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黑龙江流域、乌苏里江以东,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
1.我国唐以前和唐朝时的东北疆域
举世闻名的黑龙江,滚滚东流,蜿蜒数千公里,在庙街附近注入鄂霍次克海。
黑龙江在三国以前称为弱水,隋、唐称为黑水,黑龙江之名大约起于唐代[1],而通称黑龙江则在辽朝以后。在我国古书中,黑龙江还有许多不同的名称,如乌桓水、完水、望建河、石里罕、萨哈连乌喇等等。清代,居住在黑龙江下游的我国少数民族,则称黑龙江为“马木”“满古”“满库”。俄国殖民主义分子侵入黑龙江流域以后,沿用当地居民的称呼,由于俄语发音畸变而称为“阿穆尔”(Амур)。[2]
黑龙江流域和乌苏里江以东,到处是茂密的森林,盛产各种野生的动植物和丰富的鱼类。中华民族的祖先自古以来就在这里披荆斩棘,用勤劳的双手同大自然进行艰苦的斗争。近年以来,黑龙江流域和乌苏里江以东的考古发掘,有力地证明了这里自古以来就同中原地区有着密切的联系。黑龙江上游石勒喀洞穴遗存中的石箭头、骨鱼镖和嵌石片的骨刀,同齐齐哈尔附近昂昂溪遗存的同类器物极其相似;黑龙江新石器时代陶器的螺旋形纹饰,同中原地区出土的完全相同,按照苏联一个“权威”的说法,“汉族的祖先可能是最早创造上述那种螺旋形纹饰的人”[3]。乌苏里江以东出土的新石器时代的石刀,则近似龙山文化的典型石刀,出土的陶器也和仰韶文化、龙山文化的相似,“海滨地区的新石器时代,也和黑龙江流域的新石器时代一样,同邻近中国北部(首先是东北)同时期文化有许多共同之处”[4]。
我国历代的史籍,对于我国东北地区居民的状况,以及他们同中原地区人民的关系,都有系统的记载。先秦古籍中记载的肃慎人,就是我国东北地区远古居民之一,他们居住在白山黑水的广大地区,是后来满洲人的先世。公元前十一世纪,肃慎人向周王朝贡献“楛矢石砮”(用楛木做的箭杆,青石做的箭镞),以表示臣服于周。[5]这说明,早在三千年前,肃慎人已经同中原王朝建立了密切的关系。所以,自西周、春秋以来,中原地区的人一直称“肃慎、燕、亳,吾北土也”[6]。肃慎的后裔,在汉代至三国被称为挹娄。他们的居住地“在扶余东北千余里,滨大海”,“未知其北所极”[7]。汉代,挹娄臣属于扶余,而扶余则属汉之玄菟郡管辖,挹娄与汉王朝有政治上的臣属关系,同时经济交往也很密切。挹娄产貂,称为“挹娄貂”,被视为御寒的珍品。
汉代曾设“护乌桓校尉”以管辖今辽宁、吉林西部的乌桓和鲜卑族。桓帝时,鲜卑族的势力发展强大,先后打败了贝加尔湖[8]一带的丁令族,今吉林、辽宁的扶余,以及居住于新疆中亚一带的乌孙,“东西万四千余里”[9],贝加尔湖地区及黑龙江大部地方均为鲜卑势力范围。三八六年,鲜卑族在北方建立了北魏王朝,居住在黑龙江中下游的勿吉(挹娄后裔)、上游的室韦,都臣属于北魏。
北朝和隋、唐分别以“勿吉”“靺鞨”称肃慎和挹娄的后人。[10]靺鞨分为七大部,其中以黑水靺鞨和粟末靺鞨最为强大。
黑龙江中下游南北两岸,东抵大海、北至小海(即今鄂霍次克海)的广大地区是黑水靺鞨散居的地方。[11]唐王朝建立之初,黑水靺鞨即向唐朝进贡。[12]七二二年(唐玄宗开元十年),唐朝政府在今乌苏里江口设置勃利州(治所即后来的伯力,今苏联境内的哈巴罗夫斯克),以当地人倪属利稽为刺史。[13]七二六年(开元十四年),唐朝政府为了加强对黑龙江中下游地区的管理,接受安东都护薛泰的建议,设置黑水州都督府,统辖黑水各州刺史。[14]七二八年(开元十六年),唐玄宗李隆基赐黑水府都督姓李氏,名献诚,授以云麾将军兼黑水经略使[15],黑水都督府的都督以及属下的州刺史,由唐朝政府任命黑水靺鞨各部首领担任[16],归幽州都督府管理[17],开元末年天宝初年,又改属平卢军节度使管理[18]。同时,唐中央政府还直接派出官吏,担任都督府“长史”,实际掌握和监督地方行政。可见,黑龙江中下游地区于八世纪前半期即明确地划入唐朝版图,处于唐朝政府的有效管辖之下。
在唐代,今额尔古纳河、黑龙江中上游、精奇里江(今苏联境内结雅河)一带直至外兴安岭,是我国室韦部居住的地方[19],室韦自北朝以来已和中原王朝发生了臣属关系[20]。六二五年(武德八年),室韦向唐朝贡,以后连年朝贡不断,贡献貂皮等物。其首领由唐中央政府任命为大都督。[21]室韦有许多部,其中“深末怛室韦,因水为号”[22],深末怛水即精奇里江的支流西林穆丹河,在深末怛室韦东北四日程的钵室韦应在西林穆丹河源,靠近外兴安岭的南麓[23]。而大室韦则在黑龙江上游(今苏联境内石勒喀河)及雅克萨一带。[24]
唐时,乌苏里江以东至海也在唐王朝的版图内。这里属粟末靺鞨人建立的地方政权“渤海国”。
粟末靺鞨活动的地区在黑水靺鞨之南。六九八年,粟末人大祚荣自称“震国王”。“震国王”名号的由来,是因为武则天于六九六年曾封大祚荣之父乞乞仲象为“震国公”。七一三年(先天二年),唐封大祚荣为左骁卫大将军、渤海郡王、忽汗州都督,“自是始去靺鞨号,专称渤海”[25]。“渤海国”之名是由唐王朝的册封而来的。
渤海辖地“东穷海,西契丹”[26]。今乌苏里江以东至海都是渤海的辖区,渤海在这一片地区设置了四府十一州,率宾府领三州,治所在今双城子(乌苏里斯克)[27];定理府领二州,治所在今苏昌城;安远、安边二府领六州,辖有乌苏里江、兴凯湖以东至海滨之地。[28]今苏联境内的波谢特湾,是当年“渤海国”的出海口。[29]一九六一年一月,苏联塔斯社报导,苏联科学院西伯利亚总分院考古队在海参崴附近的波谢特湾发现古“渤海国”的海港遗址,进一步证实了文献记载的可靠性。
“渤海国”是当时中国境内的一个地方政权,它同唐王朝中央存在着严格的臣属关系。从八世纪初到十世纪初辽灭渤海为止,历代渤海国王必带“忽汗州都督”的官衔,这表明渤海仍然是唐朝一个都督府的首长,是唐朝属下的一个地方政权。在统属关系上,安史之乱前,由平卢节度使“兼押”;安史之乱后,渤海入长安之路为当时河北的藩镇割据势力所阻隔,改由海道至山东经河南入京师(长安)。因此,七六五年(唐代宗永泰元年),唐王朝在山东的淄青平卢节度使之下设置专门官员,管理渤海国事务。[30]
自从唐朝在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的地区实行直接管辖后,我国历代封建王朝都管辖着这些地区。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央政府对这些地区的管理越来越严密,这些地区同内地的联系也越来越密切,成为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我国辽、金时的东北疆域
十世纪初,唐王朝经过黄巢领导的农民大起义而衰亡了。我国中原地区和南方,经短暂的“五代十国”之后,建立了宋朝,而北方则先后建立了辽、金两个王朝。这时,我国东北地区先后处于辽、金王朝的统治之下。
辽朝是我国契丹族建立的。契丹人长期居住在辽河上游,他们活动的地区在渤海之西。唐初,契丹向唐朝贡貂皮名马。唐太宗时,唐王朝在今朝阳县东北约四百里处设置“松漠都督府”,以统其众[31],并任命契丹首领为都督、刺史。唐末,契丹日益强大,九一六年,阿保机称帝,建立辽朝。九二六年,辽灭渤海,尽有其地。[32]
图们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直至海滨,原来是渤海统辖的地区,辽太祖阿保机灭渤海之后,改渤海为“东丹”,命他的太子耶律倍镇守。后来辽政府撤销了“东丹”国,在绥芬河以东的双城子建立“率宾府”,设刺史管辖[33]。
黑龙江中下游两岸直至海口的这一片地区原是黑水靺鞨各部散居的地方。辽灭渤海之后,其统治逐渐扩及这一地区,《金史·世纪》记载:“五代时,契丹尽取渤海地,而黑水靺鞨附属于契丹。”辽朝改称靺鞨为女真(为避辽兴宗耶律宗真讳,又写作女直)。
以今乌苏里江口以东的伯力(哈巴罗夫斯克)为中心的地区,是当时“五国部”的住地。[34]这一地区的各个部落,于十世纪末开始向辽朝进贡,一〇三七年(辽重熙六年),“五国部”民人控告其酋帅残暴贪污,辽于是置“五国部节度使”,由辽王朝任命节度使,直接管辖这一地区。[35]“五国部”是辽朝通往黑龙江北岸和海口的要地,所以节度使多由辽王朝直接派人前往担任,还规定每年应交纳貂皮六万五千张、马三百匹。[36]
辽朝对黑龙江下游的统治,不仅有当时的历史文献的记录,而且为后来的文献记载和实物所证实。《元一统志》说,奴儿干等城,“皆辽、金之旧”,著名的《永宁寺记》中也有这样的话:“昔辽、金畴民安故业……今日复见而服矣。”在永宁寺遗址,还发现辽、金时的遗物,这一切都证明,辽的统治确实达到黑龙江下游地区。
黑龙江上游“室韦”地方,辽圣宗时(九八二—一〇三一年)设置室韦部节度使进行管辖,属西北路招讨司。[37]这个地区盛产铜、铁、金、银,因此是辽朝重要的采矿冶金基地。[38]
黑龙江南北一些没有直接编入辽籍的部落和地区,也都臣属于辽,向辽进贡,接受辽的封号,遇有征伐,必须出兵助战。[39]辽朝对于黑龙江以北和乌苏里江以东的统治大大加强了。
十世纪末,女真族完颜部逐渐南迁至按出虎水(今阿什河流域)定居,逐步统一了附近诸部。一一一五年,以完颜部为核心的女真人,在阿骨打领导下,建立了金朝。一一二五年,金和中原的北宋联合灭辽,随后,金的统治区推进到淮河流域,成为与南宋并立的王朝。
金朝继承辽朝的统治,对黑龙江以北和乌苏里江以东进行了有效的管辖。《金史·地理志》叙称:“金之壤地封疆,东极吉里迷、兀的改诸野人之境,北自蒲与路之北三千余里火鲁火疃谋克地为边。”[40]“吉里迷”,指居住在黑龙江下游和入海口的我国费雅喀人(或称吉里亚克)。“兀的改”或称“乌底改”,即后代的“乌底赫”“乌德赫”人。
金朝政府对黑龙江流域和乌苏里江以东的广大地区,分别设置了蒲与路、胡里改路、恤品路三个万户府(后改节度使)进行管理。蒲与路治所在今齐齐哈尔附近之乌裕尔河畔,其辖区东至黑龙江中上游,北边到达外兴安岭。[41]胡里改路因胡里改江(今牡丹江)而得名,治所在今黑龙江省之依兰,其辖区为松花江以东包括乌苏里江两岸、黑龙江下游直至东海在内的地区。为了管理的方便,在胡里改路之下,还在黑龙江下游敦敦河口附近设立哈里宾忒千户。[42]恤品(也称速频、苏滨)路治所在今苏联境内绥芬河畔的双城子,管辖绥芬河流域至海滨之地。金朝政府不仅在这些地区设立行政机构,还有户口、赋税的详细记录,据一一九三年(明昌四年)的统计,“上京、蒲与、速频、曷懒、胡里改等路猛安、谋克民户计一十七万六千有余,每岁收税粟二十万五千余石”[43]。
3.我国元、明时的东北疆域
一二三四年,蒙古灭金,一二七九年,又灭南宋,到十四世纪六十年代,在我国历史上是元朝统治的时期。
元朝的疆域大大超过了以往的朝代,在和林(今乌兰巴托西南)设置了岭北行中书省,管辖包括贝加尔湖在内的蒙古游牧地区。元初,黑龙江中下游两岸及乌苏里江以东均属开元万户府管辖,至元年间,升开元万户府为开元路,属辽阳行中书省统辖。十四世纪初,黑龙江下游及乌苏里江两岸由开元路划出,增设“水达达路”。开元路和水达达路管辖着黑龙江流域、乌苏里江流域直至东海的广大地区。在开元路和水达达路之下,元朝政府设立了许多万户府和千户所两级管理机构,如开元路所辖失宝赤万户府,辖黑龙江中游南北两岸,治所在今爱辉县境。开元万户府辖境包括今双城子一带,治所在今东宁县东;失邻千户所在今苏昌城附近之苏昌河一带;牙兰千户所在今苏昌城以东的塔乌河一带。水达达路所属阿速古儿千户所在乌苏里江流域,鲸海千户所在东海之滨,兀者、吉里迷万户府在黑龙江下游。[44]“设官牧民,随俗而治。”[45]元朝政府还在水达达等处派驻常备军。一二六三年(元中统四年),政府派塔匣来(一作塔匣刺)率军三千,镇守此处[46],并在这里开辟屯田,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在边疆地区进行农业开发。当时汉人管军上百户张成(湖北蕲州人)就曾率领军队到“黑龙江之东北极边”屯田驻守。[47]从元世祖忽必烈起,元政府就明确规定:凡不服军役的当地居民,都“隶民籍输赋”[48],元至顺年间(一三三〇—一三三二年),水达达路共“钱粮户数二万九百六”[49]。这些事实说明了元朝对黑龙江流域的统治大大加强了。
元朝的东北疆域远达库页岛。十三世纪下半期和十四世纪初,元政府屡征“骨嵬”,“骨嵬”亦称“苦兀”,明时称“苦夷”,即今之“库页”。一二八五年(元世祖至元二十二年),元朝建东征元帅府于黑龙江入海口附近之奴儿干[50],一二八六年(至元二十三年),东征宣慰使都元帅杨兀鲁带率兵万人,船千艘,渡海征库页岛,在岛上设置了“万户”,并驻军于此,驻军中有原来的南宋兵[51]。
史籍中还记载了住在极东北边境外兴安岭的我国居民,当时叫作“北山野人”。所谓“北山”,当即指外兴安岭,他们与乞列迷(后来的费雅喀人)为邻,曾进贡各种海产。史籍中列举他们进贡的海产,都是鄂霍次克海以至白令海所产的动物。[52]从他们“乘鹿出入”来看,大概就是后来的“使鹿部”(我国鄂伦春、鄂温克人)。
元朝政府为了加强和东北边疆地区的联系,及时了解边情,传达命令,在这里开辟驿道,设置驿站。自开元路治所(今农安县)往北通向失宝赤万户府(今爱辉县境),往东通往东临大海的永明城(当即今海参崴),往东北通向黑龙江口之奴儿干东征元帅府。[53]通往黑龙江口的一路共有四十五“城站”(即驿站),位于第二十三站的“药乞站”,在今苏联境内的哈巴罗夫斯克(伯力)。[54]从此处往下游,夏季多由水路,冬季多用狗驾的雪橇,故称为“狗站”,当时,最多有站户三百,狗三千只。[55]一二二九年,黑龙江和松花江发生水灾,“末鲁孙一十五狗驿,狗多饿死”,次年,元中央政府为了不影响至奴儿干的交通,特赈粮两月,“狗死者给钞补市之”[56]。
元朝对黑龙江两岸和库页岛的统治,远较前代严密。对这些地方,既有明确的行政区划(属辽阳行省合兰府水达达路),又有“城站”交通设施,这条交通线将黑龙江下游和库页岛同内地联结在一起,而且还有钱粮户数的明文记载。大家知道,征收钱粮赋税,是一个国家对其领土行使主权,对当地居民实现统治的具体表现。马克思说:“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57]任何一国政府绝无可能向本国领土之外的居民征收赋税,这是谁都明白的。此外,奴儿干还是元朝政府流放罪人的地方。[58]元朝政府规定:“诸流远囚徒,惟女直、高丽二族流湖广,余并流奴儿干及取海青之地。”[59]有不少汉人以及其他民族的人被流放于奴儿干,也有一些宫廷的太监、大贵族被发配奴儿干,如宦者孛罗铁木儿于一三二一年(至治元年)、诸王曲吕不花于一三二三年(至治三年)先后发配奴儿干。
明朝政权建立后,继承了元朝对黑龙江流域、乌苏里江以东和库页岛的管辖。
元朝政府被推翻之后,明朝政府很快就进至东北地区。一三七五年(洪武八年)建辽东都指挥使司,对被元朝地方官吏据守的地方,不断派出军队进行讨伐或招抚。在明政府强大的军事、政治攻势下,原元朝的许多地方官吏纷纷归降,其中有乌苏里江以东滨海地区的鲸海千户和海参崴东的牙兰(雅兰)千户。十四世纪末,明朝政府确立了对松花江流域和乌苏里江以东的统治。
一四〇三年(永乐元年),明朝政府派遣使者到达黑龙江下游招抚当地的各少数民族[60],“自海西抵奴儿干及海外苦夷诸民……皆踊跃欢忻,无一人梗化不率者”[61]。次年,明朝政府开始在黑龙江流域设立卫所。[62]一四〇五年(永乐三年),于黑龙江下游海口附近设立奴儿干卫。一四〇六年(永乐四年),在黑龙江上游斡难(鄂嫩)河流域设立斡难河卫。设卫后四年,明成祖朱棣和元朝残余势力作战,曾亲到此地,并改其名为“玄冥河”。同年,还在精奇里江支流脱木河设立脱木河卫,在绥芬河中游双城子设立双城卫。一四〇七年(永乐五年),设立兀的河卫,兀的河即今苏联境内乌第河,也就是《尼布楚条约》中的中俄两国未定界,该地区明初即设卫治理,明确划入中国版图。同年设立的卫所,还有依木河卫及朵儿必河卫(均为今苏联境内亨滚河支流),乌苏里江流域的亦速里河卫,雅克萨东北卜鲁丹河流域的卜鲁丹河卫等。一四〇八年(永乐六年),在奇集湖畔设立钦真卫,在奇集湖东南克默而河流域设立克默而河卫。截至一四〇九年(永乐七年),明朝政府共设立卫所一百一十五处。为了加强对这些地区的管理,这一年决定设置奴儿干都指挥使司,并建立驿站交通线路。[63]奴儿干都司设立以后,仍陆续添设卫所,如同年于格林河流域设立的葛林卫,一四一〇年于乌苏里江东尼满河流域设立的亦麻河卫,锡霍特山脉以东海滨额勒河流域设立的兀列河卫,一四一二年于库页岛设立的囊哈儿卫,于亨滚河口设立的满泾卫,等等。至正统时(十五世纪上半期)奴儿干都司所属共有一百八十四卫、二十所,到万历时(十六世纪下半期、十七世纪初)增至三百八十四卫、二十四所。奴儿干都司的辖境“东濒海,西接兀良哈,南邻朝鲜,北至奴儿干北海”[64]。各卫、所都以各族首领担任都督、指挥、千百户、镇抚等职,“给与印信,俾仍旧俗,各统其属,以时朝贡”[65],并有服从中央政府征调的义务[66]。
明朝沿袭元朝,设置驿站交通,以传递文报,运送贡赋。[67]通往奴儿干都司治所的驿路,起点在海西底失卜站(今黑龙江双城县西、拉林河畔花园屯古城),终点在满泾站(黑龙江下游,在奴儿干都司治所之西五里),共五十五个城站。《辽东志》“海西东水陆城站”详细描述了这条驿路,对各驿站的名称、方位记载甚详。
一四一三年(永乐十一年),明在奴儿干都司所在地修建永宁寺,二十年后又重建,有《永宁寺记》和《重建永宁寺记》二碑以记其事。时间过去已五百多年,当年的奴儿干城和永宁寺已经堙废,但在一九〇四年沙俄将此二碑运走之前,这两块石碑一直矗立在黑龙江口,碑文中记录了我国各族人民共同开发东北边疆以及明王朝在这里行使主权的历史,它们是黑龙江流域属于中国领土的不可动摇的铁证。[68]
永宁寺碑被发现后[69],引起了中外学者的极大重视。
从此以后,我国明王朝在黑龙江口设治管辖的事实,为全世界学者所熟知。永宁寺碑上有汉、蒙古、西藏、女真四种文体,碑文记载了明朝永乐年间创立奴儿干都指挥使司的经过,叙述了钦差亦失哈和都指挥康旺等人二十年间“宣谕镇抚”奴儿干的简要过程,载明了当地的居民、风俗、物产。碑记后面题名的百余人中,有中央政府派遣的官吏,也有平民、工匠;有汉族人,也有各少数民族同胞。这些都有力地说明了奴儿干都司是明朝这个多民族国家的地方政权机构,黑龙江流域和乌苏里江以东从来就是中国的领土。
4.我国清朝初期的东北疆域
十六世纪末、十七世纪初,明朝奴儿干都司所辖的满洲兴起。满洲是女真族的后裔。满洲建立的政权称“后金”。一六三五年(清太宗天聪九年)下令禁称“珠申”(女真)而称为“满洲”[70],一六三六年改“后金”为“清”。满洲的领袖努尔哈赤和他的祖先都是明朝的建州卫长官,努尔哈赤世袭指挥使,后升都督,封号“龙虎将军”。一五九六年(万历二十四年),努尔哈赤对朝鲜使者说:“保守天朝(指明朝)地界九百五十里,俺管事十三年,不敢犯边,非不为恭顺也。”[71]一六三一年(天聪四年),皇太极也说:“先汗(指努尔哈赤)忠于大明,心若金石。”[72]可见,满洲从开始形成时起,它的领袖就是明朝的地方官员,满洲从来是中国民族大家庭中不可分离的一员。把满洲说成是“外族”,不过是后来帝国主义侵略和分裂中国的一个阴谋。
满洲从努尔哈赤(一五五九—一六二六年。努尔哈赤于一五八三年起兵)时起,开始其统一事业,经过努尔哈赤及其子皇太极两代征战,在一六四四年入关前,基本上已完成了对我国整个东北地区的统一。一六四二年(清崇德七年)六月,清太宗皇太极说:
这段话里的“东北海滨”系指鄂霍次克海,“西北海滨”系指贝加尔湖,使鹿部指鄂伦春、鄂温克族,使犬部指居于黑龙江中下游的赫哲和费雅喀族,厄鲁特指蒙古。当时,清朝的统治势力已远达外兴安岭和贝加尔湖地区了。
清朝统一东北的过程首先从征讨长白、扈伦诸部开始,逐步发展到东北全境。它对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地区的统一可以分三个方面来说明:第一个方面是对乌苏里江以东至海,第二个方面是对黑龙江中游和上游,第三个方面是对黑龙江中游和下游。
瓦尔喀人在清代文献中又称为库尔喀、库雅拉,它是女真族的一支,主要分布在珲春以东岩杵河、绥芬河流域,东达海及沿海诸岛。图们江以东沿海一带,曾是“建州卫女真”的东境,满洲的统治者一向把这里的瓦尔喀人看作臣属于他们的人民,甚至是同一族。[74]从一五九八年(明万历二十六年)至一六四〇年(明崇祯十三年,清崇德五年),满洲的统治者先后十五次对瓦尔喀作战,又招抚四次(均见《清实录》),由南往北,用兵范围扩及乌苏里江流域,先后征服了额赫库伦(伯力以东)、额勒约索(锡霍特山以东滨海的额勒河、约色河)、胡叶(在乌苏里江源)、尼满阿库里(伊曼河,在乌苏里江东)、阿万(阿翁河,在乌苏里江以东)、乌扎拉(在伯力东北六百里)、雅兰和锡林(在今海参崴东北海滨)等地。[75]这样,在十七世纪三十年代,清朝就统一了乌苏里江流域、锡霍特山脉以东滨海地区及沿海诸岛。今日苏联境内的“伊曼”就是当年的“尼满”,“苏昌”就是当年的雅兰城。
黑龙江上游(石勒喀河)至中游,居住着许多少数民族。大体说来,自西往东,各族的分布是这样的:贝加尔湖以东地区居住着喀尔喀蒙古、布利亚特蒙古及鄂温克人。尼布楚周围是蒙古族茂明安部游牧之地。自额尔古纳河口以东,直到精奇里江(今苏联境内结雅河)、牛满河(今苏联境内布列亚河),外兴安岭以南至黑龙江两岸的广大地区,居住着达斡尔人、鄂温克人和鄂伦春人,清朝史书中常常用“索伦”之名来泛称这个地区的各部落;这个地区还住着一部分虎尔哈人,虎尔哈人即朱舍里人,是满洲的近支,俄国史籍中称作“杜切尔”。
清统治者对黑龙江中上游地区的统一过程,是“招抚”和征战兼而用之。
一六三四年(天聪八年),世居精奇里江的达斡尔族主要领袖巴尔达齐率四十四人,亲自向清统治者朝贡内属,清朝的统治达到了黑龙江以北。皇太极为了巩固对黑龙江以北达斡尔人的统治,将皇族的女儿下嫁巴尔达齐,授以“额驸”(驸马)。[76]从此以后,满洲人和达斡尔人的关系日益密切,巴尔达齐几乎每年都率领黑龙江以北、精奇里江一带的达斡尔各部族领袖数十人,向清统治者贡纳貂皮等物,而贸易交往也极为频繁。[77]
就在巴尔达齐归附清朝的这一年,居住在尼布楚附近的蒙古族茂明安部落也归顺清朝。该部首领杨古海杜陵等五人亲自向皇太极进贡,表示臣服,受到皇太极的隆重接待。[78]
一六三六年,清朝所属蒙古兵追茂明安部逃人,到达贝加尔湖东南,喀木尼堪部头人叶雷率其众百余人归附。
一六三七年,雅克萨一带的索伦族领袖博穆博果尔向清朝朝贡内属[79],但就在这一年和一六三九年,满洲统治者对黑龙江上游直到赤塔、贝加尔湖一带,采取了两次大规模的军事行动。这两次军事行动,同博穆博果尔都有直接的关系。
一六三七年(崇德二年),臣属于清后移居嫩江上游多布库尔河的喀木尼堪部叶雷等率众西逃。皇太极立即命令宁古塔驻军、卦尔察兵、蒙古土谢图亲王巴达礼和卓礼克图亲王吴克善等人的部队,共约七百人,分数路追捕。[80]当追捕部队到达博穆博果尔管辖的地方时,他也参加了清朝的追击部队,一直追到温多河,斩杀了叶雷。[81]
这次事件发生后的两年,即一六三九年(崇德四年),博穆博果尔背叛清朝,断绝向清朝入贡。叛乱势力以雅克萨为中心,蔓延于黑龙江中游两岸。但是精奇里江达斡尔族的重要领袖巴尔达齐,却始终站在清朝一边。清统治者为了巩固对黑龙江上游的统治,于一六三九年至一六四〇年,对黑龙江上游再一次采取了大规模的军事行动。由萨木什喀、索海等人率领的清军,至呼玛河分路进攻博穆博果尔。两军在雅克萨城一带展开了决战。清军首先攻克了雅克萨,博穆博果尔组织了六千人的部队进行反攻,使清军蒙受了重大损失。最后,博穆博果尔的军队遭到清军的伏击而失败。一六四一年一月,博穆博果尔在齐洛台地方(今苏联境内赤塔),被清军俘获。[82]这次战役,清军共攻下雅克萨等城屯十六处。这些城屯分布在黑龙江沿岸,自额尔古纳河口至瑷珲以南。[83]
黑龙江中下游直至库页岛,居住着赫哲人、费雅喀人、鄂伦春人、奇勒尔人及库页人。早在一六一六年,清政权(当时称为“后金”)即“招服使犬路、诺洛路(挠力河附近)、石拉忻路(秦得利附近)路长四十人”[84]。“使犬路”即黑龙江中下游的赫哲人和费雅喀人。一六一八年,上述“路长”四十人率妻子、部众归附,受到努尔哈赤的优待,“路长各授官有差”[85]。努尔哈赤对乌苏里江下游两岸及黑龙江下游各部落所采取的“招抚”政策,收到较好的效果,许多部落“举国内附”。为了加强同各部之间的政治联系,清政权还将皇族女儿下嫁各族首领,如一六三三年,便有“东海使犬部落额驸僧格,偕其妻,率五十二人来朝,贡方物”[86]的记载,反映了清政权同黑龙江下游各族的紧密联系。在“招抚”的同时,一六一七年又派兵“沿东海地界收取散居未服诸部”,“凡居住海岛未归服者,乘小船尽取之”[87]。
经过大约半个世纪的斗争,清政府将东北全境收归于它的统治之下。清政府在宁古塔(今黑龙江省宁安县)设置“章京”,派驻军队,统辖黑龙江流域及乌苏里江以东地区。
清朝在统一东北过程中,不断将东北地区各部落和各族人民编入八旗。珲春以东至海的瓦尔喀部,乌苏里江两岸和黑龙江中下游的赫哲族,黑龙江上中游的达斡尔族、鄂温克族和鄂伦春族,都有数量不等的人被编入八旗,有的成为清军的主力,一六四四年以后入关作战;有的留住原地,编设“佐领”进行管理(佐领是八旗制度下军政合一的基层单位)。一些没有编旗的地区,则“各设姓长、乡长,分户管辖”[88]。
各族人民必须向清王朝按时交纳以貂皮为主的贡税。各族首领到盛京(沈阳)交贡,清王朝隆重接待,赏赐衣帽袍带、绸缎布匹,各族的许多首领娶了宗室的女儿为妻,和清朝的关系极为密切。
清政府向各族人民征收贡物(主要是貂皮),具有双重的含义:在政治上,是臣属关系,也就是政治统治权力的体现;在经济上,它又是一种赋税制度。清政府十分重视这些地区的贡税的征收,对每个成丁应交貂皮数有明确规定。
清朝入关以后,东北边境的广大地区初由宁古塔章京管理。一六五三年(顺治十年)改为宁古塔昂邦章京,一六六二年(康熙元年)又改为“镇守宁古塔等处将军”,一六七六年(康熙十五年)宁古塔将军移驻松花江畔的船厂(今吉林),一六八三年(康熙二十二年)增设黑龙江将军,驻地在黑龙江东岸瑷珲古城(后移驻江西新建之瑷珲城)。东流松花江和黑龙江北岸支流毕占河以西直至尼布楚,均属黑龙江将军管辖;宁古塔将军则管辖东流松花江以东的黑龙江中下游(包括库页岛)、乌苏里江以东至海、图们江以北、图们江口以东至海之地。
综上所述,黑龙江流域和乌苏里江以东的中国各族人民,早在远古时代就和中原地区的人民有密切的联系。至晚到八世纪前期,唐王朝在这里设立了行政机构,历经辽、金、元、明、清几个王朝,一直在这里实行有效的统治。直到清朝在这里编旗收税,进行频繁的政治、军事活动,重新统一东北地区以后,黑龙江流域还从来没有出现过一个俄国人。大量的史籍中记载了黑龙江流域古老历史的真实面目。现在苏修官员和御用文人却在声嘶力竭地叫嚷“黑龙江以北既没有满人,也没有汉人居住过”,黑龙江流域“自古以来就是俄国的领土”,俄国人是黑龙江流域的“第一个开发者”。这些扩张主义谰言多么荒唐可笑!
注释
[1]参见金毓黻主编:《东北要览》,第4页。
[2]参见马克:《黑龙江旅行记》,第155页,彼得堡一八五九年版。关于“阿穆尔”名称的由来,沙俄时代有许多不同的说法,但都肯定是沿用黑龙江沿岸我国少数民族的称呼。
[3]奥克拉德尼科夫:《远东各族文化的起源》,见《古代文化遗迹》,第234页。
[4]奥克拉德尼科夫:《远东的海滨地区》,海参崴一九五九年版。
[5]《国语·鲁语下》:“昔武王克商,通道于九夷百蛮,使各以其方贿来贡,使无忘职业。于是肃慎氏贡楛矢石砮。”
[6]《左传》昭公九年:“武王克商……肃慎、燕、亳、吾北土也。”
[7]《三国志·魏志》卷三〇,《乌丸鲜卑东夷传》。
[8]“贝加尔湖”系其突厥语(一说是雅库特语)音译,意为“水产丰富的湖泊”。我国汉代称“北海”,元代称“菊海”,清入关前称“北海”,十八世纪初图理琛撰写的《异域录》称“柏海儿湖”,《大清一统志》称“白哈尔湖”。
[9]《后汉书》卷一二〇,《乌桓鲜卑传》。
[10]参见《北史》卷九四,《勿吉传》。
[11]《旧唐书》卷一九九下,《室韦传》:“(望建河)又东流与那河、忽汗河合,又东流经南黑水靺鞨之北、北黑水靺鞨之南,东流注于海。”
[12]《唐会要》卷九六,《靺鞨》条:“(黑水靺鞨)武德二年(六一九年),其部酋长突地稽遣使朝贡。”《新唐书》卷二一九:“武德五年,渠长阿固郎始来。”
[13]《新唐书》卷二一九,《北狄传》:“黑水靺鞨……开元十年,其酋倪属利稽来朝,玄宗即拜勃利州刺史。”按:“勃利”即今伯力。景方昶在《东北舆地释略》卷三第10~11页对此有所考订。
[14]《旧唐书》卷一九九下,《北狄传》:“开元十三年,安东都护薛泰请于黑水靺鞨内置黑水军,续更以最大部落为黑水府,仍以其首领为都督,诸部刺史隶属焉。中国置长史,就其部落监领之。”另据《新唐书》卷四三下《地理志》“黑水州都督府”下注“开元十四年置”,则可知薛泰的建议为唐王朝所接受,于次年付诸实施。
[17]参见《旧唐书》卷一九九下,《新唐书》卷二一九。
[18]《新唐书》卷六六,《方镇表》,“开元五年(七一七年),营州置平卢军使。七年升平卢军为平卢军节度使,二十八年(七四〇年)平卢军节度使兼押两蕃(按:指奚和契丹)、渤海、黑水四府经略处置使。”同书卷二二五上,《安禄山传》:天宝元年以安禄山为平卢节度使,“押两蕃、渤海、黑水四府经略使”。
[19]《旧唐书》卷一九九下,《室韦传》:“室韦者……其国在京师东北七千里,东至黑水靺鞨。……其北大山之北有大室韦部落,其部落傍望建河(即黑龙江)居,其河流源出突厥东北界俱轮泊(今呼伦池),屈曲东流,经西室韦界,又东经大室韦界,又东经蒙兀室韦之北、落俎室韦之南,又东流与那河、忽汗河合,又东经南黑水靺鞨之北,北黑水靺鞨之南,东流注于海。”
[20]参见《魏书》卷一〇〇,《失韦传》。
[21]参见《唐会要》卷九六,《室韦》条。
[22]《隋书》卷八四,《室韦传》。
[23]《隋书》:自北室韦“又北行千里至钵室韦,依胡布山而住,人众多北室韦”。据屠寄《黑龙江舆图说》,胡布山即雅玛岭,岭北为西林穆丹河发源处。
[24]《旧唐书》卷一九九下,《室韦传》:“其北大山之北有大室韦部落,其部落傍望建河居。”此处所说“大山”当指伊勒呼里山,望建河即黑龙江。
[25]《新唐书》卷二一九,《渤海传》。
[26]《旧唐书》卷一九九下,《渤海传》:“东北至黑水靺鞨,地方二千里。”《新唐书》卷二一九:“(渤海)东穷海,西契丹。”
[27]参见曹廷杰:《东三省舆地图说·率宾府即绥芬河双城子地方考》。
[28]参见谭其骧、田汝康:《“新土地的开发者”,还是入侵中国的强盗?》,载《历史研究》一九七四年第1期。
[29]一九六一年一月十三日《人民日报》据新华社转塔斯社讯:“苏联科学院西伯利亚总分院最近在海参崴附近的波谢特湾发现古渤海国海港遗址。在古海港区发现了一座古代大城的遗址。有瓦片、陶瓷器等和其他文物。”
[30]参见《新唐书》卷六五,《方镇表》。
[31]《辽史地理志考》卷一:“至唐初,契丹地渐广……贞观中……库克举部内属,乃置松漠都督府,以库克为都督,封无极男,赐姓李氏,改八部为十州,俱隶松漠府。”
[32]《辽史·兵卫志》:“天显元年(九二六年)灭渤海国,地方五千里,兵数十万,五京十五府六十二州,尽有其众,契丹益大。”
[33]《辽史·地理志》:“率宾府刺史,故率宾国地。”按:率宾府之地望在今苏联乌苏里斯克(即双城子),参见《渤海国志长编》卷一四,第35页。
[34]关于“五国部”的地理方位,中国史籍记载甚明。详见景方昶:《东北舆地释略》卷三。
[35]参见《辽史》卷三三,《营卫志》下。
[36]参见《辽史》卷六九,《部族表》。
[37]参见《辽史》卷三三,《营卫志》下。
[38]参见《辽史》卷六〇,《食货志》下。
[39]《辽史·兵卫志》下载,属国军有靺鞨、兀惹、北女直等五十九部,“朝贡无常,有事则遣使征兵,或下诏令专征……助军多寡,各从其便”。又《契丹国志》卷二二:“(女真)无出租税,或遇北主征伐,各量户下差充兵马,兵回,各逐便归于本处。所产人参、白附子、天南星、茯苓、松子、猪苓、白布等物,并系契丹枢密院所管。”
[40]《金史》卷二四,《地理志》叙。
[41]据景方昶《东北舆地识略》卷二:“(《金史》)地志蒲与路南至上京(按:即黑龙江阿城)六百七十里,东南至胡里改一千四百里,北至北边界火鲁火疃谋克三千里。方昶按:蒲与路当即今之齐齐哈尔城一带……北界……以三千里之言推之,当极之黑龙以北外兴安岭之外矣。”
[42]哈里宾忒即元代的哈儿分,或称哈州。金朝也称“千户”为“猛安”,是比万户府低一级的军政机构。
[43]《金史》卷五〇,《食货志》五。
[44]参见谭其骧、田汝康:《“新土地的开发者”,还是入侵中国的强盗?》,载《历史研究》一九七四年第1期。
[45]《元史》卷五九,《地理志》。
[46]《元史》卷九八,《兵志·兵制》:“(中统四年十一月)女直水达达及乞烈宾地,合签镇守军,命亦里不花签三千人,付塔匣来领之。”
[47]罗福颐编《满洲金石志》卷五《敦武校尉管军上百户张成墓碑》中说:“(至元)二十二年(一二八五年)……命统所部军携妻孥轻重,随千户岳公隶宣慰使都元帅阿八赤往水达达地面屯田镇守。明年三月至黑龙江之东北极边而屯营焉。”
[48]《元史》卷十,《世祖本纪》:“女直、水达达军不出征者,令隶民籍输赋。”
[49]《元史》卷五九,《地理志》:合兰府水达达路下注“至顺钱粮户数二万九百六”。
[50]元人黄潜撰《别里贴穆尔神道碑》云:其父硕德,在“世祖时至东征元帅府,绥抚斡拙、吉烈灭等土人”。元之东征元帅府所在地,据《辽东志》卷九《外志》云:“奴儿干都司……元为东征元帅府,国初累加招谕。”可知其地在奴儿干。
[51]《高丽史》:“忠烈王十三年(元至元二十四年,一二八七年)九月,东真骨嵬国万户帖木儿,领蛮军一千人,罢戍还,来谒公主。”按:“蛮军”即指元朝收用的南宋军队。
[52]据明景泰七年修《寰宇通志》卷一一六,《女直志》引《开原新志》称:“一种曰北山野人,乘鹿出入,水产海驴、海豹、海猪、海牛、海狗皮、殳角、鲂须,以为异物,昔入贡,今不通焉。”又说“北山野人”,“居北海之南,大江之西,住平土屋,屋脊开孔,以梯出入”。
[53]参见谭其骧、田汝康:《“新土地的开发者”,还是入侵中国的强盗?》,载《历史研究》一九七四年第1期。
[54]据日人和田清考证,“药乞站”在今苏联境内哈巴罗夫斯克,参见洞富雄:《桦太史研究》,新树出版社,昭和三十一年。
[55]《元史》卷一〇一,《兵志·站赤》:辽阳等处行中书省所辖“站赤”总计一百二十处,其中“狗站一十五处,元设站户三百,狗三千只,后除绝亡倒死外,实有站户二百八十九,狗二百一十八只”。
[56]《元史》卷三四,《文宗本纪》:至顺元年(一三三〇)九月丁未条,“辽阳行省水达达路,自去夏霖雨,黑龙、宋瓦(松花)二江水溢,民无鱼为食,至是末鲁孙一十五狗驿,狗多饿死,赈粮两月,狗死者给钞补市之”。
[57]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22页。
[58]参见《大元圣政典章新集》,至治二年新集,见《重校元典章》卷六〇,附新集二册。
[59]《元史》卷一〇三,《刑法志》二。
[60]参见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二四,《女直》。
[61]《明代永宁寺碑记校释·永宁寺记》,载《考古学报》一九七五年第2期。
[62]参见《明史》卷九〇,《兵志》二。以下所列卫所设置时间,均参见同书及《明太宗实录》。
[63]《明太宗实录》卷六二,永乐七年闰四月己酉:“设奴儿干都指挥使司。初,头目忽刺冬奴等来朝,已立卫,至是复奏其地冲要,宜立元帅府,故置都司。以东宁卫指挥康旺为都指挥同知,千户王肇舟等为都指挥签事。统属其众,岁贡海青等物。仍设"(狗)站递送。”
[64]《寰宇通志》卷一一六,《女直》。
[65]《大明一统志》卷八九,《女直》。
[66]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二四《女直》:“各卫酋每入贡,赏赐甚厚,有所征调,闻命即从,无敢违期。”
[67]《明太宗实录》,永乐十年冬十月丁卯:“置辽东境外满泾等四十五站。敕其提领那可孟常等曰:朝廷设奴儿干都司并各卫,凡使命往来所经之地,旧有站赤者,复设各站头目,悉恭命毋怠。”
[68]关于永宁寺碑的详细考证,参见钟民岩:《历史的见证——明代奴儿干永宁寺碑文考释》,载《历史研究》一九七四年第1期。
[69]永宁寺碑文久被湮没。十七世纪末,杨宾在《柳边纪略》卷四中首先提到石碑:“己巳年(一六八九年,康熙二十八年),人传飞(费)牙喀一碑,本属汉文,而译为满,不能录。大要其地为二冈国,十年教养之后,立此碑版。后书东唐国镇守满种山将军马元亮,又有都指挥、同知官名……” 杨宾未至其地,也未亲见碑文,仅听当地人传译记录,故多讹误。“二冈国”当为“奴儿干”之误。乾隆年间成书的《盛京通志》和《大清一统志》均提到此碑,但未著录碑文。 十九世纪初,日本人间宫林藏到黑龙江“探险”,在江中航行,望见石碑,亦未读到碑文。他说:“在此江岸高处,有黄土色石碑两座。林藏从船上遥望,看不清有无文字雕刻。众夷(指当地中国各族居民)至此处时,将携带之米粟、草籽等撒予河中,对石碑遥拜。其意为何,不得而知。”(间宫林藏:《东鞑纪行》,下编) 一八六〇年,美国驻俄商务代办柯林斯在其所著《阿穆尔河纪行》和一八六一年英国人拉文斯坦在其所著《俄国人在黑龙江上》,均对这些古迹作了记录和描述。但因碑文漫漶模糊,难以辨读,柯林斯和拉文斯坦书中都把它们当作元朝的石碑。 一八八五年(光绪十一年),曹廷杰奉吉林将军之命到俄国占领区调查,著有《西伯利亚东偏纪要》等书,记述永宁寺二碑,并亲自拓下碑文。以后日本人内藤虎次郎、俄国人瓦西里耶夫亦有拓片。经过中外许多人的研究,碑文逐渐被辨认出来。一九〇四年,俄国政府将这两块石碑移到海参崴博物馆,后又移至伯力博物馆。
[70]《清太宗实录》卷二〇。
[71]《李朝实录》,宣祖,卷七三。
[72]孟森:《清太祖告天七大恨之真本研究》,见《明清史论著集刊》上册。
[73]《清太宗实录》卷六一,崇德七年六月辛丑。
[74]《满洲实录》卷三,己酉年二月:“邻朝鲜境瓦尔喀部众,皆吾所属。”又,《清太宗实录》天聪七年九月癸卯,皇太极说:“瓦尔喀与我,俱居女直之地,我发祥建国,与大金相等,是瓦尔喀人民,原系我国人民也。”
[75]《清太宗实录》卷二三,天聪九年六月丁未: “以三等甲喇章京吴巴海,前征兀扎喇(乌扎拉)部落,俘获甚多。今又征阿库里尼满部落,收其人民,编为户口,携至,劳绩可嘉,升为一等甲喇章京,加世袭二次,准袭六次。……(以下记对随征将帅荆古尔代等加官晋爵)。” 关于清初统一绥芬河流域、乌苏里江流域及其以东地区的情况,曹廷杰的《西伯利亚东偏纪要》第25页有较详细的记述。
[76]《清太宗实录》卷一八,天聪八年五月丙戌朔:“黑龙江地方头目巴尔达齐,率四十四人来朝,贡貂皮一千八百一十八张。” 又,《黑龙江志稿》卷五四上,《人物志》:“巴尔达齐,达虎里精奇里氏。”“达虎里”即达斡尔,“精奇里”即精奇里江。可知巴尔达齐为达斡尔首领,世居精奇里江。阿那保传记《勤勇公纪恩录》说:“阿那保,达呼尔郭贝勒氏,祖先萨吉达库,原居黑龙江东部贝勒阿房屯,在黑龙江东精奇里江东岸之布丹河北。……曾孙名哈达尼,哈达尼之子乌迪默。崇德五年(一六四〇)夏四月,清太宗文皇帝征伐索伦部博穆博果尔,额驸巴尔达齐率七屯之人归朝,乌默迪族人七百人与焉。”(转引自傅乐焕:《关于达呼尔的民族成分识别问题》,载《中国民族问题研究集刊》第一辑,第30页,注①)
[77]巴尔达齐内属后,向清朝屡贡,见于《清实录》。达斡尔人与满洲人贸易交流情况,据天聪九年(一六三五年)的记载,已很密切,参见《清太宗实录》卷二三。
[78]参见《清太宗实录》卷二〇。
[79]《清太宗实录》卷三五,崇德二年闰四月庚戌:“黑龙江索伦部落博穆博果尔,率八人来朝,贡马匹貂皮。”第二年冬十月丙午,博穆博果尔又与瓦代、噶凌阿等“来朝,贡貂皮、猞狸狲等物”。
[80]有关此次事件的原委,参见《清太宗实录》崇德元年五月乙巳、六月丁丑、十二月壬申,崇德二年五月癸未、六月辛丑各条。
[81]《清太宗实录》,崇德二年六月辛丑:“是日,叙追杀喀木尼汉部落叶雷功。……尔(俄尔多木)至博穆博果尔处,率博穆博果尔追之,行一月追及……至温多河,追获逃人叶雷等,皆杀之。” 又据曹廷杰《东北边防辑要》卷下《征索伦》(第2~3页):“崇德四年,太宗文皇帝谕曰:叶雷复逃,锡库特追至北海,斩之。阅七月始还。知此次追兵直抵北海,其路实由今黑龙江西北,经俄罗斯尼布楚城,至北海温多地方也。……(另一路)当日进兵,应由蒙古恰克图入今俄罗斯楚库柏兴,经柏海尔湖何尔尔城去伊聂谢柏兴也。时俄人略地尚未至柏海尔湖,故大兵所及,如入无人之境。”
[82]博穆博果尔叛乱后清军讨伐过程,以及在雅克萨一带决战的详细情况,分别见于《清太宗实录》崇德四年十一月辛酉,崇德五年三月己丑,同年三月癸巳,同年三月乙巳,同年四月乙亥,同年五月戊戌,同年七月癸未等条。 《清太宗实录》卷五三,崇德五年十二月己未:“……于齐洛台地方,获博穆博果尔。”同年十二月庚申又说:“……至甘地,获其弟及家属,又越十四日,至齐洛台地方,遂获博穆博果尔,及其妻子家属,共男妇幼稚九百五十六名口,马牛八百四十四。” 按:齐洛台即赤塔。曹廷杰《东北边防辑要》卷下《征索伦》(第4页)云:“今俄柏尔海(贝加尔湖)西北二千余里,有堪斯克;尼布楚西南数百里,有乞塔(赤塔)。齐洛台即乞塔之转音。锡库特兵自蒙古北边追蹑,越两月十三日,至今堪斯克地,里道颇合。自甘地越十四日,至齐洛台。今自堪斯克急行十四日,亦可至乞塔。然则当时追兵,当由蒙古车臣汗北边,向西北追至其地,又回而东南,追至乞塔也。” 据此,清军曾到达贝加尔湖西北二千余里的甘地(堪斯克地方),最后于赤塔俘获博穆博果尔。
[83]平定博穆博果尔战役中,清军攻克城屯计十六处:雅克萨城;铎陈城(黑龙江城即瑷珲西北九百里),阿萨津(同上),多金城(黑龙江城西北一千三百余里),乌库勒城(同上),乌鲁苏城(黑龙江城西北三百里,城周一百三十步,博穆博果尔居此城),郭博勒屯(黑龙江城西北一百余里),博和里屯(黑龙江城南一百五十里),噶勒达逊屯,穆丹屯,都逊屯,乌尔堪屯(黑龙江城北六百七十里),德笃勒屯,海伦屯,额苏里屯(黑龙江城西北八十余里),额尔图屯(黑龙江城西北一千三百里)。以上参见《朔方备乘》卷十四,《雅克萨城考》;西清:《黑龙江外纪》卷二。
[84]《清太祖实录》卷五。
[85]《清太祖实录》卷五。
[86]《清太宗实录》卷一四。
[87]《皇清开国方略》卷三。
[88]《清朝文献通考》卷二七一;魏源:《圣武记》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