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帛文明与古代思想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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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灾害’与‘政事’

《鲁邦大旱》属于《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公布的文献(注: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它与同册的《子羔》、《从政》、《昔者君老》和《容成氏》一样,都是不见于传世文献的一篇佚文。这篇文献有所残缺(也许不多)而不完整,所存长短简共六支,计208字。为了便于讨论,根据马承源先生的释文和大家的研究,现将校订之后的《鲁邦大旱》录之如下:

鲁邦大旱,哀公谓孔子:“子不为我图之?”孔子答曰:“邦大旱,毋乃失诸刑与德乎?唯(简1)……”〔公问曰〕(注:后当是哀公问孔子的话,可补“哀公曰”。由于前哀公已出现,并据哀公与孔子问答的其他记载,此处补“公问曰”亦可。):“……之何哉?”孔子曰:“庶民知说之事鬼也(注:‘鬼’原释文为‘视’,且‘事’与‘视’断开,据陈伟说为‘鬼’,并连读。参见陈氏的《读〈鲁邦大旱〉札记》,简帛研究网,2003年1月27日。),不知刑与德。如毋爱珪璧币帛于山川(注:‘爱’原释文为‘薆’,据刘乐贤说读为‘爱’,参见刘氏的《上博简〈鲁邦大旱〉简论》,载《文物》2003年第5期,第61页。),正刑与(简2)〔德〕(……〕。”(注:‘德’据刘乐贤说补。参见刘氏《上博简〈鲁邦大旱〉简论》,载《文物》2003年第5期,第61页。)出遇子贡,曰:“赐,尔闻巷路之言,毋乃谓丘之答非与?”子贡曰:“否也。吾子若重名其与?若夫正刑与德,(注:‘若’原释文为‘如’,据刘乐贤氏说读为‘若’。参阅刘氏的《上博简〈鲁邦大旱〉简论》,载《文物》2003年第5期,第61页。)以事上天,此是哉!若夫毋爱珪璧(简3)币帛于山川,毋乃不可。夫山,石以为肤,木以为民,如天不雨,石将焦,木将死,其欲雨,或甚于我,(注:‘雨’与‘或’原连读,据原释文下例及前后关系,以句读开为宜。‘或’读为‘又’。)或必待吾禜乎?(注:‘待’原释文为‘恃’,据刘乐贤氏说(参见刘氏的《读上博简〈民之父母〉等三篇札记》,简帛研究网,2003年1月10日))和陈伟氏说(参见陈氏的《读〈鲁邦大旱〉札记》,简帛研究网,2003年1月27日)读为‘待’。‘吾’原释文为‘乎’,据陈伟说读为‘吾’(见同上文)。读‘乎’于义亦通。‘禜’原释文为‘名’,据陈剑氏说读为‘禜’。见刘乐贤氏文《上博简〈鲁邦大旱〉简论》注⑨。)夫川,水以为肤,鱼(简4)以为民,如天不雨,水将涸,鱼将死,其欲雨,或甚于我,或必待吾乎禜乎?”孔子曰:“于乎(简5)!……公岂不饱粱食肉哉也!无如庶民何(简6)?”

此篇文献所记内容的具体背景,是鲁国发生了严重旱灾,鲁哀公向孔子询问对策。马承源先生指出,这次旱灾发生在鲁哀公十五年。(注:参见马承源氏整理的《鲁邦大旱》,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第203页。)但杨朝明和曹峰先生都对此提出了疑问。(注:杨朝明氏推测应是在鲁哀公十一年和十六年这六年之间(参阅杨朝明氏的《上海博物馆竹书〈鲁邦大旱〉管见》,见《儒家文献与早期儒学研究》,济南:齐鲁书社2002年版,第250—251页);曹峰氏将之与齐国发生的一次旱灾和晏婴的反应联系起来,而作其他种种推测(参阅曹峰氏的《〈鲁邦大旱〉思想研究》,见《上博楚简思想研究》,台北:台湾万卷楼图书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版,第96—97页)。)我们认为,马承源氏所说可信。《左传·鲁哀公十五年》记载:“秋八月,大雩。”据此可知,鲁国此次旱灾是发生在这一年的秋天。由于无传,我们无以得知旱灾和祭祀的更多情况。鲁哀公在位时间是从公元前494年开始到前468年结束,共二十七年。根据《左传》记载,在这期间,鲁国发生地震一次(三年)、火灾一次(四年)、虫灾两次(十二年、十三年各一次);发生旱灾只有一次,即鲁哀公十五年的这一次。孔子周游列国十四年后于鲁哀公十一年(公元前484年)返鲁。孔子返鲁后,没有获得政治上的实际权力,但受到了鲁哀公的礼遇,同鲁哀公有较多来往,哀公就政事、礼乐等不少问题,请教过孔子。《鲁邦大旱》所记,是鲁哀公直接就干旱之事咨询孔子御灾之法,其干旱即是鲁哀公十五年的这一次。我们不宜置直接材料于不顾,而作其他没有根据之推测。在同孔子的来往中,鲁哀公类似于以孔子为政治顾问(注:《左传·哀公十一年》记载:季氏以田赋事询问孔子,说“子为国老,待子而行。”),与之建立了一定的情谊。(注:见《论语》、《礼记》、《孔子家语》、《大戴礼记》和《荀子》。其中《孔子家语》有《哀公问政》、《礼记》有《哀公问政》、《荀子》有《哀公》。附带说明一下,《孔子家语》曾被被认为是伪书,不被作为研究孔子的基本文献。1973年河北定县八角廊汉墓、1977年安徽阜阳双古堆汉墓先后出土了与《孔子家语》有关的简牍,再加之《孔子家语》内容又多见于《礼记》、《荀子》等书中,《孔子家语》作为孔子弟子所编的另一个孔子言行录是可信的。)公元前479年(鲁哀公十六年),孔子逝世时,鲁哀公还写一诔文追悼孔子。《左传·鲁哀公十六年》记载:“昊天不吊,俾屏余一人以在位,茕茕余在疚。呜呼哀哉尼父!无自律。”(注:《孔子家语·终纪解》所记内容与此基本一致。)但子贡出于鲁哀公没有重用孔子而对鲁哀公表示了不满,他批评鲁哀公失礼:“子贡曰:‘君其不没于鲁乎!夫子之言曰:‘礼失则昏,名失则愆。’失志为昏,失所为愆。生不能用,死而诔之,非礼也;称一人,非名也。君两失之。’”

《鲁邦大旱》是围绕孔子为鲁哀公提出的御灾对策以及子贡对此的看法这两层展开的。孔子为鲁哀公提出的御灾对策,一同祭祀有关,一同‘刑德’有关。孔子向哀公提出建议后,征求子贡的看法,子贡对此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因此,要确定子贡的真实看法是什么,首先就要弄清楚孔子提出的御灾对策的确切内容是什么。其中,大家对孔子提出的“正刑与德”这一御灾建议,基本上没有分歧(问题在于如何理解孔子所说的“正刑与德”),分歧集中在孔子对于祭祀山川究竟持什么立场。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首先要弄清楚的是,孔子是否认为旱灾的发生同‘政事’有关系。如果孔子将旱灾纯粹看成是自然的原因,除非他像荀子(还有汉代的王充)所说的那样,只是为了尊重百姓的习俗而主张祭祀,否则他就不可能主张祭祀山川。但实际情况是,孔子将旱灾的产生同‘政事’联系了起来,他并非只是因为从俗而才有祭祀山川的主张。从《鲁邦大旱》中可以看出,孔子提出“正刑与德”,正是建立在他认为鲁国旱灾的发生同‘政事’上的‘过错’或‘失误’有关这一立场之上:

邦大旱,毋乃失诸刑与德乎?

‘毋乃’意为‘莫非’、‘岂非’。为了不直接批评鲁哀公,孔子以反问口气婉转地指出鲁国产生大旱的原因是“失诸刑与德”。这样的思考方式,对孔子和他的时代来说都不偶然,而是“一般性”的。

早期中国哲学就相信宇宙是一个高度和谐和统一的整体体系,相信天地人、万物之间彼此互联、互动、共生、共存,任何一个环节和链条不正常,就会引起其他环节的错乱,甚至是连锁性的反应。对中国哲学来说,万物相互感应,天人相互感应,人间秩序与自然秩序息息相关,人的行动都参与到天地之化育之中。这就产生了一种思维方式,即自然现象和秩序是否正常,不仅从自然中寻找解释和说明,更从人事和政事中寻找原因。从泛神论或泛灵论来看,宇宙中充满着各种神灵,事物和现象都不可脱离开神灵的影响,人与神灵之间也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联,彼此有着复杂的契约和承诺。对于任何一个农业社会来说,风调雨顺都是人们最大的期盼。但中国哲人相信,风调雨顺是自然应有的秩序和状态,人间的时令必然适应于日月星辰等自然天体运行的顺序、时态和节奏。如《礼记·礼运》说:

故圣王所以顺,山者不使居川,不使渚者居中原,而弗敝也;用水、火、金、木,饮食必时;合男女,颁爵位,必当年德,用民必顺。故无水、旱、昆虫之灾,民无凶、饥、妖孽之疾。故天不爱其道,地不爱其宝,人不爱其情。故天降膏露,地出醴泉,山出器车,河出马图,凤凰麒麟皆在郊棷,龟、龙在宫沼,其余鸟兽之卵胎,皆可俯而窥也。则是无故,先王能修礼以达义,体信以达顺,故此顺之实也。

因此,当灾害出现时,一般的做法首先是寻找灾害发生的原因,然后在此基础上提出对策。整体上,为灾害寻找原因和说明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立足于‘自然’的活动本身;二是立足于“超自然”的活动。(注:王充按灾害产生的原因,将灾害分成“政治之灾”与“无妄之灾”。参阅王充的《论衡·明雩》。)在早期哲学中,从自然本身寻找自然灾害的原因虽然不是“主流的”,但也是存在的。如较早的伯阳父用‘阴阳’失衡解释西周末年发生在西部地区的那次强烈地震。较后的荀子认为出现不常见、不正常的自然现象,都是天地、阴阳‘变化’的结果:

星队木鸣,国人皆恐。曰:是何也?曰:无何也,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物之罕至者也。怪之,可也。而畏之,非也。夫日月之有蚀,风雨之不时,怪星之党见,是无世而不尝有之。上明而政平,则是虽并世起,无伤也。上暗而政险,则是虽无一至者,无益也。夫星之队,木之鸣,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物之罕至者也。怪之,可也。而畏之,非也。(《荀子·天论》)(注:荀子相信万物的秩序和变化,都是自然的奇妙变化的结果:“列星随旋,日月递照,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不见其事而见其功,夫是之谓神。皆知其所以成,莫知其无形,夫是之谓天功。唯圣人为不求知天。”(《荀子·天论》))

但在早期哲学中,解释灾害的原因更多地是将之归于超自然的上帝、上天和各种神灵的意志,如《尚书·洪范》载:

曰休征:曰肃,时雨若;曰乂,时阳若;曰晢,时燠若;曰谋,时寒若;曰圣,时风若。曰咎征:曰狂,恒雨若;曰僭,恒阳若;曰豫,恒燠若;曰急,恒寒若;曰蒙,恒风若。曰王省惟岁,卿士惟月,师尹惟日。岁月日时无易,百谷用成,乂用明,俊民用章,家用平康。日月岁时既易,百谷用不成,乂用昏不明,俊民用微,家用不宁。庶民惟星,星有好风,星有好雨。日月之行,则有冬有夏;月之从星,则以风雨。

由于中国古人还相信世界中存在着邪恶的鬼怪之力,所以有时又将灾害归之于它们的作用,如造成旱灾的旱魃。

对灾害原因的两种解释,第一种主要是自然本身的作用,但人类的活动如果违背了自然的节奏和秩序,也会促成自然灾害的发生,就像我们今天破坏了生态平衡而造成的自然灾害那样。如《礼记·月令》记载说:

仲春行秋令,则其国大水,寒气总至,寇戎来征。行冬令,则阳气不胜,麦乃不熟,民多相掠。行夏令,则国乃大旱,暖气早来,虫螟为害。

孟秋行冬令,则阴气大胜,介虫败谷,戎兵乃来。行春令,则其国乃旱,阳气复还,五谷无实。行夏令,则国多火灾,寒热不节,民多虐疾。

仲秋行春令,则秋雨不降,草木生荣,国乃有恐。行夏令,则其国乃旱,蛰虫不藏,五谷复生。行冬令,则风灾数起,收雷先行,草木蚤死。

仲冬行夏令,则其国乃旱,氛雾冥冥,雷乃发声。行秋令,则天时雨汁,瓜瓠不成,国有大兵。行春令,则蝗虫为败,水泉咸竭,民多疥疠。

又如,医和用人的活动不合自然秩序来解释人的疾病:

天有六气,降生五味,发为五色,徵为五声。淫生六疾。六气曰阴、阳、风、雨、晦、明也,分为四时,序为五节,过则为灾,阴淫寒疾,阳淫热疾,风淫末疾,雨淫腹疾,晦淫惑疾,明淫心疾。女,阳物而晦时,淫则生内热惑蛊之疾。今君不节、不时,能无及此乎?

第二种超自然的原因造成的灾害,往往被看成是神灵对人类的不好行为作出的惩罚性措施(在汉代被董仲舒体系化)。当然人类的好行为,也会赢得上天的奖赏。中国早期所谓的“吉凶由人”,是说人有什么样的行为,就会受到上天什么样的反应(降吉降凶)。换言之,即上天施予给人的吉祥和凶害,是由人的行为好坏决定的。因此,人要避凶得吉,就要从事好的行为。不然,天就要降灾降异。在上博简《三德》中,我们看到了将‘灾’和‘异’并列的天降灾、降异的说法。

旱灾是更常见的自然灾害之一,它直接威胁到农业生产和收成,对人们的生活影响之大可想而知。古代对‘旱灾’产生原因的说明,也不外乎以上所说的自然、超自然和人事三个方面。认为‘旱灾’是自然变化引起的例子,如《左传·昭公二十四年》记载:

夏,五月乙未朔,日有食之。梓慎曰:“将水。”昭子曰:“旱也。日过分而阳犹不克,克必甚,能无旱乎?阳不克莫,将积聚也。”

《论衡·明雩》记载:

范蠡、计然曰:“太岁在于水,毁;金,穰;木,饥;火,旱。”

又如,《吕氏春秋·情欲》说:

秋早寒则冬必暖矣,春多雨则夏必旱矣,天地不能两,而况于人类乎?人与天地也同,万物之形虽异,其情一体也。

用超自然力量解释旱灾一般有“旱魃说”(注:《说文》解释说:“魃,旱鬼也。从鬼,犮声。”旱魃也称女魃,传说是黄帝之女,僵尸之祖,所过之处赤地千里。《山海经·大荒北经》载:“人衣青衣名曰黄帝女魃。”)。相对于掌管雨水的雨师(“雨神屏翳”)来说,旱魃一般被认为是专门制造旱灾的邪恶鬼怪。《诗·大雅·云汉》称:“旱既大甚,涤涤山川。旱魃为虐,如惔如焚。”引起旱灾的人事和政事原因,既有不合‘时令’的活动,也有当政者的失政。在《鲁邦大旱》中,孔子认为鲁国发生大旱是由于“失诸刑与德”,这显然是用人事和政事解释旱灾的发生。孔子这种将旱灾直接归之于人事和政事的做法,还见之于《左传·鲁哀公十二年》的记载。此年夏正十月,鲁国发生了蝗虫灾害,季孙向孔子询问为什么此时还会发生这种灾害,孔子认为这是‘司历’的‘过错’。

冬,十二月,螽,季孙问诸仲尼。仲尼曰:“丘闻之:火伏而后蛰者毕。今火犹西流,司历过也。”

《孔子家语·辩物》省去了“冬,十二月,螽”,但记载季孙与孔子的问答更详,可断定他们谈论的是这次虫灾:

季康子问于孔子曰:“今周十二月,夏之十月,而犹有螽,何也?”孔子对曰:“丘闻之,火伏而后蛰者毕。今火犹西流,司历过也。”季康子曰:“所失者几月也?”孔子曰:“于夏十月,火既没矣。今火见,再失闰也。”

‘螽’,即今蝗虫之灾。《!梁传·僖公十年》说:“螽,虫灾也。”此种灾害,《春秋》经传多有记载,其中两次发生在鲁哀公时。照杨伯峻先生的解释,螽灾发生,其时多在秋八月或九月,最迟在冬十月(文八年),没有发生在冬十二月的。此次和次年发生的蝗灾都在“冬十二月”,即今农历十月,当时发生蝗灾,实为罕见。季孙不解,特意请教孔子。(注:参阅杨伯峻的《春秋左传注》,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673页。)孔子的解释是,作为星宿大火星,夏正十月即不已见于天空,此时寒冷,昆虫已经蜇伏。但大火星仍出现在西方天空,这是主管历法官员的失职。“司历之过”,‘过’在哪里,是弄错了历法,还是其他行为上的过错,这是一个问题。不管如何,孔子是将这一灾害看成是人为造成的。孔子在陈国时,鲁国司铎发生火灾并殃及宗庙。孔子得知后,断定所殃及到的宗庙是桓、僖之庙。后经告知,确如孔子所言,陈侯对孔子的预知十分惊讶,他感叹说:“吾乃今知圣人之可贵。”桓公、僖公的宗庙之所以发生火灾,在孔子看来,是因为“礼,祖有功而宗有德,故不毁其庙焉。今桓、僖之亲尽矣,又功德不足以存其庙。而鲁不毁,是以天灾加之”(《孔子家语·辩物》)。以上都是孔子将灾害归之于‘人事’的例子。

用“失诸刑与德”具体解释旱灾的例子,在孔子那里大概只有这一例。然而用人事的原因说明灾害,在孔子那里并不少见。这说明孔子同‘三代’和春秋时期相信人事与超自然力量之间相互影响的思维方式仍然保持了统一性。认为‘人事’如何,就会引起“超自然力”如何反应,或认为超自然力如何又会引起人事如何,这是中国古代宗教思维的一个典型特征。《左传·庄公十一年》记载:

秋,宋大水。公使吊焉,曰:“天作淫雨,害于粢盛,若之何不吊?”对曰:“孤实不敬,天降之灾,又以为君忧,拜命之辱。”臧文仲曰:“宋其兴乎!禹、汤罪己,其兴也悖焉;桀、纣罪人,其亡也忽焉。且列国有凶,称孤,礼也。言惧而名礼,其庶乎!”既而闻之曰公子御说之辞也。臧孙达曰:“是宜为君,有恤民之心。”

孔子得知后,也发表了一个评论。《韩诗外传》卷三记载:

孔子闻之曰:“宋国其庶几矣。”弟子曰:“何谓?”孔子曰:“昔桀、纣不任其过,其凶也忽焉;成汤、文王知任其过,其兴也勃焉。过而改之,是不过也。”宋人闻之,乃夙兴夜寐,吊死问疾,戮力宇内,三岁,年丰政平。乡使宋人不闻孔子之言,则年谷未丰,而国家未宁。《诗》曰:“佛时仔肩,示我显德行。”(注:又如《左传·庄公三十二年》记载:“秋,七月,有神降于莘。惠王问诸内史过曰:‘是何故也?’对曰:‘国之将兴,明神降之,监其德也;将亡,神又降之,观其恶也。故有得神以兴,亦有以亡,虞、夏、商、周皆有之。’王曰:‘若之何?’对曰:‘以其物享焉。其至之日,亦其物也。’王从之。内史过往,闻虢请命,反曰:‘虢必亡矣。虐而听於神。’神居莘六月,虢公使祝应、宗区、史嚚享焉。神赐之土田。史嚚曰:‘虢其亡乎!吾闻之: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神,聪明正直而壹者也,依人而行。虢多凉德,其何土之能得?’”)

“天降灾”反过来成为促使人事和政事改变的原因,这是以‘天’来影响人事和政事。这种思维,竟使楚庄王在没有遇到妖孽时感到不安:“楚庄王见天不见妖,而地不出孽,则祷于山川曰:‘天其忘予欤?’此能求过于天,必不逆谏矣。安不忘危,故能终而成霸功焉。”(《说苑·君道》)由此可以推测,当时人们是多么关注“超自然现象”与‘人事’之间的冷暖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