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青海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成效与特色
(一)主要成效
1.人心凝聚,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持续强化
筑牢各民族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是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重要前提。青海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创建实践中把思想教育引导作为先导,针对不同群体,区分对象、突出重点、分类施教,深化“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教育,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日益巩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蓬勃开展,“五星级文明户”创建覆盖更广,文明向上的社会风尚不断形成。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区等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日益明显,营造了学先进、争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西宁东关清真大寺、都兰班禅行辕、贵德文昌庙等一些宗教寺院和民间信仰场所,以讲经说法、开办寺院诊所、撰写纪念碑铭、举行宗教仪式等多种形式更加自觉维护民族和睦和宗教和顺,玉树地区干部群众还提出了“绿色感恩,生态报国”的口号,彰显出对国家和主流文化的高度认同。
2.经济发展,有力助推民族地区现代化进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各级党委政府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途径,把国家优惠政策与民族地区发展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从解决民族地区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以民族地区扶贫攻坚、青甘川交界地区平安与振兴工程等为抓手,持续加大资金项目倾斜力度,扎扎实实推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经过多年的持续努力,青海民族地区的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基础设施和城乡面貌进一步改善,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快速发展,公共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各族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进入了发展最好、城乡面貌变化最快、群众得实惠最多的时期,为民族地区的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有力推动了民族地区的现代化进程。
3.文化繁荣,不断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过程中,青海注重文化引领作用,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加强民族地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推动民族文艺事业发展,大力扶持重点文化企业建设,重视民族文化交流与合作,打造青藏高原独具特色的文化旅游亮点,推动民族文化产业与旅游、体育业融合发展。得益于这些有力的政策举措,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民族民间工艺美术产业化进程不断加速,民族文化产业基地规模不断壮大,优秀民族文化得到传承弘扬,传统村落得到保护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得以加强,全省民族文化事业得到长足发展,涌现出了一大批民族团结题材的影视戏剧作品,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得到不断满足,文化民生水平得到不断提升,青海各民族更加深入了解不同民族文化,增进了包容和理解,提升了文化自信,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进一步增强,其对引领、提升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发挥了精神支撑作用。
4.民生改善,开启各族群众美好生活新图景
青海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的着力点,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从群众最需要、最关心、最紧迫的问题入手,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统筹推进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文化、住房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将财政75.6%用于民生建设,持续在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闲有所乐、住有所居上取得新进展,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幸福指数逐年提高。2013年以来的五年中,全省90.7万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超过30万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9.7%和11.1%。养老、医疗、低保等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全覆盖,“健康青海2030”行动计划全面实施,居民人均期望寿命提高到71.7岁,各族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不断提升。累计开工建设各类城镇保障房38.7万套,新建农牧区各类住房35万户,城乡近三分之一人口改善了住房条件。全省民生保障正在从低水平广覆盖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迈进,各族人民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
5.民族和睦,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持续得到巩固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以来,青海始终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作为创建的基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广泛开展民族政策教育,不断完善地方民族法规政策体系,积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近年来,随着创建活动不断推进升华,民族工作进一步加强,创建活动“八进”分类推进,形成了人人讲团结、处处抓团结的良好氛围,涌现出了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和模范代表,在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起到积极的导向作用。一些民族地区有效化解了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交界地区的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民族水乳交融、唇齿相依、休戚相关、荣辱与共的理念深入人心。城市城镇民族工作得到有效加强,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加深。各民族间不团结、不和谐因素明显减少,尊重、信任、包容、团结等同向和正向心理文化日益成为自觉意识和行为。随着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持续巩固,民族团结之花盛开在青海大地,为全面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大省提供了重要支撑。
6.宗教和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不断发展
做好宗教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历来是青海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在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的过程中,随着宗教管理工作的不断创新突破,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不断得到巩固发展,全省呈现出政教关系和谐、宗教与社会良性互动、各宗教之间和睦相处、省内外宗教交流顺畅、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和谐相处、同一宗教内部不同派别和顺向上的局面。宗教界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管理,遵守政策法规,特别是宗教界上层代表人士思想稳定,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随着寺院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六大工程”、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程的有效实施,寺院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宗教教职人员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实现了全覆盖,有效解决了一批宗教领域的民生问题,为广大宗教教职人员解除了后顾之忧,使他们共享创建成果,进一步增强了感恩意识和“五个认同”意识,凝聚力、向心力不断增强,维护寺院和谐稳定的基础更加牢靠。
7.社会稳定,青海特色的社会治理体系逐步构建
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实践中,青海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政治责任来抓,以“民心工程”与“民生工程”为两翼,逐步实现了从维护稳定到建设稳定的战略转移,群众的安全感、公平感不断增强,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础更加牢固,青海特色的社会治理体系逐步构建。从2011年起,按照城镇、农村、牧区3种类型全面推进社会网格化管理,目前已基本实现全省城镇、农村、牧区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实现了社会管理由行政性、管控型、封闭式向法治化、社会化、精细化、信息化的转变。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维稳工作责任制及州县乡党委书记层层约谈机制,坚决同一切分裂渗透破坏活动做斗争,集中力量开展网络舆情斗争、社会面管控、寺院学校管理等重点工作,全省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大幅下降,特别是恶性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火灾和交通事故等也大幅减少,连续86个月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据青海省统计局2017年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满意度调查数据,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感受度为87.87%,较2013年上升6.49个百分点,对政法队伍满意度评价为84.77%,较2013年上升3.85个百分点,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连续5年提升。
(二)实践特色
1.坚定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构建以党建促创建的工作新模式
青海省自2003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以来,始终是在党委的主导下深入有效推进。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党对创建工作的领导不动摇,积极实践以党的建设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落实党委主要领导责任,各级党委“一把手”既亲自挂帅,又带头出征,既主动牵头,又具体推进。建立健全专项考核、工作保障、督查追责等长效机制,逐步构建了党委主导、政府支持、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创建工作新格局,始终使创建工作贯彻中央精神、工作方向不偏移,凝聚起全省593万各族群众的智慧力量,筑牢民族团结的工作基础、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进一步加快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大省建设步伐。
2.健全宣传教育引导长效机制,构筑各民族团结奋斗的共有精神家园
在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大省实践中,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宣传教育贯穿创建工作全过程,把握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多元化的趋势,综合运用集中宣教和个别攻心等多种方式,有效整合传统方式与现代手段,厚植民族文化和典型示范有机结合,明确了“谁来讲、讲什么、怎么讲”,群众从听得到、听得懂到主动听、有感受,宣传教育的群众性、亲和度、感染力、时代性显著提升,党和政府的声音第一时间走进家家户户、覆盖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有效破解群众思想领域的症结,把底线交给群众,大大挤压了不良言论的空间,进一步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始终使创建工作拥有广泛群众基础、思想共识、人心合力。同时,把文化认同作为创建的灵魂,以继承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为引领,一大批本土优秀文化作品推陈出新,具有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传承和保护,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群众性文化活动精彩纷呈,弘扬了时代主旋律,构筑了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精神家园。
3.广泛运用依法治理的基本经验,建立符合藏区实际的社会现代化治理体系
在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大省实践中,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依法治理作为根本,高举法律旗帜,使创建工作始终有法可依、依法推进。依托完善地方法规、加强普法教育、创新举措等方式,建立寺院管理、基层治理、保障民族团结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突出底线思维,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难点区域、关键部位和突出问题,依法整治基层乱象、清理整顿问题寺院、管控重点人员,筑起藏区长治久安的法律屏障。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强化藏区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维稳组织建设,探索符合藏区实际、具有青海特点的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社会治理成效进一步彰显,有力推动藏区社会治理步入规范化和法治化轨道。
4.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不动摇,构建青海特点的寺院管理模式
青海特殊的省情决定了宗教工作历来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青海民族宗教管理部门积极探索,构建了具有青海特点的寺院管理模式。建立藏传佛教寺院共同管理、协助管理和自主管理三种方式,建立了寺院动态管理、互动转化工作机制,依法、管用、和谐的藏传佛教寺院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并发挥作用。牢牢把握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不动摇,把好阿訇资格准入、开学聘任、考核使用等“五道关口”,创新建立了伊斯兰教分层分级管理和动态调整的新机制。坚持“管脑子”与“管肚子”同步共进,实施寺院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六大工程”,增强了宗教人员对党和政府的向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