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化身为鸟去爱你
一两百年前,在美国东部丛林和平原地带的印第安部落,这种被人类学家称之为“求幻”的仪式还时常发生,孩子们——尤其是男孩子将要成年时,就会在某个夜晚被赶出营地,去见他的守护神。如果守护神在那个夜晚愿意托梦给他,他就会被认为是神所喜爱的年轻人,而守护神带他所看到的幻境,就是对他未来生活的启示。
飞鸟见到的巨狼就是这个集多种身份于一体的角色,它既是男孩的守护神,也被认为是所有村民共同的祖先,是整个村庄的庇护神,即所谓的“图腾”。但是“图腾”这个人类学术语太冰冷了,根本无法囊括飞鸟和同乡们那些丰富的情感和虔诚的心愿。如果要真正理解人类文明史中那么多屠杀野兽的习俗,我们也必须回到源头,看一看这历史长河,其实将野兽奉为神灵和导师,并对它们顶礼膜拜的风俗风行了更为久长的时间,这是不容忽视的事实,这也是为什么这本有些血腥味的小书会有一个如此温馨的开头。
事实上,先祖们曾心怀感激地认为,每一次人类新纪元的开创,都是由一个女人和一只鸟儿的结合而完成的——19世纪的爱尔兰诗人叶芝就是这么总结历史的:先是众神之父宙斯变成了一只天鹅,和皇后丽达相爱,生下了举世无双的美女海伦。为了争夺她,辉煌的大城特洛伊被夷为平地。一千多年后,上帝的圣灵变成了一只优雅的白鸽,和童贞女玛利亚结合,生下了救世主耶稣。人类学家认为,这些如诗般唯美的宗教故事只是原始传说的升级版,其实所有民族在其文明的初始阶段,都言之凿凿地声称自己是飞禽走兽的后裔。比如说,生活在青藏高原上的吐蕃民族就相信自己是猴子和神女的后代。即使不是由动物所生,至少也是由动物抚养,这方面最著名的例子就是罗马城的创始者罗慕路斯和雷摩斯,这对被遗弃的双生子声称他们是由一头狂野的母狼带大。
借由神秘的联姻(或是作为人类的养母),动物成为了人类的先祖。但是在一种更为普遍的原始思维中,通过死亡,祖先的亡灵可以直接幻化为动物。幻化为动物的祖先仍然具有人类的智慧,甚至成为部落的精神领袖。正如前文所述的,小男孩飞鸟和他的族人并没有真的认为自己的祖爷爷是一头狼或是狗熊——他们只是出于强烈的缅怀,坚信先人伟大的灵魂绝不会轻易消失,而是在死后以另一种神秘形式存在。这种形式不生不灭,无影无形却强大无比。
和印第安人认为自己的祖先常常化身为狼不同,在地中海地区的先民们看来,蛇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穿行于墓室和腐烂的树丛,才是死者魂灵的最佳归宿。维吉尔的史诗《埃涅阿斯纪》中,拉丁民族的祖先埃涅阿斯分明看见他父亲的幽灵变成巨蛇,并吞噬了他奉献的祭品,这种对于灵魂的想象是当时罗马乃至整个地中海文明的共识。
对这些现象,权威的英国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已用清晰的语言阐明:“动物崇拜的三种形式:一是对动物的直接崇拜;或是把它们作为物神;最后是作为图腾,即部落祖先的化身而崇拜。”或者可以这么说:神、动物和祖先,在原始人类看来几乎是等同的,也是可以互相转换的。
这种理念在漫长的历史中逐渐变化,一开始只有杰出的祖先可以变成动物,到后来,只要凭借着一种执念,什么人都可以自由地变成动物,再变回为人。这种变幻不仅可以发生在死亡之后,在活着时亦可发生:南美阿比彭人的巫师就号称自己在某些时候能够变成美洲虎撕碎敌人。根据一位欧洲观察者的叙述:这位巫师在一个帐篷里,装模作样地抖动身体,发出老虎的吼叫声,这样邻族的女人们就哆嗦起来,她们嚷嚷着:“你们看啊,他的身体都被虎斑覆盖了!爪子也长出来了!”实际上她们什么也没有看见。有趣的是阿比彭人其实是捕猎美洲虎的老手,但他们竟然认为这种由人变的老虎更为可怕,因为它是杀不死的。
蛇食祭品的壁画
庞贝出土——古罗马帝国时期
(作者摹绘古代壁画)
庞贝的壁画清晰表现了罗马人对死后世界的幻想:一条祖先灵魂所化的巨蟒穿过草丛,吞噬了祭坛上的供品。实际上在自然界,蛇吞食祭品的事情很少发生,巨蟒也是非洲的舶来品,罗马本地并不出产这种爬行动物。
种种迹象证明:在人类文明的早期,强大的野兽被认为是在各方面超越人类的生命形式,是更高级的存在,简言之,就是神——但与那些充斥着他们的生活,野蛮而无灵性的动物们不同,这位动物之神超越了人和动物的界限,具有无上的精神性。在野兽面前,人类孱弱而无能,他们甘拜下风,时而幻想自己是野兽的子嗣,亦当拥有野兽的神力;时而又幻想自己能够直接化为猛兽扑向敌人,快意恩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