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一种未明的动物(增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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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云遮雾障 龙归何处

数千年的文化累积,使龙的形象变得越来越庞大,也越来越模糊了。然而,即使我们将讹传、误认、冒用等各种因素充分估计在内,仍无法彻底排除龙作为一种动物的现实可能性。


假如要从浩若烟海的中国文化典籍中,遴选出一种动物来,最能够代表中华民族悠远的历史、宏伟的气势、复杂多变的精神世界以及浓郁的东方神秘色彩,那么,这项桂冠非龙莫属。

遗憾的是,龙——这种在中国文化史上占有崇高地位的动物,在自然界似乎还找不到它的位置。近百年来,学术界在神龙是否存在的问题上,基本倾向是否定的。凡是自认为已经同迷信思想划清了界限的人,都不会相信龙是一种真实存在的动物。

既然如此,那么,龙的概念又是缘何而来呢?有人说,龙是原始人看见天空中的闪电而引发的奇妙联想;有人说,龙是人们将咆哮的山洪经过艺术加工而形成的生物化意象;有人说,龙是基于云、雨关系的一种功能性解释,反映了原始先民对想象中的司水之神的崇拜心理;还有人说,龙是图腾制氏族社会所使用过的一种族徽,对龙的崇拜实际上就是对蛇的敬畏。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龙的崇拜,在我们民族的历史上可谓源远流长。新近出土于辽宁查海古遗迹中的龙纹陶片,又将龙文化的起源推溯到了八千年以前。既然在新石器时代就发现了龙文化的遗迹,因而将龙看作是一种早期的图腾动物,似乎也在情理之中。可是,殷周秦汉以来的社会,离开图腾时代已经很远了,为什么崇拜龙的势头非但没有减弱,反而变本加厉,愈演愈烈,有关龙的新传说层出不穷,以至达到了令人目眩的程度呢?有一种颇为圆通的解释:早期各部落崇拜的图腾形象,大多数是崇拜物的本来面目。后来,黄帝氏族在统一的过程中,创造出一种以蛇身为主体,融入其他动物特征的综合性族徽,取代了各部落原先使用的单一的族徽。这种被称为“龙”的崭新形象,它的图腾意义已经转化为超图腾的巫术意义,因而在历史上产生了更加广泛和更加持久的影响。

无论上述的种种解释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差异,有一个最基本的观念,显然已为大多数人所接受,而且是在不需要更多证明的条件下就接受的——龙仅仅出自华夏族先民们的虚构。然而,当我带着这样一个经由现代科学浇铸而成的观念,去审视古代历史上的诸多现象时,仍不免感到疑云重重。

1987年,在河南省濮阳市西水坡仰韶文化遗址的一处墓葬中,发现了用蚌壳精心摆塑的龙虎图案。蚌龙置于墓主人尸骨的右侧,龙昂首,曲颈,弓身,前爪扒,后爪蹬,状似腾飞。蚌虎位于尸骨的左侧,虎首微低,张口露齿,虎尾下垂,四肢交递,状如行走。龙为鳞虫之长,虎是百兽之王。在我们民族的传统文化中,历来以龙虎并举象征着威武和权力。这一文化特征,竟可以追溯到六千年以前,确属前所未有的大发现。值得注意的是,蚌龙的形态同后代常见的画龙非常相似,也是马首、鼍身、鹰爪,而蚌虎的形貌则跟现实生活中的老虎完全相同,并无任何夸张之处。这就不能不使人深长思之:既然左侧的蚌虎是对一种动物的真实模拟,那么,有什么根据断言右侧的蚌龙仅仅是一种作为崇拜物的抽象的图腾呢?

从古文字(甲骨文、金文)的造型来看,“龙”字显然是一个象形字,是对某种动物的粗线条描画。尽管同类字形之间略有差异,但基本形状还是清楚的,龙应当是一种身体较长、能像蛇那样弯曲扭动、后面拖着一条长尾巴的爬虫类动物,它的头部比较大,头上有角,身上时或还画有鳞片和背鳍。有些古文的“龙”字,看上去像一条蜥蜴。研究表明,古文字中有关动物的名词,几乎都是象形字,都是反映古人当时所看到的真实动物,比如虎、豹、熊、兕、象、马、鹿、羊、狐、鼠、鸡、兔、燕、翟、龟、蛇、蝎、蛙、鼋、鼍等,莫不如此。如果说龙的形象并不存在于现实世界中,那么,作为象形文字的“龙”又该如何解释呢?倘若将“龙”字看作是一个罕见的例外,那么,这个例外在理论上有充分的依据吗?

大约完成于两周时期的古筮书《周易》,其中有一组爻辞,以龙作为取象之辞,简略地描述了龙“在田”“在渊”“在天”的各种动态,甚至还有龙在田野交配的情景《周易·坤卦》:“龙战于野,其血玄黄。”通常解释为龙在野地争斗,恐不确。“战”之本义为交战,引申为交合。许慎《说文》释“龙战于野”时说:“战者,接也。”雌雄二龙在野交配,“其血”指精血,“玄黄”为黑黄色。参阅杨琳著《小尔雅今注》第96页(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2年版)。。《周易》的取象之辞,乃是采取日常生活中的具体事物,来显示较为抽象的休咎征兆及取舍标准,简言之,即化抽象为形象。我统计了一下,《周易》中除龙而外,还涉及十六种动物,都是当时生活中实有的动物。为什么偏偏只有龙成了虚拟的动物?春秋时代一位号称博学的史官蔡墨就说过:“若不朝夕见,谁能物之?”要不是当时的人还能经常见到龙,谁又能够如此具体地描绘出它的各种动态来呢?假如仅仅是少数几个人头脑中虚构出来的意象,那又怎么可能用作筮书中的取象之辞,怎么可能在其他人的心中唤起同样的联想来呢?

鲁昭公十九年(公元前523年),郑国发大水,有龙在国都(今河南新郑市北)门外的水潭中争斗。老百姓纷纷请求举行祭祀,以消灾祈福。执政官子产坚决反对,认为龙斗与人事毫不相干:“吾无求于龙,龙亦无求于我。”鲁昭公二十九年(公元前513年)秋季,龙出现在晋国绛都(今山西侯马市)郊外,大概当时有人想要捕捉它,魏献子特意去请教太史官蔡墨,于是引出了蔡墨一大段关于上古豢龙的精彩论说。这两件事,并非出自小说家言,而是正式记载于编年体史书《春秋左氏传》之中。假如真像有些人说的那样,龙是一种事实上并不存在的虚拟动物,那么,《左传》的记载又当作何解释呢?

以十二种动物配合十二地支(子鼠、丑牛、寅虎、卯兔、辰龙、巳蛇、午马、未羊、申猴、酉鸡、戌犬、亥猪),后来又发展为用来记称人的生岁,这一习俗在我国民间起源甚早。根据现有的文献记录,至迟不过汉代,十二属的格局已成定型。在东汉人王充的《论衡·物势篇》及《言毒篇》中,十二属的配合情况跟今天的完全一样。也许很少有人会想到此中有什么蹊跷之处,但疑窦是客观存在的:假如龙果真是古人想象中的产物,那么,大千世界,物种可谓繁矣,为什么要在十一种实实在在的有根有据的动物之间,插入一种纯属虚构的荒诞不经的怪物呢?既然龙是早期氏族社会使用过的图腾标志,既然龙后来又演变为封建帝王统治万民的神权象征,那么,在十二属性的排列顺序中,为什么丝毫也看不出龙的这种至高无上的特殊地位呢?

显然,与现代学术界相反,古代中国人是把龙当作一种真实的动物来加以崇拜的。民间还常可以听到“龙骨”一说,乡民们一旦掘到了埋在地下的“龙骨”,便往往喜形于色。这倒不是因为“龙骨”本身会显什么灵异,而是因为中医学上早已认定它是一味收敛安神的良药。

玄武山一名三隅山,山出龙骨。传云龙升其山,值天门闭,不达,堕死于此,后没地中,故掘取得龙骨。(常璩《华阳国志·蜀志·五城县》)

崇祯丙子,沁水曲底村山崩,露龙骨,首如五斗盎,角长三四尺,齿广寸许,爪甚长。人多拾之藏于家。(谈迁《枣林杂俎·中集》)

嘉庆间,有人于某山麓垦田,得白骨数瓮,形段壮伟。医者汪大安曰:“龙骨也。”尽取之。(《光绪京山县志》卷一)

这些所谓的“龙骨”,难道真的是神龙留下的遗骨吗?即使在古代,也有人对此表示怀疑。一位曾经探访过“龙骨”产地的明代人倪朱谟就说:“岂真龙之骨有若此之多,而又皆尽积于梁、益诸山也。要皆古燕、石蟹之伦,蒸气成形,石化而非龙化耳。”《本草汇言》卷十八。经过现代科学工作者的实地考察,业已查明作为中药材的“龙骨”,实际上是距今七千万年至一万年以前的古代脊椎动物的骨骼化石,其中绝大部分为象、鹿、犀牛、三趾马等哺乳动物的化石。当然也不排除在这些“龙骨”中间,可能有少量属于恐龙类动物的残骸化石。但恐龙化石的颜色、质地和内部组织不同于哺乳动物,一般不能用作药材。况且“恐龙”一词,原是近代生物学上一个不太确切的译名,跟中国传说中的龙并无直接干连,关于这一点,本书第七章中还将作更详细的讨论。

令人惊讶的是,秦汉以后的中国居民,仍不断有人声称他们亲眼看见了活生生的真龙。我们千万不要把这仅仅看作是个别人的梦呓,因为自《汉书》以来的历代正史及杂史中,都将“见龙”当作一桩十分严肃的大事而记录下来。今天,我们想要探究中华神龙的真实面目,是不应该也不可能回避这些记载的。

我对《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华阳国志》《十六国春秋》《水经注》《伏侯古今注》等进行初步统计,从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至隋仁寿四年(604年),共806年间,见龙的记载达108次。隋唐以后,文献日益增多,有关龙的记载愈加纷纭复杂,给统计上造成了困难。况且由于各种因素的干扰,这类统计数字本身也不一定那么可靠。

首先,因为古代统治者早已视神龙为“祥瑞”之物,历史上有关见龙的诸多记载,不可避免地掺有作伪的成分。

例如,元和二年(85年)九月,汉章帝曾下过这样的诏令:

凤凰、黄龙所见亭部无出二年租赋;加赐男子爵,人二级;先见者帛二十匹,近者三匹,太守三十匹,令、长十五匹,丞、尉半之。(《后汉书·孝章帝纪》)

凡是发现凤凰、黄龙的亭部,免去两年租赋;最先目击者及当地官员,按不同等级均有赏赐。在这种高奖励政策的诱导下,还有什么样的奇迹不能创造出来?于是,从元和二年至章和元年,短短三年间,各地关于“黄龙呈祥”的报告多达44起,而关于“凤凰献瑞”的报告竟多达139起。《宋书·符瑞志中》。这是中国古代的“浮夸风”。像这类明显虚假的数字,我当然不能统计在内。

再例如,《后汉书·孝桓帝纪》载:“永康元年(167年)凡引录古籍原文中出现的公元纪年,均为本书作者所加。以下同,不另注。秋八月,巴郡言黄龙见。”沈约的《宋书·符瑞志中》也照抄不误:“汉桓帝永康元年八月,黄龙见巴郡。”其实,这一条记载是违背事实的。据司马彪《续汉书·五行志》即今日通行的《后汉书·五行志》。记载,有一个名叫傅坚的小吏,曾揭露过当时的真相:

时民以天热,欲就池浴,见池水浊,因戏相恐:“此中有黄龙。”语遂行人间。闻郡,欲以为美,故上言之。

本来是当地乡民的一句玩笑话,却不料以讹传讹,竟传到了堂堂郡府。尽管傅坚已经道明了事情的原委,可巴郡太守邀功心切,仍然坚持将讹言禀报上去,以致后来修史的人因为失察而误写进了帝王本纪中。类似这样由人为造成的严重失实的记载,古书中一定还有不少,可惜我们今天已很难再去一一分辨了。

其次,由于古代中国人运用概念时随意性很大,因此古籍记载中屡屡出现的所谓“龙”,在很多场合并没有被严格地限定在生物学的意义上。

就隋唐以前的记载来看,某些被观察到的现象,即可能出自其他原因,未必就是真正的龙。《南史·齐本纪下》:“永元三年七月丙辰,龙斗于建康淮,激水五里。”倘若一条大鱼在波浪中搅动,不是同样可以“激水五里”吗?《隋书·五行志下》:“普通五年六月,龙斗于曲阿王陂,因西行,至建陵城,所经之处,树木皆折开数十丈。”假如是一次陆地龙卷风经过,不也同样能够造成“树木折开数十丈”吗?

隋唐以后,“龙”的概念外延似乎有越来越扩大的趋势。《咸丰兴义府志》卷四四:“今江南夏雨时,常有龙见,多不胜书。”乍一听,不免使人顿生疑惑:根据一些古代学者的论述,龙自很早的时候起便是一种稀有动物,怎么会到了清代反而变得“多不胜书”了呢?原来,这里所说的常见于江南夏雨时的“龙”,乃是一种大气现象,是由积雨云发展而成的猛烈旋风,今人通称为龙卷风,古人或曰“龙挂”,或曰“风龙阵”,地方志中则干脆简化成了一个“龙”字。

正德十年(1515年)四月,有龙起西北,风雨大至,沙石蔽空,摧撤本州礼房、架阁库、军器库,及坏民居四百余间。(《万历通州志》卷二)

顺治十八年辛丑(1661年)夏六月,有龙腾于猴拍岭,盘绕全山,山尽没,经过处田庐多坏。(《乾隆潮州府志》卷十一)

同治十年(1871年)六月七日,云中有龙下垂,风雨随之,自日兴镇至虹桥镇止,昏黑如夜,器物、人民有摄至空中复落者,皆无恙,仅坏民房数家。(《光绪崇明县志》卷五)

光绪七年(1881年)夏五月,有龙起君山,蜿蜒云际,迤西北至五牧村,卷水沸波,大风猝发,一农民吹入空中数十丈所,方坠下。(《光绪宜兴荆溪县新志》卷末)

龙卷风的外形,看上去像个巨大的漏斗,其云管的下端如果与水面相接触,便会产生一种十分奇妙的景观,民间常称之为“龙摆尾”:

乾隆十七年(1752年)六月,龙见高泾,龙尾一掉,水从平地起半空,如明河。(《光绪嘉定县志》卷五)

蒲松龄《聊斋志异》卷四中,有一则短文《龙取水》,生动地描述了这种水龙卷与地区性降雨之间的微妙联系:

俗传龙取江河之水以为雨,此疑似之说耳。徐东痴南游,泊舟江岸,见一苍龙自云中垂下,以尾搅江水,波浪涌起,随龙身而上。遥望水光睒闪,阔于三匹练。移时,龙尾收去,水亦顿息;俄而大雨倾注,渠道皆平。

明、清两朝的地方志中,见龙的记载颇多,其中至少有三分之一属于典型的龙卷风现象。这是我们不可不加以注意的。

第三,某些不明飞行物的频繁出没,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古代居民的判断,使得有关龙的记载更加趋向复杂化。

魏晋以前的文献,尽管把龙说得很神秘,但从未提到过龙能够喷吐火焰,能够放射出映照天宇的强烈光芒。有关这方面的记载,最早见于《宋书·符瑞志中》:

文帝元嘉十三年(436年)九月己酉,会稽郡西南向晓,忽大光明,有青龙腾跃凌云,久而后灭。吴兴诸处并以其日同见光景。扬州刺史彭城王义康以闻。

龙在向天空升腾时,居然会大放光明,其光亮持续了很长时间才熄灭。会稽(今浙江绍兴)、吴兴(今浙江湖州)等地的居民,同时目睹了这一发生在黎明时分的奇景。这种景象是前所未闻的。假如龙真有这样的特性,先秦的文献中岂不是早就大书特书了吗?纵然年代久远,文献散佚,又怎么会连一星半点的痕迹都找不到呢?

明、清时期的地方志及文人笔记中,此类记载达到了高潮:

正德七年(1512年)六月,山东招远县夜有赤龙悬空,如火,自西北转东南,盘旋而上。(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九)

崇祯十六年(1643年)八月十四日夜,星月皎洁,绝无云雷,而一龙蜿蜒上天,金光昭耀,户牖皆黄。牧人野栖者皆伏地。(《康熙黎城县志》卷二)

癸酉(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六月廿四日,平湖小圩地方,大风雨,有火龙一条,紫火绕身,经过田禾,一带数百亩俱被烧焦。居民报官,邑令吕犹龙亲验。(东轩主人《述异记》卷上)

同治十一年(1872年)夏六月,有赤龙夜见空际,自城南飞向城北羊头山去,随身烈焰,火星爆出,有光烂然烛地。(《光绪黔江县志》卷五)

这些被观察到的奇异飞行物,可能是真实存在的,但并不是古文字中所描画的龙,也不是《周易》《左传》等书中一再提到的龙。所谓“赤龙”“火龙”,乃是后人在无法解释的困境中随意冒用了龙的称号。这类冒用的现象十分普遍,因为自魏晋以后,“龙”差不多快成了一切神秘事物的通用的代名词。凡是蓦然相遇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怪物,都有可能被牵扯到神龙的行列中来;而那些能够放射强光的不明飞行物,反过来更加重了笼罩在龙身之上的神秘气氛。关于这个问题,我打算在另外一本小书中,用更多的篇幅去展开讨论,这里就不再细说了。

考虑到上述错综复杂的情况,我们在阅读古人的记载时,有必要谨慎一些,不能听见风便是雨。然而,即使我们将所有这些因素包括讹传的、误认的、冒用的全都充分估计在内,即使我们抱着最苛刻的态度去挑剔那些来自古代的文献记录,我们仍然不得不承认,还是有相当一部分记载清楚地表明,古代历史上曾多次发生过众人围观一种罕见动物的事件,上至帝王将相,下至士民百姓,无不前往观看。换言之,只要我们真能尊重历史,那就无法彻底排除龙作为一种动物的现实可能性。这正是本书的要旨所在。

据《华阳国志·蜀志》记载,建安二十四年(219年),黄龙见于武阳赤水(今四川双流县黄龙溪),滞留了九天后方才离去,当时曾立庙作碑。另据《三国志·蜀志·先主传》载,第二年,太傅许靖等上书劝刘备称帝时,亦专门提及此事,以为是刘氏瑞应。宋代洪适《隶续》卷十六中,著录了两块《黄龙甘露碑》的残文。其中一块镌刻的日期是“建安廿六年”,并有“武阳”“赤水”等字样,显然就是纪念这桩大事的。

据《三国志·魏志·明帝纪》和《宋书·符瑞志中》记载,太和七年(233年)正月,摩陂(今河南郏县东南)的一口大井中发现青龙,浮现了十多天,魏明帝曹叡亲自率领群臣前去观看,并叫画工当场绘图,但尚未画完,龙就下潜消失了。因为此事,曹叡特地下令改年号为青龙,改摩陂为龙陂。臣僚们竞相吟诗作赋,歌咏“祥瑞”,留存到今天的有刘劭的《龙瑞赋》、缪袭的《青龙赋》。刘劭说,虽然早已听说过龙瑞的传闻,但从没有像这一次能够观看得如此真切:“自载籍所纪,瑞应之致,或翔集于邦国,卓荦于要荒,未有若斯之著明也。”

郦道元《水经注·沫水》记载:

[灵道]县有铜山,又有利慈渚。晋太始九年(273年),黄龙二见于利慈池。县令董玄之率吏民观之,以白刺史王濬,濬表上之,晋朝改护龙县也。

灵道县是一个古县名,其故址位于今天四川的汉源县、甘洛县一带。泰始九年,在那里的一个池潭中发现了两条黄龙,县令带着衙吏及士民同往观看。西晋朝廷得到禀报后,还一度将该县更名为“护龙县”。

崔鸿《十六国春秋·前燕录》记载:

慕容皝十二年(354年)夏四月,黑龙一、白龙一见于龙山。皝亲率群僚观之,去龙二百余步,祭之以太牢。二龙交首嬉翔,解角而去。皝大悦,还宫殿,赦其境内,号新宫曰和龙,立龙翔佛寺于山上。

龙山,今称凤凰山,在今辽宁朝阳市东。慕容皝自称燕王后,曾在龙山下建立都城。这一次祭龙,也是满朝文武齐出动。慕容皝亲眼看到了这种据说能带来好运的神奇动物,因而显得格外高兴,俨然以“真龙天子”自居,在其所统治的区域内颁行大赦,共庆“祥瑞”。

《太平广记》卷四二三引张读《宣室志》,叙述了太原城居民围看飞龙的场景:

汾水贯太原而南注,水有二桥,其南桥下尝有龙见,由是架龙庙于桥下。故相国令狐楚居守北都时,有一龙自庙中出,倾都士女皆纵观;近食顷,方拿奋而去,旋有震雷暴雨焉。又明年秋,汾水延溢,有一白蛇自庙中出,既出而庙屋摧圯,其桥亦坏。时唐太和初也。

龙在当地出现过不止一次,居民们在汾水河畔还特意修建了龙庙。令狐楚担任太原府尹及北都留守,是在太和六年至七年,即公元832年至833年。在此期间,龙又再度光临,引得“倾都士女皆纵观”,差不多全城的男女老少都跑出来了。请注意《宣室志》的记载,这里既出现过龙,后来又出现了蛇,说明龙是一种显然不同于蛇的动物。所谓“拿奋而去”,即拿云奋身而去。龙是能够腾空飞行的,并且多出现于大暴雨的前夕。

古人已逝,往事难追。面对着史卷中留下的斑斑陈迹,一个巨大的问号横亘在我们心头——这些古人到底在看什么呢?他们怀着那样高的兴致,带着那样深的虔敬,究竟是在观赏一种什么模样的动物呢?

数千年的文化累积,使龙的形象变得越来越庞大,也越来越模糊了。它仿佛真是一个躲在云雾深处的难以捉摸的怪物。多少流光溢彩的传说,因它而起;多少年深日久的风俗,缘它而来;多少搜肠刮肚的猜测,为它而生。

“世界上真的有龙吗?”——这个五岁男孩儿便能提出的问题,却困扰着一代又一代卓越的学者。

我们能够驱散历史在无意之间布下的重重迷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