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宫廷吏员的类别和数目
由于金朝是女真族建立的少数民族政权,因此在吏员方面也带有女真民族的特色。尤其是宫廷吏员方面,大量任用宗室子和女真贵族子弟来充任。所谓宫廷吏员,就是在宫廷内部从事各种服务的人员,名目达数十种,有护卫、符宝郎(旧名牌印祗候,大定二年改为符宝祗候)、符宝典书(旧名牌印令史)、奉职(旧名不入寝殿小底,又名外帐小底)、奉御(旧名入寝殿小底)、笔砚承奉(旧名笔砚令史)、门祗候等,也称为宫中诸局分承应人[27]。这些承应人分属不同的机构。
护卫、符宝典书(即牌印令史)和符宝祗候(即牌印祗候)隶属殿前都点检司。殿前都点检司“掌亲军,总领左右卫将军、符宝郎、宿直将军、左右振肃,宫籍监、近侍等诸局署、鹰坊、顿舍官隶焉”[28]。其中,器物局负责进御器械鞍辔等物,尚厩局负责御马调习牧养之事,尚辇局负责承奉舆辇等事。
符宝郎、符宝典书(即牌印令史)和符宝祗候(即牌印祗候)为符宝局吏员。在《金史》的记载显得较为混乱,我们做如下考述。
符宝郎的前身是符玺郎。“符玺郎”一职,肇始于秦王朝,汉唐以来相袭沿用,其职掌主要是监管御玺,位卑而职重。唐朝于长寿三年(694)或延载元年首次将“符玺郎”改为“符宝郎”,此后虽有反复,最终沿革下来。[29]《新唐书·百官志二》记载,符宝郎四人,从六品上。《宋史·职官志八》合班之制条记载,符宝郎为从七品官员。
金代的情况是:符宝郎四员,掌御宝及金银等牌。旧名牌印祗候,大定二年改为符宝祗候,改牌印令史为符宝典书,四人。[30]史籍记载不甚明确,可以解读成两个方面的意思。第一,由于排版问题,可以认为符宝郎为品官,其下设有两种吏员:符宝祗候(牌印祗候)和符宝典书(牌印令史)。第二,符宝郎即是符宝祗候(牌印祗候),符宝典书即牌印令史。然而,《金史·选举志三》记载符宝郎的出职规定:“正隆二年(1157)格,皆同护卫,出职与从七品除授。大定二年(1162)格,并同护卫。十四年,初收。余人迁进义。二十一年,英俊者与六品除,常人止与七品除。”据此,我们认为符宝郎属吏员无疑,不同于唐宋的符宝郎为品官。但是符宝郎是否为符宝祗候(牌印祗候),还不能确定。
奉职(旧名不入寝殿小底,又名外帐小底)、奉御(旧名入寝殿小底)是隶属近侍局的吏员[31]。周峰认为近侍局可能是熙宗改革官制的产物[32]。近侍局官员有:提点、使、副使和直长,分别为正五品、从五品、从六品和正八品。掌侍从,承敕令,转进奏帖。吏员有奉御和奉职。奉御十六人,旧名入寝殿小底。奉职三十人,旧名不入寝殿小底,又名外帐小底,皆大定十二年(1172)更。[33]又记载:奉职,三十人,旧名不入寝殿小底,又名外帐小底。大定十二年更今名。[34]由此可见,奉御和奉职都是宫廷的侍从人员,二者区别是:后者不入寝殿,而前者入寝殿。
学界也有认为金代的奉职、奉御属于儤使,金代儤使的部分职务名称来自辽代,“奉御”本来叫“入寝殿小底”,“奉职”本来叫“不入寝殿小底”,符宝郎和符宝典书本来叫“牌印祗候”和“牌印令史”,都有辽代制度的痕迹。这些职务一般由皇室亲戚和高官子弟担任。[35]
门祗候是宣徽院引进司的吏员。宣徽院掌朝会、燕享,凡殿庭礼仪及监知御膳。其官员设置有:左、右宣徽使(均为正三品)、同知宣徽院事(正四品)、同签宣徽院事(正五品)、宣徽判官(从六品)。宣徽院下设拱卫直使司、客省、引进司、尚衣局、仪鸾局、尚食局、尚药局、太医院、御药院、教坊、内藏库、金银库、杂物库、宫闱局、内侍局等。仪鸾局的吏员有司吏二人。《金史》还有很多关于本把的记载,分别存在于尚辇局、尚药局、头面库、段匹库、金银库、杂物库。典客署有吏员书表十八人,侍仪司掌侍奉朝仪,还有捧案、擎执、奉辇。
秘书监下设著作局、笔砚局、书画局、司天台。笔砚局的吏员是笔砚承奉,旧名笔砚令史,大定三年(1163),更为笔砚供奉,后以避显宗讳,复更今名。[36]还有《金史》中记载仅有两处的笔砚祗候也应为笔砚局属吏。
关于祗候,关树东认为,辽代的祗候郎君分左、右两班,由左、右祗候郎君班详稳司总领,因具体祗候事务的不同,分成笔砚、牌印、裀褥、御盏、灯烛、床幔、殿幄、车舆等局。还提出如下观点:祗候郎君重在祗候,负责皇帝行宫的日常生活起居及帐前服务、执行公务等。[37]李桂芝也认为辽代有左、右祗候郎君,同时认为辽祗候郎君多出自皇族、国舅、契丹官僚和诸部贵族之家。
金朝是在推翻辽王朝统治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同样作为北方少数民族政权,在宫廷内部的某些制度上必定有因袭之处。史籍记载中金代不但有符宝祗候、笔砚祗候、门祗候,还有祗候郎君。祗候郎君又有尚书省祗候郎君和王府祗候郎君。《金史·百官志一》尚书省条记载:“尚书省祗候郎君管勾官,从七品,掌祗候郎君,谨其出入及差遣之事。”可知,祗候郎君在尚书省祗候郎君管勾官的指挥下进行具体的各种宫廷之中的服务。关于郎君,李锡厚认为金立国后,宗室成员即是郎君。[38]然而根据《金史》“祗候郎君、宗室郎君、王府郎君、省郎君、走马郎君”[39]的记载来看,郎君更多意义上是一种尊称,并无实质含义。如祗候郎君重在说明其祗候身份;宗室郎君仅说明其宗室成员的身份;王府郎君、省郎君重在说明其在亲王府和尚书省充任吏员;走马郎君则为尚书省属吏[40],正员五十人。
根据《金史·选举志三》的记载,除以上论述的承应人之外,宫中还有正班局分、杂班局分和其他局分具有职役性质的承应人。正班局分包括:尚药、果子本把、奉膳、奉饮、司裀、仪鸾、武库本把、掌器、掌辇、习骑、群子都管、生料库本把等。杂班局分包括:鹰坊子、尚食局厨子、果子厨子、食库车本把、仪鸾典幄、武库枪寨、司兽、钱帛库官、旗鼓笛角唱曲子人、弩手、伞子。其他局分,若秘书监楷书及琴、棋、书、阮、象、说话待诏等。
以上这些宫廷吏员在各机构官员的指挥下,为宫廷内皇族成员的衣食住行、吃穿用度进行全方位的服务。
唐代任何人得到散官之后都需要担任儤使,金代史料中最常见的是提到宗室、荫叙两种出身者需任儤使,其内容主要是担任诸局分承应人,包括护卫、符宝郎、符宝典书、奉御、奉职、门祗候、笔砚承奉、尚衣承奉、知把书画、内藏本把、捧案、擎执儤使、奉辇,以及东宫和妃子身边的同类职务等。这些职务相当于元代的怯薛,都为皇室成员服务。[41]由此可知,金代宫廷吏员制度与同为北方少数民族建立政权的辽、元有诸多相似之处,体现了制度上的一脉相承。
根据《金史·百官志》做如表3-1的金代中央吏员设置表。
表3-1 金代中央吏员设置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