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为我的灵魂担忧(1)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知道我受洗时的名字叫克莱门汀,所以如果大伙儿管我叫克莱门,想想看,就算是叫我克莱门汀,应该也可以,因为这毕竟是我的名字。但他们都不这么叫我。大伙儿都管我叫蒂希。我觉得这样也行。我累了,我开始想,说不定所有发生的事情都有道理。是这样的:如果没有道理,这样的事情怎么会发生?不过这个想法实在是很可怕。有了这样的想法,肯定是因为遇到麻烦了——而且是遇到了没有道理的麻烦。
今天,我去看范尼。范尼也不是他的名字,他受洗的时候名字叫阿朗佐——人们要是管他叫朗尼,说不定还说得过去。但是,不,我们一直叫他范尼。他全名叫阿朗佐·亨特。我生下来就认识他,我也希望我一直和他相知到老。但是,我只是在要告诉他什么特别严重的坏消息时,才管他叫阿朗佐。
今天,我说:“阿朗佐?”
然后他就看着我,带着那种警觉的表情,每次我喊他的大名,他都是这个表情。
他在坐牢。我们就在这里,我坐在一面大墙前的长凳上,他也坐在一面大墙前的长凳上。我们面对面,中间是一道玻璃墙。隔着墙听不清对面人说的话,于是你们俩都有一只小电话。你得通过电话说话。我不知道人为什么在电话上说话时都低着头,但他们总是低着头。你得记着,说话的时候,要抬头看着和你说话的那个人。
我现在记住了,因为他在坐牢,我爱他的眼睛,每次我看见他,都担心我以后再也见不到他了。于是,我一到那里就拿起电话,握着电话,一直抬头看着他。
然后,我说“阿朗佐?”的时候,他低下头去,然后他又抬起头来,他笑了,握着电话,等待着。
我祈盼,任何人,凝望着他们挚爱的任何人时,中间不要隔着一道玻璃。
我本来想那么说的,说出来却全然不是那么回事。我本来想若无其事地说出来,这样他就不会太难过,这样他就会明白,我说的时候,心里并没有任何责怪他的意思。
是这样的:我了解他。他很骄傲,他也爱操心,仔细寻思一下,我也知道,这是他蹲监狱的主要原因,不过这一点他不知道。他已经操心过度了,我不想让他为我操心。实际上,我必须告诉他一件事,而我压根儿就不想告诉他。但是,我知道我必须告诉他。他必须知道。
我还想,等他不那么操心的时候,当他晚上独自躺着的时候,当他独自一人的时候,当他处在自己最深邃之处的时候,或许,想起这件事,他会高兴起来。这对他可能会有好处。
我说:“阿朗佐,我们有孩子了。”
我看着他。我知道我在微笑。他的脸看着像是在水中飞速下沉。我摸不着他。我多么想抚摸他。我又笑了,我握着电话的手湿透了,有一个刹那,我根本就看不见他,我摇摇头,我的脸湿润了,我说:“我很高兴。我很高兴。你别担心。我很高兴。”
但他现在离我那么遥远,孤零零一个人。我等着他回过神来。我可以看见这个念头闪过他的脸:我的孩子?我知道他会想到这个。我不是说他会怀疑我,但男人会这么想。他在那里独自一人、离我而去的那几秒钟之内,这个孩子是世界上唯一真实的东西,比监狱更加真实,比我更加真实。
我应该早点说出来:我们没有结婚。这件事对他更要紧,对我来说没那么要紧,但我理解他的感觉。我们本来是要结婚的,但他进监狱了。
范尼二十二岁。我十九岁。
他问了我一个荒唐的问题:“你肯定?”
“不。我不肯定。我说这个纯粹是搅和你的脑子。”
他乐了。他乐了,因为这下子他回过神了。
“咱们怎么办?”他问我——就像个小男孩一样。
“哦,我们总不能把他淹死。所以,我想我们得把他养大。”
范尼仰起头来,大笑起来,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然后,我就觉得,第一步,我一直最担惊受怕的部分,应该没事了。
“你告诉弗兰克了吗?”他问我。
弗兰克是他爸爸。
我说:“还没呢。”
“你跟你父母说了?”
“还没呢。不过你不用担心他们。我只是想先告诉你。”
“啊,”他说,“我也觉得这么做更合适。一个孩子。”
他看着我,然后低下头来。“你怎么办呢,真的?”
“我该干吗还干吗。我要一直上班,上到最后一个月。然后,妈妈和姐姐会照顾我,你不用担心。而且,不管怎么说,那时候你早该出来了。”
“你敢肯定?”他微笑着问。
“当然了。我敢肯定。我一直坚信这一点。”
我知道他怎么想,但我不能让我自己也那样想——现在不行,看着他的时候不行。我必须语气坚定。
范尼后面出来一个人,他该走了。范尼笑着,举起拳头,他总是举起拳头,我也举起我的拳头,他站起来了。在这里看见他,看见他有那么高,我总是有点吃惊。当然,他瘦了,瘦了之后也显得更高了。
他转过身,走出门去,门在他后面关上了。
我觉得头晕。我一整天没有吃什么东西,天色也晚了。
我走出门来,穿过那些我越来越痛恨的又长又宽的楼道,这些楼道比撒哈拉沙漠还要宽阔。撒哈拉沙漠从来不是空旷的;这些楼道也从来不会空旷。如果你穿越撒哈拉沙漠,如果你倒下了,秃鹫闻到了你的死亡,觉得你要死了,会渐渐过来绕着你飞。它们飞得越来越低,它们等候着。它们知道,什么时候灵魂不能回来了,肉体就准备就绪了。穷人总是在穿越撒哈拉沙漠。律师、担保人和整个人群都绕着穷人飞,跟秃鹫一模一样。当然,他们也并不比穷人富裕多少,正因为如此他们才变成了秃鹫、食腐动物、无耻的垃圾拾荒人,我这里说的也包括黑人。从多方面看,黑人更糟糕。凭良心说,我真该觉得羞耻。但是,我得好好想想,我现在想,说不定我不用觉得羞耻。我不知道,为了把范尼救出监狱,我还能有什么不能做的事情。在那里,我从来没有碰到过别的羞耻,除了我这样的羞耻,除了那些辛勤劳作、称我为闺女的黑人老妇的羞耻,还有那些骄傲的波多黎各人的羞耻,他们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比如说,和他们交谈的人都不会说西班牙语,他们只是因为他们亲爱的人进了监狱而感到羞耻。但是他们不该感到羞耻。那些主管这些监狱的人才应该觉得羞耻。
我一点也不为范尼感到羞耻。恰恰相反,我为他自豪。他是一条汉子。看看他是怎样承担这一切荒唐事的,你就知道他是一条汉子。我承认,我有时候感到害怕,因为没有人能够永远承受他们强加在我们身上的种种摧残。然而,你总得想个法子从一天捱到下一天。如果你想得太远,哪怕你只是试图往长远处想一想,你根本就没法活下去了。
我有时候坐地铁回家,有时候坐公共汽车。今天,我坐了公共汽车,因为坐公共汽车花的时间稍微长一些,我心里有很多事情要想清楚。
遇上麻烦事,对人的头脑会产生奇怪的影响。我不知道能不能说清这件事。你就这样度过一些日子,你好像能够听见人说话,你好像也在和他们说话,你好像是在做着你该做的事情,或者,至少你的活儿是干完了。但是,你一个人也看不见,一个人也听不见。如果谁问你,你那天干什么了,你还要想一想才能回答。与此同时,就是在这同样一天——这一点真是很难解释——你看见的人,又和你从前所看到的完全不同。他们像刀片一样熠熠闪光。可能你看他们的方式,和你出事之前看他们的方式有所不同。可能你在琢磨他们是怎么回事,但琢磨的方式有所不同,于是他们就变得有些陌生。可能你害怕、麻木了,因为你再也不知道,如果你碰到什么事情,是不是能够指望什么人帮忙。
而且,即使他们想帮忙,他们又能做得了什么?我不能跟公共汽车上的人说,喂,范尼出事了,他进监狱了——你能想象,如果他们听我亲口告诉他们,我爱一个蹲监狱的人——我知道他从来没有犯过什么罪,他是个美好的人,请帮帮他——你能想象,这辆公共汽车上的人会对我说什么吗?你能想象,这辆公共汽车上的人会说什么吗?你会说什么?我不能说,我会把这个孩子生下来,我也很害怕,我不想我孩子的父亲出什么事,别让他老死在监牢,求求你,啊,求求你!你不能这么说。这就意味着,你什么也不能说。麻烦就在于你孤单无依。你坐下来,你看着窗外,你心里琢磨着,你会不会下半辈子就这样坐着这趟公共汽车来回往返。如果你只能这么着,那你的孩子呢?范尼又会怎么样呢?
如果你以前喜欢过这座城市,那么现在你不喜欢了。一旦我摆脱这件事,一旦我们摆脱这件事,我发誓,我再也不会到纽约城里去了。
从前,我可能喜欢过纽约,很久以前,爸爸曾经带着我和姐姐来这里,我们会在这里看人,看大楼,爸爸会给我们指点不同的景点,我们会在炮台公园逗留,吃冰激凌、吃热狗。那些日子真是美好,我们总是很幸福——但那是因为我爸爸,而不是因为纽约。那是因为我们知道我们的爸爸爱我们。而现在,我知道,我现在当然知道,这座城市不爱我们。他们看着我们,就像我们是斑马一样——而你知道,有些人喜欢斑马,有些人不喜欢。但谁也不会去问问斑马自己感觉如何。
确实,除了费城和奥尔巴尼,我也没有见过多少别的城市,但我敢发誓,纽约肯定是世界上最丑、最脏的城市。它肯定有最丑陋的建筑和最乖戾的人群。它肯定有最坏的警察。如果哪个地方更糟糕,那肯定是个离地狱很近地方,你能闻到煎炸人的味道。仔细想想,这恰恰就是夏天时纽约的味道。
我是在这座城市的街道上碰见范尼的。我还很小,他没那么小。我六岁左右——差不多就那么大,他九岁左右。他们住在街对面,他和他们家人,他的妈妈和两个姐姐还有他爸爸。他的爸爸开着一间裁缝铺子。现在回头看看,我有点纳闷,他开这间裁缝铺究竟图的是什么:我们认识的人都没钱把衣服带到裁缝铺里去——不,说不定隔好长时间有那么一个。但是,我觉得光靠我们支撑不了他的生意。当然,我听人说,人们——有色人种——不像我父母拼命维持生计时那么穷。他们也没有我们还在南方的时候那样穷。但我们那时确实穷,眼下我们还是穷。
我们有一天放学后打了一架,我才真正注意到范尼。这一架其实跟范尼和我都毫无关系。我有个叫热纳瓦的女朋友,她是个很傲气、不修边幅的女孩,头发紧紧地贴着头皮编成辫子,粗大的灰色膝盖,长腿,大脚。她总是在惹麻烦。很自然,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因为我一无是处。我瘦骨嶙峋,胆小怕事,于是我就跟着她,沾上她惹的麻烦。真的,别人谁也不理我,而且,你也知道,也没有别人理她。哦,她说,她真受不了范尼。每次她看他一眼,她都觉得恶心。她总是在告诉我,他有多么难看,皮肤像刚削掉的湿湿的土豆皮,眼睛像中国人的眼睛,还有那毛茸茸的头发和那厚厚的嘴唇。他的腿罗圈得那么厉害,他的踝骨上都有囊肿了。还有他的臀部那么翘着,他妈妈肯定是一只大猩猩。我同意她说的,因为我不得不同意,但我并没有觉得他真的那么糟糕。我还真有点喜欢他的眼睛,而且,说实话,如果中国人有那样的眼睛,我还真想到中国去。我从来没有见过大猩猩,所以在我看来,他的臀部也正常得很。而且,说实话,要是仔细想想的话,他的臀部还真没有热纳瓦的臀部大。直到很久以后,我才意识到,对,他确实有点罗圈腿。但是,热纳瓦总是在招惹范尼。我觉得他压根儿就没有注意到她。他总是忙着和他的朋友们玩儿,那都是街区里最坏的一帮孩子。他们总是在街上晃悠,穿得破破烂烂,流着血,磕磕碰碰浑身是包,就在这次打架之前,范尼还被打掉了一颗牙。
范尼有个朋友叫丹尼尔,一个大块头黑人男孩,丹尼尔跟热纳瓦有点不对付,就像热纳瓦跟范尼有点不对付。我不记得事情是怎样起头的,不过,结果是,丹尼尔和热纳瓦两人都在地上,两个人在地上打滚,我想把丹尼尔从热纳瓦身上拖开,范尼在拉我。我转过身来,从垃圾桶里抓起我能够拿到的唯一的东西,打了范尼。我抓住的不过是一根棍子,但棍子上有一颗钉子。钉子划过他的脸,划破了皮,血开始滴下来。我吓坏了,不敢相信我的眼睛。范尼把手捂在脸上,看看我,又看看他的手,我除了扔下棍子拔腿就跑,也想不出什么更好的高招。范尼跟着追我,更添乱的是,热纳瓦看见血了,她开始高叫我会杀了他,我会杀了他!范尼一下子就追上了我,他紧紧抓住我,从他嘴里缺了牙的豁口冲我啐了一口唾沫。他正好啐在我嘴里,这让我觉得万分屈辱——我想,这是因为他没有打我,或者伤我,也可能是因为我意识到,他本来可以揍我一顿却没有揍,于是我大叫起来,开始抽泣。很好笑。说不定范尼的唾沫啐在我嘴里的那一个瞬间,我的生活就在那一刻改变了。热纳瓦和丹尼尔挑起了整个事端,眼下毫发无伤,两个人都开始冲着我大叫。热纳瓦说,我肯定把他杀死了,是,我杀了他,生锈的钉子,会让人得破伤风而死。丹尼尔说,对的,他知道,他老家有个叔叔就是这么死的。范尼听着这些话,他还在继续流血,我还在继续哭。最后,他可能终于明白他们说的就是他,他必死无疑了,因为他也开始哭了。然后,丹尼尔和热纳瓦一人一边扶着他走了,留下我孤零零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