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理中丸功在止吐泻
理中丸出自《伤寒论》第386条。
《伤寒论》第386条和第387条分别为:“霍乱,头痛发热,身疼痛,热多欲饮水者,五苓散主之;寒多不用水者,理中丸主之”“吐利止,而身痛不休者,当消息和解其外,宜桂枝汤小和之。”
霍乱,即通常所说的突发上吐下泻。《伤寒论》第382条云:“呕吐而利,此名霍乱。”突发上吐下泻,总由“清气在阴,浊气在阳……清浊相干……乱于肠胃”(《灵枢·五乱》)。治疗当祛其浊气,浊气去则清气升,吐泻自止。倘若里虚较甚,又当治虚固本为急。第386、387条中上吐下泻而又见头痛、发热、身疼痛,属表里同病。若“热多”,即里虚寒不甚,可表里同治,用五苓散方;若“寒多”,即里虚寒较甚,则宜治里为急,先用理中丸,待吐利止后再用桂枝汤解外。
太阴病也可见呕吐、泄泻,本证为什么不归入太阴病而另立一霍乱病呢?盖古人在临床中观察到,这种突发上吐下泻的病症,病发突然,病势较剧,病程较短。如治疗及时、得当,病愈也速;若治疗失误,预后凶险。同时,本病症并无六经传变,故不能归入六经病中。
许叔微在《伤寒九十论》中载一案:“曹生初病伤寒,六七日,腹满而吐,食不下,身温,手足热,自利,腹中痛,呕,恶心。医者谓之阳多,尚疑其手足热,恐热畜于胃中而呕吐,或见吐利而为霍乱,请予诊。其脉细而沉,质之,曰:‘太阴证也。’‘太阴之为病,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予止以理中丸。用仲景云如鸡子黄大,昼夜投五六枚,继以五积散,数日愈。”
本案上吐下泻,但病已六七日,反证吐泻之势较缓(六七日内是否有六经传变不可知),故不辨为霍乱而辨为伤寒太阴证。案中用方值得揣摩:先与理中丸,继以五积散。案中用一“止”字说明理中丸功在止吐泻。吐泻止后,愈病改用五积散。
理中丸与五积散都为治寒之方,临床运用主要区别在于:理中丸治疗虚寒证,五积散治疗实寒证。治疗太阴病,临床上常先用五积散(类方)祛邪,后以理中丸(类方)收功。本案若为虚寒证,断无先用理中丸、后用五积散之理。
我们回头再品味案中“予止以理中丸”之“止”字。应该说,本案主方当为五积散,理中丸仅仅是权宜之用,仅仅取其止吐泻之功。
分析本案,有助于我们理解为何理中丸方出自于《伤寒论》霍乱病篇,而不是太阴病篇。
治疗患者白某,男,90岁,2015年5月4日初诊。
患者于5月2日在家人陪同下去公园游玩,晚上自觉周身不适,不想吃饭,早早休息。昨日晨起开始腹泻,饮水或进食则呕吐。昨日腹泻10余次,今日上午就诊前又腹泻4次,大便稀水样,无脓血便。去年和前年春、夏交替时均发生顽固性腹泻,住院治疗需2周以上腹泻才渐止。问老人刻下症,诉脘腹稍有不适,无明显胀、痛感。恶寒、身痛、乏力感、无发热。舌质暗红,舌苔薄白腻,脉弦大。
高龄老人,吐泻频发而水谷少进,极易脾胃绝而病危。治疗急当理中焦、分清浊,以期吐泻止而水谷进。
处方:党参12g,炒苍术12g,干姜9g,焦神曲15g,紫苏叶9g,滑石18g,炙甘草3g。3剂,水冲服(用中药配方颗粒)。
5月7日二诊:老人自诉当日服完1剂药后吐泻全止,可进饮食,恶寒、身痛也解,现无不适。家人要求再诊一次以善后。舌质暗红,舌苔白,脉弦大。治以理中和胃。
处方:党参12g,炒白术12g,干姜9g,焦神曲12g,焦山楂12g,炙甘草3g。7剂,水冲服。
本病可诊断为什么病?内科之“腹泻”还是伤寒之“太阴病”?
笔者认为,本病诊断为“霍乱”最恰当,治疗当先止吐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