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数论(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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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带余数除法

3.1 带余数除法及其基本应用

整数集合最重要的特性是在其中可以实现下面的带余数除法(也称为带余除法或除法算法),它是初等数论的证明中最重要、最基本、最直接的工具.

定理1(带余数除法)设a,b是两个给定的整数,a≠0,那么,一定存在唯一的一对整数q与r,满足

b=qa+r,0≤r<|a|.(1)

此外,a|b的充分必要条件是r=0.

唯一性若还有整数q′与r′满足

b=q′a+r′,0≤r′<|a|,(2)

不妨设r′≥r.由式(1)和(2)得:0≤r′-r<|a|及r′-r=(q-q′)a.

若r′-r>0,则由上式及2定理1(vi)推出|a|≤r′-r.这和r′-r<|a|矛盾.所以,必有r′=r,进而得q′=q.

存在性当a|b时,可取q=b/a,r=0.当a|/b时,考虑集合

T={b-ka,k=0,±1,±2,…}.

容易看出,集合T中必有正整数(例如,取k=-2|b|a),所以由最小自然数原理知,T中必有一个最小正整数,设为t0=b-k0a>0.我们来证明必有t0<|a|.因为a|/b,所以t0≠|a|.若t0>|a|,则t1=t0-|a|>0,显见,t1∈T,t1<t0.这和t0的最小性矛盾.取q=k0,r=t0就满足要求.

最后,显见当b=qa+r时,a|b的充分必要条件是ar.当满足0≤r<|a|时,由2定理1(vi)就推出a|r的充分必要条件是r=0.这就证明了定理的最后一部分.证毕.

在具体应用带余数除法时,常取以下更灵活的形式:

定理2设a,b是两个给定的整数,a≠0;再设d是一给定的整数.那么,一定存在唯一的一对整数q1与r1,满足

b=q1a+r1,d≤r1<|a|+d.(3)

此外,a|b的充分必要条件是a|r1.

只要对a和b-d用定理1就可推出定理2,详细论证留给读者.特别有用的是取d=-|a|/2,当2|a;d=-(|a|-1)/2,当2|/a.这时式(3)变为b=q1a+r1,其中

合起来可写为

b=q1a+r1,-|a|/2≤r1<|a|/2.(3′)

适当选取d(如何选?)也可使式(3)变为以下两种形式:

b=q1a+r1,-|a|/2<r1≤|a|/2(注:当a为奇数时式(3′)和(3″)是一样的.);(3″)

b=q1a+r1,1≤r1≤|a|.(3‴)

通常把式(1)中的r称为b被a除后的最小非负余数,式(3′)和(3″)中的r1都称为绝对最小余数,式(3)中的r1称为最小正余数,而式(3)中的r1统称为余数.

推论3设a>0.(i)任一整数被a除后所得的最小非负余数是且仅是0,1,…,a-1这a个数中的一个.

(ii)相邻的a个整数被a除后,恰好取到这a个余数.特别地,一定有且仅有一个数被a整除.

这是定理1的直接推论,证明留给读者.它是常用的整数分类及进位制表示法的基础.先来讨论整数分类,这就是第三章2将讨论的同余类.

例1设a≥2是给定的正整数,j=0,1,…,a-1.对给定的j,被a除后余数等于j的全体整数是

ka+j,k=0,±1,±2,….

这些整数组成的集合记为j mod a.当0≤j≠j′≤a-1时集合j mod a和j′mod a不相交,以及并集

0mod a∪1mod a∪…∪(a-1)mod a=Z,

即全体整数按被a除后所得的最小非负余数来分类,分成了两两不相交的a个类.例如:a=2时,全体整数分为两类:

0mod2={2k:k∈Z},1mod2={2k+1:k∈Z};

a=3时全体整数分为三类:

0mod3={3k:k∈Z},1mod3={3k+1:k∈Z},

2mod3={3k+2:k∈Z};

a=6时全体整数分为六类:

0mod6={6k:k∈Z},1mod6={6k+1:k∈Z},2mod6={6k+2:k∈Z},3mod6={6k+3:k∈Z},4mod6={6k+4:k∈Z},5mod6={6k+5:k∈Z}.

例2(i)0mod2∩0mod3=0mod6;(ii)1mod2∩1mod3=1mod6;(iii)0mod2∩1mod3=4mod6.

先来证(i).即要证a=2k且a=3h的充分必要条件是a=6d.充分性显然.由2k=3h知h=2(k-h),所以a=6(k-h).这就证明了必要性.

(ii)就是要证:a=2k+1且a=3h+1的充分必要条件是a=6d+1,即a-1=2k且a-1=3h的充分必要条件是a-1=6d.而这正是(i)所证明的.

(iii)就是要证:a=2k且a=3h+1的充分必要条件是a=6d+4.充分性显然.由2k=3h+1知h=2(k-h)-1,所以a=6(k-h)-2=6(k-h-1)+4,这就证明了必要性.请读者解释这些等式的含意.

例31mod2=1mod6∪3mod6∪5mod6.

n∈1mod2即n=2k+1,k∈Z.而由例1知:必有k=3h,3h+1或3h+2,h∈Z,因而必有n=6h+1,6h+3或6h+5.反过来显然成立.请读者解释等式的含意.

下面来讨论a进位制.

例4设a≥2是给定的正整数,那么任一正整数n必可唯一表示为

n=rkak+rk-1ak-1+…+r1a+r0,(4)

其中整数k≥0,0≤rj≤a-1(0≤j≤k),rk≠0.这就是正整数的a进位表示.

对正整数n必有唯一的k≥0,使ak≤n<ak+1(为什么).由带余数除法知,必有唯一的q0,r0满足

n=q0a+r0,0≤r0<a.

若k=0,则必有q0=0,1≤r0<a,所以结论成立.设结论对k=m≥0成立.那么,当k=m+1时,上式中的q0必满足

am≤q0<am+1.

由假设知

q0=smam+…+s0

其中0≤sj≤a-1(0≤j≤m-1),1≤sm≤a-1,因而有

n=smam+1+…+s0a+r0

即结论对m+1也成立.证毕.

现在来讨论特殊数列被某一正整数除后所得的余数的特殊性.

例5设a>2是奇数.证明:

(i)一定存在正整数d≤a-1,使得a|2d-1;

(ii)设d0是满足(i)的最小正整数d,那么a|2h-1(h∈N)的充分必要条件是d0|h.

(iii)必有正整数d,使得(2d-3,a)=1.

先证(i).考虑以下a个数:

20,21,22,…,2α-1.

由2例2知,a|/2j(0≤j<a).由此及定理1可得:对每个j,0≤j<a,

2j=qja+rj,0<rj<a.

所以a个余数r0,r1,…,ra-1仅可能取a-1个值.因此其中必有两个相等,设为ri,rk,不妨设0≤i<k<a,因而有

a(qk-qi)=2k-2i=2i(2k-i-1).

利用2的例2,由此推出a2k-i-1.取d=k-i≤a-1就满足要求.

下面来证(ii).充分性是显然的,只要证必要性.同样由定理1得

h=qd0+r,0≤r<d0

因而有

最后来证(iii).取d满足(i),利用2定理8(iv)我们有(2d-3,a)=(2d-1-2,a)=(-2,a)=1.

在例5中取a=11,我们有

2=0·11+2,22=0·11+4,23=0·11+8,24=1·11+5,

25=2·11+10,26=5·11+9,27=11·11+7,28=23·11+3,

29=46·11+6,210=93·11+1.

因此,使11|2d-1的最小正整数d=10,所有能使11|2d-1的正整数d=10·k,k=1,2,….由以上计算也可以看出,2d被11除后可能取到的最小非负余数是:1,2,3,4,5,6,7,8,9,10.

在例5中取a=15,则有

2=0·15+2,22=0·15+4,23=0·15+8,24=1·15+1.

因此,使15|2d-1的最小正整数d=4,所有能使15|2d-1的d=4·k,k=1,2,3,….由以上计算知,2d被15除后可能取到的最小非负余数是:1,2,4,8.

推论3是对全体整数被一个固定的正整数a除后所得的最小非负余数的情况来说的.在例5中已经看到,特殊的整数或特殊的整数列被一个固定的正整数a除后所得的最小非负余数会有更特殊的性质,这一点在初等数论的论证中有重要作用.例如:

(i)两个4k+3形式的数(即被4除余3的数)的乘积一定是4k+1形式的数(即被4除余1的数);

(ii)x2被4除后所得的非负最小余数只可能是0,1;

(iii)x2被8除后所得的非负最小余数只可能是0,4(当x为偶数)及1(当x为奇数);

(iv)x2被3除后所得的非负最小余数是0,1;

(v)x3被9除后所得的非负最小余数是0,1,8.

请读者自己验证这些结论.这样,对任意的整数x,y,从(ii)可推出:x2+y2≠4k+3;从(iii)推出:x2+y2≠8k+3,8k+6,8k+7;从(v)推出:x3+y3≠9k+3,9k+4,9k+5,9k+6(请读者自己验证).

以上证明的结论和所举例子都是对非负最小余数来说的.对绝对最小余数,以及一般指定的余数d≤r1<|a|+d(d为指定的整数),都可作同样的讨论.在应用中灵活地运用这一点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