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巴瘤诊疗手册(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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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疗效判定标准

1999年以前沿用的是实体瘤的疗效标准;1999年国际工作组IWC的Cheson等提出了淋巴瘤的疗效标准,成为目前常用的疗效判定标准,但局限性是以CT为基础,未包括结外病变,提出的CRu,即不能确定的完全缓解这一概念,评价方法不明确。2016年NCCN推荐LUGANO评价标准增加了PET检查,同时对肝、脾进行评估,采用流式细胞的检测评估骨髓,对疗效的评价更准确。
一、经典的疗效标准
1.完全缓解(complete remission,CR)
肿瘤完全消失达1个月以上。
2.部分缓解(partial remission,PR)
肿瘤两个最大直径的乘积缩小50%以上,其他病灶无增大,并且维持一个月以上。
3.疾病稳定(stable disease,SD)
肿瘤两个最大直径的乘积缩小不足50%,或大小无明显变化。
4.疾病进展(progressive disease,PD)
肿瘤增大超过25%以上或有新的转移灶出现。
二、IWC的Cheson等的淋巴瘤疗效标准(1999)(表1-17)
三、2016年NCCN推荐的LGANO淋巴瘤疗效标准(表 1 -18)
表1-17 淋巴瘤疗效标准(Cheson,IWC,1999年)
续表
表1-18 淋巴瘤疗效标准(诊断时应同时进行PET与增强CT检查)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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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SPD指6个最大淋巴结或结节状肿块的最大垂直径乘积之和;PET五分级制:1分较背景无摄取增高;2分摄取≤纵隔;3分摄取纵隔但是≤肝脏;4分摄取较肝脏中度升高;5分摄取较肝脏显著升高和(或)出现新发病灶;X:无淋巴瘤相关摄取病灶

(董菲 景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