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地质公园的产生
据资料介绍,截至200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自然文化遗产名录共列入630处各类遗产地,其中文化遗产地472处,自然遗产地126处,还有25处为混合类型。在这些遗产地中,有91处是以地质遗迹为基础的。
1989年,国际地质科学联合会(IUGS)成立了“地质遗产(Geosite)工作组”,开始了地质遗产登录工作。1992年,全球各国首脑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参加世界环境和发展大会时,通过“跨入21世纪的环境科学和发展议程”,进一步强调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同年,来自30多个国家的150余位地质学家在法国南部迪涅(Degne)召开地质遗迹保护讨论会,发表了《国际地球记录保护宣言》。该宣言指出,地球的过去,其重要性不亚于人类自身的历史,现在是保护我们的地质遗产的时候了。199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地学部(UNESCO Division of Earth Science)和国际地质科学联合会(IUGS)共同提出了建立世界地质公园的倡议,以有效保护地质遗迹;旋即,在北京出席30届国际地质大会的欧洲地质学家建议创立“欧洲地质公园网络”,经过五年的运作,2000年建立了包括10个成员的欧洲地质公园网络。1998年11月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第29届全体会议上通过了“创建独特地质特征的地质遗址全球网络”的决议。1999年3月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执行局会议上,正式通过了第334项临时议程——“世界地质公园计划”(UNESCO Geopark Programme),筹建“全球地质公园网”的新倡议。2001年6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执行局决定(161 Ex/Decisions 3.3.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支持其成员国提出的“创建独特地质特征区域或自然公园”的倡议,并决议建设全球国家地质公园网络。到2015年10月,已经有33个国家120处地质公园被列入世界地质公园名录。
差不多在同一时期,在我国地质科学家(如赵逊、陈安泽等)的倡导和国土资源部的支持领导下,我国地质公园事业也开始起步。1985年11月,原地质矿产部于长沙召开了“首届地质自然保护区区划和科学考察工作会议”,会议考察了武陵源风景区后,与会专家一致建议设立武陵源国家地质公园。1987年7月17日,原地质矿产部以“地发〔1987〕311号”下发的《关于印发建立地质自然保护区规定(试行)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国家地质公园是建立地质自然保护区的一种重要形式。1999年12月,国土资源部在威海市召开了“全国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工作会议”,重新提出了建立国家地质公园的设想,此举受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重视。2000年,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全国地质遗迹保护规划(2001—2010)》和《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工作指南》;并决定建立《国家地质遗迹(地质公园)领导小组》和《国家地质遗迹(地质公园)评审委员会》,正式启动国家地质公园计划。经过各省国土资源厅的积极申报,国土资源部于2001年3月16日批准并公布首批11个国家地质公园名单。从此,一种新型保护自然地质遗产的方式——地质公园,在华夏大地迅速发展起来。地质公园的三大理念(保护地质遗迹、开展环境科普教育、促进旅游业发展)受到了全国各地地方政府的欢迎,并纷纷向国土资源部申报。到2013年年底,取得地质公园资格的已经有240处,截至2014年9月,已经正式命名的中国国家地质公园185处,其中33处为世界地质公园。
我国和欧洲同时为推动地质公园事业的创建和发展作出了贡献。2004年2月,在巴黎召开的联合国科文组织地质公园网络成员会议上,决定由中国国土资源部在北京建立“世界地质公园网络办公室”(Global Geopark Network)。第一届世界地质公园大会于2004年6月在北京举行,并通过了《关于保护世界地质遗迹的北京宣言》,大会还制定了《世界地质公园大会章程》,并定名为“世界地质公园大会”(Internatinal Conference on Geopark,ICGP),原则上每两年举办一次。从此世界地质公园开始在全球走上轨道[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