规外放疗(EBI)相比,IMRT的疾病无进展存活时间PFS及总生存时间OS均明显高于EBI。在高级别胶质瘤放射治疗中,同时应用替莫唑胺进行同步化疗已列入指南,已有文献证明TMZ同步化疗时有放疗增敏作用。对于转移瘤而言,全脑放疗(WBRT)以及立体定向放射外科(SRS)均有其适应范围,指南已给予了较详细治疗路径的说明。
(胡效坤 刘士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