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艺术(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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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课堂教学艺术的研究对象

教学艺术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它的研究对象是什么呢?目前,人们的看法并不一致。如有一种观点认为:“教学艺术论研究的对象是教学艺术,即存在于教学活动过程中,使教学得以成功进行的内部机制或性能。”另有一种观点认为:“教学艺术论的研究对象,是教学艺术的双重特性:科学性和艺术性,即科学再现教学内容而求实的科学性和艺术表现思想情意(心灵)而求活的艺术性。”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教学艺术论的研究对象是教学艺术的本质、规律及其提高的途径、方法和技巧。”这些观点在表述上虽然还不够完善,但由于是在教学艺术论立论之初提出来的,且都力图将教学艺术作为相对独立的领域纳入科学研究的对象范畴,所以尤为可贵。我们认为,教学艺术论的研究对象应该是教学艺术活动规律及其具体运用。这就是说,教学艺术论研究的对象范畴是由两个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方面组成的。因为教学艺术活动规律是在具体运用中表现出来的,离开教学艺术具体运用的现象形态,其所谓活动规律就成为虚无缥缈、不可捉摸的东西;而教学艺术活动规律的揭示和把握,可以大大提高教学艺术具体运用的水平和效果。两个方面一内一外,构成了教学艺术的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