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遗稿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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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验收的专业要求

——2006年在嘉兴市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验收工作培训班上的讲话

21世纪初,为了应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濒危的紧急状况,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人类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2003年,文化部启动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浙江省和云南省为全国综合试点省。

浙江省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对民族民间艺术资源的普查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是牵涉到这项文化保护工程是否能完美收官、其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能否无缝连接的大事。由此,浙江省在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的验收方面提出了标准化的专业要求。

同行见面很是开心,因为我们大家都是搞文化遗产保护的。就民族民间艺术普查工作的沟通交流我们已是第三次见面了,每一次都有新的内容和工作任务。浙江省的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査验收工作,根据省文化厅、省财政厅的部署,各县(巿、区)对乡(镇、街道)的验收工作要在4月底前完成,各巿对县(巿、区)的验收工作5月底前要完成,省对各巿的验收工作6月份开始。现在全省各地的相关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工作量很大,难度也不小。我是具体干这项工作的,深有体会。同志们的困难,同志们的辛劳,我不但是有同感,也经常向领导呼吁,并经常问自己该怎么办。但是,既然我们有民族责任感,既然是省级的一个重大文化工程,我们就要咬咬牙往下做,尽可能地把民族民间艺术资源的验收工作做好。做好、做不好是有标准的。我们千万不能把这项文化工程搞成豆腐渣工程。省里每年拨经费500万元人民币,明年开始可能每年拨的数量更大浙江省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中,非遗保护部分2017年已达6120万元。。这钱不能打水漂,不能不出好成果。所以,我们一定要坚持验收达标。在临安会议上指2005年4月在临安举行的浙江省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査工作现场会暨保护试点工作交流会。我讲过,我们是搞业务的,既然是搞业务的,就要把业务工作做细、做精,要考虑到方方面面的问题,不要留下遗憾。

在临海会议指2005年12月在临海举行的浙江省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验收交流会暨临海现场讲评会。上,我也曾说过自己的看法。我认为,如果按照标准,专家组抽查验收的已报上来的材料起码有70%~80%不合格。主要问题是,有些表格内没有老艺人的名字,没有出生年月,艺术特征没有填,历史沿革也没有。如果都是这样交上来的材料,过个三五年还是出不了成果。省分管领导、省厅与工程办领导多次强调:一定要把好验收关,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这项工程。所以,验收关一定要把好,宁可别人不理解,被人骂两句,但自己心里安定。

今天下午主要讲如何把好验收关。验收工作依据的主要有两个文件,一是浙文社〔2005〕74号文件,文件的附件是上送资料验收要求;二是浙文社〔2006〕2号文件,文件的附件是验收标准。

这两个文件告诉我们该怎样普查、什么是达标。在〔2006〕2号文件《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开展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验收工作的补充通知》中有一个附录,即“浙江省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资源普查成果验收单”,每个验收单都有技术标准。另外还有省与巿、巿与县逐级签订的责任书。

对怎样做好验收工作,这里我讲几个要点。文件要求逐级上报、分级验收,即乡镇上报县(巿、区),县(巿、区)上报巿,巿上报省。省不直接验收基层,这是一个验收原则。各巿文化局组织验收时,务必按照浙文社〔2004〕24号文件与责任书的规定,做到内容齐全,质量达标。若达不到以上标准,文件规定请各巿先行退回补正。为了千秋万代,为了中华文明,做最后一次抢救,我们最好是一次性做好,最好不要退回来。今天的会议嘉兴做得很好,防微杜渐,工作做在前面。浙文社〔2006〕2号文件第二条说:“普查验收的内容及标准,按以往文件的规定执行”,这里的以往规定也就是浙文社〔2005〕74号文件所要求的。其中个别地方有所变动。一是编码。为什么编码要变动呢,因为我们的工程在前,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在后,在我们的普查收网之前同国家工程如果能有所衔接,就为后续工作打好了基础。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建筑、中草药工艺流程等,代码多得多,有一定的规定,我们的编码尽可能与它配套。这个改动工作量不大,就是每一张表变动一下,后面不动,每张表花几分钟就可以了。二是表格中的历史沿革、艺术特征、制作流程三项内容在文字字数上要求在300字以上。要讲清本栏目的内容,一般应在300字以上,300字大概就是一张稿纸的文字吧,有一点要求就是希望所有同志都能认真完成。三是光盘必须是DVD,还要有录音磁带。其他就没有变化了。

验收时要上交好几张表。其中第一张表是《浙江省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普查成果资料接收清单》,其余还有“三表一报告”,即《一览表》《造型艺术登记表》《表演艺术登记表》,及与民间艺术相关的民俗事象调查报告。材料上交时还要送上电子文本、录像光盘DVD、录音带等。材料一式四份,原件交省里,乡镇(街道)、县(巿、区)、巿各一份。清单一式两份,验收单位和被验收单位都得盖章,验收单位接收人和申请单位经办人都要签字,要有根有据,交接清楚。在具体操作方面,我们在临海会议上建议分四个组:一是资料接收组;二是文字资料、文本资料验收组;三是影像资料验收组;四是综合验收组。各地是否要分组可自己决定。如果是规定时间一次性上交,可分几个验收组,这样较好些。对于每一项验收,责任人、验收组长要签字,专家组也要签字。如果是安排时间分批上交,也可以以组为单位验收,哪怕组长组员是一个人,责任也要落实到人,总之,要把责任分清楚。

浙文社〔2006〕2号文件的附录表1为《浙江省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资源普査成果验收单综合验收表》,是由综合验收组填写的,表内有四个内容。

第一,申请验收报告,即下级对上级写一个申请验收报告。这个报告必须由行政领导和单位出面。报告内容包括:(1)普査结束,将上交多少材料;(2)普查资料请上级验收;(3)愿意接受上级单位决定。县(巿、区)申请单位要求是政府,至少是本级的文化局。行政部门要把担子挑起来,乡镇(街道)一级要请宣传委员、分管的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签字,要他们把关。

我听说,有的乡镇讲,我们这里没有民间艺术,所以无法普查,那么在申请报告上要写清楚:“我们经过认真普查,本地没有民族民间艺术。”乡长或镇长或街道办事处主任签字。验收人员还要问以下几个问题:你们这里真的没有民族民间艺术吗?如灶头画、门神画有吗?元宵节、春节都不过吗?我以为我们都生活在民俗和民间文化艺术中间,不可能一点民间艺术也没有,你说没有,你要承担责任,不怕担骂名你就签下来,你得承担历史责任。

第二,普查责任书。上交后一并接受验收。

第三,普查工作总结。要反映普查工作中的好人好事,主管部门将进行奖励,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若有不足或困难也要提出来,如经费问题,实话实说。

第四,普查工作面。做到三不漏,即不漏线索、不漏乡镇、不漏品种。尤其是不漏乡镇这条一定要做到,如有一个乡镇(街道)没有项目,就不能通过验收。表格中有圆点是重中之重,必须达标,不达标要补做。验收结果中全部符合要求为“优”,个别不合格为“良”,加点者或半数不符合要求为不合格。

附录中的表2是《浙江省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资源普査成果验收单文本资料验收表》,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普查一览表。内容包括:(1)编号,即流水号、顺序号。(2)登记编号。它由5个字母和编号组成:一是艺术类别,造型艺术为“A”,表演艺术为“B”;二是巿级代码;三是县(巿、区)代码;四是乡镇代码乡镇代码由市级工作机构统一编制。;五是普查项目登记表号,即《浙江省民族民间艺术资源登记表》个案登记表的编号,不足千位数的前面一律加“0”,如“0006”“0018”“0999”。每一个字母与数字位段均以一横相隔。例如:普查项目登记表号A-0400-0421-06-0006的意思是,A(民间造型艺术)-0400(嘉兴巿)-0421(嘉善县)-06(丁栅镇)-0006(个案登记表的原编号)。第三,负责人签字。这里是指行政领导必须亲笔签字,不能打字,如果不签则一票否决,就是不合格。“责任书”乡镇领导也要签字,建议最好不要由文化站领导签字,如果有人提出异议,可以回答他们说,国务院与国务院办公厅已两次下达文件了,乡镇领导必须负起责任。县里的底线是局长签字。从一览表到申请验收报告都要验收人签字,通过审核,写出“优”“良”“不合格”。只有乡镇领导、局长重视了,负责任了,我们做业务工作的才能更加专心致志。

第二,民间造型艺术登记表。内容包括:(1)历史年代。先写工艺品种的历史年代,接着写代表作的历史年代,如东汉、六朝、晚清等,但一定要在随后加括号注明大约是哪一年到哪一年。同时,转折点一定要写出来,还要说明有没有断代,这一点很要紧。历史沿革要求300字以上,因为历史沿革和艺术特点没有相对应的文字去表达是不完整的,以后编条目就编不起来。我们在抽查中发现,关于历史沿革这一栏,主要存在叙述不详细或没有根据的问题,这点要克服。(2)分布地域。这是指普查地区的地域。(3)出生年月栏。只要写明民间艺人的出生的年月,不需要写年龄,因为年龄是有变化的。(4)志书类的文献资料。如果查不到,不要乱造,可以通过民间艺人的口述,从民间传说、家谱、族谱、传记、手抄本等中去佐证。相关文献记载要注明文献的名称、出版年月、出版单位、页码,摘录当代书籍的请注意所转印出处。(5)历史传承。这个不要编造,但可以推算,如一个带有徒弟的老艺人现年80多岁,在他12岁时他的爷爷带他去看舞龙,爷爷对他说,我小时候我的爷爷也带我去看舞龙,这样推算就有6代了。从业人员和传承人要区别开来,不能混为一谈,一般是传承人少,从业人员多。(6)照片光盘。表现民间艺术的照片要有正、侧、背面各一张,在表格栏右下角注明所摄实物长、宽、高尺寸。表格不受限制,可以适当放大,有话则长。照片除贴在表格上的3张,其余都装入资料袋。(7)制作工艺流程。这是重点,也要300字以上。工艺成品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而制作工艺的流程则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空间。如果有的传承人不肯讲,怕泄密,这是允许的;有的肯把国宝献出来,这是好的。要对其中的秘方保密也是可以的,但可以把工艺流程的环节写出来。(8)填表人。填表人和普查人要区别开来,填表人只有一个,普查人员一般多些。

第三,表演艺术普査登记表。内容包括:(1)七大集成在20世纪80年代浙江省开展的民间文艺“十大集成”工作中,浙江省文化厅分管其中7个;浙江省文联分管其中3个。故作者参与的文化厅组织的工作只涉及七大集成。。这是指列入国家艺术学科研究重点项目的浙江省卷。地方上资料性的分卷如嘉兴卷和海宁卷等也都是很有价值的。(2)门类和种类。门类是第二级,种类是第三级,如民间舞蹈是门类,龙舞、灯舞是种类。(3)目前继承和发展情况。这是指现在时,即现在的现状,有的写无传承人。如果真的无传承人,表格不要填,但要进行收集整理,把资料保存起来送文化馆或送省群艺馆。(4)表现形式特征。这是记叙性的,不是描述性的,如不要写“电光闪闪”“美若天仙”这样的文字。艺术特征是重中之重,也要求写300字以上,通过记叙使人知道大概情况。(5)表演艺术特征。通常需在后面附图。最好用照片体现,如果无照片,可画图,画单线白描,用色标标出是红、黄、黑等,不需要把所有场景都画出来。服装不要以动作图文代替,服装就是服装,要么穿在身上,要么钉在墙上。照片要标出原尺寸多少,还要标明摄影者姓名、照片名称及摄影年月。

第四,与民俗艺术相关的民俗报告。民俗报告虽无表格,但要注意:(1)民俗浩如烟海,这次上报的一定要写明是与民间艺术相关联的民俗,如与“扫蚕花地”有关联的蚕花庙会。(2)要写明这个民俗发生在哪里,什么年代,历史沿革是怎么样的。(3)要写明民俗事象的大概情况。对于在民间艺术的普查中涉及的民俗事象,都要写民俗调查报告,与书面文本对照。

第五,影像资料。每个项目都要有DVD光盘与U盘。注意事项:(1)验收单位首先要进行试放,确定是否能正常播放,如果打不开或打开是乱码或图像不清等,要退回重做。(2)光盘内容按浙文社〔2005〕74号文件做。从目前普查情况看,有两个问题要注意:一是这里的影像片属资料片,而不是专题片或电视剧,要忠实于历史,反映原来面貌,开头怎么样,怎么做,按顺序拍下来,重复套路可以不要。釆访老艺人时,如果老艺人讲的土话听不懂,可打字幕。如果是关于民间艺术工艺的,且老艺人后继无人,可采用现身说法录像,让老艺人一边讲一边做,并用字幕打出文字。完整的录像能代替录音。民间音乐的录音非常重要,要能够正常播放,录音内容与谱面要一致,而且要按顺序录下来。二是如果几个乡镇的表演艺术相同,表格要各乡镇分开填。如板凳龙、舞龙到处都有,表格不能合并填。但考虑录像的成本高、所费精力太大,如果基本动态一样,一般可以并在一起,但要加以说明,说清楚分布在哪几个地方。但如果形式与内容有不一样的,就不能合并。

讲座前我看了一部分县巿送来验收的影像资料,觉得还要做好三件事。一是一览表要重做,如要把嘉兴巿各县(巿、区)的一览表进行汇总,单位写嘉兴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二是光盘中的概况介绍也要变动,如海宁的影像资料,介绍的是海宁潮、古代名人故居、多少人口等,而嘉兴送省里的材料在介绍嘉兴的概况时,也可以把海宁、海盐等地好的镜头放进去,然后把各地的光盘根据表演艺术、造型艺术和民俗三大类重新进行整理制作;三是结尾也要做过,要标明传授者、表演者、普查者、摄像者、其他等,按顺序用字幕反映出来。概况中领导的讲话如果是与民间艺术无关的,尽量少些,与普查有关的多写些。

验收分优、良、不合格三个档次,如果不合格怎么办?一是退回重做;二是补充资料(要求在一定时间内补充完整);三是由专家组组织相关人员帮助修改完整。验收完后,除负责人签字外,专家组其他参与人员也必须要签字。对由县(巿、区)文化馆组织人员直接到各乡镇进行普查的,普查好后,把民族民间艺术普查资料送到乡镇(街道),请乡镇核对一下,看是否有遗漏,再通过乡镇(街道)报上来。责任书上要有乡镇(街道)领导的签字。当然普查工作人员可写馆里人员,因为是他们付出了劳动。


(2006年3月6日嘉兴市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讲话录音整理,原刊于嘉兴市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工作简报》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