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地质公园规划探索
1.起步
2001年3月国土资源部批准并公布了首批11处国家地质公园,福建漳州滨海火山国家地质公园列入其中,漳州市政府对此十分重视,但不知如何建设,需要制定规划,于是立即委托中国地质学会旅游地学研究会编制《漳州滨海火山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由于这是第一个正式的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由旅游地学研究会会长陈安泽牵头,组织高天钧、陈兆棉、李同德、赵逊、冯宗帜、李其团、林焕华等参加,开始了探索编制《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的征程。规划组成员除作者是城市规划专业外,其余大多是地质专业资深专家。规划组于同年4月12日开始,即派专家组赴漳州实地考察,并投入到紧张的编制规划工作中去。在进行了认真的现场考察,集中了专家组智慧成果的基础上,规划说明和文本主要由作者执笔,规划图件和对旅游资源的评价由陈兆棉完成,综合考察报告由高天钧、冯宗帜等完成。最终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规划图件和综合考察报告。现以此为起步,探讨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步骤、内容和方法。重点是探讨与旅游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的不同点。
2.地质公园与风景名胜区规划比较[3]
(1)两种景区特色差异
与地质公园不同,风景名胜区指风景资源集中、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游览条件,可供人们游览欣赏、休憩娱乐或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地域(见《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这两者的相似处暂不论,更重要的还是分析其基本差异。
地质公园与一般风景名胜区差异至少有四条:
① 地质公园必须有地质遗迹景观;
② 地质遗迹保护是建立公园的基本宗旨;
③ 地质公园需以较高科学品位吸引游客;
④ 地质公园是研究地球科学和向大众普及科学知识的基地。
这些差异决定了地质公园规划与一般风景名胜区规划不完全相同,下面的重点就是探讨其差异,以寻求编制地质公园规划的最佳途径。
(2)两种景区规划的比较
当然,与风景名胜区规划一样,地质公园规划也必须经过资源考察评价和规划编制两个阶段;编制内容包括:资源评价、范围的划定、发展目标的制定、接待设施的安排、原有居民的安置、资源的保护、建设分期和项目评估几个部分。
地质公园规划中,与风景名胜区主要差异有四条:
① 资源评价中,在重视景观性和科学性方面,更重视科学性;
② 规划布局的中心是地质遗迹而不是其他;
③ 规划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地质遗迹得到绝对保护,保护必须注重实际;
④ 作为传播地质科学知识的地质公园必须安排相应的地质博物馆和其他科普设施。
现分述如下。
第一,作为主题景观的地质遗迹的考察评价必须更科学。
① 风景名胜区主要是以景观独特、环境宜人、文化内涵作为主要吸引实体;而地质公园除独特景观、环境外,更注重它的科学价值。漳州滨海火山地质公园是以它特殊的火山地质遗迹在地球科学中科学价值为主题的科学公园,同时具有休闲、游憩、观光功能的风景区。过去作为一个海滨风景区进行开发建设也吸引了一些游客,但进展缓慢,收益甚微。而在人们素质普遍提高的今天,可以肯定,对注入了新的科学内涵后的漳州滨海景区,人们将会产生新的、更大的兴趣。
② 作为科学公园,规划的第一步就是考察并确定其资源的地质科学价值。在《漳州地质公园规划》编制以前,地质工作者已经作了大量考察调研工作,并有成果。为编制本规划,又一次进一步现场考察,并进行资料分析,突出其科学价值,并为规划专门综合编写出新的报告。在《漳州地质公园规划》说明书中集中阐明:漳州滨海火山国家地质公园在大地构造位置上,处于欧亚板块西缘的板缘裂陷带上,此处的火山岩主要为中新世——上新世(2300万年到258.8万年前)时喷溢所形成,其岩性以亚碱系列石英拉班玄武岩为主,火山机构典型,有保存完整的火山口,火山喷气口群和玄武岩构成的巨型柱状节理以及典型标准的新生代地层剖面,是中国东部新生代地质构造发展演化历史的典型代表地区之一。对研究菲律宾海板块与欧亚大陆板块碰撞历史、构造机制有重要意义,是极为珍贵的国家级地质遗迹和火山国家地质公园。其地质特征列在《漳州地质公园规划》说明书“表2-1 漳州滨海火山岩带与世界其他火山地质公园地质特征对比表”中。科学评价地质遗址的科学价值是编制《地质公园规划》最关键的第一步。
③ 地质公园规划不排斥充分利用其他自然文化旅游资源。在规划中,除对规划区地质遗迹的科学价值的科学评价外,还必须对其旅游价值和规划区内的其他自然、人文景观的旅游价值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并纳入地质公园规划中,成为公园的重要景区、景点。我们在规划中也很重视这一点。在《漳州地质公园规划》说明书中列出了详细的“旅游景观资源评价表”。其海洋和滨海沙滩都是《漳州地质公园规划》的重要景区。
第二,规划布局、功能分区简化明确,突出地质游览区。
地质公园规划必须围绕地质遗迹遗址为中心来布局景点景区。通常简化为:地质游览区、综合旅游区、接待娱乐服务区三大区;以地质景点为中心、安排参观线路;所有其他自然人文旅游资源均列入综合游览区。
《漳州地质公园规划》就是围绕牛头山火山口遗址、南碇岛火山岩巨型节理石柱林、整尾半岛岗寮熔岩风化海岸画廊、林进屿熔岩(喷气口群)石滩和其他熔岩石滩为中心安排旅游景区景点的。突出了地质公园这一主题。
第三,规划必须贯彻“地质遗迹保护是建立地质公园的基本宗旨”这一原则。
① 地质遗迹的不可再生性决定了保护地质遗迹的绝对性。绿地林地破坏可重新种植;人文古建破坏可修复或仿建。地质遗迹破坏后,任何办法都不能恢复、仿造。
② 地质遗迹破坏因素的分析。造成地质遗迹破坏的因素有两类:一类是自然因素?另一类是人为因素。
自然因素造成的破坏(如风化)和其他包括地质灾害在内的自然灾害造成的破坏,通常是难以防治的。其中对某些风化因素尚可用人工方式采取有限的保护措施。
人为造成的破坏有:采石、采土、采矿;垦荒、耕作、种植;人类各种生产活动造成的污染对其的破坏;旅游活动超过允许的限度造成的损害。保护规划的重点是防止人为造成的破坏。
③ 地质遗迹保护方式。对地质遗迹的保护不能照搬一般自然风景区绿色生态环境保护的四级保护方式,而是更注重地质遗迹的实际有效保护。结合《漳州地质公园规划》实际,我们提出的保护方式是对地质遗迹可能造成人为破坏的因素采取划分三级保护区的方式:特级保护区、基本保护区、外围控制区(或用AAA、AA、A三级表示)。
特级保护区,是针对极易受人为活动而破坏的、有科学价值、稀有的地质遗迹(出露)。保护规定:游人进入必须通过栈道、不得建设任何建筑或设施、不得采石、采捡岩石标本、不得在地质遗迹上种植任何植物。
基本保护区,是地质遗迹地貌区(如火山熔岩锥、平台、丘陵)。保护规定:不得建设机动车道、不得建设与景区无关设施的建筑、不宜建设城市园林;尽可能保持地质地形原貌,可建设游赏步行路、标志牌,非地质露头区可引种适宜生长的植物,可安排临时帐篷。
外围控制区,是在地质遗迹区外,划出适当地带,有序控制与地质公园有关的设施、建筑,并进行生态保护建设;《漳州地质公园规划》还划出了一定范围的滨海水域控制区,区内不得进行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养殖、捕捞活动(作业);禁止有可能污染水体的船只行驶、作业。
第四,必须有相应地质博物馆或展览馆,用以揭示相关的地质运动过程、现象。这应成为地质公园区别于其他风景旅游区的标志。
《漳州地质公园规划》中安排了火山地质博物馆,分为室内、室外两个区。室内区用声光电高新技术展示火山酝酿、形成、喷发、熔岩流淌、凝固成岩石的过程,展示其科学奥秘;用图片展示中国和世界各地火山地质地貌奇异景观。博物馆内还设置科学报告厅、学术研讨室等。室外区主要展示各地巨大的丰富奇异的火山岩标本。
3.地质公园规划与旅游规划的差异
(1)旅游规划基本概念
旅游规划实际上是某个区域(省、市、县、镇等)的旅游产业规划。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模式,但国家旅游局在1999年发布的《旅游发展规划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提出:旅游发展规划是根据旅游业的历史、现状和市场要素的变化所制定的目标体系,以及为实现目标体系在特定的发展条件下对旅游发展的要素所做的安排。并进一步明确其范围:应当确定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作用,提出旅游发展目标,拟定旅游发展规模、要素结构与空间布局,安排旅游发展速度,指导和协调旅游业健康发展。
(2)地质公园规划与旅游规划的区别
旅游规划在市场预测、经济目标、产品开发、管理保障体系,均有详细测算和分析,这对当地发展旅游来说是很必要的。但地质公园规划的重点,不应该是这一些。在《地质公园总体规划工作指南(试行)》总则中指出:“地质公园总体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独特的地质地貌与地质遗迹景观资源为主体,充分利用各种自然与人文旅游资源,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规划布局,适度开发建设,为人们提供旅游观光、休闲度假、保健疗养、科学研究、教育普及、文化娱乐的场所,以开展地质旅游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为宗旨,逐步提高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作者认为,与旅游规划不同,只要对地质公园的客源有基本的估算,能保证地质公园的正常支出和保护费用,略有盈余,达到持续发展目标,这规划就是可行的,地质公园就可设立。在这个前提下追求更高利润目标的问题,以及旅游管理体系问题不应该是地质公园规划的任务。
地质公园规划工作在国内外都刚刚开始,作者建议:尽快建全地质公园规划管理体系,包括管理机构、管理条例、规划规范、政策体制、规划队伍建设等一整套体系。地质公园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序发展,将会推动地质公园健康发展,从而使大量地质遗迹得到有效保护。在保护的同时又为人们提供旅游和科普场所,也有利于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机遇。
(本节主要内容首次发表于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旅游协会旅游地学研究会主编《旅游地学论文集第八集〈国家地质公园建设与旅游资源开发〉》,中国林业出版社2002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