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变迁与知识转型:晚清科举考试用书研究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二 “损之又损”:科举考试实践对知识的简化

按照一位清代官员的说法,在科举的制度设置中,“人才登进之路,赖有乡会两科;人才培植之基,尤在岁科两考”[47]。光绪朝戊戌年(1898)推行科举改制之后的上谕,也强调“抡才大典究以乡会两试为纲”[48]。乡、会试是科举正途出身的主要通道,而在乡试这一层级之前还有县试、府试,以及由学政主持的院试、岁试和科试。对此略加分析,有裨把握科举考试进身之路,以及科举考试在具体的实践中如何导致对知识的简化。

按照清制,在各省学政主持的院试、岁试与科试的正场考试之前,设有名为“经古场”的一项考试,参加考试者为童生和生员。经古场所考知识内容,在晚清屡有变易,大体而言,有经解、史学、词章、掌故、诗古、性理、舆地、算学等内容。[49]虽然作为科举考试之一环的基层考试有这样的制度设计,但据清末礼部官员的观察,旨在“考试经解、诗赋、杂著”的经古场,实际上“生童应试者寥寥”。[50]亲历清末科举的河南汝州人魏少游(1881~1969)也记得“报考‘古学’的人数不多”[51]。事实上,在各省学政所主持的几项考试中,经古场一直显得无足轻重。据周询《蜀海丛谈》,四川地区的经古场主要考“五经文或诗赋”,“童生不应经古者亦听”。[52]杜慕堂也清楚记得“不愿进古场者听之”[53]。清末小说《文明小史》中也提到,清末经古场在“诗赋之外,准人家带着报考时务掌故之类”,但是“你不去投卷,他并不来勉强你”。[54]清末的读书人也都很清楚“旧时岁科试之有经古场,不必人人就试,而去取则专以正场为定”[55]。1902年参加过院试的福建闽侯人李景铭也记得,“经古卷资较昂,而考题亦不易,故生童有考有不考者。考而获隽,固可有正场之助,不考而正场文佳者,亦可入选”[56]。经古场的考试表现,对院试、岁试、科试的结果无显著影响,自然导致应考士子数量偏少。此外,每一任学政到任之时,依例会拟出“观风题”以考察各属童生及生员的文风。除了写作一篇四书文之外,其题目内容大体与经古场类似,但由于对实际科举考试结果没有什么影响,故“观风题”也仅仅是一个始终贯彻的历史成例而已。[57]从中可见,在参加乡试之前的各种基层考试中,无论是“经古场”还是“观风题”,在考试的实践过程中往往流于形式,很难对士子的知识追求有所指引。

乡、会试考察的知识内容对清代读书人群体最为重要,尤其能够影响读书人群体的阅读世界与知识储备。清承明制,在清代科举制度中,乡、会试与明代一样都是分三场考试,而且三场的考试内容完全一致。在明清科举中,乡、会试均表现出了“重首场”的现象。[58]这一重首场的现象很早即已出现。以清代科举而论,顾炎武(1613~1682)清初即言及,“主司阅卷,复护初场所中之卷,而不深求其二三场”[59]。乾隆二十一年(1756)以前,乡、会试第一场考试内容共计7篇文章,其中,四书题3篇、五经题4篇,均以八股文程式写就。然而,很快就有“三场只看一场文,七艺全凭首艺精”这样的诗句出现。[60]自乾隆五十八年(1793)至光绪二十四年(1898)科举改制方案颁行之前,乡、会试的考试内容一直保持稳定,即第一场考四书题3道、诗题1道,第二场考五经题5道,第三场考策题5道。[61]吕思勉论及明清科举考试采用八股取士之法时,认为这样的安排可能有可操作性方面的考虑。因为限定文体、限定写作方式为“代圣贤立言”,则考官批阅时可以根据所确立的标准而操作,而规定四书文的字数在300字到700字之间,显然也是为了便于考官批阅。[62]光绪年间参加过乡试的王锡彤指出,各省乡试考生数量庞大,“每卷三场,共为文十四首”,再加上阅卷的时间较短,考官阅遍所有文章存在现实困难,故往往看其中极少的部分。[63]另据钟毓龙的回忆,“三场之中,均以首场为重。首场苟中选,二、三场但求无疵,即可通过”[64]。由此,从乾隆朝末期到清末实行科举改制之前,重首场的科场风气导致第二场的五经题、第三场的策题所考知识内容不受士子重视。嘉庆二十五年(1820)刊行的《秀才秘籥》一书,旨在指点士子应考之法。书中绝大部分内容指向乡、会试第一场所考四书文的写法,至于第二场“经文”以及第三场“策问”,只在该书最末处略有提及,内容都不到一页。[65]这种应试诀窍类书籍在内容上的比重安排,也明显反映出其时的科举考试重首场的现象。如此一来,乡、会试首场所考的“八股文章试帖诗”自然就成了士子备考时的重中之重,也成了许多人对清代科举考试内容的大概印象。[66]

清代科举的乡、会试,不仅重首场的历史积习一直延续,甚至发展到尤其重视首场首艺,即重乡、会试第一场的第一篇四书文。咸丰元年(1851),王茂荫上《振兴人才以济实用折》,折内描述了当时乡、会试的情形:

近时考官专取头场首艺,二三篇但能通顺,二三场苟可敷衍,均得取中。以故近来各省刊刻闱墨,首艺尚有二三十篇,次三艺已属寥寥,至经策多不刊刻,是考官明示士子以为无足轻重也。磨勘官于头场文艺,间有签议,而二三场则绝少,是磨勘大臣又明示考官以为无足轻重也。[67]

生活于咸同时期的福格在其笔记《听雨丛谈》中亦言:

主司去取,皆以第一场四书文为鹄,他艺概置之不论……盖中式后进呈者,惟四书首艺。闱墨之刊刻者,亦只首艺。其余文字,皆束置如弃,虽有磨勘,亦属具文。[68]

无论是各省刊刻闱墨时所选的范文,还是磨勘官在复核试卷时提出的签议,都大量集中在首场首艺,似乎都在暗示士子乡、会试的首场首艺最重要。亲历晚清科举考试的傅云龙在同治四年(1865)的日记中如此写道:

乡、会试三场最重首场,首场最重首艺,首艺最重起讲领题,此乃命脉所在。二三场第取饱满充畅,二三篇第取气旺词丰,与首艺相称。[69]

再如,《清稗类钞》亦言“乡、会试虽有三场,实重首场,首场又重首篇,余亦具文而已”[70]。王锡彤在自述中也表示:“大抵应试者之文虽有十四首之多,而得达于同考官之眼者十之一,再达于主考官之眼者五之一,而仅阅首文即定去留者,又去其大半。”[71]在1902年出版的、作者署名为“泔滨渔者”的《时务目论》一书内,还有如下观点:

中国以帖括取士。乡试每省辄万余人数千人,而额取百人数十人不等。会试每届万余人,额取仅三百人。又限以三场,三场只重首场,首场只重一日。人多则良莠不齐,限促则真伪难分,不得不据一日之优劣,以定弃取。[72]

可见晚清时期的乡、会试,重视首场首艺的科场风气堪称众所周知。因此,这种科场风气对士子群体的知识养成存在显著的影响。

清末读书人对这一科场风气大多心照不宣,《中外日报》上的一篇论说就指出:

从前经文五篇、策五道,以偏重首场,至此不过潦草塞责,所谓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者……向来首场考官阅卷者,每篇只阅破承起讲而止,次场则尤在所轻,阅否随意。[73]

由此导致的结果就是,乡、会试第二场的五经题、第三场的策题很难引起士子重视。以乡、会试第二场的五经题而言,乾隆朝后期对乡、会试考试内容的调整主要在于:其一,将原先置于第二场的诗题1道移至第一场;其二,第二场的五经题从原先要求士子专习一经,每一经各出4题,改为5种经典各出1题。如此一来,反而导致五经题在乡、会试中的重要性显著下降。[74]也因此,在考试前的准备阶段,塾师往往会给从学的弟子“讲解四子书”,此即“开讲”;而五经则不太会讲解,只是要求尽量背诵。[75]光绪元年(1875),在四川学政任上的张之洞还要在《轩语》内特意提倡“戒早开笔为文”,原因在于“近今风气,年方幼学,五经未毕,即令强为时文”,这样的情况显然十分常见。[76]因而,对于参加乡、会试的士子而言,虽然“五经为幼时所熟读者”,却也难免“迷离狐疑”,多有“记不清”的情形。[77]对此,狩野直喜阐述了这样的看法:“清朝除了少数的学问大家,一般学者总是着眼于研究《四书》,特别是《论语》《孟子》,而无暇顾及《五经》。”[78]

再以乡、会试第三场的策题来看,亦能发现同样的问题。原本策题所涉及的知识门类较多,往往有经学、史学、理学以及舆地、漕运等诸多与时政相关的内容,但是,由于长期以来的重首场风气,第三场的考试内容早已流为虚应故事而已。乾隆九年(1744),广东学政金洪铨向清廷反映,乡、会试第三场的策题“沿袭既久,而策为具文”,甚至还有士子在考试时“但取发问全题,颠倒其辞,含糊敷衍”,这种答题方式由于不费力气而被形容为“伸腰策”。[79]嘉庆二十五年(1820)刊行的《秀才秘籥》一书,旨在指点应试的秘诀,书中对读者也坦然相告:“策问能条对,天下鲜有其人也。”同时还指出,策题的答卷“房官不暇句句比对也”。[80]道光年间刊行的《墨谱》一书,则如此传授应对策题的诀窍:

三场策问,能条对者少,做策居多。但不可全写题目……既是做策,则题目所问然欤、否欤等句,总宜搁过。

作者在此指点的答题方法被称为“做空策”。[81]福格在《听雨丛谈》中也描述了当时乡、会试对策题的轻视,甚至有考生在答卷时“将原题所问,窜为所答,改‘欤’字为‘也’字而已”,即将题目中问句的句末助词“欤”字改为“也”字,其他则基本照抄题目,敷衍成篇。福格还指出,由于阅卷的考官并不具备策题的相关知识,所以“合场士子万人,纵有一二条对策问,主司辄恐征引出于臆造,惮于考定;又恐断章取义,全文或涉忌讳,转致弃之不录。是以士子相戒悉以空文敷衍而已”[82]。对晚清科举考试富有经验的湖南人周寿昌,即一针见血地指出,“士子应试之作,荒陋浅鄙,莫如第三场之策”。还进一步描述道:

主试者挟兔园册为底本,应试者即恃夹带以为资。或令严不能夹带,则就题敷衍成篇。盖制题本有一二百言,略就题作波澜,即可数百言矣。[83]

至1880年代后期,王韬还曾感叹:“方今崇尚西学,亦徒有名而无实耳。功令所重,仍以时文取士,经策且视为具文,遑论乎西学哉!”[84]江苏江阴士子殷葆提供的例证,也表明问题确实存在。光绪十七年(1891),殷葆参加了该科江南乡试,此次已经是他第二次参加。由于殷葆在光绪十六年(1890)曾肄业于素称“经古书院”的南菁书院,经过“南菁同学稍事往还”之后,他才意识到第三场的策问题“前此空疏,不合时宜”。[85]据此也可以想见,在进入南菁书院肄业之前,殷葆对于乡试第三场的策问题,显然不甚了了。

如若细究乡、会试的具体规定,可以发现,在科举考试的实践中,不管是考生答题,还是考官衡鉴文章,都不看重乡、会试第三场的策题。清代在举行乡、会试时,按照惯例会向应试士子分发或公布科场条规类的文本。这类文本保存至今的并不多见,光绪十七年(1891)辛卯科的《甘肃乡试条规及格式》,是目前能看到的为数不多的科场条规类文本之一。据此可知,对于第三场的策论文字,仅仅规定字数必须达到300字,甚至还建议考生:“策有征引繁博、考据精确者,固是能手。如其不能,但求文气通顺足矣,不必抄袭兔园册子,致多讹字。”[86]即官方对于应试士子的策论,所期望的亦仅在“文气通顺”而已。

一方面,考官与士子在乡、会试的考试实践中都不重视第三场的策题;另一方面,应试士子为了免交白卷又必须敷衍成文,于是科场内渐渐出现了第三场考试的应对策略。到了清末,对于科举考试第三场应试的技巧,出现了一段十分戏谑的顺口溜,其中就有如下语句:

删去然与、否与,画就依样葫芦。只要头场中式,其余都可模糊。[87]

清代四川繁江县的张琢之所写《秋闱词》,也将乡试第三场答题描述为“策上事儿全不晓,只将他然欤否欤齐删掉,三百字有多莫少”[88]。“然欤”“否欤”,是策题中经常用到的发问用语,考生的应对之道,便是将问题中的“然欤”“否欤”去除,然后照抄一遍问题的大概内容,再添添补补,就可写就策论文章。这与上文所引《听雨丛谈》中所描绘的情况如出一辙。有趣的是,如果对照光绪十七年的《甘肃乡试条规及格式》,则会发现,官方对这种现象早已司空见惯,所以才如此建议考生:

策题中所有主司问语,如“可言其故欤”“可指其实欤”“可历详之欤”“然欤否欤”等句,俱要换过,不可仍用问者口气。[89]

因为有不少考生在作策时直接照抄问句,故官方特意在分发给考生的科场条规中加以提醒,这也证明以上所引流传于考生中的应对第三场策论的顺口溜,绝非夸张之词。由于重点在于“头场中式”,相应的,对于乡试第三场的5道策问,晚清科举改制之前的“应考生员,多是囫囵对付”[90]。因此,清代士子在乡、会试第三场答题时,敷衍成文的现象十分常见,一般称作“对空策”。《清稗类钞》举过若干应对策题的办法,其中也有将问句改作肯定句,其余大体照抄的例子。该书还指出:

三场之策,但以也字易欤字,余虚字大抵仿此,谓之勾策题,亦曰“对空策”。故第三场极易毕事也。[91]

多次参加乡、会试的姚永概,在日记中也记录了如何应对策题的例证。在参加1885年乙酉科乡试时,姚即是“对空策而毕事”。到1894年参加甲午恩科会试时,姚在答题时“十得六七”,但是“惟金石一条只得四五事耳,乃以骈体空衍之”。[92]而另一位亲历晚清科举的读书人也言及,“三场之策,须源本历史,平日更未尝问津,止有打空腔而已”[93]

乡试第三场的策题不受重视,也能从某些省份乡试时士子的考场表现得窥大概。道光二十九年(1849),浙江瑞安县人赵钧(1786~1866)在其日记内载:

近年浙闱第三场,士子多十五日出场。本科黄君邦钰,十六日早出,见有细心对策,从容不迫,誊写满卷,与潦草了事者大不同。[94]

正是由于多“潦草了事者”,参加浙江乡试第三场的士子多在八月十五日就提早离开考场,因而,个别等到十六日早上走出考场的士子才显得尤其突出。此外,某些省份乡试第三场的考场纪律非常松散,也是第三场考试内容不受重视的表现。如,晚清时期浙江乡试第三场默许可以“乱号”,即可以不按排定的号舍就座。据钟毓龙回忆,“不知起于何时,三场乱号,竟成惯例”。在亲历科举时代的钟毓龙看来:

考生之所以欲乱号者,无非因腹笥空虚,恐不能完卷耳……三场对策,欲将其历史制度文物利弊得失渊流沿革一一详答,如何可能?势非各就教于宿学之友朋不可。三场乱号,殆因此也。[95]

当然,“乱号”不仅仅是为了“各就教于宿学之友朋”,往往也是为了便于坐在一起的考生相互代作,或者干脆直接请人捉刀。温州士子张棡(1860~1942)参加1889年己丑恩科乡试时,第三场考试“各人俱乱号”,因而他与几位友人坐在一处,答题时采取的策略便是“诸人分作”,张棡分到了其中的第一问和第二问。[96]另据温州士子林骏(1862~1909)的日记,“浙俗,每遇第三场,赴考者皆可乱号”。于是,在参加1897年丁酉科浙江乡试第三场时,林骏邀集数位友人坐在一起,甚至最终的答卷也是花钱请人捉刀。[97]与其同时参加乡试的张棡也在日记中指出,“各人均乱号”,林骏和其他人“均买策”。至于张棡自己,则写就了三篇,其余两篇是从林骏处“借抄”而来。[98]四川合州人丁治棠(1837~1902)在日记中同样述及会试第三场考场纪律十分松散。丁参加了1889年的会试,在进入第三场的号舍后不久,就与左右两位相邻号舍的考生“订明日对策之约”,即由三人分派五道策题,由丁作第一、第二两道,右邻冯姓考生作第三道,左邻余姓考生作第四、第五两道。最后,丁治棠一人抄写五篇策论,只是“间加窜易”而已。[99]

由于乡、会试第三场的策题处于这样的境遇,晚清出版科举考试书籍的书商,甚至在广告中也指出这类题目,“苟非条对详赡,光采陆离,必致典乏胸罗,讥贻腹俭,且首场亦不免减色”[100]。这一广告的内容,也映衬出晚清时期的乡、会试不重视第三场的策题,亦即是说,士子倘若写得不好,其影响也只不过是“首场亦不免减色”。可以说,对于绝大多数考生而言,“足取科名”的重中之重便在于首场首艺,并且上行下效,“官以此召,师以此教”[101]。考官、塾师、士子等亲身参与科举的各色人等,彼此心照不宣,遂成为广为流行的积习。影响所及,清代科举考试在实践中重首场乃至重首场首艺的科场风气,也就进一步简化了士子群体的阅读世界和知识世界。

时人对清代科举制度的诸多批评,除了批评衡文取士只重视首场首艺之外,更为严厉的批评还指向了科举考试重视楷书之风。在清末科举改制之前,乡、会试由于誊录制度的存在,考官阅卷时不能看到士子的亲笔,所以还不存在这一问题。然而,乡、会试以外的诸种考试,如县试、府试与院试,尤其是优贡、拔贡的考试以及殿试、朝考等,考官所见都是士子亲笔所书,于是“楷法”是否出色便很重要。王锡彤在1884年就因为楷书“拙劣”而在院试中吃亏。1890年代,他又考过优贡、拔贡,同样清楚记得这两项考试,“旧习大抵以楷书为重”[102]。1888年,上海点石斋发售石印《翰墨林》一书,其广告即言:

功令士子应试,著作之外,兼重楷法。自甄优拔萃,以迄殿廷两试,必取丰润匀图,入时眉样者,乃能膺上选,而冠群伦。[103]

晚清士子的亲身经历足以证明这类广告所言非虚。刘光第于1883年进京参加会试并成为进士,此后即在北京担任刑部主事一职。据其对当时京官中风气的体察,即感到“近日京官所重,多在写字作诗,盖人才由此黜陟,人才遂由此升降矣”,且“上之所以取求,下之所以摩厉,止皆如此”。[104]1892年,张元济(1867~1959)在应殿试时,与广西贡生刘福姚座位相邻,看到刘的“书法极佳”,就跟他说:“今科状元非君莫属。”后来刘福姚果中状元,也可见张元济对殿试中楷法的重要性早已了然。[105]1895年,刘大鹏赴北京参加会试,在北京时他也观察到:“京都习尚以写字为先,字好者人皆敬重,字丑者人都藐视,故为学之士,写字为第一要紧事,其次则读诗文及诗赋,至于翻经阅史,则为余事也。”[106]1896年,刘大鹏对此又有这样一番描述:

我朝开科取士,乡试会试外,大率以字取者居多。殿试则是取字,朝考亦然,京都凡取士,总以字为先,以诗赋为次,文艺又次之。故用功之士,写字为要务,一日之中写字功夫居其半,甚且有终日写字者。京师之人相见问曰:近日用功否?即问写字也,并不问所读何书。若见一生人,阴问此人书法何如,善写则钦仰,不善写则轻视,风气使然也。[107]

类似的经验所在多有。夏曾佑即指明清代科举“其朝夕讲习以应上之所求者,文则制艺也,试帖也,楷法也”[108]。朱峙三在1899年的日记中,也记载了其父指定他临摹“欧帖”的经历,谓“科举以字佳颇占便宜”,即便“场中文虽不佳”,但如果字好的话,“试官另眼观看”。[109]到1901年,正在准备参加县试的朱峙三,还被塾师要求“写字注重小楷,限定每日抄八股文一篇,以当小楷功课”[110]。不唯如此,甚至进士进入翰林院的朝考,也同样看重“楷法”。罗惇曧(1872~1924)即表示:“国家既重视翰林,而求之不以其道,其取之也,以楷法,文之工拙弗计也。”[111]《苏报》上登载的一篇文字,这样检讨清代翰林制度:“降及后世(按:指乾隆朝开博学宏词科之后),凡朝考殿试馆课皆敷衍策论,惟重楷书。”[112]

科举考试开展过程中“表达”与“实践”的反差,在很多环节都有体现。这里还可略加补充的是,在科举考试的实践环节,清代官方关于《圣谕广训》的制度条文甚至也得不到贯彻。考生默写《圣谕广训》的规定动作,一般是在各省学政主持的院试中予以实行。江苏吴县人包天笑曾忆及其15岁那年(1890)应学政主持的院试时的情形。院试规定必须默写《圣谕广训》,包天笑却表示完全默写不出:“这个《圣谕广训》,我们平日既没有读过,私塾里的先生,只教我们读四书、五经,没有教我们读《圣谕广训》。”因为院试规定“必须要默写一段,由主试摘出,从某一章某一句起,至某一章某一句止”,结果,最后的办法是学政给每个考生都发了一份《圣谕广训》,学生只要照抄一段,交卷时将《圣谕广训》一书归还即可,所以在院试时默写一段《圣谕广训》,成了虚应故事。[113]另据河北临漳人杜慕堂(1888~1977)回忆,在县考时,考生被要求默写圣谕一段,“由某处写至某处”,而实际上官方会印发《圣谕广训》,并且每个考生都会发到一本,所以“名为默写,实则照抄”。[114]浙江钱塘县人钟毓龙则忆及:

至清末时,考生何尝熟读,并其书亦未之见。临考时,向书肆购取此以黄纸为面印成之小册,携以入场,翻检而抄之耳。惟抄写时偶有脱误,不得涂抹添注,但须字数不差。虽语句不通亦无妨,以主试者并不阅及此也。[115]

所以,院试时“《圣谕广训》之小册,其初亦在禁止携带之列,不知何时乃不禁止”,于是“可以携带入场,不在搜检之列”。[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