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社区在家事纠纷解决中的独特优势
社区是若干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聚集在某一个区域里所形成的一个生活上相互关联的大集体,是人们社会生活的共同体和家庭居住的基本平台。社区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是我国行政体系中最基层的准行政机构和群众组织,是居民群众生活的主要空间,是政府与群众、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家庭接触最密切的组织,也是政府基层管理、服务群众、开展各项社会工作的平台。它为居住在一定固定区域群体范围内的居民,提供各项生活服务,是平安社区、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建设不可缺少的一支力量,起着一种媒介桥梁作用。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加强社会管理的重心在社区,改善民生的依托在社区,维护稳定的根基也在社区。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国内经济、社会形势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我国的城市社区管理也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需要新的管理模式。新的管理模式的首要特点就是由单位的附属性向社区参与、社区自治方向的转变。
目前随着经济的发展,家庭的富裕,家庭结构的变化,家事纠纷频发,且难以彻底解决。社区组织作为最基层,又是与群众和家庭接触最为密切的组织,是家事纠纷发现和解决的第一平台。家事纠纷一旦产生,社区就近、快捷将家庭纠纷遏制在萌芽状态,以避免纠纷的进一步升级、恶化,既便民,又增效。因此,社区必然成为适合解决此类纠纷的主要承担者。
在社区构建家事纠纷解决机制,可以维护当事人之间的情感纽带、消除和化解矛盾、实现和解,从而稳定和密织社会防患体系,加强对社情民意和家庭关系的正确引导,减少社会对抗,弥合各利益力量的分歧,进而促进社会和谐。
在“构建平安社区,和谐社会”的今天,家庭作为社区的基本构成要素,其关系的稳定是和谐社会的基石,而家事纠纷在得不到及时合理解决的情况下,定会助长“家庭暴力”等恶性社会事件,危害社会安定。可见,社区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的设立在社区和谐家庭的构建中必然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