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外拾“遗”
元代茶人虞伯生在《游龙井》中曰:
徘徊龙井上,云气起晴画。澄公爱客至,取水挹幽窦。坐我檐莆中,余香不闻嗅。但见飘中清,翠影落碧岫。烹煮黄金芽,不取谷雨后。同来二三子,三咽不忍漱。
这位惜墨如金的翰林学士茶饮后大发感叹,将龙井茶喻为“黄金芽”,茶味之佳还让其“三咽不忍漱”。大文豪苏东坡更是赞美龙井茶“欲把西湖比西子,从来佳茗似佳人”,西湖龙井茶的秀韵与风采呼之欲出。古往今来,凡是品过龙井茶的,无不对之赞不绝口,喜爱有加。不过这里分享的乃是茶饮的魅力。
然而,2008年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保护名录的,却不是这个“黄金芽”,而是“西湖龙井茶采摘和制作技艺”。因为龙井茶精细独到的采摘与制作技艺是龙井茶品质优异和品牌形成的最主要因素,也是对其保护的根本所在。当然这也牵涉到非遗涵盖的范畴及其保护指向。
要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还得先说一说“物质”。在哲学范畴里,物质是客观实在,是相对于意识而言的存在。统一的物质世界中包含着无限多样的物质形态。那么,我们坐着的椅子、捧着的茶杯是物质吗?初想是,实则不是。因为物质还有一个界定,那就是不能被创造和被消灭的。如果经过了人为的创造或是被消灭了,就包含了改变原物质的非物质因素。国内有位研究非遗的专家曾在一次学术会上打了个比喻:物质是“东西”,非物质“不是东西”。我觉得这个比喻有一定道理,也很有趣。所以,椅子的材质木头、杯子的原料瓷土,甚至更基本的元素才是物质的本来。把木材变成椅子,将泥巴转化为茶杯,这其中的技艺与工艺流程,以及相对于物质存在的人的意识,是非物质的,是更可贵的。
在文化遗产的领域里,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是相互浸润、内在勾连的。发于神农氏传说时代的野生茶草是物质的,但人工栽培茶树,并将其加工成“三咽不忍漱”的茶汤,这一系列人为干预的过程,是一代又一代人们的知识与创造力的集中体现,这些都是非物质的。
西湖龙井茶采摘和制作的技艺在许多专著与项目中都有介绍。更令人欣喜的是,伴随着这项国家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还衍生了诸多文化内涵:白居易、欧阳修、苏东坡等历代诗人写下了许多诗篇佳作;龙井虾仁、十八棵御茶、龙井问茶等历史故事和传说在民间广为传播;一辨“色绿”、二闻“香郁”、三品“味醇”、四观“形美”,鉴别西湖龙井的“四大招”流行于大江南北的爱茶人群之中;头茶祭神、吃茶讲事体、三茶六礼等各种茶乡民俗传承至今……
余品回甘,当我们拾级而上,在文化进步阶梯上回首眺望时,那些“西湖龙井茶采摘和制作技艺”衍生而出的文化碎片,那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之外的诸多文化遗存,不也正是需要我们细心拾掇,并逐步分级保护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