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的理论前瞻与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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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网络宣传在虚拟社会管理中的价值与路径

课题组组长:田欢忠[3]

网络是网民自由表达意见、关注公共事务、进行舆论监督的重要阵地,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止2013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6.18亿,手机网民规模达到5亿,微信注册用户达到6亿,互联网普及率达45.8%,这标志着我国已全面进入新媒体时代。新媒体时代舆论形成与传播的载体不断丰富,新媒体所具有的强大传播力和舆论影响力,正在广泛而深刻地影响我国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健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的体制机制,形成正面引导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网络舆论工作格局,作出了战略规划。检察机关也应积极顺应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格局、社会舆论生态和公众参与方式的深刻变化,切实提升检察机关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能力,为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因此有必要对新形势下利用互联网加强检察宣传的应用价值及路径选择进行探讨。

一、检察机关加强检察网络宣传的应用价值

新媒体时代,舆论传播参与性、互动性越来越强,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也为做好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宣传工作提供了新手段、新载体、新平台和新阵地。检察网站、网络直播、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网络宣传途径为检察机关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创造了前所未有的便捷通道,也给加强检察宣传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检察机关加强检察网络宣传的应用价值主要是贴近群众,服务民生;了解民情、会聚民智;平等对话、实时互动。

(一)通过发布检察权威信息来促进检务阳光

检察机关应当借助网络平台,主动进行检务信息的权威发布,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检察动态,通过公开、透明、有效的网络舆论引导,让民众在第一时间获得最直接、最权威的信息,争取获得民众对检察机关的支持和理解。

(二)通过了解民情民意来服务社会民生

网络具有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参与便捷等特点,极大地推进了检察机关与社会民众之间的零距离沟通,网络宣传作为“民意直通车”更为检察机关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更好地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供了一种便利和支撑。网站、微博等网络媒体具有即时性强、报道速度快、信息源与发布途径多样的特点,特别是在如今的微博时代,普通民众人人都可以随时发布新闻、发表自己的言论和看法。检察官方微博和检察官个人微博可以主动积极运用专业知识回答网友的法律问题,通过私信等方式帮助网友解决问题。

(三)通过拓宽公众参与检察活动的渠道来增强司法公信力

公众参与是社会管理的重点也是难点,特别在社会转型矛盾叠加的历史时期,社会管理任务艰巨,必须紧紧依靠社会公众的协同、理解和支持来提升自身的执法能力。扩大公众参与,强化社会互动是社会管理的基础,实践证明,公民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程度越高,集团之间的对话成本就越低,社会矛盾和社会管理的死角就越少,社会就越稳定。

(四)通过化解社会矛盾来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社会管理说到底是要把现实的矛盾解决好,通过及时有效的方式协调社会不同群体的利益,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是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方面。检察网络宣传为化解矛盾、解决纷争打开了一个更为宽阔的平台。大量政务微博的开通,能够更深入了解复杂的社会心理和社会矛盾,提高网上发现、处置和化解的能力。

二、通过互联网加强检察网络宣传的实践总结

近年来,我院通过打造“虹口检察”官方网站、“虹口检察”官方微博、“虹口检察”官方微信、检察官个人微博群等自有阵地以及向正义网、市政法综治网、市院外网、市院官方微博等网络媒体投稿积极宣传检察工作,密切检民联系、收集社情民意、应对网络舆情、助推检务公开,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目前,我院官方网站发布信息1000余条,开通东方网“检察官个人微博群”11个,腾讯官方微博粉丝达3万余人,发布微博近4000条。官方网站在“上海检察”门户网子网站评比活动中荣获信息发布一等奖,官方微博获评“2013年华东地区十大优秀检察系统机构微博”,一名干警个人微博位列腾讯网上海政务微博排行榜第1名。

(一)宏观统筹,以管理为抓手,搭建网络宣传应用平台

紧跟新媒体时代的步伐,牢牢抓住网络宣传对加强检民互动、拓展检务公开的重要推动作用,致力于打造检察机关自有网络宣传阵地,从工作全局谋部局、抓应用、促落实。

1.管理先行,夯实建设基础

我院在网站、微博、微信等自有宣传阵地建设之初,便强调明确发布内容、规范运行管理、严格审批流程、完善反馈机制,将自有宣传阵地纳入制度化轨道,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严谨性。

2.专业运作,打造精英团队

我院安排专人专职负责检察网站、检察微博、检察微信工作,同时在全面调研干警微博使用现状的基础上,综合考量微博群的组织架构和实际要求,选定11名干警为东方网检察官微博博主并加以实名认证。依托博主例会平台,由各博主定期交流微博维护情况、工作心得,并就如何配合做好下阶段重点工作的宣传进行探讨;强化专业培训,邀请腾讯网、东方网等专业人士举办微博维护专题讲座,结合控申工作等法律专业培训,打造一支热情高、技术强、专业精的检察微博工作团队。

3.主题突出,彰显检察特色

严把信息发布选编、审核、发布等流程关口。官方网站强调传递检察机关正能量和社会服务功能,因此设置了检务公开、举报之窗、监督信箱、检察微博等互动服务功能栏目。官方微博、微信通过开设基层检讯、以案说法等栏目,发起“廉政格言”、“廉政漫画”等话题,帮助公众进一步了解检察机关的性质、任务、职能、内设机构和检察动态,努力提升信息发布中的检察特色,将微博、微信建成舆情监测、法律宣传、检民互动、检务公开的前沿阵地和展示虹口检察新形象的广阔平台。

(二)着眼细节,以特色经营为重点,创新网络宣传工作格局

坚持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及检察官个人微博“两手抓、两促进”,在保持检察特色的基础上,挖掘两大平台的不同侧重点,营造“两翼齐飞”的检察网络宣传工作大格局。

1.注重品牌建设

一方面,官方网站、微博发布的所有信息均经过严格审核批准,做到内容绝对准确真实、杜绝报道含糊失实,真正发挥网络舆论引导、澄清不实传言的双重宣传效果。

2.优化栏目设置

官方微博在栏目设置上,突破“法律监督”“反腐倡廉”“刑事检察”“检察动态”“以案说法”等常规项目,结合阶段性工作重点,不断策划推出“廉政公益广告展”“庭审微直播”等即时性特色“微专题”,拉动官微人气,扩大官微影响。

3.突出个人特色

检察官个人微博侧重网民互动,鼓励各博主发挥主动性,通过微博私信等方式,开展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疏导信访矛盾,形成个人品牌特色,树立检察官亲民、为民的良好形象。如一名博主自创“守护者每日聊刑法”栏目,以精炼、幽默的语言普及刑法知识,引起网友极大关注和热烈反响,每条微博都保持3000余条转发与评论量,成为个人微博中的名牌栏目。我院与东方网合作开展检察官“微访谈”,一名博主围绕“打击毒品犯罪,加强禁毒宣传”主题与网友互动交流,引导大家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微访谈期间在线3.2万人,流量达到56.3万,取得了积极效果。

(三)见“微”知著,以工作提升为核心,凸显网络宣传效果

依托检察网络宣传的窗口效应,配合民意收集转化机制,由点及面地助推检察工作发展,打造虹口检察新形象。

1.拓展检务公开新途径

充分发挥检察官方网站、检察微博、微信的宣传阵地作用,将检察网络宣传与检察开放日等传统检务公开活动相结合,创新检务公开形式,拓展检务监督渠道。2013年,我院邀请部分微博粉丝参加检察开放日并对活动进行同步“微直播”,进一步扩大活动的覆盖面与互动性,引发了网友的积极关注,《检察日报》、中新社、上海电台等主流媒体对此进行了重点报道,极大地提升了虹口检察影响力。

2.搭建舆情监控新平台

在借助检察微博、微信开展正面宣传的同时,梳理微博留言、评论、转发并进行分析、汇总,及时了解网民关注焦点和舆情走向。一旦发现重大负面涉检舆情,启动应急处理机制,核查、研判舆情性质、情况和走势,及时上报、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协作开展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借助官方微博第一时间通报情况、澄清事实,避免舆情发酵,同时全程跟进工作进展,回应网友疑问,发布后续措施和反馈情况。

3.打造通达民意新窗口

依托检察网络宣传窗口,更好地了解把握社情民意,通过网上问题网下解决机制,服务群众需求,推进工作发展。一方面在“两会”等关键节点,官方微博开设“两会直通车”专栏,收集了解民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问计于民,改进作风,在践行执法为民上取得实效。另一方面借助检察官个人微博影响力,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如,我院一名博主在微博上发起低碳出行节省汽油费捐助老人的活动倡议,得到网友积极响应,已经连续三年资助欧阳街道3位孤寡老人,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检察网络宣传工作在发展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检察网络宣传工作在倾听民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完善和解决。

(一)检察网站的功能不够多元化

目前,检察机关的官方网站功能偏于单一化,各院网站之间缺少信息互联。很多基层检察院都建有自己的网站,也投入不少人力和物力用于网站运营和维护,但不少网站建成后缺少对外宣传,网民知道的不多,加之各院网站分散建立,彼此间缺乏联系,使网站终成“信息孤岛”。就我院官方网站来说,一是在制度上缺乏必要的规范,没有形成专人负责、合理分工的网站维护局面;二是在功能上比较单一,不够多元化,以信息发布为主,只被视为检察宣传或检察信息工作的补充,公众参与互动交流频率低,网上办公办案等服务性功能缺失,导致检察网站的建立初衷被进一步淡化。

(二)检察微博的作用不够普及化

微博实现了检察机关与社会公众“键对键”的对话,弥补了传统沟通不及时、不通畅和信息普及面较狭窄等不足。微博改变了检察机关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对话方式,俯下身去,以更加亲民的方式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同时,微博强大的舆论机制能够有效地倒逼检察机关不断改进执法理念和作风,逐步提高回应能力,完善回应机制,以掌握话语主动权,最终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由此看来,微博最大的规律和价值在于双向沟通交流的民主、平等参与。检察微博要保持新鲜与活力,必须加强互动对话,既有发布,又有倾听;检察微博要出实效,最核心的问题在于要切实体现出服务民生这一理念,既有坦诚回应,更应有及时解决。我院检察微博开通以来,一是微博管理缺乏规章制度,目前仅仅由一名宣传干部负责维护,各部门没有形成分工负责的工作局面,导致信息来源匮乏,表现形式单一,与网民互动交流困难;二是缺乏激励措施,检察官个人微博博主积极性不高,目前仅有两名博主维护情况较好,大部分个人微博开通以后,信息发布频率较低,甚至形成僵尸状态;三是缺乏必要经费支持,微博的生命在于互动,要丰富检察微博的表现形式、提升微博含金量,提高微博的亲和力、吸引力,就必须创新形式,策划微活动,这都需要必要的经费支持。另外,无论官方微博和个人微博,在维护过程中都会产生一定的上网流量费用,目前这些费用都是微博维护者自己负担。

(三)检察舆情的应对不够快速化

网络自由是把“双刃剑”,网络表达存在自由化和情绪化的倾向,更容易被炒作和利用。如何有效地禁谣、治谣,如何应对微博时代信息“秒传播”下公共舆论危机的挑战,如何统筹网络社会和现实社会的协调管理,营造良好的网络社会生态环境,是社会管理必须正视和解决的现实之需和当务之急。目前,我院在舆情应对上缺乏相应的工作机制,左右相连、上下贯通的工作体系和科学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没有形成。检察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网络宣传渠道的运行和维护主要靠宣传部门,其他业务部门不参与网站、微博、微信的建设与维护,与宣传部门联系也较少,造成网络宣传、舆情应对与其他检察工作脱节的现象。网站、微博、微信运行单兵作战,不利于网络宣传功能的全面发挥,也不利于涉检舆情的有效应对。

(四)检察宣传的队伍不够专业化

由于网络宣传的覆盖面广、互动性极强,因而大众所关注的一些事件能够借助于网络,迅速成为热点问题。检察机关不仅需要具备及时感应热点问题的能力,更应当具备回应社会需求和及时处理此类问题的能力。因此检察机关需要建立一支相当数量的网络检察队伍,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懂网络技术、熟悉网络文化特点的学习型、专家型检察官。他们不仅要具有深厚的检察理论与实践工作水平,而且能有效地利用网络开展工作,及时回应民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从我院目前宣传干部队伍情况来看,一是单兵作战多,全员宣传的氛围不浓,宣传工作仅由宣传干部负责,大量的业务工作人员很少过问宣传工作。二是宣传工作枯燥、清贫的特点难以产生吸引力。宣传工作是一种文字性工作,干好宣传工作必须依靠宣传干部的“坐功”和“笔杆子”,目前我院宣传干部存在从事宣传工作时间过长,人员没有流动,缺乏激情与动力,导致创新不足,办法不多的问题。三是宣传干部中,没有新闻宣传专业人员,从事宣传的干警都是法律科班出身,从头学起,没有经过系统专业的培训,难以达到新闻报道应有的水平。

四、检察网络宣传在网络虚拟社会管理中的路径选择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认为,检察机关通过网络宣传参与网络虚拟社会管理时,要把握好正确的方向和路径。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检察网络宣传科学化水平

加强检察网络宣传工作是一项事关长远的系统工程,检察机关要下大力气加强组织领导、资源整合和经费保障,努力为检察网络宣传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更优的条件,奠定更牢的基础,营造更好的环境。

1.强化组织领导

领导干部特别是检察长要高度重视检察宣传工作,摆上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方向上牢牢把握,工作上研究指导,政策上大力支持,投入上给予保障。对重大涉检网络舆情的处理,要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建立健全检察长亲自抓、班子成员共同抓、宣传部门专职抓、业务部门配合抓、检察人员积极参与的上下同心、齐抓共管的检察宣传体系。

2.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

按照“人员配好、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管理规范”的要求,配齐配强检察网络宣传工作人员,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网络宣传队伍。一是配齐配强专职检察网络宣传干部,应配备二名以上专职检察网络宣传干部,主要职责是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就检察职能、法律政策和检察业务等内容向社会公众作网络宣传报道。二是搭建一支网评员和联络员队伍,应建立一支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较好的法律专业素养和评论撰写能力的网络评论员和联络员队伍,业务部门应分别指定一名网评员和联络员,积极提供新闻线索和材料,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三是把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作为各类检察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宣传干部、网络管理员、微博管理员、评论员、联络员的培训,在工作实践中发现和培养检察机关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专家型人才,建立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人才库。四是有计划地招录一批新闻专业大学生,利用他们的专业优势,带动检察宣传的发展。

3.加强经费投入和设备保障

做好检察网络宣传工作,硬件建设是基础,经费投入是保障。要把新闻宣传工作经费纳入财务预算,投入必要的费用,为每位宣传干部配备能够连接互联网的电脑和移动终端设备,提供必要的摄影摄像设备,对网站、微博微信管理、评论、舆情引导人员给予一定的上网补贴,保障检察网络宣传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强化机制建设,确保检察网络宣传有序运行

检察机关要坚持以建立集中统一、反应灵敏、运行顺畅、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为目标,深入总结检察网络宣传成功经验,不断完善检察网络宣传长效机制。

1.加强网络宣传大格局建设

要将网络宣传纳入检察总体工作中去谋划和部署,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同步进行、协调推进,在研究和部署各项业务工作、办理重大敏感案件的同时研究部署舆情风险评估和排查工作,制定应对处置预案,提升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业务部门要将重大案件信息及时报送宣传部门,宣传部门发布重大案件信息时,各业务部门要积极配合提供有关信息,保证重大案件的信息畅通。同时宣传部门要与市院宣传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网络信息监管部门、公安、法院等其他政法部门、新闻单位、社会媒体等加强联系,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联动合力,在重大敏感事件导控中互通信息、协同作战、整体发力,共同引导化解舆情危机。

2.健全网络宣传制度保障

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有关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管理等规章制度,推动检察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

3.建立舆情引导一体化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监测和负面舆情管控。要认真落实相关规定,建立班子,设置专人对涉检舆情进行实时监测、及时预警和综合评估。二是建立一体化舆情导控联动机制。加强本院内部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和分工,整合资源,在上下级院之间以及宣传部门、业务部门之间建立舆情信息共享和处置一体化联动机制。三是建立涉检舆情处置评估机制。要根据舆情的发生、发展和处置情况和结果进行评估总结,必要时可发内部通报。对于涉检舆情处置有力,效果显著的部门,应给予表彰;对于涉检舆情处置不力,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部门和人员,应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4.建立宣传效果评价工作机制

探索建立宣传工作效果常态化评价机制,明确评价的主要指标和考察要素。把宣传工作情况纳入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调动参与原创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大对效果评价指标的运用,对于因执法办案不规范引发重大负面舆情的,在评先表彰时一票否决。

(三)把握传播规律,立体化构建检察网络宣传阵地

在新媒体时代,各类媒体相互影响,融合并存,检察机关要适应全媒体格局的调整,做好检察机关全媒体战略布局,努力构建功能互补、覆盖广泛、导向正确、便捷高效的检察宣传阵地体系。

1.加快检察网络宣传全媒体建设

加强检察机关门户网站建设,加大检察信息网上发布,拓展与公众互动功能,完善服务群众事项,听取各界意见建议,在网络领域传播检察主流声音。加强检察“微政”建设,推动官方微博、微信集群化发展,鼓励检察人员开通实名认证微博。积极推进以“两微一端”为主的新媒体发展战略,探索利用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手机报等新兴传播工具,打造检务信息发布新平台。

2.构建“多位一体”宣传模式

要处理好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的关系,结合检察机关实际,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博、手机等不同媒介的传播优势,构建立体化宣传模式。加强与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主流网站等媒体的合作,培育一批检察精品栏目。积极争取网络意见领袖的支持,储备一批检察机关常备的重点报道、法学专家和新闻评论员队伍,扩大检察话语权,抢占舆论制高点。

3.增强检察人员媒体素养意识

检察网络宣传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是宣传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业务部门的共同任务和全体检察人员的共同职责。在全媒体时代,检察人员的执法活动往往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成为信息源。事实证明,许多负面涉检舆情,往往是办案人员的一个生硬态度,一个不当手势,一句雷人言语引起的。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检察人员被社会寄予很高的期望。检察机关要把提高媒体素养纳入各类检察教育培训课程,教育检察人员认知媒介,明确人人都是形象窗口,人人都是宣传主体,处处都是宣传阵地的观念,形成检察宣传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局面。

(四)围绕中心工作,全面展示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检察机关要围绕检察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正面宣传,努力聚集、传送、释放检察机关“正能量”,让检察“好声音”响起来、亮起来、树起来。

1.强化网络正面宣传

要根据检察工作总体部署和阶段安排,围绕检察工作重点和重大部署,通过微博直播、网络发布、网络访谈、微信推送、手机客户端等多种渠道,发布检察机关权威信息,表达立场观点,回应社会关切;大力宣传虹口检察特色亮点工作,积极利用各类网络媒体,开展多角度、有声势的检察机关积极稳步推进检察改革、深化“两法”实施、服务保障航运中心建设、深化自贸试验区司法保障等检察职能和先进典型宣传报道,及时报道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执法为民,保障民生,维护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的亮点举措,努力使群众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进一步了解、熟悉、认同、支持检察工作。

2.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对涉及检察机关的重大舆情、检察机关办理的重大敏感案件以及公众关心的民生热点问题,积极予以回应。组织专家学者做好对检察机关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解读。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法律规定、案件进展和处理结果等。

3.深化检务公开

完善公众参与监督机制,拓宽检务公开范围、内容、形式和深度。建立执法办案公开机制,加大法律文书说理和公开力度。网络宣传要配合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几种宣传活动,面向基层群众,争取理解认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和警示教育,把职能优势转化为教育优势,提高预防效果。开展检察职能系列宣传活动,深化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联络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严守宣传纪律,严格执行规定

检察机关要树立新闻宣传风险意识,严格执行国家和检察机关宣传纪律和保密规定。规范媒体采访,未经批准,检察人员不得以单位或职务名义接受记者采访或向新闻媒体提供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