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教育人权评价指标体系的具体设计
综合上述,笔者对教育人权评价的指标体系具体设计如下。
1.教育目的
1.1. 选修课时占在校学习时间的比例
1.2. 识字率
1.3. 体育测试合格率
1.4. 人权、各国、各民族、各种族、各宗教和环保知识占课程内容的比例
2.基本教育
2.1. 政府所投入的扫盲经费/文盲总数
3.初等教育
3.1. 小学净入学率
3.2. 小学辍学率
3.3. 免收学费、杂费的小学生的比例
3.4. 小学教育经费占全国教育经费的比例
3.5. 每万小学学龄儿童拥有的学校数
3.6. 家校距离
3.7. 课时数
3.8. 用母语接受教育学生的比例
3.9. 校本课程占全部课程的比例
4.中等教育
4.1. 每万中等教育学龄儿童拥有的学校数
4.2. 毛入学率
4.3. 中等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
4.4. 家校距离
4.5. 就读职业教育学校学生的比例
4.6. 校本课程占全部课程的比例
5.高等教育
5.1. 没有获得优待或加分的学生的比例
5.2. 毛入学率
5.3. 高等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
5.4. 获得奖学金或贷款的学生比例
5.5. 每万人拥有的学校数
5.6. 每千人获得本科学位的人数
5.7. 接受职业高等教育学生的比例
5.8. 接受远程教学的学生的比例
6.平等
6.1.妇女扫盲率
6.2. 女童小学净入学率
6.3. 少数民族儿童小学净入学率
6.4. 残疾儿童小学净入学率
6.5. 女童中学净入学率
6.6. 少数民族儿童中学净入学率
6.7. 残疾儿童中学净入学率
6.8. 获得公共补助的中学生比例
6.9. 女童大学净入学率
6.10. 少数民族儿童大学净入学率
6.11. 残疾儿童大学净入学率
6.12. 获得公共补助的大学生比例
7. 父母教育选择自由
7.1. 私立小学的比例
7.2. 私立中学的比例
7.3. 私立大学的比例
7.4. 入读宗教学校小学生的比例
8. 设立及管理教育机构的自由
8.1. 达到国家最低标准的教育机构的比例
8.2. 政府当年批准设立的教育机构的数量
8.3. 私立学校选修课时占总课时的比例
9. 学术自由
9.1. 大学拥有终身教职教师的比例
10. 不受体罚
10.1. 媒体报道体罚致死的数量
11. 建立学校制度
11.1. 具备章程的学校比例
11.2. 获得奖学金的学生的比例
11.3. 教师平均工资作为法定最低工资的比例
12. 教育人权所对应的国家义务
12.1. 规定“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或“儿童优先”的国内法生效时间
12.2. 制定教育国家战略的起始时间
12.3. 中等教育经费增长的比例
12.4. 高等教育经费增长的比例
12.5. 强制入学的国内法生效时间
12.6. 禁止童工的国内法生效时间
12.7. 所有课程定期修订的比例
[1]本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
[2]管华,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执行主任,人权研究院副院长,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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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管华、陈鹏:《异地高考权及其实现》,《高等教育研究》201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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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委员会第13号一般性意见:受教育权利,第57段,载E/C.12/1999/10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