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反家庭暴力工作中有什么职责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多机构、多领域共同配合。在社会组织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的当下,让相关社会组织在反家庭工作中担当一定的职责,发挥一定的作用,既是国际社会的共识,也是我国开展反家庭暴力工作实际的需要。《反家庭暴力法》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等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也规定了相应的职责:
一是负有强制报告义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由于其工作的特殊性质,在工作中可能会接触到遭受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求助情况,所以反家庭暴力法要求其对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是配合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协助,协助可以配合法治教育宣传、纠纷调解、提供心理咨询以及个案服务等形式开展。
三是在政府的支持下开展好心理健康咨询、家庭关系指导、家庭暴力预防知识教育等服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介入家庭暴力,可以发挥专业优势,通过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家庭关系指导、家庭暴力预防知识教育等服务,可以有效改变家庭暴力加害人、受害人的社会认知,使他们正确了解什么是健康的家庭关系。同时,建立起家庭暴力受害人的社会支持网络,真正起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作用。
近年来,在地方妇联工作实践中,已有推动或者培育一些社会组织开展反家庭暴力的服务项目。如陕西省家源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由原陕西妇女研究会权益部发展而来,2015年独立注册为干预家庭暴力以及服务失独家庭的公益组织,机构成员和志愿者都具有多年干预家庭暴力等专业社会工作经验,迄今直接提供反家暴服务3万多人次,参与讲座、培训、宣传近20万人次。2015年11月25日“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来自陕西省妇女研究会、陕西家源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社工通过小品、诗歌、知识问答、播放短片的形式,将反家暴法律知识、求助方式普及给现场的群众。陕西家源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李琳介绍说,多年来他们遵循“平等、尊重、真诚、保密”原则,致力于反家暴社工实务中,目前已在社区、法院、检察院、医院等各个渠道建立反家暴合作平台,通过经验丰富的社工及志愿者免费为受害妇女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各类救助,还为高校社工专业学生提供实务培训,以及参与并支持反家暴法草案的立法讨论。又如由东莞市市妇联购买、东莞市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实施的白玉兰家“圆”行动—东莞市反家暴社工援助计划项目也于2015年11月25日正式启动。其负责社工刘智琴介绍称,该项目共有三名专职社工,项目主要着眼于宣传反家暴、寻找反家暴代言人,并链接司法、公安、医院等资源,为家暴项目主要着眼于受害者提供个案服务,同时组织家暴受害者开展小组治疗,等等。此外,项目还设置了“反家暴热线”,市民可通过热线0769-27227250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