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老”兵重新出发
——ICOURT MAC班学习记
2015-08-24 佘雨航
早在2012年的时候,我就对“技术驱动法律”有了爱的初次体验,也了解了许多碎片化的知识和技能及很多有益的网站,知道了一些搜索的技能,接触了一些很好用的诸如ABBYY之类的软件。还曾在购买了LENOVO T431S之后,花了900元购买了ABBYY,可惜用了一年后,不知道为什么就再也打不开,度娘也一直没有帮我解决这个问题。今年(2015年)年初,事务所大出血为每一位业务人员配备了MAC AIR,刚入手的时候,那个兴奋啊,其实也不止我一个人兴奋,许多律师都很激动。但接下来的适应期着实让我痛苦了很久,感叹习惯的养成和转变绝非一朝一夕之事。鼠标要抛弃了,其实是非常不习惯的。自从接触电脑之后,就没有离开过鼠标,即使是在使用非MAC笔记本电脑时也只是短暂、间歇、偶尔使用触摸板,但还是觉得有鼠标方便很多。不过在使用了自己的手指操控MAC一段时间之后,也突生这样的想法,如果都可以用手指来操控而不是鼠标,电脑肘或者腱鞘炎是不是就可以避免了?为了让大家都能够了解、使用这台电脑,我在今年又一次被派出来学习了。这次既不是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也不是事务所管理经验的体验,而是一次彻头彻尾的技术学习。作为唯一一名不是报名ICOURT全部课程并获得胡校长赠送电脑待遇的学员,虽然在等待电脑发放过程中和看着其他同学领电脑的时候,略微心塞,但很快就又转到学习中来,学完后,我又再次出发了。
之所以说技术“老”兵再出发,其实是通过学习,又一次被更加“拼命”把课件精益求精的老师感动了,又一次被“执着”将作业极致完美的同学触动了。还有就是,为了逼迫自己,我按照课前作业安排,花了大价钱买各种指定软件,就是为了踏上“不归路”。
一、积累到一定阶段之后是需要点拨的
其实在参加本次学习之前,我也已经多次去制作KEYNOTE了,而且对于软件里面饼图、柱状图等的运用也不陌生,但是一直感觉自己做的幻灯片的演示效果很一般,自己也搞不明白是怎么回事。通过学习,知道了在移动过程中的那些黄线的作用了,了解到这么多的动画效果里面,也就是“轰然坠落”“立体翻转”等三两个动作实用效果比较好。做作业的时候把这些用在我们事务所简介的幻灯片中,终于有点拨开云雾见青天的体会。
二、复盘和分享其实对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这次学习,印象最深的话就是“知识不是力量,分享知识才是”。(其实刚写到这里,我就又把搜索用了一下,我不记得全部的表述了,只记得是RICHER老师的幻灯片里一张,打开快速下拉看了一遍没找着。先在Spotlight输入“知识不是力量”,结果发现确实还是在这个幻灯片里;打开幻灯片,在搜索栏输入“知识不是力量”,自动跳到了这页幻灯片,回想Windows下的PDF能行吗,不敢确定,于是小得意了一下)。
按照事务所的制度要求,我把这次学习内容的一部分“Mac初级知识”和大家分享了一下。老师的课件是PDF的,我把要和同事分享什么的内容用“Xmind”梳理了一下,发现其实课堂上学习过的很多东西已经快“此情可待成追忆”了。感谢事务所的制度安排,通过复盘和分享,我的力量又回来了。
三、技术既重要也不重要
就像汽车是轮子驱动的,我理解“技术驱动法律”的核心是技术为法律所用,因此,怎么理解法律,能够理解到哪一个深度,也就决定了运用技术的层级。除了法律,其他也是概莫能外。技术只是能够更好地把你的思路展现出来,让你的思路真正“与众不同”,打动客户,感动自己。其实掌握了技术之后,要“淡忘”技术的存在。不是忘记,而是让技术融入自己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中,让技术不知不觉地和自己融为一体,这样技术也会在不知不觉中熟练和升级换代。
键盘敲到这里,回到前面,才发现这不是技术的分享,而是观念的分享。因为技术终究是工具,关键在于你如何运用,而且对于做团队的律师而言,如何把技术的能效放大到最大,取决于你把技术及其运用如何分享给团队成员。其实,我也只是刚刚习惯了没有windows系统的台式电脑来工作,下定决心而且把印象笔记升级为高级版而已,欣喜的是我很享受这种改变并憧憬这种改变在未来把自己“升级换代”。
技术“老”兵再次出发,还是在路上,只是轮子不停地滚动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