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国政法大学701法学综合一(行政法学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招生专业:法学一级学科各专业
考试科目:701法学综合一(法理学、宪法学、国际法各占40分,行政法学30分)
考试日期:1月6日上午
考生须知:
1.所有客观题均在机读卡上作答,所有主观题均在答题上写清号作答,在试题上答题不给分。书写字迹清楚。
2.将机读卡、答题纸和试题一起交回,否则以零分记。
一、单选题(每题1.5分,共40题60分)
21.驱逐出境属于行政处罚中( )。
A.申诫罚
B.财产罚
C.行为罚
D.自由罚
22.教师资格属于《行政许可法》上的( )。
A.一般许可
B.特许
C.认可
D.登记
23.下列选项中,( )是“撤销”的正确表述。
A.行政行为因存在重大且明显的违法,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B.行政行为作出时违法,有权机关经法定程序对其违法加以确认,并将其效力追溯性予以消除
C.行政行为作出时并无瑕疵,但行政机关根据后来的情况变化,将其对将来的效力予以消除
D.行政行为不成立
24.下列选项中,( )有权制定规章。
A.共青团中央
B.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C.沈阳市人民政府
D.天津市人大常委会
25.下列选项中,( )不符合我国《立法法》的规定。
A.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B.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C.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D.部委规章高于地方性规章
26.下列选项中( )是具备行政主体资格。
A.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
B.保定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
C.清华大学治安派出所,
D.治安联防大队
27.行政处罚中的听证,由( )主持。
A.本案调查人员
B.行政机关指定的本案调查人员
C.当事人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
D.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
28.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命令有错误的( )。
A.必须无条件执行
B.可以提意见但上级不改变或要求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
C.可以提意见,且上级不改变或要求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拒绝执行
D.可以提意见,且提意见公务员对有错误决定或命令的执行免责
29.对海关、金融、国税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 )申请复议。
A.本级人民政府
B.上一级主管机关
C.上一级人民政府
D.上级主管机关
30.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的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被告应为( )。
A.该行政机关
B.该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关
C.以该行政机关和该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为共同被告
D.以该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为被告,以该行政机关为第三人
二、简答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每小题5分,共30分)
1.执法上的合理性原则包含哪些内容?
三、论述与分析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每小题15分,共60分)
3.2012年某日,某市城管局招聘的1000名“市容环境监督员”上岗了。“市容环境监督员”为普通市民,他们佩戴袖标,负责对违章停车的司机实施现场处罚。该局为此专门制作了《市容环境监督员执法手册》,其中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写道:“监督员实行岗位补贴加奖金的薪酬制度。岗位补贴每人每月500元,由市财政统一拨付到区。监督员所收取的罚款和停车费全额上缴区财政,由区财政按票据及时结算,80%返还奖励监督员本人……。”试从行政法角度对此做法加以分析和评价。
参考答案: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招生专业:法学一级学科各专业
考试科目:701法学综合一(法理学、宪法学、国际法各占40分,行政法学30分)
考试日期:1月6日上午
考生须知:
1.所有客观题均在机读卡上作答,所有主观题均在答题上写清号作答,在试题上答题不给分。书写字迹清楚。
2.将机读卡、答题纸和试题一起交回,否则以零分记。
一、单项选择题(请将答案涂在机读卡上,在试卷和答题纸上作答无效。每小题1.5分,共计60分)
21.驱逐出境属于行政处罚中( )。
A.申诫罚
B.财产罚
C.行为罚
D.自由罚
【答案】C
【解析】行政处罚分为ABCD四项所列举的四种类型。其中,申诫罚是指对违法行为人予以谴责、告诫,使其名誉、荣誉、信誉等精神利益受损,主要形式有警告和通报批评。财产罚为强迫违法行为人交纳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物品,使其财产上的权益受到损害。主要有罚款、没收财物。行为罚是指限制或者剥夺违法行为人的某种能力,使其不能从事某种行为,典型的为责令停产停业,暂扣、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驱逐出境的实质是剥夺了行为人入境的资格即不能有入境的行为,因此是行为罚。自由罚指一定期限内对违法公民的人身自由进行一定的限制和剥夺,典型的形式为行政拘留,另外劳动教养实际上也是自由罚。
22.教师资格属于《行政许可法》上的( )。
A.一般许可
B.特许
C.认可
D.登记
【答案】C
【解析】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许可分为五类:一般许可、特许、认可、核准和登记。其中认可是指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是否具备特定技能的认定,主要适用于提供公共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具备特殊的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常见的有:律师资格、会计师资格、医师资格、教师资格等。
23.下列选项中,( )是“撤销”的正确表述。
A.行政行为因存在重大且明显的违法,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B.行政行为作出时违法,有权机关经法定程序对其违法加以确认,并将其效力追溯性予以消除
C.行政行为作出时并无瑕疵,但行政机关根据后来的情况变化,将其对将来的效力予以消除
D.行政行为不成立
【答案】B
【解析】行政行为的效力问题主要涉及:无效、可撤销和废止三种情况。行政行为的撤销是指在具备可撤销条件的情形下,由国家有权机关作出撤销决定后而使之失去法律效力;行政行为的废止是指出于情势变化的需要,行政机关废除合法行政行为的一部分或全部的效力;行政行为的无效分为撤销无效(相对无效)和自始无效(绝对无效)两种情况。绝对无效的行政行为指由于重大违法或者明显违法,自成立之日起即不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相对无效的行政行为是指在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或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撤销之日起,才自始失去法律效力的行为。所以,A项,行政行为自始不发生效力,属于绝对无效的行政行为;B项,对于已经生效的行政行为,因为有一般违法情形而由有权机关给予撤销并使之失去法律效力,属于行政行为的撤销;C项,行政行为本无瑕疵,只是因为情况变化而消除效力,属于行政行为的废止;D项,行政行为不成立就不存在是否有效的问题,更不涉及撤销。
24.下列选项中,( )有权制定规章。
A.共青团
B.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C.沈阳市人民政府
D.天津市人大常委会
【答案】C
【解析】在我国,有权制定规章的主体有以下三类:①国务院各部委和直属机构(制定行政规章);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方政府规章);③较大市的人民政府(地方政府规章)。选项中,沈阳市人民政府属于较大市的人民政府,有权制定规章。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
25.下列选项中,不符合我国《立法法》规定的是( )。
A.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B.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C.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D.部委规章高于地方性规章
【答案】D
【解析】在我国,不同的主体制定的法律规范具有不同的效力等级,其中,法律效力最高,其次是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前者效力高于后者),再次是行政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最后是其他规范性文件。所以,部委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处于同一效力等级,二者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26.下列选项中具备行政主体资格的是( )。
A.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
B.保定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
C.清华大学治安派出所
D.治安联防大队
【答案】C
【解析】AB两项,北京市以及保定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委员会都属于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无行政主体资格;C项,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在法定权限内享有行政主体资格;D项,治安联防队是一个群众性的自治组织,无行政主体资格。
27.行政处罚中的听证,由( )主持。
A.本案调查人员
B.行政机关指定的本案调查人员
C.当事人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
D.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
【答案】D
【解析】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2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行政处罚中的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这主要是基于两个方面的考量:首先根据回避原则,听证程序的主持人不能是本案的调查人员。另外,由于听证会是由行政机关组织的,主持人一般也是行政机关中的工作人员,所以由行政机关指定。
28.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命令有错误的( )。
A.必须无条件执行
B.可以提意见但上级不改变或要求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
C.可以提意见,且上级不改变或要求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拒绝执行
D.可以提意见,且提意见公务员对有错误决定或命令的执行免责
【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54条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29.对海关、金融、国税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 )申请复议。
A.本级人民政府
B.上一级主管机关
C.上一级人民政府
D.上级主管机关
【答案】B
【解析】行政复议的管辖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的权限和分工。行政复议的管辖有一般管辖和特殊管辖,其中一般管辖是指通常情况下,行政复议案件由被申请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管辖,包括三种情况:①申请人可以选择管辖。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既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②地方政府管辖。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管辖。③垂直领导机关管辖。对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家行政机关,如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0.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的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被告应为( )。
A.该行政机关
B.该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
C.以该行政机关和该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为共同被告
D.以该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为被告,以该行政机关为第三人。
【答案】A
【解析】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只有在法律、法规授权的情况下才有行政主体资格,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因此在没有法律授权的情况下,管理该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行政主体以及行政诉讼的被告。所以当事人应以该行政机关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二、简答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每小题5分,共30分)
1.执法上的合理性原则包含哪些内容?
答:(1)执法的合理性原则是指执法主体在执法活动中,特别是在行使自由裁量权进行行政管理时,必须做到适当、合理、公正,即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目的,具有客观、充分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与社会生活常理相一致。
(2)执法的合理性原则是合法性原则的补充和发展,也可以说,它是在合法性原则的层面上提出的更高的要求。执法的合理性原则内容包括:
①公平、公正原则。
②平等原则,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其基本内涵是相同案件相同处理,不同案件不同处理。
③正当裁量原则,即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裁量决定的过程中,所追求的目的是适当的,或者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裁量决定的时候应该考虑相关因素,不能考虑不相关因素。
④比例原则,即执法主体在从事侵害公民权利的行为时,不仅要有法律依据,而且必须选择对公民权利侵害最小的方式行使之,行政行为应该合乎比例的、是恰当的。
三、论述与分析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每小题15分,共60分)
3.2012年某日,某市城管局招聘的1000名“市容环境监督员”上岗了。“市容环境监督员”为普通市民,他们佩戴袖标,负责对违章停车的司机实施现场处罚。该局为此专门制作了《市容环境监督员执法手册》,其中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写道:“监督员实行岗位补贴加奖金的薪酬制度。岗位补贴每人每月500元,由市财政统一拨付到区。监督员所收取的罚款和停车费全额上缴区财政,由区财政按票据及时结算,80%返还奖励监督员本人……。”试从行政法角度对此做法加以分析和评价。
答:从行政法的角度,本案中某市城管局的行为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确定该《手册》的性质
题干中的《手册》为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因为其制定主体为某市城管局。因此,《手册》的内容不得同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相抵触,否则无效。而《行政处罚法》第53条第2款明确规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因此,本《手册》中关于将收缴的罚款和停车费的80%返还给监督员个人的规定与上位法相抵触,无效。
(2)确定“市容环境监督员”的资格
这些监督员是协助城管局执行部分行政管理职能的普通市民,并没有公务员的身份。
《行政处罚法》第18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19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第19条规定,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①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②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③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题干中的“市容监管人员”并不符合第19条要求的相关条件,不能接受行政机关的委托。所以城管局将行政处罚权交给所谓的“市容环境监管员”的做法也是错误的。
(3)违反了行政处罚法中罚执分离的制度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46条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47条、第48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第47条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①依法给予20元以下的罚款的;②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第48条规定,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33条、第38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本案中,监督员一律实行现场处罚和收缴,违反了行政处罚中罚执分离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