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对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建议
作为一种新的产业形态,文化产业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发展时间较短,发展基础还不牢固,亟须规划引导和重点培育。
1.打通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之间的通道。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系统梳理传统文化资源,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这些文化资源主要集中在公共文化机构,属于公益性文化事业。近年来,国家财政已投入大量资金推动传统文化资源数字化,全国文物系统用10年时间进行文物普查,为4.8万件(套)一级文物拍摄了387万张高清照片。以文化资源数字化成果为原料,集成运用各种新技术,萃取中华文化的要素并分门别类标签化,就可以形成“中华文化素材库”,这样既为实施中华文化传承工程打好基础,也为文化生产部门提供各式各样的素材,把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为一体,确保文化产业发展的正确方向。
2.加快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近几年,以互联网为载体的新兴文化产业发展迅猛。2004年,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增加值只有51.05亿元,2008年也只有192.66亿元,到2013年,与互联网相关的文化信息服务增加值已达1941.12亿元,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8.83%。新兴文化产业的迅猛发展,极大拉动了传统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自2013年起,财政部会同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扶持电影、新闻出版、印刷复制等行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升级,为实现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提供了技术保障。我们建议,将扶持范围扩大到演艺、广电节目传输、电影院和剧场等行业,全方位推动传统文化产业的数字化更新改造,打牢媒体融合的技术基础。
3.大力培育骨干文化企业。近年来,随着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企业的经营规模在不断扩大,经营实力也在增强。2004年,出版、影视、演艺、广电节目传输和出版物发行等行业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的户均资产分别为0.46亿元、0.17亿元、0.02亿元、0.33亿元和0.29亿元,户均主营收入分别为0.24亿元、0.03亿元、0.007亿元、0.08亿元和0.33亿元。到2013年,上述行业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的户均资产均已过亿元,分别为2.69亿元、2.89亿元、1.86亿元、4.44亿元和1.03亿元,户均主营收入分别为1.00亿元、0.77亿元、0.55亿元、1.29亿元和0.81亿元。从领域内来看,资产和收入规模都在成倍增长,但与其他领域相比,尤其是跟国外知名文化企业相比,国内文化企业的规模和实力真是“小巫见大巫”。应当抓紧制定培育骨干文化企业的规划和政策,推动国有文化企业的战略性调整,推动文化企业的并购重组,鼓励文化企业实行混业经营。
4.充分发挥文化装备制造业的支撑作用。每一次科技进步都会带来文化业态的更新换代。文化生产及再生产要跟上科技变革的步伐,在工艺、流程、材料等方面都需要革新,也需要更新技术和设备。科技对文化的影响及渗透,是借助文化装备这个环节实现的,文化和科技的融合度必然通过文化单位的技术装备水平体现出来,文化装备制造是推动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的决定力量。2013年,广电设备、演艺设备和印刷设备已成为文化装备制造业的“三驾马车”,特别是演艺设备的主营收入和资产总额均已超过了印刷设备。相对于文化消费终端制造,文化装备制造对文化产业的支撑作用还不够大,这种状况与部门分割有一定关系。宣传文化部门要把发展文化装备制造业作为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的主要途径,鼓励文化企业大力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加快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
5.高度重视生产性文化服务业发展。以设计和广告为主体的生产性文化服务业是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体系产生直接影响力的一种重要方式。目前,在生产性文化服务业中,广告服务的规模较大。2004年和2008年,广告服务的增加值分别为159.40亿元和608.00亿元,2013年已过千亿元。但建筑设计和专业设计的发展潜力巨大。2013年,建筑设计的资产总额接近5000亿元,主营收入接近3000亿元,其经营规模和实力已超过文化内容生产中的出版服务。专业设计的增加值,2004年和2008年分别只有13.44亿元和35.91亿元,到2013年已接近500亿元,是2004年的36倍、2008年的将近13倍。2014年初,国务院专门下发了《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和支持广告、设计等生产性文化服务业的发展。
[1]原文出处,《经济与管理》2015年第3期,第5~16页。
[2]高书生,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巡视员、副主任,兼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研究方向为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文化改革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