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史艺文经籍志考补萃编续刊(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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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有别名稱一曰例

古人著書,有兩人相同者,如桓譚《新論》、華譚《新論》,揚雄《太玄經》、楊泉《太玄經》是。又有一人撰述,而其名轉異者。若爲藝文作志,不記其别稱,則如鄭樵《通志》既有《班昭集》,復有《曹大家集》,將一書而誤作兩書矣。《漢志》於儒家《王孫子》云:“一曰《巧心》。”可知書有别名者,應稱一曰某某也。夫書名歧出,或其人自爲更定,而後人不知,從其最初者而言;抑或原書名目經後人之補緝,因而易其舊稱,世多有之。此而不用班氏“一曰”之例,豈不令人滋疑乎?《隋志》史部霸史類《趙書》十卷注云:“一曰《二石集》。”《唐志》史部譜牒類柳芳《永泰新譜》二十卷注云:“一作《皇室新譜》。”子部小説類劉餗《傳記》三卷注云:“一作《國史異纂》。”然則《漢志》之稱“一曰”者,其史家之通例與?且考之《唐志》,殷系《英藩可録事》則言:“一作張萬賢撰。”桑欽《水經》則言:“一作郭璞撰。”是作者姓名所聞異辭,亦當由“一曰”之例而推廣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