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文化生产服务是全方位的
文化产业是相对独立的系统,文化生产及再生产既包括内容生产和传播渠道,也包括文化生产服务。
从属性上看,文化生产服务属于辅助性,是辅助文化生产及再生产过程的。服务的对象既包括文化单位,也包括文化生产者个人。服务的方式和类型也很多,既有为文化生产提供原材料的,如笔墨纸张,也有为文化生产提供中介服务的,如版权服务、经纪代理,还有完成文化产品成品生产的,如印刷复制。总之,文化生产服务是全方位的(见表5)。
表5 文化生产服务的构成
印刷复制在文化生产服务中的规模最大,2004年和2008年的增加值分别为365.15亿元和772.54亿元,分别占同期文化生产服务增加值的47.60%和58.91%。为文化生产提供原材料的纸张和笔墨颜料制造“紧随其后”,纸张制造的增加值,2004年和2008年分别为225.10亿元和102.15亿元;笔墨颜料制造的增加值,2004年和2008年分别为54.91亿元和74.90亿元。纸张制造的增加值,2008年比2004年减少百亿多元,主要原因是全国报纸总印量出现负增长,这是自1993年之后的首次负增长(见图16)。
图16 文化生产服务主要细分行业增加值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2013)》(中国统计出版社,2013年12月)和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汇总测算。
知识产权服务、经纪代理和会展服务属于文化生产的软服务。其中,知识产权服务包括版权服务和文化软件服务两项:版权服务是指版权代理服务、版权鉴定服务、版权咨询服务以及海外作品登记服务、涉外音像合同认证服务、著作权使用报酬收转服务、版权贸易服务等;文化软件服务则是指与文化有关的软件服务,包括软件代理、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鉴定等。与其他细分行业比,知识产权服务目前的规模还很小,甚至显得“微不足道”,2004年和2008年的增加值分别只有0.26亿元和8.57亿元,但它对文化生产及再生产的意义重大,随着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其作用会更加凸显。
经纪代理服务在文化生产及再生产过程中也具有特殊意义,产业化、市场化程度越高,其作用会越突出。在文化产业统计中,这项服务主要包括文化娱乐经纪人及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也包括文化用品、图书、音像、广播电视器材等国际国内贸易代理服务。经纪代理的增加值,2004年和2008年分别为17.78亿元和63.59亿元。
近年来,会展服务业发展迅速,2008年的增加值已突破百亿元。随着文化数字化进程加快,软件开发对文化生产的辅助作用日益突出。文化产业统计中的软件开发,主要是指多媒体、动漫游戏软件开发,包括应用软件开发及经营中的多媒体软件和动漫游戏软件的开发及经营活动。这个项目是在2012年文化产业统计标准修订时新加的,2013年,软件开发的主营收入为2211.13亿元。
图17和图18显示了文化生产服务细分行业2013年的人员和资产分布情况以及经营状况。从从业人员、资产总额和主营收入三项指标看,印刷复制、纸张制造在文化生产服务类别中处于领先地位。按照2004年和2008年的主营收入与增加值之比推算,2013年印刷复制的增加值应突破2000亿元。
图17 文化生产服务细分行业从业人员(2013年)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2013)》(中国统计出版社,2013年12月)和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汇总测算。
图18 文化生产服务细分行业资产总额和主营收入(2013年)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2013)》(中国统计出版社,2013年12月)和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汇总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