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清代科举的知识规划、考试实践与士子群体的知识养成
“儒者在本朝则美政,在下位则美俗。”[1]在中国传统四民社会的格局中,无论是“在本朝”还是“在下位”,官方一直十分重视士的表率作用。晚清时期,郭嵩焘依然表示“风气之嚣陵,人心之浇薄,其源皆在士大夫”[2]。因此,官方也一直试图通过某些手段规范士人群体的言行乃至学问取向、思想倾向等。其中,科举制度是一种极为重要的建制性力量。读书人通过学政主持的院试成为生员(俗称秀才),即被称作“卧碑中人”。清末邹容的《革命军》批判清廷对士子“馽之以庠序卧碑”,即指官方颁向各地的卧碑文,认为这是清代士子群体“不敢有议政著书之举”的原因。[3]明初与清初都曾向各地官学颁下卧碑文,以石碑的形式竖立在各地明伦堂之侧,借此向天下士子申明国家对读书人的期许与要求,其中有着显而易见的意识形态化考量。明清易代之后,顺治九年(1652),清廷即向各地学宫颁下卧碑文,其内容与明初颁下的卧碑文大有不同,其中尤其突出“生员立志,当学为忠臣清官。书史所载忠清事迹,务须互相讲究”[4]。此后,康熙年间陆续有《御制学校论》(颁于1684年)、《训饬士子文》(颁于1702年)等文本向广大士子颁布。由于科举考试对读书人群体的阅读世界与知识世界具有显著的导向与形塑作用,清代官方因而也会将官方意识形态倾注于科举考试所考的知识内容之中。科举考试所考的知识内容,往往体现出官方对于知识的刻意规划、控制与操弄,试图借此对广大读书人群体的知识养成环节施以影响,以拔取符合官方期待的人才。所谓“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科举时代“仕”“学”并途的模式,为读书人群体设立了基本的读书目标。只不过,此中之“学”究竟是何种学问、何种知识,既不完全遵循官方的倡导,也与士子个人心性与兴趣无直接关联,而是受到长期以来科举考试实践、书籍出版与流通条件等综合因素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