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窜货管理制度化
窜货,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对销售来讲,窜货是不符合游戏规则的,但又是非常普遍的,甚至窜货可能将一个产品窜死。(历史案例——旭日升冰茶)
恶性窜货:从个体利益出发,故意向非辖区倾销产品,获得非正常利益。
自然窜货:在不同区域交接的地区有的商业公司可以自然覆盖,正常的业务流通,虽然跨区域,但是非恶意。
良性窜货:一些大型的商业流通公司,本身有习惯性的调拨和流通习惯,不经意间发生跨区域流通。
由于各区域操作方式不同,价格体系与销售政策存在差异,不同区域之间有相对信息壁垒。因此,窜货对流通中的渠道结构和价格体系造成比较大的冲击。如图3-3所示。
图3-3 窜货
窜货管理解决方式可以采取如下方式:
●协议明确列明窜货处罚条款。
●产品打码,方便监控和追溯产品流向。
●业务人员自律管理与窜货处罚标准制定。
窜货管理是基于产品有序销售和渠道商利益保障的前提,我们常见的产品推广期无须考虑窜货影响,因为没有基础认知、没有自然流量,产品无法冲窜。在成熟期的大流量环境下,窜货可以带来短期利益,投机的心态时刻会破坏制度。实际上,对于药品窜货管理最重要的就是制度不完善,不是处罚制度而是产品的管理制度。我们经常会发现很多企业对于窜货管理只是处罚,再无他法,实际上只是喊口号而已,根本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窜货管理制度化需要考虑如下问题;
●流向管理。产品通过哪些渠道流通到哪些地区?哪些消费群体?流向管理应该成为基础制度,保障真实性与完整性。此外,流向管理还可以为产品消费分析和渠道商管理提供数据来源。
●渠道管理。作为商务人员,渠道管理是基础工作,对分销商的管理不仅仅是开发和回款,更需要掌握产品动态。此外,渠道分解不宜太长,链条越长,管理难度越大。正是因为如此,大量的企业开始青睐渠道商的纯销占比,从而缩减渠道管理难度。
●人员管理。分销商跨渠道流通,一定与供应商业务人员有密切关系,也就是说自己人管不好,客户的窜货一定管不好。人员管理的重点在于积极沟通,流向标准动作执行到位,不同区域之间应该提高沟通意识,解决配合问题。
●价格体系。由于阶段性的销售价格不统一或者区域性的价格落差,非常容易导致流通错乱,那么价格体系能统一吗?显然不能,价格体系可以不统一,但是利益分配一定要均衡合理。因此,应该注意到价格系统背后的问题,那就是利益分配。
●窜货事件分析。在窜货中有自然覆盖、有货品调配,也有互抵货款等现象的存在,这些合理的窜货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正常业务开发,应该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