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社会工作(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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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社区社会工作目标

事实上,上述我们所做的理论界定已经在原则上包含了社区社会工作的目标,这里我们试图从总体目标与具体目标、长远目标与近期目标等方面对此做一简要分析。

一 社区社会工作的总体目标与具体目标

所谓社区社会工作目标,也就是通过细致而具体的社区工作,解决客观存在的影响社区发展、居民生活和工作的各种社会问题,使社区与社区成员能达到某种境地或状况。

从这一思路出发,结合社会实际,我们认为,社区社会工作的目标应该首先明确总体目标与具体目标。

1.社区社会工作总体目标

就总体目标而言,社区社会工作必须坚持推进社区发展、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原则。当然,怎样理解总体发展目标,不同的学者对此也有着不同的认识。

罗斯曼(Rothman)从目标及其达成的角度,较为宏观地归纳了“任务目标”和“过程目标”两大类别。

第一,任务目标。这一目标主要是解决某些特定的社会问题,包括完成某些具体的任务,实现某些社会福利的目标,满足某些社区需要如修桥补路、安置无家可归者等。

实际上,社区社会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解决不断出现的社会问题,这也可以看作社区社会工作的“天职”,因此,我们可以认为,罗斯曼的任务目标就是社区工作的总体目标。

第二,过程目标。这一目标是为完成总体目标而做的必要工作,包括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工作能力,建立社区不同群体的合作关系,发掘及培养社区领袖参与社区事务,加强对公民事务的了解,增强解决问题的能力、信心和技巧等。

很明显,罗斯曼的社区工作目标分类法是围绕社区发展而采取的两大步骤。一是构筑解决社会问题的总体目标,二是为达到总体目标而采取的多种措施。这种分类法符合社区工作的发展逻辑,不过似乎显得过于空洞了些。

英国学者谭马士从另一个角度提出了一个较有影响的社区工作目标分类法,他认为,社区工作的目标可以从两个方面加以设定。

第一,分配资源。社区社会工作主要是组织社区居民,就居民日常的切身事情争取合理而平均的资源调配,从而使他们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二,提升居民素质。这主要表现在:社区社会工作可以促使公民权的发展,包括培养基层居民的政治责任感,即增强他们的政治能力,掌握更多的政治知识和技巧去参与政治事务,使居民有信心及能力来影响政党和政府,以监督政党和政府的运作;居民素质的提高,必然会增进社区凝聚力,促进居民间的交往,提升社区归属感,促进社会发展(甘炳光、梁祖彬等,1998:9~10)。

谭马士的目标分类法与罗斯曼的分类法具有相似之点。谭马士的“分配资源目标”之实质类似于罗斯曼的“任务目标”,因为二者都是从总体目标角度来对之加以界定的,无非是前者着重于资源调配以保障居民权益,而后者则着重于解决社会问题与增加社会福利。谭马士的“提升居民素质”与罗斯曼的“过程目标”都是为实现其第一个目标服务的,无非是谭马士增加了公民权与社会凝聚力,这在不断现代化的今天有其现实意义。

结合我国情况,我们认为,社区社会工作的总体目标可以理解为:

第一,以全体社区成员为对象,着重解决影响居民日常生活与发展的各种社会问题;

第二,关心社区弱势群体,帮助他们尽快摆脱困境;

第三,抓好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确立社区意识,为社区居民提供良好的文化氛围,引导居民树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第四,推进社区治理,推动社区现代化发展。

因为是社区社会工作的总体目标,所以这里我们没有过分强调社区社会工作的所谓“专业性”。同时,与港台地区或英美的目标定义有异,我们认为,不能单一地把社区社会工作仅仅看成面对社会弱势者的帮助工作,而是要把社区社会工作和整个社区建设乃至社会发展、时代进步联系起来通盘考虑。换言之,通过社区工作者的不懈努力,社区社会工作的目标定向不能仅仅停留在访贫问苦和送温暖工程等方面,而必须从宏观上来认定和解决一些影响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的具体社会问题。这样,才能不落入就事论事的低视窠臼,以达到既解决社区问题又推动社会发展之双重功效。

2.社区社会工作具体目标

社区发展要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与奋斗,包括做好社区工作。社区社会工作要通过具体实在的目标来促进社区发展。

香港学者甘炳光和莫庆联在《社区工作的定义与目标》一文、北京大学王思斌在其《社会工作概论》一书中是这样来说明社区社会工作的具体目标的(甘炳光、梁祖彬等,1998:15~16;王思斌,1999:116)。

第一,促进社区居民参与解决自己的问题,提高社区居民的社会意识。要鼓励社区成员参与解决社会问题的过程,并且让居民有机会来表达其意见。

第二,调整或改善社会关系,改善权力分配,减少社会冲突。

第三,发挥人们的潜能,发掘并培养社区的领导人才。社区工作是透过居民的集体行动,解决日常生活的问题,从而发挥居民的潜能,同时又可以加强居民的自决及自立的能力。

第四,培养互相关怀、互助互济的美德。在社区工作中,可以促进形成真正互相关怀的氛围,以达到社区照顾的目的,居民之间的彼此交往,可以减低工业化和城市化社会中人们的疏离感,加强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

第五,追求权力和资源的公平分配。

第六,寻求社区需要与社会资源的有效配合,以满足社区需要,解决或预防社会问题,改善社区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社区进步。

尽管各自的表述不一、重点各异,但上述社区社会工作具体目标的主旨还是较为清楚的。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围绕改善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条件、提升社区及社区成员的社会福利、调整社会关系、增进居民相互理解和帮助、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区发展等方面而开展的具体工作。

我们认为,社区社会工作的具体目标是由社会的不同发展时期、社区面临的不同问题、居民遇到的不同困难等因素所决定的,它本身就是一个动态的要素。因此,所谓具体目标也只能是较为原则性的,不可能做到十分具体,否则,目标就可能失去其现实性。结合我国现阶段城市社区与农村社区的实际,我们尝试勾画出如下社区社会工作的具体目标。

第一,应对社区居民所面临的各类社会问题,比如养老、医疗、失业、贫困等问题。诚然,在发达国家也同样存在此类问题,其社会工作者相当长时间以来也在不遗余力地关注和解决这些问题,但是,由于我国的社会、经济运行体制脱胎于僵化的计划模式,人们在大锅饭的时代形成的“国家、单位要保障我”的意识还没有彻底消除,以至于在迅猛的改革浪潮下,当城市职工下岗失业,农民无田可种、种田无利可图,当“银发浪潮”的冲击来临,当医疗体制改革等新情况出现时,人们一时还来不及适应。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求社区社会工作发挥其“解决和消除社会问题”的功能,为社区居民提供直接的服务。

第二,提升居民的生活水准。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人们的生活要求已不仅仅是吃饱穿暖。提升社区成员的生活水准一方面要有厚实的物质力量作为铺垫;另一方面,还要靠教育、宣传、引导。在这里,社区工作可以发挥其合理调配社区资源的长处,结合社区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居民生活现代化的步伐。

第三,配合社区的行政部门,推进社区治理,加快社区建设,包括社会的、经济的、文化的等方面内容,把社区建设成文明富庶的现代化美好家园。

在此,我们对具体目标的设定似乎稍稍超出了传统的社区工作之范畴,正如上面已经提及的,我们认为,要改变把社区社会工作看成仅仅是单纯做具体助人工作的观点,而要从宏观上,把社区社会工作与社区治理、社区建设、社区发展、社会进步等联系起来考察和认识,只有这样才能使社区社会工作有旺盛的生命力。

二 社区社会工作的长远目标与近期目标

制定和确立社区社会工作的目标,是为了提高社区工作中社区服务和社区发展的计划性和有效性,为社区建设提供正确的活动目标和管理步骤,这是社区服务规范化、正常化的首要环节。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确定之后,为了能很好地实现或完成这类目标,还必须根据社区的具体情况,按社会工作的内容和社区问题的性质,以轻重缓急分层次制定社区社会工作的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

1.社区社会工作长远目标

所谓社区社会工作的长远目标,是指在社区建设与社区发展过程中,为了促进一些在未来较长时间内才具备条件实现的规划之达成,社区工作所要制定和规划的一些工作实施计划与目标。

社会工作的长远目标与社区发展及社会发展规划有着密切的联系。

自联合国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倡导以社区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以来,社区发展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的重视,社区发展实践对各国及地区的经济、社会和居民的利好作用,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同,与此相联系,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多学科的学者以及居民等介入社区发展的积极性也越来越高。作为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运作环节,社区发展正在显示出其旺盛的生命力。社区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必然有其阶段性,因此,社区发展规划就显得尤为重要。

社区发展规划与社会发展规划有密切的联系,也具有不同的内涵。

就社区发展规划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联系来看,首先,二者在规划制定的依据和指导思想上有许多共同之处。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其社会发展规划都必须着重考虑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其社区发展规划也是把社会经济发展作为首要的目标。规划的制定都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本地的自然、历史、经济、人口等因素。

其次,社会发展规划所确定的目标、性质、任务以及建设项目,也是社区发展规划制定过程中必须考虑的区域性前提。社会是整体,社区是局部,整体离不开部分,部分也不能撇开整体而单独存在。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的发展建设目标都是和整个社会发展的目标相一致的。在城市,整个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有关交通道路、公共广场、大型标志性建筑、公共绿地、排水设施等方面的系统规划,应该是社区规划中必须考虑或遵循的。在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乡镇工业的发展、小城镇的建设等总体规划,也是农村社区发展和建设中所要着重考虑并实施操作的内容。

再次,社会规划和项目安排,对社区治理某些方面的发展有一定的导向作用。这种导向性可以通过对社区的人口构成、人口流动、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变动表现出来。比如现代化社会要求必须加速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化水平,这一社会规划必然使人口不断地向城市与城镇集中,改变原来的城乡社区中的人口结构(徐永祥,2000:106~107)。

当然,社区规划又不同于社会规划。相对于全局性的宏观社会规划来说,社区规划则是涉及局部区域发展的微观规划。局部毕竟不是全局,社会发展规划不能代替社区发展规划,社区发展规划也不能取代社会发展规划。随着社区建设的热潮在我国城乡社区的不断兴起,制定社区发展规划以推动社区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性也越来越为人们所认同。

现代意义上的社区规划是关于一定时期内社区发展的目标、社区发展的框架、社区发展的主要项目的总体性计划及其决策过程。从内容上看,社区规划主要包括社区服务、社区建设、社区开发、社区保障、社区环境、社区教育、社区组织、社区安全、社区卫生、社区治理等多方面的内容。从层次上看,社区规划又可以分为总体性发展规划和专项性发展计划。从时间上看,社区规划一般可以分为一至两年的近期规划和五年左右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徐永祥,2000:108)。其中,围绕实施中长期发展规划而要确立的具体社区事务性工作,就是社区社会工作的长远目标。

比如,社区发展中长期规划都离不开各项社会发展指标体系,如何为制定科学的指标体系提供事实依据,如何为指标的实现做好具体的努力,如何对社区发展指标进行监测,这都需要社区社会工作制定出相应的长远工作目标。一般来说,社区发展中长期规划都要包括人口家庭、住房、环境、教育、卫生、健康营养、社会安全、劳动就业、社区服务、休闲活动、社会流动、犯罪率等一系列社会指标。这些指标从制定到落实,都需要社区社会工作的具体参与。换言之,如何保证社区发展指标的制定和落实,社区社会工作也要有相应的长远目标。社区发展指标可以量化与具体化,如何达到量化的标准和具体化的要求,社区社会工作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而要做到这一点,结合社区发展中长期规划,制定社区社会工作长远目标就是必需的。

2.社区社会工作近期目标

所谓社区社会工作的近期目标,是指在社区建设与社区发展过程中,为了促进一些在未来较短时间内就可以具备条件实现的规划之达成,社区社会工作所要制定和规划的一些工作实施计划与目标。

上面我们已经提到,社区规划可以分为一到两年的近期规划和五年左右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就近期规划来看,既是长远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实现长远目标的具体实施过程和步骤。因此,为了促进社区发展近期规划的顺利实施和实现,社区社会工作也要制定相应的近期目标。

不同于社会发展规划往往带有超前性的战略考虑,社区发展规划一般着重于具体的操作步骤和实施计划,因此,社区社会工作的近期工作目标的制定或确定是十分重要的。原因有如下几点。

第一,社区发展中长期规划只是一个宏观发展目标,这一目标的实现有赖于近期规划,通过包括社区社会工作在内的多方面的具体努力实施才能加以完成。比如某社区规划在五年左右达到人均住房面积多少平方米,公共设施达到具体什么标准,把社区贫困人口控制在百分之多少以内,帮助社区多少残疾人实现就业等目标,都必须依赖于近期规划的制定与落实,才能最终达到中长期目标的要求。

第二,社区发展的具体指标,特别是有关社区服务、社会保障、社区参与和社区自治等指标,要通过社区社会工作的具体实施加以修订和落实。例如,贫困居民的救助率、特困与孤老家庭的救助和保护情况、残疾人和老年人的权益保障度等,再比如每万人拥有的社会福利设施、每万人拥有的社区服务专业人员数、每万人中的志愿服务人员数以及社区自组织的数量、居民对社区事务的参与率、政府和居民对社区自组织及其活动的满意度等,这些具体指标的制定、修正以及落实,如果没有社区社会工作的积极参与和专业性的研究与运作,都是不可以想象的。

第三,社区社会工作的主要工作对象就是社区及其居民,社区社会工作的主要功能就是解决社会问题、稳定社会秩序、促进社区发展和社会进步,从这一角度说,社区社会工作的“历史使命”决定了其近期目标的制定与社区发展规划的密切联系,决定了其在社区发展的每个过程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