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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对规划的理解
对“什么是规划”和“为什么要编制规划”,人们有着不同的理解,作者总结五十多年的规划设计经验,最深的体会是:规划绝不只是指城市规划或各类景区规划中的空间布局问题。与国家或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一样,各类规划首先都是对所规划事物的相关利益方的统筹利益平衡安排问题。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当然是如此,这里不详细论述。城市规划亦是如此:它涉及工作、生活在这座城市的各类人群,甚至辐射到周边区域的人群利益问题,只有根据城市的性质,充分分析这些相关方的各种利益,并加以统筹调整平衡后,下一步才可进入调整空间布局阶段工作。
景区规划也是这样,以国家地质公园规划为例,国家地质公园涉及的利益方,第一,生态环境、地质遗迹要保护;第二,是游客的利益,要保证游客观光愉悦、舒适方便、增长知识;第三,当地居民(农民)的利益,要保证他们安居乐业;第四,地方政府的利益,包括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地方形象等;第五,投资方的利益,中国的国情是地质公园所在地大部分处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建设经费困难,国家不可能提供大量资金,只能提供少量地质遗迹保护费用,只能从市场寻求资金,规划当然要考虑投资者的基本利益。规划从调查阶段起,不能只注意自然资源、地质遗迹,还应对相关各利益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统筹平衡,在此基础上才能布局安排好各类设施。
规划的目的是在平衡各相关方利益的基础上,用以编制发展计划和建设蓝图,以指导建设和管理,以保证各方利益能够落实。
更具体地说,规划是解决“做什么”和“怎么做”的问题。“做什么”是要回答发展目标和确定建设项目;“怎么做”是提出具体实施措施和空间布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