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舞蹈概识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对“传统舞蹈”的提出和认定,是舞蹈分类学方面的一个进步。它界定了传统舞蹈是在中国舞蹈艺术的范畴中;以舞蹈为主要表现手段;源头可寻,根脉清晰、连贯,流播已有百年以上;至今尚存在着活态形式与传承人,且谱系明白无误;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传统文化。
从乐舞的角度省察,浙江传统舞蹈的源头可以追溯至距今八千年左右的跨湖桥文化与距今七千年左右的河姆渡文化。
浙江的传统舞蹈资源根据其表现的形式形态,大致可分为龙舞、狮舞、灯舞、小调歌舞、鬼舞、仪式舞、舞队舞等。它们有着各自的风格特点及其代表作。
舞蹈是人类最古老的艺术形式之一。从远古蒙昧时代人类的出现,到国家形成、朝代变更的漫长的历史时期,浙江舞蹈经历着不同程度的发展演变。
“传统舞蹈”是国务院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之中舞蹈类的统称。舞蹈是我国古代所称“乐”的重要组成部分。古代以舞蹈、音乐、诗歌三者结合一起的艺术形式一般亦称“乐”。原始时期音乐和舞蹈就已紧密结合在一起了,这些乐舞与先民们的狩猎、畜牧、耕种、战争等多方面的生活有关。南戏与元杂剧崛起后一些浙江传统舞蹈融于戏曲。戏曲吸收着舞蹈所留下的印记深刻地影响着后代。舞蹈主要是以有节律的人体流动为物质媒介来表达思想与感情的一种文化,但在其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舞蹈也与音乐、戏曲结合,呈现出交叉浸润的艺术现象。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因而,传统舞蹈,应为源头至少在一个世纪或一百年之前,流变至今仍根脉可寻、形态存在,虽与其他姐妹艺术有所交错融汇但仍以舞蹈为主要表现手段的项目。
一、历史渊源
距今八千年左右的跨湖桥文化遗址与距今七千年左右的河姆渡文化遗存中的多孔骨哨、吹孔陶埙与剜空的木筒为人们提供了浙江新石器时期的乐舞文化佐证。根据学界公认的原始文化期的乐舞同源一体说,可以推测,浙江先民出于狩猎、生产、生活与生存的需要,以及原始信仰、情绪交流与心理反应的需要,那时已经产生了舞蹈的草创形态。4000~5300年前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一带的良渚文化遗址中具有“中心祭坛”和“中心神庙”性质的发现与完整的祭坛、大墓中随葬“神人兽面纹”玉琮等文物的发掘,则体现了良渚人于乐舞文化中巫、傩仪式舞蹈的最初活动。
原始社会末期,伴随着历史的进程,浙江舞蹈逐步脱离了原始舞蹈的草创形态,舞蹈的表现范围随之扩大,技巧也得以提高,舞蹈出现了明显的异化,并开始有了专业与业余的分野。舞蹈者作为社会的人,使得舞蹈的社会性极大地增强。湖州德清《祭防风氏舞》等是为例证。
封建社会时期,汉魏的浙江舞蹈人本之舞开始崛起,角抵百戏、杂舞女乐等为代表的俗乐舞如雨后春笋般四处萌生。从东汉晚期至三国时期的海宁“三女堆”画像石墓的众多汉画像石刻中可以看到,当时的舞蹈样式就有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含故事情节的舞蹈,种类有《七盘舞》《巾舞》等杂舞及反映高祖斩蛇、东海黄公的歌舞戏雏形。武义、瑞安及婺州窑等出土的堆塑瓶上的舞蹈形象则从侧面印证了,那个时期浙江一带因海上丝绸之路的通航、通商及战乱等原因,不同地域人口频繁流动,从而出现了胡文化南播与中外文化交流的若干状况。两晋南北朝时的浙江舞蹈由于民间舞蹈的涌动,并与贵族豪家的伎乐舞蹈相互浸润,加上胡汉文化的历史性碰撞,继而产生了封建时期舞蹈性质意义上的嬗变,其中不少作为向隋唐时期的过渡文化,又与隋唐舞蹈相互融合而成为唐宋舞蹈的一个组成部分,江南风格与地域特色也开始初步形成。具有界碑性定位的两晋南北朝时期的舞蹈是浙江舞蹈发展史上的第一个高峰。作为汉民族舞蹈的源头之一,于中国舞蹈史上享有重要历史地位的《前溪舞》舞种亦生发于这一历史时期。衢州市常山县孔家弄隋墓砖画舞蹈形象,则为两晋南北朝向隋唐的过渡时期胡乐舞文化在大江南曾经流播的实证。公元12世纪的战乱与宋室南渡期间,中原文化随着大批的江北士民南迁,并和浙地承继晚唐后之吴越、北宋时的农耕文化、市井文化相交相融,逐渐形成了以临安为中心、遍及浙江的舞蹈文化。南宋时期民间瓦舍、勾栏间的群众性舞蹈及“舞队”活动与“队舞”为主的宫廷艺术互为浸润,相继勃兴。南宋时期的浙江舞蹈是其发展史上的第二个高峰。进入封建社会后期时的明清舞蹈部分融化进戏曲。新兴的戏曲吸引了大量的观众群体。尽管专业舞蹈已渐不支而少有存在,但街巷乡俗间娱人(神)又娱己的民间舞蹈在民俗事象中仍热闹非凡。明代以降,畲人大量入迁浙江,开始凸显畲族文化的整体张力。与本民族习俗信仰结合在一起的畲族舞蹈在浙南一带形成了规模,并与汉族舞蹈相映生辉。神韵独秉的畲族舞蹈是浙江舞蹈的重要组成部分。《传师学师》与《做功德》等舞蹈是浙江畲族传统舞蹈的代表性舞蹈。从现有的清代史(资)料及流传至今的清朝期间的舞蹈来看,那时的浙江舞蹈总体上仍是承接了前代转型后的文化面貌。但由于乡风民俗与尊孔信仰、宗教等方面的深刻又广泛的存在,民间舞蹈在革新上虽踽踽而行,但热闹程度、娱乐范围仍不减前代,甚至较明代更甚。清朝末期,随着近代维新运动与西学东渐,新式学堂舞蹈教育萌芽初发,浙江舞蹈又有了另一层面上局部性的内容与形式上的转化。
海宁“三女堆”画像石刻形象之一(录自吴露生《浙江舞蹈史》,学林出版社2014年版)
海宁“三女堆”画像石刻形象之二(录自吴露生《浙江舞蹈史》,学林出版社2014年版)
民国时期,处于中国历史上一个大动荡、大转变时期的浙江舞蹈,一方面被时局所制,时而有所活动,时而萧条沉寂,另一方面又借传统的民风习俗得以递承,舞蹈形式变化发展着,《奉化布龙》《十八蝴蝶》等就是突出之例。有的舞蹈也在和劳动人民生产生活的结合中,在革命与进步思想的影响下,观念形态有所衍变。如,陆续出现了体现反封建思想的舞蹈《童子痨》《恨大脚》和《恨小脚》等。1927—1928年,中国共产党党员、浙江亭旁区苏维埃的创建者之一包定编排的当时被称之为“文明戏”的舞蹈《缠足苦》与《小蜜蜂》等均具有一定代表性。
流传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舞蹈《缠足苦》(三门县非遗中心供稿)
1949年前后,人民解放军横扫大江南北,广大人民群众亦以舞蹈形式欢庆着这翻天覆地的变化。浙江舞蹈迎来了发展史上的第三个高峰。尽管传统舞蹈的生存状态时优时劣,且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几近灭绝,但此后其仍是以顽强的生命力延绵不断,大批优秀的民族民间舞蹈蜚声大江南北,不少还走出国门成为联结世界人民友谊的桥梁。1983年2月,根据文化部、国家民委、中国舞蹈家协会关于编辑出版《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通知的精神,浙江省开展了民族民间舞蹈的普查、整理和研究、发展工作。2003年8月26日以诸暨会议为标志,作为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前序工作的浙江省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的发端,象征着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先于全国的全面启动,迎来了浙江历史上传统舞蹈继承和发展特别好的黄金时期。
二、分类分布
浙江省的传统舞蹈资源(包括在继承基础上至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阶段有所发展的传统舞蹈)根据其表现的形式形态大致可分为龙舞、狮舞、灯舞、小调歌舞、鬼舞、仪式舞、舞队舞及其他归类尚不十分明确的一些舞蹈。
其分类分布由于传统舞蹈的流播性与变异性,往往会出现流动不居及在传承过程中有所变化的现象,但从人文历史的角度省察还是有其相对的稳定性。
(一)龙舞
中华民族是一个富有创造力的民族。综观各地、各族人民的舞龙表演,种类繁多,各具特色。常见的有板凳龙、布龙、火龙、草龙、毛龙、人龙、纸龙、花龙、筐龙、段龙、烛龙、醉龙、竹叶龙、荷花龙、扁担龙、滚地龙、七巧龙、大头龙、夜光龙、焰火龙等近百种之多。从久远的年代起,舞龙活动经久不衰,一代又一代流传下来。“龙”是中华民族的象征。舞龙的创造和流传是中华民族光辉历史的一部分,为我们的民族和人民所喜爱。
浙江人自古以来对龙有着与整个大中国一样的不解情怀和深深眷恋。龙图腾至今仍是浙江人心灵认同的审美选择。在浙江,传统舞龙中有俗称“迎龙灯”“迎灯”“接灯”“长灯”等龙舞。龙舞中称“灯”的,一般在舞龙时龙节中要点蜡烛或灯,多以阵图、灯彩为要;龙节中不置放蜡烛或灯的,则以套路、动作见长。但几乎所有龙舞的舞龙人都持有龙把杆及把杆所支撑的五彩缤纷的龙形体道具。龙舞是流播性较为快速、广泛,在浙江全省普遍存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传统舞蹈。虽然其基本形态多有相互浸润,阵图、套路、手法也互为影响、借鉴,但由于所处历史人文习俗的差别、地域住民审美理想的迥异、自然与生活条件的区分,因而丰富庞杂的浙江龙舞还是有着不尽相同的类型。相对而言,如果以龙舞传统在历史时段的外在形式进行分类,浙江龙舞大致可分为:以舞蹈动作见长的,较有代表性的是在宁波奉化一带的《奉化布龙》等龙舞;以个性特艺显能的有百叶龙、拼字龙、脱节龙、九彩龙、碇步龙等;以工艺灯扎、阵图变化为主要特色的有板龙、长灯、华盖龙、狮毛龙等;以制作材质及形式为特点的有草龙、香龙、木雕龙、棕毛龙、竹叶龙、龙凤灯等;还有以演唱和舞龙配合表演的猜龙和赞龙等。
奉化布龙(本书作者摄影)
以个性特艺显能的佼佼者为《长兴百叶龙》等。虽然长兴百叶龙的套路、动作也较丰富,但是更为突出的还在于它能以极妙的特艺及手法造化出一个意境美妙、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舞蹈。长兴百叶龙以数十个扎上荷花瓣的竹圈做龙身,圈圈之间有绳相连可叠可伸,圈圈相叠宛似一朵朵偌大的荷花,节节相勾就可以拉开,巧妙地瞬间相连可串联成一条用花瓣作龙鳞的彩龙。表演时由荷叶灯、蝴蝶灯串舞,好似夏日里一池盛开的荷花,在荷花聚散之际,观众无意之间荷花已经连接,一条彩龙腾空而起,张张荷叶变成团团祥云,朵朵莲花连成节节龙身,片片花瓣成为块块龙鳞……令人叹为观止、击掌叫绝。
遍布浙江的板龙,往往龙身由几十节、几百节甚至上千节板凳串连而成,板凳板面之上各地均尽显工艺,致使每一桥(即每一节板凳)无不花团锦簇,每一桥几乎都是一个手工艺的集萃。其精彩走阵之图常有“麦饼团”“风炉栅”“铁索环”“元宝圈”“五梅花”“盘屋柱”等。在夜间表演时,板灯龙更是气势磅礴,场面十分壮观。浦江县的“七里长灯”龙头在城里,龙尾还在村里,传为佳话。在东阳山区,板灯龙还有爬山的习俗。龙舞汇集,各显技艺,舞至高潮时,各队龙舞首尾相连,自山脚向山顶边舞边爬山,远处望去,像从山顶挂下一条长龙,蔚为壮观,俗称“挂山龙”。浙江多地还有草龙、香龙。其中苏庄镇富户村的香火草龙最为讲究、壮观。香火草龙用稻草扎成龙身,插上密匝匝的香火,舞龙时点燃全部香火,草龙变成火龙,在月光朦胧的夜色里,烟雾缭绕,香气飘逸,香火草龙在刚收割过的田野里,腾云驾雾,狂奔飞舞,极为壮观,堪称一绝。
据泰顺仕阳镇朝阳村林氏族谱记载,清嘉庆三年(1798年),林氏裔孙因朝阳林氏宗祠落成舞起了龙舞。原来的龙舞与明代时浙江各地龙舞的基本舞法和套路基本一样。只是朝阳有一条大溪,村民过溪要走碇步,这里的碇步分高低两阶,紧紧相连。为了祈求溪流两岸的百姓风调雨顺、五谷丰登,龙舞也要过溪。山水碇步石这个自然条件的制约使《碇步龙》舞出了自己的个性风格,套路独特,道具也产生了相适应的变化。为了越过大溪而不湿龙身、踩稳碇步而舞出风采,出龙必选“南风天”,而忌“北风天”;舞龙人不仅要有充沛的体力、熟练的技巧,更要求步调一致,敏捷稳定;整条龙舞动时,龙随珠动,上下腾挪,流畅飘逸。该舞从“开龙门”到“关龙门”“龙落井”,有六十多套阵式与套路。
浙江的布龙中还有唱舞相配合的龙,叫作“猜龙”和“赞龙”,它们流传在温州、台州地区沿海一带。“猜龙”是召龙的意思,神龙即将出游,须经“猜师”为之“猜龙”,赐龙以魂,龙有了灵性,便能造福于民。“赞龙”是龙舞出巡时随舞演唱的一种形式,舞龙一段,演唱一段,唱舞相间,舞唱分离,唱词都是祈求人寿年丰且因景而异。
泰顺碇步龙(季海波摄影)
(二)狮舞
浙江的另一种大道具舞蹈是狮子舞。浙江传统狮舞虽然不少,却不如龙舞流传广泛,品种众多。浙江狮舞有文狮、武狮、文武狮之分,武狮表演狮子的勇猛性格,如跳跃、跌打、登高、腾转、翻滚等;文狮表演狮子的温驯神态,动作斯文,如搔痒、舔毛、抖毛、望月、翻滚等;而文武狮则把文狮的温驯与武狮的勇猛有机地融为一体。
而从道具的运用特点区分,流传至今的大致有“硬壳狮子”,如龙游的《硬头狮子》、宁海的《双狮抢灯》、临安的《桥川狮子》等;“软体狮子”,如流传在临安昌北地区新桥、仁里、上溪等乡的《桥川青狮》与流传在衢州龙游县的一种叫作《貔貅》又称《软头狮子》的狮舞;还有与竞技和武术结合在一起的狮舞,如因源于临海市白水洋镇黄沙洋地区而得名的临海《黄沙狮子》等。
狮舞在宁海县盛行时全县共有四百多个狮子班,两乡岔路狮舞最普遍,村村都有狮子班,有的一村有几个班。南岙是宁海狮舞的集中代表,以《双狮抢灯》为全县的历史荣耀。狮子班进村表演时,要吹号,敲锣打鼓,放鞭炮,以示吉祥降临。舞狮时,先要去祠堂庙宇舞,俗称“窜祠”“窜庙”。“窜祠”是拜祖之意,“窜庙”是为了求得当方土地菩萨的保佑。然后再到各村表演。《硬头狮子》流传于浙西龙游县湖镇一带。因其狮头用木雕成,群众又称之为《硬壳狮子》。该狮舞的动作与造型并不算多,特点并不注重狮子造型的美观与道具形象的完整,而主要以快速的旋转和夹带的响声,观众的助威声渲染炽烈的气氛,通过异常粗犷的舞蹈动作展示狮子威武、凶猛的性格特征。流传在临安昌北地区的《桥川青狮》也是很有特点、别具一格的狮舞。它不但有戴鬼形面具的引狮人同舞,而且在吸引观众时突出了自身的三大特点:首先,最大特点是狮皮道具不和其他地方那样披在舞狮人的身上,而如青蛙皮似的全部穿在舞狮人身上,人从狮肚皮开口处钻入,用纽扣扣住;其次,舞头者双手握狮头上下两颚并牵动眼线使狮眼转动;再次,舞尾者用布带系在狮皮背脊离尾15厘米处,系住腰部,尾部又用布带系在舞者两大腿上部,固定狮身,双手紧紧抓住舞头者腰间的腰带,以便翻滚奔跳时连成一体,达到狮体的健壮与舞动时的优美。《貔貅》又称《软头狮子》,是流传在衢州龙游县的一种狮子舞。貔貅形象和狮子相似,嘴呈扁方形,舞蹈时嘴张嘴合啪啪作响,显得比一般文狮古朴。它的舞蹈有几个特色动作,如两个貔貅面对面竖立的“树牌坊”、面对墙壁竖立的“爬板壁”和一只貔貅爬在另一只貔貅身上的“打雌雄”。《黄沙狮子》以高难度的演技名扬四方。一般的民间舞狮都是在平地上舞嬉翻滚,而《黄沙狮子》则在堆叠的八仙桌上表演。它的最大特点是把民间精湛的武艺与传统舞狮表演巧妙地结合起来,被称为舞武一体,刚柔相济。
当代乡间节庆中的狮舞(本书作者摄影)
(三)灯舞
浙江的灯彩舞蹈是以大小不同、形态色彩纷呈的灯彩为道具的舞蹈。基本可分两种,一种是有灯有彩的舞蹈,另一种是无灯有彩的舞蹈。
龙舞中晚间出动的“迎龙灯”从某种意义而言是呈现龙形的有灯有彩的走阵舞蹈,它将许多节烛火亮丽的灯彩连接成长龙一般。流传在海盐和余杭的“滚灯”在历史上是灯彩兼备的舞蹈。滚灯可以翻滚挥动成舞,凌空抛掷灯中火烛不灭而流光溢彩。《西湖游览志余》卷二十中对杭州吴越时期出现的滚灯表演有这样的描述:“钱王纳土……寿安坊而下至众安桥,谓之灯市,祭赛神庙,则有社伙鳌山,台阁戏剧,滚灯烟火……”明末清初海盐文人彭孙贻(1615—1673)曾经作《轮灯》诗专咏滚灯,其序曰:“……辗转相环,悬灯环中,旋转翻覆而灯不倾灭。壮士运之衢中,腾掷不休,曰滚灯。”当代呈现的滚灯则有的有灯火之光也有彩,有的无灯火却有彩有型。
没有灯火只有彩灯舞蹈的舞者大多手擎各具特色的五彩缤纷的灯样道具翩翩起舞,却一般不在道具内置放燃烛,并大多在白天演出。为什么叫灯彩,也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民间艺人多谓“祖辈就这么叫的”。
也有人认为这种灯彩造型与能点烛发亮的灯彩没多大区别,只是为了白天也能演出和安全起见而已,是灯彩舞蹈表现的多样化。此类灯彩舞蹈在青田、丽水、遂昌、龙泉等地叫《采茶灯》(又称《采茶戏》),在东阳、磐安、龙游、衢县等不少地方则称为《十二月花名》等。该舞蹈风格纤细,基本动作是一手托篮,一手下垂,手心向后,走动时,手腕前后自然摆动,加之踮脚碎步和原地踏步,边唱边舞,形成了清秀、细腻的民间歌舞风格。另有《青田鱼灯》与《青田百鸟灯》的道具之“灯”则均以当地瓯江淡水鱼和鸟类的形象为根据,走阵起舞。
余杭滚灯在乡间(杭州余杭区非遗中心供稿)
(四)小调歌舞
小调为民歌体裁类别的一种,一般指流行于城镇集市的民间歌舞小曲,具有结构均衡、节奏规整、曲调细腻婉柔等特点。载歌载舞的浙江小调民歌蕴藏量丰富。与此密切相关的浙江小调歌舞类舞蹈大多呈现着动作清新流畅、动律蕴含秀润、风格委婉传情的特征。被杭嘉湖一带水乡农村民众统称为“开唱”的小调歌舞组合,有《大红船》(亦称《荡湖船》)、《卖花线》《大补缸》《小小放牛郎》《二姑娘相思》等十多个节目。“开唱”的表演形式与水上歌伎的演唱生涯有关。如德清县的《大红船》主要用一支船橹作道具进行演出,通过唱词(或夹几句快板)表演情节,内容大都反映男女之间的爱情。每个节目有一两个基本动作,如绕羽花和手绢花。男女舞蹈时有相互贴身的表演。而在嘉善县下旬庙、西塘、大舜、洪溪、天壬、丁栅等地流传的同一类型的《荡湖船》是村里的民间艺人用竹篾扎成的有棚船,船棚顶四沿披红挂绿,船尾配以橹桨,系上红色或黄色的绸球。两位姑娘分别饰演老太婆与姑娘,一位青年男子饰演老头。在紧锣密鼓中,表演者模仿水中行船的姿态,悠悠自在,边唱边荡,预祝新年五谷丰登,国泰民安。“开唱”中的《卖花线》表现一对男女通过卖线买线的接触,相互之间产生爱情的情景,男女边舞边唱。源自德清的小调歌舞《扫蚕花地》民国时在浙江蚕桑生产农村中并不少见。艺人们演出的《扫蚕花地》几乎遍及杭嘉湖沪蚕乡。《扫蚕花地》艺人有半职业和业余两种性质。半职业的艺人以穷苦农民为多,因务农不饱,靠演《扫蚕花地》养家糊口。他们大多以家庭为单位,或三四人为一班,划一只小船,挨家挨户到农家的蚕房表演。蚕农们高兴时赠钱馈物为酬。业余的演出以自娱为主,由农民自由组织,在元宵灯会、清明庙会与其他节目一起演出。
小调歌舞《大红船》(徐亚乐供稿)
《缠足苦》《小蜜蜂》是我省仅有的由中国共产党早期党员在中华苏维埃时期创编的受新文化运动影响的两个舞蹈。1928年5月,中国共产党的地下组织在三门县亭旁区(当时属宁海县)发动了一次震撼全省的亭旁农民起义,建立了我省第一个红色政权——亭旁区苏维埃。之前,“四一二”事变发生后,中国共产党党员、亭旁区苏维埃的创建者之一包定受县委指派,以小学教师职业为掩护,在亭旁、南溪、西山等地办起平民夜校,组织“壁虎社”和“穷人会”等,并利用各种公开的文化组织和娱乐活动,如亭山剧社、车灯会、狮子会、茶灯会等,积极宣传我党的宗旨大义,撒播革命火种,号召群众团结斗争。《缠足苦》就是当时为了配合斗争需要而创编的控诉封建礼教对妇女迫害的宣传节目。演员服饰富于生活气息和真实感。圆场时的基本步法是脚跟踩地小步。表演者主要以右腿半蹲、左脚搁右膝盖,并以双手配合歌词内容作缠、放等生活动作来表演,形态逼真,形象生动,极易引起观众的共鸣。1933年,又有革命者增排了具有反抗内容的《放足歌》,把妇女挣脱封建礼教束缚的出路直接表现出来。舞蹈《小蜜蜂》则批判了寄生贪懒思想,歌颂勤奋劳动,宣传要依靠自己的力量来求取美好生活的道理。动作简洁明了,节奏明快。《缠足苦》《小蜜蜂》音乐采用三门地方民间小调,唱词通俗易懂。
(五)鬼舞
“鬼舞”是浙江的一种比较独特的舞蹈文化。上虞、余姚一带流播的鬼舞在传统文化中是以“鬼”的艺术形态反映被压迫、被欺凌的底层百姓“人”的心声,在历史的印记中是有积极意义的。鬼舞在人们的潜意识里是通过揭示人间恶浊、鞭挞人性丑陋,警告人间一切恶行者终有恶报、逃脱不了神灵的惩罚,也给了人们对于“善”的伦理道德的终极渴望与终极理想。鬼舞《哑目连》(亦称《哑鬼戏》)流传在上虞崧厦、南湖、沥海、沥东一带民间二十多个地方。《哑目连》以舞蹈、手势、身段、表情、武技来刻画人物、表演情节,是带有舞剧草创形态的以鬼怪代替人物表达思想与感情的舞蹈。在清代甚盛的鬼舞《哑目连》,由于它是在庙台上演出的,故又名“台上太平会”,而开口目连舞如《调无常》等则在晒谷场等空地演出,故被称作“台下太平会”。
宁波余姚市泗门镇民间流传的鬼舞《判会》中的片段《调判官》,一般在岳帝庙会游行和民间七月半鬼节时表演。《判会》是鬼舞中角色最多的一个舞蹈,角色有阎王、判官、牛头马面、白无常、黑无常、日巡夜叉、大头鬼、小头鬼、刁刘氏及众多的鬼卒,内容表现阎王殿上刁刘氏死后受苦的情景。该舞边游行边表演,有些惊险的动作和托举。每年农历三月初六或七月半鬼节时表演的《大小头鬼》是鬼舞《判会》中的一个片断,也流传在宁波、余姚、泗门镇一带。舞者着清代服装,形式非常独特,扮男者用竹扎一个十字人形框架,绑在双肩上,固定在颈后,竹竿顶装一小头男人面具,戴瓜皮帽梳长辫;外穿两米以上长的斜襟长衫,造型体瘦特长。扮女者头戴女人大头面具,身穿晚清宽袖衣裤,造型肥胖,舞步小脚扭摆。两人身材高矮、胖瘦、头面大小形成悬殊对比,形象夸张、嬉戏、逗人。
东阳民间戏曲舞蹈《摆路头》中的黑白无常与憨厚伯(东阳市非遗中心供稿)
(六)仪式舞
关于古代祭祀天地社稷,《史记·封禅书》云:“夏日至,祭地祗,皆用乐舞,而神乃可得而礼也。”《周礼》云:“舞咸池以祭地祗。”古代祭祀文化一般脱离不了舞蹈,舞蹈是其重要的表现形式之一。浙江传统舞蹈中也承传了一些祭祀仪式舞蹈。
祭孔仪式乐舞是用以赞颂、敬仰孔子的乐、歌、舞三位一体的综合艺术。其乐源于孔子所推崇的雅乐“韶”与“夏”。祭孔佾舞之舞生六十四或三十六人,左手执仑,以仑为舞具,取吹之器以立声之意;右手执羽,秉羽则取饰物以立容之意。祭孔舞蹈虽无情节,但非一般的情绪舞蹈,它以“中、和、祗、庸、考、友”六德标准为舞蹈的语言基础,在思想内容方面集中体现了“德”,在形式方面突出体现了“礼”,在艺术性上承袭了“中和”之乐的美学观点,是中国唯一完整保留下来的雅乐舞蹈,作为一种文化遗产在全国各地的祭孔仪式中大多都得到了较好的保护。以前人们普遍认为全国只有两处孔氏家庙,北宗在山东曲阜,南宗在浙江衢州。2004年后另一处南宗家庙在浙江金华榉溪一说也得到了学界的确认。有东南阙里之称的衢州孔氏南宗家庙与金华磐安榉溪孔氏家庙为全国三所孔氏家庙之二。这两处孔氏家庙与浙江其他地方的一些孔庙均不同程度地保留了祭祀孔子的佾舞。
衢州孔氏南宗家庙祭孔佾舞(录自《衢州孔氏南宗家庙志》)
与居住在浙江的畲民的信仰习俗维系在一起的《传师学师》与《做功德》等祭祀仪式舞蹈是浙江畲族传统舞蹈中的代表性舞蹈。浙江畲人崇仰礼奉先祖盘瓠(龙麒)。“传师学师”也称“做寿禄”“做阳”“做聚头”,也曾称为“祭祖”,流行于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一带。“传师学师”活动,旧时祭必三年,后改三月,又改半月,今改三昼夜。“传师学师”仪式中有10个本民族的法师(均为男性),女性在“传师学师”仪式中只作陪亲,不参加正式的祭祀和歌舞。在香火缭绕、灯烛闪烁的祭祀环境中,人们时而随着舞者沉入虔诚肃穆之中,时而又与欢乐的舞姿和洪亮的节奏共鸣而卷入兴奋异常的境界之中。《传师学师》舞蹈的主要动作有“软步”“硬步”“两步半”等,歌舞融合,表达了畲族人民崇敬祖先的心愿,唤起人们对盘瓠的怀念,激发了畲族人民紧密团结的斗争精神,同时,也充分表达了舞者的思想感情。“做功德”俗称“做阴”,是指畲族成年人死后,家庭追念死者亡灵,为其“超度”的一种传统祭祀仪式。其总的意义是下辈对上辈的尊敬和祭奠,“谢大人的恩情”,是为亡人祭俗服务的一个传统的围棺祭祀舞蹈,流传在景宁、云和、莲都区等县畲族居住的地区。
东阳南上湖民间艺人吕松良在即兴表演“莲花头”(本书作者摄影)
流传在浙江永嘉县大小楠溪江畔的少沙头、岩头、岩坦、碧莲、四川一带的《定位》则是一种独特、古老而又优美的由新娘与两位伴娘所跳的汉族婚礼仪式舞蹈。民国时期这一带凡结婚均需大摆酒宴,按当地风俗,开宴前,新郎、新娘、伴娘及长辈亲属在筵席上的座位早已有规定,但需经过跳舞这一仪式来邀请入席,称“定位”。
(七)舞队舞
“舞队”,在中国舞蹈史上是指宋代在民间节日里边游行边表演民间舞蹈的特有的一种组织及其表演形式。宋代周密的《武林旧事》卷二曾载南宋临安时的舞队:“日趋于盛,其多至数千百队。……至五夜,诸舞队次第簇拥前后,连亘十余里,锦绣填委,箫鼓振作,耳目不暇接。”至今浙江许多地方仍承续着民间群体巡游踩街的这类“舞队”形式,如“莲花舞队”“三十六行”等就是。发端于北宋,兴盛于南宋,历代传承至今的浙江永康方岩胡公庙会,活跃着方岩山周边东阳、磐安、武义、义乌等四邻八县的舞队。前去胡公庙会的莲花舞队多以鼓乐案旗(旗上署有地名)为前导,火铳一路鸣放,先锋号不时吹响,锣鼓什锦班断后。东阳舞队分前后两个部分,前是高擎五彩毛公(蜈蚣)大旗者两人和左右大锣手,协助带头的“莲花头”开道打场。后为两至四个打大板者和各行各业的扮演者,以及唱道情、耍花鼓、舞蛇等三教九流的二三十人,各自简单地模仿着角色的生活与职业特征,簇拥着“莲花头”前进。永康高镇村一带的舞队以鼓乐案旗(画有龙纹的旗帜,旗上署有地名)为前导,接着是身背大刀,手持镗叉、盾牌、棍棒的青壮年组成的罗汉队,十八蝴蝶、高跷、十八狐狸、三十六行、莲花落、九曲珠、荷花芯等娱神舞队紧接其后,“胡公”神像与方岩山景、寺院大殿被头戴纸花的信徒们簇拥着前行。上方岩山以后,大多还要在山脚下的“岩下街”参加迎神赛会,各地乐舞竞相媲美,方岩山下几成歌山舞海。缙云张山寨迎案活动中也有浩浩荡荡的行进舞队。舞队中长旗飘扬,分村列队,每个村的舞队分别有罗汉队、十八狐狸、三十六行、莲花班、秧歌队等,内容、形式不一。
“张山寨七七会”胡村“会案”活动一瞥(本书作者摄影)
(八)其他
浙江省还有一些优秀的传统舞蹈如瑞安《藤牌舞》、温岭《大奏鼓》等,虽然未必能列于上述类别之中,却以其独特的人文历史、深远的影响与别具一格的典型性传承至今。
源于明代的瑞安《藤牌舞》是以藤牌为防御武器的古代练兵舞蹈,表现的是明代民族英雄戚继光在抗倭战争中创造的藤牌阵。因该舞中摆阵多、滚翻多,故民间又称为《藤牌阵》《打藤牌》。戚继光所著的《练兵纪实》中载:“藤木牌二人一排,先自跳舞,能遮身严密活利者为合式,舞过即用长枪手对戳,不慌忙不先动,枪一戳随枪而进,枪头缩后则又止,进时步步防枪,不必防人,牌向枪遮,刀向人砍。”该书卷六还写着:“试藤牌先令自舞,试其遮蔽活动之法,预要藏身不见……”戚在书中曾多次提到“先自跳舞”“单人跳舞免不得”“试藤牌先令自舞”,显然,练兵舞蹈因素确在其中。此舞在当地家喻户晓,非常受人欢迎。1957年,作为浙江省的选送节目,《藤牌舞》参加第二届全国民间音乐舞蹈会演,荣获优秀奖,演员受到周恩来、朱德等国家领导人的接见和称赞。1989年,《藤牌舞》参加第二届中国艺术节“榕城之秋”演出,摘取“最佳表演奖”和“精神文明奖”。1997年《藤牌舞》参加浙江省东海明珠大型文艺晚会又获金奖。总政歌舞团还将此舞改编成“古代士兵舞”,成功地赴朝演出。与《藤牌舞》同类型的还有东阳、义乌、永康一带的《盾牌舞》,或称《打盾牌》。
温岭《大奏鼓》是浙江极为独特的、舞蹈肢体表现力非常丰富的渔民舞蹈。浙江有绵长的海岸线,但浙江大海边的民间舞蹈多为龙灯、鱼灯类的大道具舞蹈。《大奏鼓》却不然。大奏鼓响起,渔村间扑面而来的是散发着鱼腥味的舞者。他们用眼神挑逗着观众,眼神的余光在诙谐中左扫右盼;躯干不时含胸收腹,颤肩摆胯;步法在“四方步”的基础上自由灵活多变……一张张颊上画着两个大红圆的男扮女装的白粉脸表情极为丰富,动律融地方戏曲、民间风味与生活动作于一炉,采用主题动作反复、造型反复、动律累加或递减等艺术手段品咂着渔家的人生滋味,表达着渔村群落的情感体验与对生命的欲求。
温岭《大奏鼓》(温岭市非遗中心供稿)
三、浙江传统舞蹈节目统计与传统舞蹈队形
(一)浙江传统舞蹈节目统计
表1统计了浙江各地的传统舞蹈节目。
表1 浙江各地的传统舞蹈节目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二)浙江传统舞蹈队形
以下各图为浙江的传统舞蹈队形
(录自吴露生主编《中华舞蹈志·浙江卷》,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转引自1990年中国舞蹈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浙江卷》)
四、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浙江传统舞蹈
(一)浦江板凳龙
浦江县位于浙江中部偏西、金华市北部。据浦江白马镇夏张村张姓族谱记载,自唐朝始,“龙腾灯舞闹元宵”成了浦江民间的习俗,浦江县志中称为“灯节”。浦江板凳龙盛行于浦江县乡村,广泛流传于江南沿海各地。纵观浦江板凳龙的传承发展,唐代为其孕育期,宋、元为其成熟期,明、清为其鼎盛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为其弘扬传承期。
从构造上看,浦江板凳龙由龙头、龙身(子灯)、龙尾三部分组成,俗称长灯。根据龙头造型,可分仰天龙、俯地龙、大虾龙等类别。因凳板(龙身)上的设置造型不同,亦有方灯、酒坛灯、字灯等11种不同的形态。每逢节日或重大庆典兴灯,以麦饼团、剪刀箍、甩尾巴为主要表演阵式。
浦江板凳龙(吴拥军摄影)
浦江板凳龙,顾名思义,就是一条条用单个板凳串联而成的游动的龙灯,让人们充分感受到广场民间舞蹈气势恢宏、刚强柔美的特征,在锣声、号角、铳声震天,喝彩声此起彼伏的氛围中接受和领悟娱己娱人的生活习俗和敬天顺人的民众信仰。一条浦江板凳龙几乎就是一个艺术综合体,它集书法、绘画、剪纸、刻花、雕塑艺术和扎制编糊工艺于一体,融体育、杂技、舞蹈于一炉。游动起来的龙舞兼有粗犷、细腻、奔放、严整的风格,通过这种激情与哲理、娱乐与教化合一的舞蹈,人们得到了感官和心灵的双重满足。浦江板凳龙是地道的百姓文化,广场性、广泛性、惊险性为其主要特征,其参加人数之多、活动场地之大,在同类形式中实属罕见。
浦江板凳龙保留了中国尤其是浙中和江南沿海一带“龙信仰”的民间文化传统,融汇了书画、剪纸等民间艺术的形态,具有民俗、历史研究价值和民间工艺传承功能,在浦江和浙中及江南沿海一带产生了深远而广泛的影响。
以浦江板凳龙为主要记述内容的《板龙》1999年9月入编“九五”国家艺术科学规划重点项目《中华舞蹈志·浙江卷》。
2006年5月“浦江板凳龙”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二)长兴百叶龙
长兴百叶龙流传于浙江省长兴县林城镇一带,至今已有一百六十多年的历史。
传统百叶龙多在庙会及节庆时表演,先从“游四门”“圆场”等队形开始,当荷花灯聚成圆圈、相互连接以构成“龙”形时,外圈舞队热烈舞蹈,以吸引观众视线。“龙”一成形,即腾空跃起,众舞队立时散开,突出百叶龙,形成高潮。
国庆60周年之际《长兴百叶龙》在天安门广场彩排(马毅行摄影)
百叶龙的表演方式也划分为舞台舞、行街舞、广场舞等不同形式,且日趋复杂,以适应不同的表演场合。其主要队形有长蛇阵、接龙、踩四门、剪刀阵、走四角等,主要动作有游龙、滚龙、龙盘柱、腾龙、卧龙、睡龙、龙出水、龙吐须等。
舞蹈表演时,荷花在瞬间突变成龙是其最显著的特点,由此将中国传统的舞龙转化为龙舞,通过湖水荡漾、荷叶摆动、荷花盛开、彩蝶扑飞、荷花变龙、蛟龙嬉戏、龙变荷花等动作和情节,完成一个完美的舞蹈过程,展示出江南水乡的绝美意境。
1957年,《百叶龙》荣获第二届全国民间音乐舞蹈汇演特等奖。《百叶龙》1990年10月入编“六五”跨“七五”国家艺术科研重点项目《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浙江卷》,1999年9月入编“九五”国家艺术科学规划重点项目《中华舞蹈志·浙江卷》。2000年《百叶龙》更名为《长兴百叶龙》又获全国“群星奖”舞蹈大赛金奖。
2006年5月“长兴百叶龙”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三)奉化布龙
奉化布龙因起源和流布于浙江奉化而得名,是全国颇有影响的代表性龙舞之一。它由敬神、请神、娱神的民间仪式逐渐演变成为富有特色的民间舞蹈。元代诗人戴表元(奉化人)《观村中祷雨》诗曰:“西村送龙归,东村请龙出;西村雨绵绵,东村犹日出。”(《剡源集》卷二十七)可见奉化请龙求雨之风既古又盛。
据《奉化市志》记载,南宋时期奉化境内已有舞龙,俗称滚龙灯、盘龙灯,初为谷龙、稻草龙,后在草龙上盖上青色或黄色龙衣布,逐渐演变为竹篾扎龙头、龙脚、龙尾,裹以色布的布龙。迄今已有八百多年历史。
奉化布龙(录自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丛书《奉化布龙》,浙江摄影出版社2008年版)
“舞得活、舞得圆、神态真、套路多、速度快”是奉化布龙的主要艺术特征。整个舞蹈由盘、滚、游、翻、跳、戏等基本套路和小游龙、大游龙、龙钻尾等过渡动作组成,舞者动作矫健,舞姿变化多端,技艺娴熟。所有舞蹈动作都在龙的游动中进行,能做到“形变龙不停,龙走套路生”“人紧龙也圆,龙飞人亦舞”,造型生动,转换巧妙,动作间的衔接和递进十分紧凑。而且,由于龙身轻,舞动起来速度快,龙圈环环相扣,龙身紧紧缠绕。奉化布龙传统套路多达四十余个,为一般龙舞所罕见,其中有的已被用作国家体育舞龙比赛的规定动作,被大江南北的许多龙舞所移植。
《奉化布龙》1990年10月入编“六五”跨“七五”国家艺术科研重点项目《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浙江卷》,1999年9月入编“九五”国家艺术科学规划重点项目《中华舞蹈志·浙江卷》。
2006年5月,“奉化布龙”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四)临海黄沙狮子
临海黄沙狮子又称上桌狮子,始创于北宋年间,主要活动于浙江临海市西北山区白水洋镇的黄沙洋一带。此地民风剽悍,朴茂近古,崇尚习武,且舞狮风俗由来已久。这项传统表演艺术的最大特点是把民间精湛武艺与传统舞狮表演巧妙地结合起来,舞武一体。它不但能在地上翻滚嬉戏,还能在高台上表演各种风趣的动作。表演时,演员在八仙桌上翻飞的同时,还兼耍“过堂”“桌上筋斗”“下爬点”“悬桌脚”“叠罗汉”等翻桌动作。跳桌是整个表演中难度较高的,四十几张桌子呈梯形相叠,跳桌到最高时,由九重桌子堆叠起来约有三丈二尺(约10.67米)高,一个“绝”字就落在最高的第九重桌子的四只脚上——桌脚朝天,一个艺人就在这四只桌脚上跨步移动,脱鞋脱袜,尽显绝技。
黄沙狮子舞武一体、娱神娱人、刚柔相济,具有独特的地方文化特征,寄托着民众美好的期盼。从大年三十开始到二月初二这一段时间,艺人们要走村串乡地去表演。百姓们祈望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人财两旺、吉庆平安,都祈盼舞狮为他们赐吉祥,消灾降福,热热闹闹地度过节庆。
临海黄沙狮子(录自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丛书《临海黄沙狮子》,浙江摄影出版社2008年版)
《黄沙狮子》1999年9月入编“九五”国家艺术科学规划重点项目《中华舞蹈志·浙江卷》。
2006年5月,“黄沙狮子”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五)余杭滚灯
余杭滚灯流行于浙江余杭翁梅一带,流传至今已有一千多年历史,是节庆和灯会期间表演的具有强烈竞技特点的民间舞蹈。明代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卷二十中曾对杭州吴越乐舞事象有过这样的记载:“钱王纳土……寿安坊而下至众安桥,谓之灯市,祭赛神庙,则有社伙鳌山,台阁戏剧,滚灯烟火,无论通衢委巷,星布珠悬,皎如白日,喧阗彻旦……”这灯市社火热闹非凡,其中提到的滚灯应是当今余杭滚灯的前身。
余杭位于杭州近郊,南宋时为京畿之地,各种庙会活动频繁,滚灯作为旧时俗节迎会仪仗队伍中必出的特色节目,自然十分盛行。余杭翁梅又临钱塘江北岸,古代盐业兴旺,海盗不断侵犯。此后数百年间,余杭民间一直把滚灯作为一种吉祥之物、强体之器,每逢元宵或庙会(主要是元帅庙会)必参与表演,因而世代相传。
余杭滚灯集舞蹈、技巧、体育于一体,具有多样性、综合性、竞技性的鲜明特征。它有9套27个表演动作,有独特的艺术构思和典型的地域特色。
《余杭滚灯》1990年10月入编“六五”跨“七五”国家艺术科研重点项目《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浙江卷》,1999年9月入编“九五”国家艺术科学规划重点项目《中华舞蹈志·浙江卷》。
2006年5月,“余杭滚灯”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余杭滚灯》参加北京奥运会开幕式文艺表演(杭州余杭区非遗中心供稿)
(六)兰溪断头龙
兰溪断头龙俗称“江西龙”,清朝初年起源于江西玉山一带,清末民初,传入浙江衢州和金华。目前,据说在江西断头龙已失传,而在浙江江山、兰溪等地尚存。断头龙的起源与流传,在这一带民间留有传说:唐朝贞观年间,江西连年大旱,百姓纷纷祷告,祈求上天降雨以救苍生。玉帝虽说不愿,但又不好逆民心,便令龙王“城内降雨七分,城外降雨三分”。龙王领旨后细想,城内降七分即成灾,城外降三分又无济于事。为救百姓便违旨行事,以倒三七降雨。玉帝怒而斩龙王。百姓为感恩将斩下的龙头供奉于庙堂和厅堂之上,焚香膜拜。每年春节、元宵之际,人们请出所祭龙头,与扎制的龙身合一而舞,以示祭奠。
断头龙的表演,除一般的龙舞套路外,其最大的特点是因龙的头、身分离,强化了龙珠和龙头的双人档动作套路,整场表演共有20余个套路,或缠,或绕,或骑,或倚,变化多端,舞姿丰富;而龙身则以各种造型作辅助表演,或如瓜棚,或如元宝,或如五星,龙珠、龙头穿梭其间。
兰溪断头龙(兰溪市非遗中心供稿)
《兰溪断头龙》1990年10月入编“六五”跨“七五”国家艺术科研重点项目《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浙江卷》,1999年9月入编“九五”国家艺术科学规划重点项目《中华舞蹈志·浙江卷》。
2008年6月,“兰溪断头龙”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扩展名录。
(七)海盐滚灯
海盐滚灯源于浙江海盐,流传至今已有800余年。南宋和清初的海盐地方文献都有记载,它是节庆和灯会期间民间表演的具有强烈竞技比武特点的舞蹈。南宋诗人范成大在苏州时曾作有《上元纪吴中节物俳谐体三十二韵》,对滚灯做了如下记述:“掷烛腾空稳(小球灯,抛掷空中),推球滚地轻(大球滚灯)。”可见南宋时期海盐滚灯就已经十分流行。明末清初海盐文人彭孙贻有诗《轮灯》,收入清代乾隆刻本《盐邑艺文续编》(现存海盐博物馆)。《轮灯》小序中写道:“儿童缚竹为轮,辗转相环,旋转飞覆,而灯不倾灭。壮士运之衢中,腾掷不休,曰滚灯。”
海盐滚灯(海盐县非遗中心供稿)
民间有海盐滚灯起源的说法:海盐濒海,地处杭州湾北岸,古代又有通商口岸澉浦港,海患及海盗经常侵袭沿海一带,必须不断修筑海塘抵御海盗入侵。因此,海盐人尚武,民间盛行滚灯竞技比武,以示村坊实力强大。比武时有的村出红心灯,有的村出黑心灯,夺到黑心灯的村坊被认为武功高深,实力强大,连海盗也不敢侵犯。
海盐滚灯在民间代代相传,每年元宵节表演滚灯的习俗一直延续至今。
《海盐滚灯》1990年10月入编“六五”跨“七五”国家艺术科研重点项目《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浙江卷》,1999年9月入编“九五”国家艺术科学规划重点项目《中华舞蹈志·浙江卷》。
2008年6月,“海盐滚灯”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扩展名录。
(八)大奏鼓
大奏鼓是留存于温岭市石塘镇里箬村的一种典型的民间器乐舞,俗称“车鼓亭”,是由九名舞者分别手持木鱼、大小铜钹、铜钟锣、大小镗锣、唢呐、扁鼓等乐器,边奏边舞的一种民间艺术形式。
大奏鼓(温岭市非遗中心供稿)
里箬村地处温岭东南,是一个三面环海的小渔村。据有关史料记载,其原住居民中大多是明代从福建泉州、惠安一带迁徙来的回族人。至今,许多人尚能讲闽南方言。而大奏鼓正是箬山先民随迁带入的民间艺术。箬山渔村每逢春节、元宵等传统节日,都会有大规模的民间巡游活动,大奏鼓则是节日喜庆队伍中“特地故事”的一种。“特地故事”也称“踏地故事”,是由村里的老艺人根据自己的喜好和村上的习俗所编排的各类节目。“特地故事”中的其他节目均已失传,唯独大奏鼓得以保留,可见其特殊的魅力。据调查发现,大奏鼓与福建泉州的跳鼓比较接近,但在表演风格上还是存在区别。跳鼓以粗犷为主要特征;而大奏鼓则粗犷、幽默兼而有之。大奏鼓表演者男扮女装,模仿女性步态,动作诙谐风趣;跳至兴起,动作夸张变形,泼辣粗犷,别有一番情趣。
2008年6月“大奏鼓”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九)青田鱼灯舞
青田鱼灯舞又称“鱼灯”,是浙江省鱼灯类代表性的传统民间舞蹈。
据传,青田鱼灯舞的形成与发展和明代开国功臣刘基密切相关。元末,群雄竞起,青田县南田人刘基暗地招募义兵,并以鱼灯舞的形式操习兵阵。经过刘基的整理和发展,增加了灯的数量,丰富了鱼的类型,同时把军事上的阵图大量渗透到鱼灯舞中,遂在历史的演变中形成具有独特操习风格的民间舞蹈。
青田鱼灯舞的灯根据瓯江淡水鱼的形象制作。以长柄大红珠领队,举红珠者口吹哨子,指挥灯舞。灯舞人数各地不同,一般分单珠和双珠领队,单珠领队的是奇数(15人至21人),双珠领队的是偶数(16人至22人)。珠后面是龙头鱼身的红鲤鱼,最大的两条叫“头鱼”,为全队的“鱼王”,其次两条叫“二鱼”,接着是鲪鱼、鲢鱼、草鱼、鲫鱼、田鱼、塘鱼、青龙鱼、滩婆、虾、河豚等。青田鱼灯舞的伴奏是锣、鼓、钗、钹等打击乐器。服饰为包头巾、系腰带、扣护腕、打包腿等,类似古代武士的打扮。青田鱼灯舞表演时,以“红珠”领队,每人手举一盏鱼灯,走各种阵图。
青田鱼灯舞的舞蹈动作是依据瓯江淡水鱼的生活习性而设计的,表演历来以变换队形为主,当地艺人称它为“走阵”,各种队形叫作“阵图”,开始多用“进门阵”(“二龙喷水”或“单龙喷水”),行进时以“编篱阵”为基本阵图,表演的高潮部分分“春鱼戏水、夏鱼跳滩、秋鱼恋浒、冬鱼结龙”等阵图,全套舞蹈以“鲤鱼跳龙门”结束,寓意鲤鱼化龙,青云直上,表达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青田鱼灯舞(青田县非遗中心供稿)
青田鱼灯舞的风格热烈朴素,道具制作精美,舞蹈动作粗犷奔放,具有较强的军事操练特色。每逢喜庆节令,鱼灯过处,锣鼓喧天,灯火辉煌,晶光烨烨,鱼腾人跃。群众竞相围观,欢声雷动,表达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向往,体现了吉祥如意、连年有鱼(余)、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的美好愿望。
《青田鱼灯舞》1990年10月入编“六五”跨“七五”国家艺术科研重点项目《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浙江卷》,1999年9月入编“九五”国家艺术科学规划重点项目《中华舞蹈志·浙江卷》。
2008年6月,“青田鱼灯舞”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扩展项目名录。
(十)十八蝴蝶
十八蝴蝶源自于永康民间著名的风景名胜区方岩朝拜“胡公大帝”的方岩庙会信俗活动。“胡公”姓胡名则,原是北宋时期的一位名臣,浙江永康人(963—1039),北宋乾德元年(963年)农历八月十三生于方岩山下的胡库村,端拱二年(989年)中进士,从此浮沉宦海40多年。传说他曾为民请命,向皇上奏免衢婺二州身丁钱,百姓感其恩德,在其去世后,于其少年时曾读书的方岩山上立庙奉祀。后来四代皇帝为其不断加封,百姓即敬为“胡公大帝”,从此形成了方岩庙会。明清以来,百姓热情参与,每年农历八月初至九月重阳以各种民间文艺形式上方岩朝拜。
抗战胜利后的1946年秋,永康城东高镇村(今东城街道高镇村)百姓喜笑颜开,欢欣鼓舞,积极筹备方岩庙会活动。村民王春山领头与村里的篾匠、教师一起创新上方岩朝拜胡公的文艺形式。他们从民间舞蹈蚌壳舞中得到启发,因“蚌壳”的张合犹如蝶翅的舞动,于是制作出了美丽的道具——夸张放大的“蝴蝶翅膀”,从而创作了十八蝴蝶。之所以定为“十八”,一是它从十八蚌壳、十八鲤鱼仿效而来;二是民间风俗以“九”为吉祥之数,双九倍加吉祥;三是18人的“蝴蝶”加4人的“花神”最适宜在晒场或空地上表演。
十八蝴蝶早期称“蝶舞”,开始时舞姿比较简单,常用双手牵引“蝶翅”而舞动,以日常生活中的自然步和交叉步为基本步法,表演以边走边舞和“团阵”为主,音乐即配以当地流行的民间小调,服饰也不甚讲究,身着白衬衫,腰系红绸,即可上场。然而,由于十八蝴蝶创意新颖,道具艳丽,少女俊美,因而广受欢迎。一经问世,各村竞相模仿,很快风靡全县。在竞相仿效中,不断改革服装道具,不断丰富舞蹈队形,使这一舞蹈不断推陈出新。
十八蝴蝶(本书作者摄影)
《十八蝴蝶》1990年10月入编“六五”跨“七五”国家艺术科研重点项目《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浙江卷》,1999年9月入编“九五”国家艺术科学规划重点项目《中华舞蹈志·浙江卷》。
2008年6月,“十八蝴蝶”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十一)碇步龙
仕阳镇是位于泰顺南部的文化古镇,远近闻名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仕水碇步就坐落在这里。碇步是古代先民为涉溪涧于两岸间往来之便利而创造的特殊构造的桥。仕水碇步修建于清代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全长144米,分高低两级,连接溪东与朝阳二村,是全县200多条碇步中跨度最长、造型最优美的碇步。
碇步龙始创于清代嘉庆三年(1798年),至今已有两百多年历史。据仕阳镇朝阳村(原早阳村)林氏族谱记载:林氏裔孙为庆祝朝阳林氏宗祠落成,突发奇想首创在碇步上舞龙灯,以庆大典。碇步龙的道具是用竹篾编成圆形笼子,笼外蒙布并绘上龙鳞片的图案,节节连在一起,每一节都装有用来把持的木手柄。碇步龙从“开龙门”到“关龙门”共有多套动作(队形),全部动作均在溪水中的石碇步上表演。舞龙的演员要有充沛顽强的体力和熟练的技巧,要步调一致,敏捷稳定,就像少林寺那些武功高强的僧人们练梅花桩功一样惊险、威武。舞蹈的主要动作有搭龙坪、龙戏珠、龙舔珠、龙咬珠、排寿字、蹲马龙等。舞龙的艺人们双手执龙段,在铿锵的鼓乐声中,以矫健的舞步在狭窄的碇步上腾挪跳跃,节奏有序,舞姿倒映在平静如镜的水面上,相映成趣。
泰顺碇步龙(季海波摄影)
《碇步龙》1999年9月入编“九五”国家艺术科学规划重点项目《中华舞蹈志·浙江卷》。
2011年5月,“碇步龙”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扩展名录。
(十二)开化香火草龙
中秋节舞香火草龙是开化县农村流传甚广的一种独特民间习俗。全县18个乡镇都有舞香火草龙的风俗。其中苏庄镇富户村的香火草龙为最讲究、最壮观。
相传在唐宋时,开化就有舞香火草龙的习俗,至今已有1100多年历史,元末明初达到鼎盛。朱元璋曾为开化草龙题诗。朱元璋当上皇帝后,当地人认为龙是帝王化身,应有銮驾相伴,便扎制了“宝扇”“桂花树”“人物像”“吉字匾”,还有“蝴蝶”“飞鸟”“天鹅”“鱼、虾、蚌、鳖”等水族动物与草龙伴舞,增添了苏庄草龙的特色,这一表演形式一直传承至今。开化香火草龙用稻草扎成龙身,插上密密匝匝的香火,舞龙时点燃全部香支,草龙变成火龙,在月光朦胧的夜色里,烟雾缭绕,香气飘逸,香火草龙在刚收割过的田野里,腾云驾雾,狂奔飞舞,极为壮观,堪称一绝。龙舞有“銮驾”相伴,在“銮驾”队里有鱼、虾、蚌、鳖等各种动物造型,还有孙悟空、如来佛、观音菩萨、宝扇娘娘等神话人物造型,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龙舞程式多样,内容丰富,有“蟠龙昂首”“龙身入肚”“懒龙洗练”“九曲弯身”等程式。銮驾舞有“竹枝挂彩”“水族扬波”“蝴蝶穿花”“仙鹤贺寿”“双鸟欢歌”等多种表演形式。舞龙前还举行“祭神龙”,摆猪头香案,焚香燃烛、诵祭词、放炮奏乐,仪式隆重;龙舞结束,要将草龙送入河流,意为龙归大海。
《开化香火草龙》1999年9月入编“九五”国家艺术科学规划重点项目《中华舞蹈志·浙江卷》。
开化香火草龙(张伦摄影)
2011年5月,“开化香火草龙”被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十三)坎门花龙
玉环县坎门地处浙闽沿海要冲,历来兼具兵事、渔捕、农渔货集散贸易等多重优越地理地位,是东南沿海闻名遐迩的海岛渔港。
清代光绪六年(1880年)的《玉环厅志·风俗》载:“里社各制龙灯,鸣锣击鼓,旋绕为盛;制禽兽鳞鱼花灯入人家串演戏阵。笙歌达旦,环观如堵。”可见龙舞串演在当时已成规模并具影响力。另据传承人鲍木顺(1923年出生)及当年“舞蹈集成普查”时的张顺发(1914年出生)、骆德贵(1928年出生)所述,坎门花龙的形成与发展和渔民抗击海盗以及戚继光抗倭业绩有关,已有500多年历史。
当地传承的坎门花龙,俗称为“挵龙”(闽南话)。所谓“花龙”的形象,传称为“已经成正果的海里的龙”。这个具有明显海岛渔乡特色的民间大道具舞蹈,包含着渔民“祭海”“祈佑”的民俗意蕴和节俗喜庆内涵。“吉日起档”“鸡血开眼”“化龙归海”等,是坎门花龙活动全程紧密相关的始迄环节。
坎门花龙全程中,最具特色的是“龙绕柱”:八段龙节和龙尾在龙头的带领下,于海滩(或村庙、人家天井廊柱)数十根龙柱间环绕腾跃,阵式奇诡、场面热烈、套路不紊,堪称绝艺。坎门花龙是浙江独特的、具有代表性的舞龙品种。
在海滩上表演绕柱舞蹈的坎门花龙(马亚兵摄影)
《坎门花龙》1990年10月入编“六五”跨“七五”国家艺术科研重点项目《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浙江卷》,1999年9月入编“九五”国家艺术科学规划重点项目《中华舞蹈志·浙江卷》。
2011年5月,“坎门花龙”被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十四)藤牌舞
藤牌舞源于明朝,成舞于清代光绪年间,流传于浙南沿海一带,特别是温州瑞安地区。明代嘉靖三十一年至四十年间(1552—1561年),倭寇在浙南沿海多次登陆,瑞安先后六次遭倭寇劫掠焚烧。镇守闽浙的戚继光根据当地的地理环境创练浙兵,用藤牌作为抗倭的主要防御武器,取得了抗倭斗争的胜利。清末,尽管洋枪大炮已代替了藤牌,但百姓依然喜欢看藤牌兵操练,于是,瑞安籍的团勇把练兵中讨人喜欢的动作组成藤牌阵进行表演,一为纪念抗倭名将,二为驱邪保平安。
新中国成立后,藤牌舞作为民间艺术重新得以加工整理,按照戚继光的《纪效新书》《练兵纪实》予以编排,设计了六首操、打对子、偷营劫寨、庆功唐牌等情节,使舞蹈主题鲜明、层次清晰、动作健美,完成了从练操动作到舞蹈表演的演变过程。
1957年瑞安藤牌舞代表浙江省民间音乐舞蹈参加第二届全国民间音乐舞蹈会演,获优秀奖。全体演员在中南海怀仁堂荣幸地接受周恩来总理、朱德委员长等老一辈革命家的接见。50多年来该舞作为传统保留节目多次参加市、省乃至全国性的重大庆祝活动并获奖。它在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它的融武、舞为一体的艺术风格,更是对中国舞蹈的一种丰富和发展。同时,作为历史题材的民间舞蹈,该舞还兼具历史学、军事学、兵器制造学等方面的研究价值。
藤牌舞(刘峰摄影)
《藤牌舞》1990年10月入编“六五”跨“七五”国家艺术科研重点项目《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浙江卷》,1999年9月入编“九五”国家艺术科学规划重点项目《中华舞蹈志·浙江卷》。
2011年5月,“藤牌舞”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扩展名录。
(十五)鳌江划大龙
鳌江划大龙始于明代万历年间。当地渔民为了祈求风调雨顺、鱼虾满舱,或庆祝丰年,在每年元宵节前夕,兴起划大龙活动。根据文献考证,至迟在清代,鳌江划大龙已在平阳民间盛行。鳌江划大龙的龙身用毛竹彩纸装饰而成,长40米。龙头有丈三四阔的房子那么大。龙的大嘴张开着,里边衔有一个龙珠。龙珠的斜前方是空出成半圆球形的上唇,上面用彩色画着八仙和刘海。龙眼像盏大灯笼。后面是龙头颈,弯弯曲曲,像一条巨大的蟒蛇颈。由龙颈向上望,在龙的上唇的反面有一个亭子,里面站着红脸的杨老爷。亭子后面的龙背上有“童子拜海”“八仙过海”“杨家将”等神话和历史人物……再后边是龙尾,前半低下,后半翘起,也用竹竿支撑。大龙前后由百余人抬杠向前移动走阵,过村走巷,每停下一次就祭祀一番。
鳌江划大龙(洪玉畅摄影)
1916年,平阳人王理孚曾著文描述鳌江划大龙盛况:“(鳌江划大龙)每逢旧历元宵赛展三日夜,用火化去。迎灯之夕,健儿数百负之以趋,绕市三匝,小孩三五成群,于道间拾得片鳞寸甲,即欢呼疾走,以表欢迎之意。金鼓喧阗,人声鼎沸,亦壮观也。”
“鳌江划大龙”被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扩展名录。
(十六)淳安竹马
淳安竹马俗称“跳竹马”,是主要流传于浙江淳安一带的一种传统舞蹈。淳安竹马始于南宋。南宋文献《武林旧事》《梦粱录》等均有有关竹马舞的记载。明清时期,淳安庙会众多,竹马舞表演盛行。清代康熙年间,采茶戏传入淳安,与淳安竹马掺和,出现了“两脚戏竹马班”,至清末民初,发展为“三脚戏竹马班”,先跳竹马,后演小戏。新中国成立初期,淳安竹马发展到顶峰,竹马队多达三百余支。每逢春节、元宵等传统节日,民间都会跳竹马,是当地百姓最主要的文化活动之一。
竹马分红、黄、绿、白、黑五种,造型精美逼真,制作工艺独特,十分灵巧。竹马表演常由三男两女或两男三女组成,以古装人物装扮,跳、走(阵)、唱、念俱佳,步法独特,阵式多达108阵,具有较高的艺术审美价值和鲜明的地域特色,是我国传统舞蹈尤其是竹马类舞蹈最具代表性的项目之一。
在淳安竹马的表演中,眼、身、法、步、念、唱独特,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淳安三角戏”的形成和发展有直接的推动作用,对于研究该地方戏曲源头文化有重要意义。淳安竹马根植于民间,至今还保留着“先祭祀后跳马”“跳竹马讨彩头”“白马不进门(村)”等习俗,具有重要的民俗价值。同时,淳安竹马变化多端的阵式、灵活多样的步法、精美灵巧的道具等,充分展示了古时淳安人民的艺术智慧,对于研究淳安历史文化有重要的学术研究价值。
近年来,当地加大了传承保护的力度,淳安竹马重新进入百姓生活,还出现了由数十、数百人同跳竹马的大型广场舞蹈。《淳安竹马》先后参加了全国民间广场歌舞大赛、中国七大古都民间文化艺术节、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暖场表演活动,荣获了“山花奖”等全国大奖,2011年被评为浙江省最具地域特色的民间舞蹈之一,淳安县连续两次被评为浙江省民间文化艺术(竹马)之乡。
淳安竹马(淳安县非遗中心供稿)
《淳安竹马》1990年10月入编“六五”跨“七五”国家艺术科研重点项目《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浙江卷》,1999年9月入编“九五”国家艺术科学规划重点项目《中华舞蹈志·浙江卷》。
“淳安竹马”被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扩展名录。
(十七)上舍化龙灯
上舍化龙灯起源于民间闹春灯舞,亦称“花龙灯”,发源于安吉县梅溪镇上舍村,流传在浙江安吉县、长兴县以及安徽广德县一带。清代嘉庆年间,上舍村杨氏祖先将庙会上演出的花灯串成龙形,扎龙头、龙尾,称花龙灯。传至清代道光年间,艺人杨九林使龙灯演变出“四变”,同时配扎十二盏花瓶灯,两只头牌灯,演变为化龙灯。迄今已有200多年历史。
上舍化龙灯的最大特点在于它的“四变”,即在舞动中聚宝盆灯变为龙头,寿桃灯变为龙珠,蝙蝠灯变为龙尾,九盏花灯变为龙身。“进门是花灯,出门是龙灯”之说为观者广为称道。化龙灯的“四变”在浙江舞龙家族中独一无二,堪称一绝。
与一般龙舞不一样,民俗风情中的化龙灯多在天井厅堂演出并结合拜门、跨砚、敬笔、赠鞋、送元宝等形式向村民贺春祈福。拜门时,遇“读书郎倌”人家,进门要“跨砚”,向读书郎“敬笔”,祝福“读书郎倌”前程似锦;遇新婚人家,则赠送婴儿鞋子一双,意为龙王送子;遇经商人家则送元宝一只,祝福主人财源广进,主人家向龙头敬红包。
表演时两人执头牌灯领路,聚宝盆、寿桃灯、蝙蝠灯、九盏花灯由男性表演,十二个村姑手拿花瓶灯,锣鼓伴奏,挨家拜门。进门后走阵势并化成龙形。农历三月还赴晓墅白云庙参加庙会演出。
因上舍村与毗邻的长兴县天平村有“老亲”关系,在清代末年曾赠送天平村化龙灯一条,对长兴百叶龙的形成有着重要作用。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历史而言,上舍化龙灯比后者更为悠久。
《上舍化龙灯》早在1957年参加“浙江省第二届民间音乐舞蹈观摩大会”时就获广泛好评。现今存续状况良好。2010年上舍村还建立了全国首个村级民间龙舞文化博物馆,并举办了浙江省龙舞大赛。
上舍化龙灯(安吉县非遗中心供稿)
上舍龙舞艺术团加强化龙灯表演团队,对表演进行收集、整理,并以数字化的方式保存,培育化龙灯传承人,吸引更多的年轻人参与其中。现今上舍化龙灯已成为安吉地方标志性文化,是安吉最具特色的文化活动形式之一。
《上舍化龙灯》1999年9月入编“九五”国家艺术科学规划重点项目《中华舞蹈志·浙江卷》。
“上舍化龙灯”被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扩展名录。
(十八)青田百鸟灯
青田县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说,其山中多林多鸟。自古以来,青田人与鸟为邻,对鸟有着特殊的情感。正是这样特定的地理环境与人文背景孕育出了青田百鸟灯舞。它是青田最传统、最有代表性的民间灯舞之一,也是目前全国以鸟为表演题材的为数不多的传统民间舞蹈。该舞蹈历史悠久,其渊源传代艺人认为最早可追溯到唐景云年间。清代康熙《青田县志·岁时风俗》中有明确记载。
青田百鸟灯(青田县非遗中心供稿)
传统中青田百鸟灯舞蹈伴有“发帖”“发红包”“鸟拜年”等习俗,还有以某姓的祠堂为名组织,挑选本宗的青年进行训练,名为“某姓百鸟灯”,以达到光宗耀祖的目的。
舞蹈形象以青田山口区当地林中的鸟类为原型仿制灯具,出于吉祥祈福心理往往还加上凤凰灯。舞蹈以队形、鸟形与舞鸟人的组合舞蹈变化为主,历代传承的“龙摆尾”“四方阵”“双飞燕”等走阵与“雀跃”“鹰转”“燕惊”等舞步别具一格,山野土味浓郁。继承发展中又根据鸟的习性,吸收了闻名中外“青田石雕”艺术中花鸟的造型,更丰富了走阵队形与动作造型的变化。
舞蹈《青田百鸟灯》在国内外频频亮相,先后参加了“浙江省中日青年文艺联欢暨建国35周年大游行及庆祝晚会”的演出、“浙江省第二届广场文化艺术节民间灯舞大赛”等重大文化展演和比赛,获得多项殊荣。2000年以来,青田百鸟灯舞两度走出国门,到西班牙演出,受到当地华人华侨及国际友人的热烈欢迎和广泛好评。
《青田百鸟灯》1990年10月入编“六五”跨“七五”国家艺术科研重点项目《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浙江卷》,1999年9月入编“九五”国家艺术科学规划重点项目《中华舞蹈志·浙江卷》。
“青田百鸟灯舞”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扩展名录。
(根据2015年本书作者向浙江省文化厅提交的《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舞蹈保护发展报告》部分内容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