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障粮食数量安全的现实路径:水稻的案例
民以食为天。粮食安全关系国家命脉、人民福祉。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粮食生产国和消费国,以占全球7%左右的耕地养活了全球超过20%的人口,因此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的任务尤为艰巨。虽然近些年中国粮食连年丰产,市场供应充足,当前粮食与主要食用农产品供应保障状况良好,但中国在粮食领域的损失、浪费现象严重。2013年2月,国家粮食局局长任正晓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指出,中国粮食产后仅储藏、运输、加工等环节损失浪费总量就达700亿斤以上;2013年5月,国家粮食局主办的粮食科技活动周所发布的相关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粮食产后损失浪费超过1000亿斤,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的9%以上,相当于1.45亿亩粮田产量。因此,减少粮食产后损失浪费就成为现阶段保障粮食与主要农产品安全供应的最现实的路径。本节主要以水稻收获环节粮食损失状况为案例展开分析。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乡居民食物消费结构的不断升级,我国未来粮食消费需求将继续呈刚性增长趋势。与此同时,有效耕地面积不足、水资源结构性短缺与农药使用效率边际递减、气候变化等因素对粮食生产与供给的刚性约束日益突出,保障我国粮食安全面临的压力日趋增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障粮食安全对中国来说是永恒的课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在我国粮食持续增产难度加大的背景下,优化粮食产后供应链,减少粮食产后环节的损失浪费,对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粮食安全的关键在于口粮,我国口粮的主体是水稻,水稻是我国最主要的粮食品种。水稻供求关系长期偏紧,减少水稻产后损失,对保障国内粮食有效供给具有重要意义。但我国水稻产后损失浪费问题相当严重,从生产到消费的每一环节都存在损失。我们在实际调查的基础上,估算了生产农户在水稻产后收获环节的损失状况,并就降低水稻产后收获环节的损失状况提出建议。
(二)调查方案
江南大学等国内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了2015年国家粮食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粮食产后损失浪费调查及评估技术研究”。为了调查水稻产后收获环节的损失状况,调查组针对性地选取了东部的江苏、浙江、广东,中部的湖北、湖南、安徽、江西,西部的四川、广西和东北的黑龙江等10个省份作为抽样区域。之所以调查上述10个省份,主要是考虑到这10个省份的水稻产量占全国水稻总产量的比重在79%左右,而且均为我国水稻生产大省,基本覆盖中国各大地区,且跨越了华南、华中、华北、西南、东北单季稻五大稻作区,兼顾了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气候地形、农地资源禀赋等方面的差异性,在空间分布上具有较好的代表性。
调查的对象是水稻生产农户(即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农户,不包括其他农业生产组织)在水稻产后收获环节的损失状况。调查采用分层抽样的方式,在确定的上述10个省份内,根据人均农业收入水平对每个省份的所有县依次进行排序,自高向低分为5组不同层次,并在每个层次中随机抽取1个县。确定样本县后同样按照人均农业收入水平,从样本县内抽取5个行政村作为抽样点,最后在每个样本村随机抽取4~5个水稻生产农户开展进村入户的问卷调查。表1-4是受访者基本人口信息特征。表1-4中显示,在957个受访者中,男性占54.96%,比例略高于女性,与我国农村地区以男性为家庭主要劳动力的现实相符合。户主年龄、文化程度的分布上以46~55岁、初中为主体,分别占样本量比例的41.27%和38. ;56%;家庭年均收入、家庭经营收入占比和家庭规模分别以3~6万元、40%~59%和4人为主体,分别占样本量的38.87%、34.79%、38.24%。与此同时,47.23%的受访者表示农闲时期会在周边城镇兼业务工。总体来看,受访者的性别比例、年龄分布、文化程度、家庭年均收入水平和家庭规模等指标与中国国家统计局人口普查情况基本吻合,说明样本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为确保问卷调查的有效性,调查组对问卷的效度进行了检验,验证了问卷的有效性。同时,为了验证调研样本数据的可靠程度,在调查结束后,调查组就问卷的信度进行检验,证实了问卷内部的一致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符合规范的要求。
表1-4 受访者的基本统计特征(单位:人,%)
(三)水稻产后收获环节损失率的总体估算
设第N个(N=1,2,3,……,n)省级单位包括Xk个初级单元(市/县),各初级单元包括Yj个二级单元(行政村),各二级单元又包含Zij个三级单元(农户)。各阶段抽样数目分别记为xh,y,z。则每一级单元被抽中的概率为Mi、Mij、Miju,它们分别满足:
单个农户水稻收获损失量记为Rice-Lossiju,单个农户水稻产量为Rice-Yieldiju,并设单个农户水稻收获损失率为RHLiju,则:
第N个省被调查农户水稻收获损失总量记为Rice-Lossn,被调查农户水稻总产量为Rice-Totaln,则:
第N省级区域农户水稻收获损失率设为RHLn,则有:
全国地区十大样本省被调查农户水稻收获损失总量记为Rice-SumLoss,被调查农户水稻总产量为Rice-SumTotal,则:
设全国地区农户水稻收获损失率为RHLT,则有:
根据上述公式,可计算出各样本省及全国平均水稻收获损失率,同时,还可以依据水稻收获损失程度的区间划分,反映各样本省损失率的分布情况。各地区农户水稻收获损失率及区间分布表、样本省份水稻收获损失率见表1-5。
表1-5 样本省份农户水稻收获损失率及区间分布
综合上述研究,可以推算出全国生产农户水稻产后收获环节的平均损失率大体在3.25%的水平上。假设我国水稻由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户生产,由此估算出2007—2016年10年间我国水稻生产农户在收获环节的水稻损失量约5812万吨,平均每年损失达580万吨左右。按照发展中国家人均消费粮食(口粮)约231公斤的标准计算,在2007—2016年的十年间,水稻收获环节损失的数量平均每年可以满足约2500万人口的口粮需求,减损潜力相当可观。考虑到近年来我国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组织与农业生产企业发展迅速,水稻产后收获环节每年的损失量可能要小于580万吨。
(四)不同省份水稻产后收获环节损失率的比较与影响因素
综合所调查的10个样本省份水稻产后收获损失率的情况,发现省际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并呈现出两个特点:一是由北向南来看,东北部省份水稻产后收获环节的损失率低于南部省份;二是从东向西看,东部省份水稻产后收获环节的损失率低于中部,而中部省份的损失率低于西部。具体而言:
(1)黑龙江省的损失率最低。黑龙江省作为我国东北部地区的典型水稻生产大省,产后收获环节的损失率在所有10个样本省份中最低,其均值仅为2.54%。东北地区土地宽阔平整,农业规模化经营状况良好,水稻机械化收获程度高,对降低水稻产后综合损失率起到了重要作用。
(2)江苏省、浙江省和广东省的损失率略低于平均水平。东部沿海省份中江苏、浙江和广东的水稻产后收获损失率分别为2.95%、3.07%和3.14%,三个省份的平均损失率为3.0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江苏、浙江和广东经济相对发达,农村发展进入了快速转型升级的新阶段,水稻收获的机械化水平比较高,并通过土地流转,进行地块整合、土地整治,发展适度规模化经营,降低了土地的细碎化程度。
(3)中西部省份的损失率高于平均水平。中部省份中湖北、湖南、安徽和江西的水稻产后收获损失率依次为3.25%、3.22%、3.30%和3.61%,平均损失率为3.34%,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西南地区的广西、四川两省份水稻产后收获损失率为3.84%和3.53%,平均损失率为3.68%,显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湖北、湖南、安徽和江西人均农地资源禀赋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但农村转移劳动力规模较大,而广西、四川降水相对较多,人均农地资源禀赋相对较少,山区丘陵地带相对较密,耕地的细碎化程度相对较高,影响了机械化水平的提升,这些均不同程度地提高了水稻在产后收获环节的损失率。
基于国内外文献,并从中国水稻生产体系的实际出发,本研究选择了农户基本特征、生产经营特征和收获作业特征的三大类共16个影响因素(变量)作为解释变量,以识别出影响农户水稻产后收获损失的主要因素。研究结果表明:
(1)农户家庭的经济收益预期。研究表明,水稻生产农户家庭户主务工与否、水稻生产经营收入占家庭收入的比重这两个因素影响水稻产后收获环节的损失率。主要原因是,生产农户作为“经济人”,农村劳动力市场上价格的变化影响其水稻生产经营的机会成本。农户为确保自身经济收益最大化,总是基于成本收益的比较来安排农业生产的规模和方式。当农户通过劳动努力减少产后收获损失所获得的经济收益不足以弥补外出务工预期的机会成本时,农户就会牺牲水稻收获环节的收益,由此扩大了损失率。与此同时,当家庭收入主要依靠农业生产时,农户就比较关注水稻在收获环节的损失。但随着城镇化的深入发展,农户兼业化现象越发普遍,纯农户的比例不断降低。当农户兼业化带来的经济收益预期超过减少收获损失所得的经济收益时,农户就不会精益求精,由此难以有效控制水稻产后收获环节的损失率。
(2)水稻生产条件与生产经营规模。研究发现,农户水稻收割的机械化水平、耕地细碎化程度与家庭水稻的种植规模等三个因素影响水稻产后收获环节的损失率。主要的原因是,基于经济收益的考量,种植规模越大的水稻生产农户具有包括收获环节在内的生产经营全过程中努力降低损失的内在动力。如果机械化水平比较高,农户借助机械化收割设备可以更有效地降低水稻产后的收获损失。但如果种植水稻的耕地过于细碎化或狭小不规则,则不利于农户水稻生产技术效率的提高,往返收获的时间和成本就会扩大,增加了收获的难度系数,农户降低水稻收获损失所耗费的劳动成本将会大大提高。
(3)水稻产后收获时的作业特征。研究显示,水稻是否适时收获、作业精细度、收获时的人手富裕度、收获期间天气状况等四个因素影响水稻产后收获环节的损失率。主要原因是,农户减少水稻产后收获环节损失的意愿取决于降低损失的成本与收益的主观判断。农户对减少水稻产后收获损失的收益主观判断越高,则将适时收获、安排必要的劳动力,并努力提高收获作业的精细度,水稻产后收获环节损失将会越少。同时也由农业生产的自然属性所决定。收获期间恶劣的天气状况扩大了水稻的倒伏面积,大大增加了收割难度。而且不良的天气状况往往耽误了水稻的最佳收获期,使田间铺晒的水稻更容易发霉变质。当恶劣天气难以抗拒时,农户将放任由此带来的损失。
(五)降低农户水稻产后收获环节损失的建议
2012年以前,我国大米进口量总体变化不大,年进口量大体在25万~75万吨之间。但从2012年开始,我国大米进口量大幅增加,当年达到了237万吨。此后,进口量一路攀升,2016年大米进口量达到了356万吨的历史新高。由于中国大米贸易伙伴有限,未来国内大米生产与供应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因此,作为60%以上人口选择以大米为主粮的国家,减少水稻产后损失浪费对确保我国粮食安全尤为重要。收获作为水稻产后的第一个环节,在降低水稻产后损失浪费中具有特殊的地位。综合水稻收获环节损失的主要因素,反映了城镇化背景下,分散的小农生产难以有效提高水稻产后收获作业的效率,为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
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生产仍然是我国当下农业生产的基本方式。伴随工业化、城镇化的新发展,农户家庭人员就业多样化、职业兼业化程度不断提高仍然是未来的基本走势。在此背景下,如果以老年人和妇女为农业生产主体的经营方式将继续加剧农业的粗放式发展,新技术难推广,机械化水平难提高,难以有效地降低产后收获环节的水稻损失。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在坚持市场化原则的前提下,通过政府引导、鼓励农户间的自愿重组,发展多元生产经营主体,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构建有利于降低水稻产后损失率的微观基础。主要是因地制宜,培育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发展适度规模化经营,努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这应该成为顺应中国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大势,保障水稻有效供给的必由之路。
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的农户尤其是兼业化农户、农业生产经营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重低的农户、水稻种植面积少的农户,对降低水稻损失的经济收益有一个基本的预期,并没有降低水稻产后损失的内在动力。在我国现有的农业生产经营制度下,在确保农户土地收益的前提下,加快土地流转,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是保障水稻生产供给的基本路径。因此,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在水稻集中生产区域,以兼职化农户、家庭生产农户、小规模农户为重点,加快土地流转,并以建设专业化生产区为依托,实施综合开发、土地整理、水利工程等建设项目,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形成集中连片、相对平整、设施良好的水稻生产区域,形成规模化、专业化、机械化的水稻生产条件。
社会化服务体系既是尊重农业生产自然属性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水稻生产规模化、机械化的内在需要,对降低水稻产后损失具有重要的作用。在县级政府统一规划下,以水稻生产集中产业区为单元,健全水稻病虫监测和预报系统,完善病虫害发布机制,构建新型植物保护体系。扶持建设稻区水稻生产专业服务站和流动服务点,完善现有基层的技术推广体系。继续加大水稻生产机械化设备购置补贴和报废更新的投资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贫困地区、丘陵山区农民购置水稻机械化设备的补贴力度,提高水稻收获环节的机械化水平。扶持发展水稻机械化设备专业合作社、维修厂(点)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增强水稻机械化设备的社会化服务能力。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加强水稻机械化设施机耕道路建设,解决因“最后一公里”不通制约机械化作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