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比尔街可以作证(同名电影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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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为我的灵魂担忧(2)

我有两天没看见范尼。我觉得他肯定得了破伤风,正要死呢。热纳瓦说,他很快就要死了,等他一死,警察就会来把我送上电椅。我留意着裁缝铺,但那儿好像一切正常。亨特先生在那里,还是那个笑嘻嘻、浅棕色皮肤的老样子,熨着裤子,给铺子里来的人讲着笑话——铺子里总是有人的,时不时地,亨特太太也会来到铺子里。她是个神圣教派一本正经的女士,不苟言笑,不过,两个人看着都不像他们的儿子要死的样子。

于是,连续两天没见到范尼之后,我一直等到裁缝铺没其他人了,亨特先生一个人在那里时走了进去。那时候,亨特先生认识我,我们整个街区大家都互相认识。

“嗨,蒂希,”他说,“你好吗?家里人都好吗?”

我说:“都很好,亨特先生。”我想说,你家里人都好吗?我平常总这么跟人打招呼,今天也打算这么说,但我没能说出来。

“你学习怎么样?”过了一会儿,他问我。我觉得他看我的样子怪怪的。

“嗯,还凑合。”我说,我的心跳得厉害,好像就要从我胸膛里跳出来一样。

亨特先生还在熨烫板上熨衣服——这是裁缝铺常见的那种双面熨烫板,两块互相面对着的熨烫板——他按着熨烫板,看了我一会儿,然后笑了,说:“估摸着我那个大头儿子不久就该回来了。”

他说的话我听见了,我也明白了一点点,但我不知道我明白了什么。

我走到铺子门口,做出我要离开的样子,然后我回过头说:“你说什么,亨特先生?”亨特先生还在微笑。他把熨斗放下,把裤子还是他正在熨烫的什么东西翻了个面,然后说:“范尼。他妈妈把他送到乡下她家里人那里待了一阵子,说他在这里惹事太多。”

他又把熨斗按下去。“她不知道他在那儿会惹出什么样的麻烦。”然后他抬头看着我,笑了。我后来跟范尼混熟了,跟亨特先生也混熟了以后,我看出范尼笑起来很像他。“啊,我会告诉他你来过。”他说。

我说:“替我问你家人好,亨特先生。”然后我就跑到马路对面去了。

热纳瓦在我家门廊下,她告诉我,我看着像个傻瓜,差点被车子轧死了。

我停下脚步,对她说:“你撒谎,热纳瓦·布雷斯韦特。范尼没得破伤风,他也不会死。我也不会坐牢。不信,你去问他爸爸。”热纳瓦看我的眼神那么古怪,我跑进我们家的门廊,跑上楼梯。我在防火安全门前坐下,但躲在窗户后面,这样她就看不见我。

过了四五天,范尼回来了,他来到我们家门廊下。他脸上没有伤疤。他拿着两只甜甜圈。他在我家门廊下坐下。他说:“对不起,我不该往你脸上吐口水。”他给了我一只甜甜圈。

我说:“对不起,我不该打你。”然后我们什么都没说。他吃他的甜甜圈,我吃我的。

人们不相信这个年龄的男孩儿和女孩儿之间的事情——人们不怎么相信,我也开始明白为什么了。不过,不管怎么着,我们成了朋友。或者说,其实也是一码事,这是又一桩人们不想搞明白的事情——我可以当他的姐妹,他可以当我的兄弟。他不喜欢他的姐姐,我没有兄弟。于是,我们就互相成为对方欠缺的人。

热纳瓦跟我生气了,她不再是我的朋友了,虽然,我现在想一想,是我不经意间就不再是她的朋友了。因为,我现在有范尼了,尽管我还不太明白这意味着什么。丹尼尔跟范尼生气了,他说范尼太娘,因为他成天围着女孩子转悠,他也不再是范尼的朋友了——绝交了好长时间。他们甚至还打了一架,范尼又丢了一颗牙齿。我觉得,那时候留心范尼的人,肯定认为等范尼长大,所有的牙齿都该掉光了。我记得告诉过范尼,我要到楼上去拿我妈妈的剪刀,去把丹尼尔给杀了,但范尼说,我不过是个小丫头,这里没我什么事。

范尼星期天得上教堂——我的意思是,他不得不去:尽管他经常蒙骗他妈妈,而她却毫无察觉,或者是故意装糊涂。他的母亲,我后来也慢慢和她熟悉了,我们待会儿还要谈到她,我说过,她是个神圣教派的女人,如果她无法拯救她的丈夫,那么,她无论如何也得拯救她的孩子。因为他是她的孩子,不是他们的孩子。

我觉得范尼这么捣蛋,就是出于这个原因。我觉得,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等你和他熟了以后,会发现他那么善良,真是好人一个,一个特别甜蜜的男人,身上带着特别忧伤的一种东西——等你了解他了以后。亨特先生,弗兰克,没有试着告诉他,但他那时爱他——现在也爱他。两个姐姐不完全属于神圣教派,但也差不离了,她们都随妈。于是,这就剩下弗兰克和范尼了。某种程度上,弗兰克整个星期都和范尼在一起,范尼整个星期都和弗兰克在一起。他们都明白这一点。因此,星期天弗兰克可以把范尼交给他妈妈。范尼在街上做的事情,恰恰就是弗兰克在裁缝铺和家里做的事情。他在捣蛋。他长期守着裁缝铺不放,就是这个缘故。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范尼流着血回家时,弗兰克会照料他;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这对父亲和儿子都爱我。这不是什么奥秘,只不过它总是关于人的奥秘。后来,我曾经琢磨过,范尼的父母会不会一起做爱。我问范尼。范尼说:“当然。但和你我不同。我听见过他们的动静。她从教堂回家,全身湿透,胆战心惊的。她好像累得没法动弹了,她会和衣横躺在床上——她可能还有点力气把鞋脱了。她总是要把她的手提包放在什么地方。我至今还能听见那种声响,就像什么沉沉的东西,里面装着银器,不管她把它放在哪里,都是沉沉地落下。我听见她说,主今天晚上祝福了我的灵魂。亲爱的,你什么时候把你的生命交托给主?宝贝儿,我跟你发誓,他肯定是躺在那儿,那玩意儿硬起来了,他会回答说,对不起,宝贝儿。但她的情况并没有好起来,因为,你明白吗?这就像两只野猫在巷子里玩的把戏。娘的。她会下崽、喵喵叫直到日子好起来,她要追上那只猫,她要把他撵得满巷子跑,她要撵得他直到他咬她的脖子——到这时候,他真是只想睡觉,但她的乐队都发动起来了,他得止住音乐,要止住音乐只有一个办法——他要咬她的脖子,然后她就逮着他了。这样,我爸就那么躺在那儿,身上一丝不挂,他那玩意儿越来越硬,我猜,我爸爸会说,是主把他的生命献给我的时候了。她会说,哦,弗兰克,我把你带给主吧。然后他说,狗屁,娘儿们,我来把主带给你吧。我就是主。然后她就开始哭,她开始呻吟,主,带领我帮助这个男人吧。你把他交给了我。我实在无能为力。哦,主啊,帮帮我。他会说,主会帮助你的,蜜糖,你得变成小娃娃模样,光溜溜的,像个小娃娃一样。来吧,到主这儿来。她会开始哭泣,呼唤耶稣,而他则开始把她所有的衣服都脱光——我能听见衣服窸窸窣窣地响着拉扯着脱下和落地的声音。早上我穿过他们的房间去上学时,有时候我的脚会绊在一件衣服上——他把她脱得精光、趴在她身上的时候,她还在哭,耶稣帮帮我,主啊!我爸爸会说,你现在就有主,他就在这儿。你哪儿需要祝福?哪儿疼?你哪儿想让主的手摸一摸?这儿?这儿?还是这儿?你哪儿要他的舌头?你想让主从哪儿扎进去,你这个脏兮兮的、傻乎乎的黑婊子?你这个婊子。婊子。婊子。然后他就扇她,又狠,又响。她会说,哦,主啊,请帮我承受我的负担。他会说,这儿呢,宝贝儿,你能够承受得住,我知道。你有耶稣这个朋友,他来的时候我会告诉你。第一次来临。我们对他第二次来临一无所知。还不知道。床会摇晃,她会呻吟呻吟呻吟。到了早上,就好像什么都不曾发生过一样。她还是和以前一样。她还是属于耶稣,而他则沿着街道走了,到铺子里去了。”

范尼接着说:“要不是我的话,我觉得猫儿早就溜号了。我会一直爱我爸爸,因为他没有离开我。”我会永远记住范尼谈到他爸爸时的面部表情。

接着,范尼转向我,抱住我,笑着说:“你老是让我想起我妈妈,知道吗?来吧,啊,我们一起唱歌吧,罪人,你爱我主吗?如果我听不见你呻吟,我就知道你没有得到拯救。”

我猜,两个人一起欢笑和做爱,真是多多益善,做爱是因为他们在欢笑,欢笑是因为他们在做爱。爱情和欢笑来自同一个地方,但去那里的人却为数不多。

有个星期六,范尼问我第二天早上能不能跟他一起去教堂,我说行啊,但我们是浸礼会教派的,不应该进神圣教派的教堂。不过,到这会儿,谁都知道范尼和我是朋友了,这不过是明摆着的事实。在学校里,在整个小区,他们都管我们叫罗密欧与朱丽叶,倒不是因为他们都读过这部戏剧。然后范尼就下来了,看着真是受罪的样子,头发捯饬得溜光水滑的,有一片头发看着惨兮兮的,就像是用斧子或者剃刀挖了一下。他穿着他的蓝色西装。我姐姐给我打扮好了,于是我们就走了。仔细想想,这应该是我们第一次约会。他妈妈在楼下等着。

那时正是复活节前,所以天不太冷,但也还不太热。

尽管我们年岁不大,我当然做梦也没有想过把范尼从她身边夺走什么的,尽管她并不是真爱范尼,只是想着她应该爱他,因为毕竟是她把他带到这个世界上来的。但是,范尼的妈妈已经不喜欢我了。我从好多事情里能够看出她不喜欢我。比如说,我很少去范尼家,但范尼总是在我家。不想让我去他们家的,可不是范尼和弗兰克,而是他老妈和姐姐们。我后来明白了,一方面,她们觉得我配不上范尼——其实是因为她们觉得我配不上她们;另一方面,她们又觉得范尼正好就活该得到我这样的人。唉,我肤色很黑,我的头发就是普通的头发,我没有任何出众的地方,连范尼都不假装认为我漂亮,他只是说,漂亮姑娘真是个拖累。

他说这话的时候,我知道他想的是他妈妈——就是因为这个,他想逗我的时候,就告诉我说我让他想起他妈妈。我一点儿也不会让他想起他妈妈,他知道这个,但他也知道我了解他有多么爱她:他多么想爱她,多么想得到爱她的许可,多么想让她了解他的想法。

亨特太太和女儿们的肤色很浅;看得出,亨特太太在她的老家亚特兰大曾经是个漂亮的年轻姑娘。她依然还有那种模样,那种“你别碰我”的模样,漂亮女人到死都带着这副模样。女儿们没有妈妈漂亮,当然,她们也没有在亚特兰大当过年轻姑娘,但她们的肤色很浅,她们的头发也很长。范尼的肤色比我的浅,但比她们要深得多,他的头发就是毛茸茸的,他妈妈每个星期天往上面抹那么多油,他的头发还照旧是毛茸茸的。

范尼真是像他爸爸。所以,范尼某个星期天上午把我带到他们家时,亨特太太甜甜地耐心地朝我笑着。

“你今天早上到主的教堂来,我真是太高兴了,蒂希,”她说,“哇,你今天早上真好看!”

她说话的口气,我一听就知道,我肯定跟别的早上看着没有什么区别。她的话让我知道我长得不怎么样。

我说:“早上好,亨特太太。”然后我们就走上街道。

那是星期天早上的街道。我们的街道有日期,甚至还有时辰。我出生的地方,我的孩子即将出生的地方,你沿街看去,几乎能够看清屋子里正在发生的事情。比如说,星期六,下午三点,这个时间很不好。孩子们从学校回家了。男人们从上班的地方回家了。你可能觉得这该是一个欢聚的时刻,但它不是。孩子们看见了男人们。男人们看见了孩子们。这差点让女人们发疯——她们在忙着做饭、洗涮、梳理头发、能够看见男人看不见的东西。你在街上就能看见这一切,从女人们冲着孩子们嚷嚷的声音里你就能听得出来。你从她们冲出房子的样子就能看出来——匆匆忙忙,像暴风雨来临时那样——抽打着孩子们,把他们拉上楼去,你从孩子们那里也听得出来,你从男人们那里也能看出来,他们对这一切视而不见,在栏杆前面站在一起,在理发店里坐在一起,互相传递着一只酒瓶,走到街角的酒吧,与吧台后的女孩子调笑,互相斗殴,最后又忙着他们的盘根错节的杂事。星期六下午就像一片悬挂在天上的乌云,就是一场即将来临的暴风雨。

但是,到了星期天早上,乌云消散,暴风雨造成的损失已成既定事实,然后又风平浪静了。不管损失是什么,现在每个人都干干净净的了。女人们不知道怎么的,就这样把一切都安排妥当,维持着这一切。于是,这会儿大家都洗干净了,擦过了,刷过了,还抹油了。然后,他们要去吃猪脚、猪肠、炸鸡或烤鸡,配着红薯和米饭和青菜或者玉米糕或饼干。他们会回到家里,争争吵吵,互相友好。有些人会在星期天洗自己的汽车,洗起车来比洗自己的包皮还细心。星期天早上,我在街上走着,身边走着像个囚犯一样的范尼,另一边走着亨特太太,活像昂首阔步走入王国的女王,而我则觉得就像赶集一样。现在想来,我觉得仅仅是因为范尼,星期天上教堂才像是赶集,尽管他本人并没有说什么。

隔着一个街区,我们就能听见教堂传来的手鼓声。

“要是哪天早上能让你爸爸也来到主的教堂就好了。”亨特太太说。然后她看着我:“你平时上哪个教堂,蒂希?”

嗯,我说过了,我们是浸礼会教徒。但我们不太上教堂——可能是圣诞节或复活节那样的日子才去。妈妈不喜欢教堂里的姐妹们,她们也不喜欢她,姐姐随妈,爸爸不觉得跟着主跑有什么意义,他对主好像没有多少敬意。

我说:“我们上阿比西尼亚浸礼会堂。”眼睛看着人行道上的裂缝。

“那个教堂很漂亮。”亨特太太说,好像对这个教堂能说的好话也就是这么多,而这点好处显然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