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文化产业区域发展呈阶梯状
我国地区间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这种差异在文化产业发展上也得到体现,呈现由东到中再到西的梯度发展态势,从人员、资产分布和主营收入分布来看,这一特征都很显著。
东部十省区市,除天津、河北和海南,其余省份的从业人员是中部和西部以及东北的数倍(见图23)。
图23 东中西各省区文化产业从业人员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2013)》(中国统计出版社,2013年12月)和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汇总测算。
与2004年和2008年相比,2013年,全国大部分省份的资产规模增幅都比较大,2013年比2004年资产增加额超过1000亿元的有12个省区市。2013年,广东省的资产总额过万亿元,比2004年增加了7652.15亿元;其次是江苏省,2013年的资产总额达8372.14亿元,比2004年增加了7325.61亿元。2013年,中西部地区资产规模过千亿元的省份有7个,其中中部地区最多,有4个省的资产规模超过千亿元,分别是湖北、湖南、河南和安徽,江西的资产规模接近千亿元(见图24)。
图24 东中西各省区文化产业资产总额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2013)》(中国统计出版社,2013年12月)和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汇总测算。
2013年,主营收入超过千亿元的省份有16个,其中,广东省主营收入超过万亿元,达到12408.89亿元,是2004年主营收入的3倍。2013年,江苏省、山东省和北京市的主营收入超过5000亿元,上海市和浙江省的主营收入接近5000亿元。2013年比2004年的主营收入增加额超过千亿元的省份,中部六省有5个(山西省2013年的主营收入刚突破200亿元),湖南省已经超过2000亿元;西部只有四川省,为1204.07亿元(见图25)。这又一次证实了梯度式发展、阶梯状分布的特征。
图25 东中西各省区文化产业主营收入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2013)》(中国统计出版社,2013年12月)和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汇总测算。
根据2004年和2008年各省区市文化产业各类别的增加值,我们对各省区市进行排序,再次证实了文化产业区域发展的阶梯状特征(见图26、图27)。
图26 东中西各省区文化产业各类别增加值排序(2004年)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2013)》(中国统计出版社,2013年12月)和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汇总测算。
图27 东中西各省区文化产业各类别增加值排序(2008年)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2013)》(中国统计出版社,2013年12月)和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汇总测算。
2004年,广东省、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北京市和山东省,在文化产业各类别的排序中名列前茅,每个类别的得分均在25分以上(满分31分)。广东省除文化传播渠道排名第二外(第一为北京市),其余排名均为第一。中部六省的湖南省、湖北省和河南省获得20分以上的类别较多,位次远高于西部省份。图27比图26体现得更明显,中部六省居于20~25分值的,要比西部地区多得多(西部只有四川省个别类别的分值达到20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