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射理论(刺激—反应机制)与被审讯人的行为分析
(一)经典条件反射中的行为与人的情绪之间的关系
人的心理活动是人的神经系统应对外界刺激而形成的一种反应,这种反应被称为反射,即有机体借助于神经系统实现的对外界和内部刺激的有规律应答。这种刺激—反应过程借助人的神经元通道来完成,这样的神经通道被称为反射弧,即由感受器、传入神经、神经中枢、传出神经和效应器组成的实现反射活动的全部生理结构。
反射弧及神经元回路
人一出生就具备一些反应的功能,如吸吮、大小便等,这些被称为无条件反射。当经历一些学习和训练以后,慢慢会具备一些特殊的反应,比如孩子知道在固定的时间和地方吃饭、大小便,会知道烫的东西不能摸、遇到害怕的事情知道喊妈妈并往妈妈的怀里躲等,这些被称为条件反射,即有机体后天获得的,在生活中形成的反射。
巴甫洛夫的经典条件反射,即在无条件刺激与中性刺激之间建立起联结的反射,见下图:
著名俄国生理学家巴甫洛夫在试验中注意到食物的出现可以引起狗分泌唾液。这里食物代表无条件刺激,唾液的分泌则代表无条件反射;可表示为无条件刺激——无条件反射。但当食物的出现多次伴随着铃声时,狗只要单独听到铃声就会分泌唾液,无需食物的出现。由于铃声在开始时需要一定条件(食物)才能引起狗分泌唾液,铃声在这里叫条件刺激,由铃声引起的唾液分泌变成了条件反射,可表示为条件刺激——条件反射。
人在长期成长和发展过程中,形成了无数个条件反射机制,如写字就是其中一例。把写字看成一种反射,在眼中看或脑中想到某字时立刻写在纸上有可能是随意的无条件反射,但是某种情绪反复出现并影响到当事人笔迹呈规律性地变化,就形成了一种条件反射。如果一个被审讯人平时的笔迹和被审讯时的笔迹差异很大,且随情绪变动出现规律性变化,这就说明被审讯人的情绪是有特定意义并需要关注的,如下图:
书写速度的临床意义(周安山图)
除了笔迹,被审讯人的眼神、肢体姿势、走路的步幅等也会随当事人的情绪变化而发生改变,因而从被审讯人的眼神、肢体姿势、走路的步幅等可以观察被审讯人的内在心理世界。
关于笔迹,精神病者的笔迹中词汇呈“电报语”状态且错乱不整齐。如果被审讯人能连续抄写文字,且笔迹工整就不可能有精神病。在药家鑫案中,因为药家鑫的反常行为,一度引起网络轩然大波,有人开始认为他可能是富家子弟,缺乏同情心,因此被一边倒地攻击、谩骂。后来更多的信息暴露出药家鑫是一个老实、贫穷人家的子弟,善良但刻板,很多人又一味地同情,有人甚至认为药家鑫有精神病。这些舆论对审讯人员曾经一度形成很大的压力。那么,药家鑫这样的人到底是怎样的心理状态?审讯中究竟如何应对?能从他的笔迹中看到一些问题吗?
上图是药家鑫的致歉信,其中的文字无论在笔画上还是在语义逻辑上都没有异常表现。所以书写人药家鑫不可能有精神病。只是他的书写笔画没有一笔相连,且除了“妙”字几乎没有文字出格,表现出典型的幼稚、刻板、缺乏才情。而药家鑫所学的专业是钢琴专业,钢琴的弹奏需要聪慧、狂放的特质。专业对药家鑫个人特质的需要与他具备的个人特质形成了较大反差,他需要投入极大的努力去学习一个其他人乐在其中的事情,这会让他在学习历程中经历不为人知的痛苦,让他的心智停留在儿童状态,很难对瞬间出现的车祸有正确的判断。药家鑫的父亲是常年在外的军人,专制、严肃,母亲也属于严厉有加的人,药家鑫在成长过程中缺乏温情的抚育,也让他很难在瞬间有共情心理出现。他的行为实质就是被别人培养成了一颗植物一样的人,把别人的生命当成植物一样割了而已。所以他的杀人行为就是一种条件反射,即“多赚钱、少花钱”这样的指令,在认为对方可能要让自己花一大笔钱时自动发生推动作用,毫无情感反应地挥刀结束这个可能让自己花很多钱的人的生命。
刺激—反应机制影响着被审讯人从不交待走向交待,我们曾经运用这样的审讯策略突破了一起盗窃案。
被审讯人自以为我们没有查获他盗窃的财物,受审多次拒不供认,还声称“抓贼拿赃,你们说我盗窃,把赃物拿出来嘛”。他侥幸地认为赃物隐藏巧妙,不会被发现,公安机关拿不到赃款就定不了罪。由于侦查条件的局限,侦查人员一时也无法查获这些财物。针对被审讯人这种心理状态特点,笔者巧妙地使用造成其错觉的审讯策略。一次审讯到中途,有意安排一名同志将正在审讯的笔者叫到审讯室外,作短暂的交谈,并有意加重“钱”“多少”“可结案”等词的语气,但又不让被审讯人听清谈话的具体内容。这时,记录的同志观察到被审讯人对外面的谈话内容十分敏感、坐立不安、情绪十分紧张。这样给他造成赃款被查获的错觉,以动摇其继续抗拒的心理。当我们重新回到审讯室后,审讯语气更加坚决,态度更加强硬,他支持不住了:既然钱都被你们拿到了,我还有什么不交代的呢。从审讯策略来说,这是一种造成错觉的策略,利用了被审讯人在审讯中特定的心理状态以及特定的环境所造成的思维上片面性。但为什么这种策略能够突破被审讯人的心理防线?是内在机理刺激—反应机制的作用。在被审讯人犯罪过程中,作案经过在其心中形成了强烈的刺激,留下了很深的心理烙印,这从根本上决定了被审讯人对相关信息的高度关注。在审讯活动中,相关问题的刺激引起了他强烈的反应,由于他们始终处在矛盾的心理状态中,既想蒙混过关,又怕证据确凿、继续抗拒对自己不利,内心斗争十分激烈。因此,被审讯人交代与否,交代什么总要权衡利弊、趋利避害。同时,审讯的特定环境使其无法获得罪行是否暴露、公安机关是否掌握证据的信息。因此,被审讯人思维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带有主观片面性,审讯人员在输出的信息上有目的地呈现某种迹象,就有可能使被审讯人意识到公安机关有充分确凿证据,从而被迫交待自己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