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财税法的范畴提炼
范畴[300]理论是财税法总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学者将财政民主、财政法治和纳税人权利作为财税法的核心范畴[301],也有学者从财政、财政法、财税法学三者关系的角度研究基本范畴问题。[302]此外,还有学者具体研究了税法学的范畴问题,提出“税收法律关系、税收之债、税收要素、税法主体、税收行为、税收权力、税收权利、税收义务、税收责任等可以作为税法学的重要范畴”。[303]总体上看,对财税法的范畴理论进行系统梳理,还较为匮乏,本章尝试从研究意义、法哲学基础、提炼标准和体系构建等维度略作探讨,期能抛砖引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