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被遗忘的历史记载
历经两千多年风雨剥蚀而依然保存下来的这些记载,不约而同地指向同一个目标——一种在自然的长河中曾经出现过,却被现代学术界所忽视的珍稀动物。
多少年来,每当议及神龙之真伪,那些否定论者总会发出这样的质问:“千古神州,有谁见过真正的龙?”
“一切结论产生于调查情况的末尾,而不是在它的先头。”无论世事如何苍黄变幻,这一名言所蕴含的真理是不会过时的。
古代居民有没有近距离看见过真龙?他们所见到的真龙究竟是何等形状的?展现在不同时期目击者面前的这种怪物,到底有哪些共同的生物特点?在这类问题上,最具发言权的无疑是古人。由于存在着无法逾越的时间屏障,我们已经不可能同古人直接进行交谈了。所幸的是,人类发明了文字,有了记录事实和传递思想的工具。通过那些留在纸本、竹帛、金石乃至甲骨上面的书写符号,我们今天仍可以约略地窥见一些发生在古代生活中的事情。为了弄清真相,我们有必要保持极大的耐心,在久已泛黄的书卷中细细搜寻,看一看除了那些广为人知的神话传说之外,是不是还有比较真实的近距离接触的记录。
唐宋以前,正史中最常见的记载是“青龙见”或“黄龙见”,不过寥寥数字,很少直接描写龙的外形特征。后来随着各类野史笔记的增多,随着地方志纂修事业的繁兴,在这方面也出现了一些较为具体生动的文字。《同治崇仁县志》卷十记载:
太平兴国五年(980年),乐侍郎宅旁池中,有巨蟒突睛炯炯,鳞甲爪距灿然如金,雷雨大作,乘云直上。正侍郎登第日也,遂以“化龙”名池。
崇仁县在今江西省抚州地区。“太平兴国”是宋太宗的年号。依照《崇仁县志》的描述,龙的身子仿佛是一条长着脚的大蟒蛇,周身鳞片呈金色,它平时生活在水中,却能够随云雨腾空直上。这一记载,将龙的出水腾跃牵扯到某人的科举登第,因而读上去总像是一个捏造出来的迷信传说。
同是宋代,同是江西境内,有人在山地水潭边,确实看见过牛首蛇身的怪物。洪迈《夷坚志》支戊卷七记载:
德兴崌山,亘百余里,有三潭,龙螭所藏。其在桃源坞者,时现光怪。顷岁,一村妪过之,见异物如牛,卧潭侧,鳞甲熠熠,每片如斗大,其长夭矫数丈许。妪狼狈奔归,尚能为家人道所见,即死。
这位老妇人蓦然遇上了从未见过的奇形动物,当时受了很大惊吓,奔回家后便死去了。根据她临死前的粗略描述,这个动物的模样像牛,可能头上有角,但身子比牛长得多,身上覆盖着很大的鳞片,鳞片闪闪发亮。
也许有人要问:这种所谓“牛首蛇身”的怪物,会不会是出于误认呢?诚然,历史上曾经有过这方面的事例,即把口中衔着牛、鹿的大蛇错当成了头上长角的龙:
拜龙径,在县西十里余。旧有大蛇吞鹿,角余口外,过者惊为龙而拜之,故名。(《康熙饶平县志》卷一)
[广西]宣化县河涨大水,而水面浮一物,蛇身牛头,有角。咸以为龙,喧聚万人。设法打捞而起,乃喃蛇也,口中吞水牛一匹,身已下喉,而角撑其口。蛇已死,剥皮剖腹,牛身已化半矣。(慵讷居士《咫闻录》卷三)
不过,这类性质的误认,几乎很快就得到了辨明,在实际生活中并没有产生多大的影响。史书上关于见龙的记载,显然不可能完全用误认来加以解释。请看《康熙徐州志》卷三六的一则记载: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丰黄河在县南邵家口,有一物逆水而上,昂首数尺,约长六七十丈,面黑须白,额止一角,鼻嘴类牛而大,有时吐舌,舌纯红,长尺余,双目炯炯射人,身尾或隐或浮。舟皆避匿,两岸观者如堵。自华山至许家楼而没。
这个被成千上万居民目睹的水中怪物,从外形上看,大概就属于“牛首蛇身”之类。它的头部抬出水面数尺高,鼻、嘴像牛,但比牛更大,额头上有一只独角,面部呈黑色,口须是白色,嘴里还不断吐出一尺多长的纯红色的舌头。“约长六七十丈”,如此身长无疑是惊人的。不过,此物的大部分身子仍浸没在水里,“身尾或隐或浮”,目击者的观测就不一定可靠,或许是把它游动时漾起的水波都估算进去了吧?
位于云南石屏县东南的异龙湖,是一处天然的名胜佳境。明代末年,这里也曾出现过身长数十丈的巨龙:
崇祯四年(1631年),石屏异龙湖龙见,须爪鳞甲毕露,大数围,长数十丈。(《嘉庆临安府志》卷十七)
笼统地说龙的身长可达“数十丈”,总给人一种难以置信的感觉。这类记载,最早可以追溯到司马彪的《续汉书·五行志》:“桓帝延熹七年(164年)六月壬子,河内野王山上有龙死,长可数十丈。”汉代的河内郡野王县,即今河南沁阳县。既然龙已死,当然可以就地丈量。“数十丈”尽管是一个模糊概念,但最低取值也应在二十丈以上。因为按照语言习惯,十几丈是不能称之为“数十丈”的。郦道元《水经注》中的一则记载,似乎能证实上述判断。
建武中,曹凤字仲理,为北地太守,政化尤异。黄龙应于九里谷高冈亭,角长三丈,大十围,稍至十余丈。(《水经注·河水三》)
建武是汉光武帝的年号,即公元25年至55年。东汉设置的北地郡,范围大致包括今天的甘肃东南部及宁夏南部。“稍”字的本义是禾末,这里借指尾巴。这条龙的尾巴就长十余丈,它的身躯连同头部也应该有这个长度,那么,加起来总长至少在二十丈以上。依据东汉初年的尺度标准,当时的一丈约等于今天的2.3米,二十丈就是46米。我们现今所能接触到的各种类型的大蟒蛇,都还达不到这个长度的一半,而已经发现的恐龙化石中,身体最长的梁龙、地震龙也不过30多米!
古籍中对于某些罕见动物的描绘,在细节上总不免有夸张之嫌。比如这里涉及的龙角长度,《水经注》永乐大典本、明抄本、吴琯本均作“角长三丈”, 《太平广记》卷四一八引作“二丈”,朱谋玮《水经注笺》、《古今图书集成·禽虫典·龙部纪事一》则为“三尺”,其间相差整十倍,真让人不知所从。究竟是原先为“三尺”,后来在传抄过程中误写为“三丈”呢,还是原本就是“三丈”,后人觉得不近情理,才改为“三尺”的?三丈差不多相当于今天的7米,我们很难相信世间会有这么长的兽角。尽管《南史·始兴简王萧鉴传》记载,萧鉴在益州时曾“献龙角一枚,长九尺三寸,色红,有文”,可是千年之后的我们,又何尝能弄清他当时所献的究竟是一种什么东西呢?
汉章帝建初五年(80年),黄龙出现在流经零陵郡泉陵县(今湖南零陵县)的湘江中,而且是两大六小,整整有八条黄龙。《后汉书·孝章帝纪》载:“是岁(建初五年),有八黄龙见于泉陵。”李贤注引《伏侯古今注》:“见零陵泉陵湘水中,相与戏。其二大如马,有角;六枚大如驹,无角。”著名的思想家王充,恰好就生活在那个时期。他在《论衡·验符篇》中,比较详细地介绍了泉陵城外目击者所提供的情况:
湘水去泉陵城七里,水上聚石曰燕室丘,临水有侠山,其下岩唫,水深不测。二黄龙见,长出十六丈,身大于马,举头顾望,状如图中画龙,燕室丘民皆观见之。去龙可数十步,又见状如驹马小大凡六,出水遨戏陵上,盖二龙之子也。并二龙为八,出移一时乃入。
古代居民所见到的龙,大多是以单个方式出现的。久而久之便造成了一种印象,似乎龙是不喜欢集体活动的,所谓“不众行,不群处”,显得异常诡秘。但是,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说,一种动物要想生存下来,必须保持一个种群的形式,必须具有一定的数量(包括雌雄及年龄的平衡),不可能是单个的。《论衡》的记载之所以显得珍贵,是因为它向我们昭示,至少在一千九百年前,这种被称为“龙”的珍稀动物仍有一定数量,仍在一个特殊的环境中悄悄地繁衍,只是人们无从去追踪罢了。依照王充等人的描述,成年黄龙的身子比马大,但并不是真正的马。除了头上有角之外,它的身子还显得特别的长,长达十六丈,相当于今天的36.8米。当时,六条小龙已经爬上了水边高地,两条大龙似乎并没有离水登岸,“十六丈”的长度也不知道是根据什么测算出来的。
在这里,最让人感兴趣的是当时目击者说出的直观印象:“状如图中画龙。”汉代的画龙是什么模样的?图1、图2是河南、陕西境内出土的汉代画像石刻上的神龙造型,从中可以看出这种动物的身子确实比较长。研究者普遍认为,汉代流行的画龙,蛇体形龙纹已明显减少,更多地糅进了一些四足走兽的特征。我们现在不知道这类画龙距离现实的动物原型到底还有多少差异,王充也没有讲清楚泉陵黄龙仅仅是头部像画龙呢,还是整个身躯都像图中画龙。纵览汉代画像石刻对于其他动物的造型,应当承认其写实风格是十分显著的。试将石刻画龙与河南濮阳西水坡仰韶文化遗址第45号墓中的蚌壳龙(图3)相对照,就会发现两者之间颇为相似。因而我们有理由推测,汉代石刻画龙较之殷、周艺术作品中的龙纹,在总体上可能更加接近真实的原型。有人以为,西水坡遗址墓葬中的蚌龙,乃是鳄鱼的造型。这一说法过于牵强。且看蚌龙的脖子,那是典型的马脖子,跟鳄鱼的颈部相差甚远。20世纪40年代,有人在松花江南沿的沙滩上,曾亲眼见过这种被称为“龙”的大型动物。目击者证实,该动物的脖颈确实有点像马脖子,二尺多长,只是没有鬃毛罢了(详见下一章)。
图1
图2
图3
唐宪宗元和七年(812年),在今天的安徽桐城县境内,有两条龙,一黄一白,从一个水池中跃起,低空滑行了六里路,又坠落在另一个池塘中:
元和七年六月丁亥朔,舒州桐城梅天陂内,有黄白二龙,自陂中乘风雷跃起,高二百尺,行六里,入浮塘陂。(《旧唐书·宪宗本纪下》)
此后大约过了六十年,即咸通(860—873年)末年的某一春季,有一条青龙坠落在桐城县一户居民的庭院中,它的喉部带伤,坠地时血雨纷纷,当场殒命。县里派员将龙的遗体专车送往州府,因为身躯太重,只能分割成数十段。贾纬《唐年补录》中,对这一事件的经过记载颇详:
唐咸通末,舒州刺史孔威进龙骨一具,因有表录其事状云:州之桐城县善政乡百姓胡举,有青龙斗死于庭中。时四月,尚有茧箔在庭,忽云雷暴起,闻云中击触声,血如酾雨,洒茧箔上;血不汙箔,渐旋结聚,可拾置掌上,须臾,令人冷痛入骨。初,龙拖尾及地,绕一泔桶,即腾身入云,及雨,悉是泔也。龙既死,剖之,喉中有大疮。凡长十余丈,身尾相半,尾本褊薄,鳞鬣皆鱼,唯有须长二丈,其足有赤膜翳之,双角各长二丈,其腹光白龃龉。时遣大云仓使督而送州,以肉重不能全举,乃剸之为数十段,载之赴官。(《太平广记》卷四二三引《唐年补录》)
方以智《物理小识》卷十一、陶珽重编本《说郛》卷四二引此作“马总《唐年补录》”,这显然是把作者搞错了。马总所撰之书名为《唐年小录》,专纪穆宗以前杂事;以马总生活的年限而论,他也不可能去记载发生在咸通末年的事件。贾纬乃是唐末人,擅长史学。后晋时,曾担任起居郎、史馆修撰,参与编写《唐书》。他深感武宗以下诸朝缺少实录,不利于修史,于是搜访遗文及耆旧传说,自撰成《唐年补录》一书,又名《唐朝补遗录》。咸通末年发生在桐城县的堕龙事件,当时的舒州刺史孔威曾向朝廷上表奏明,估计贾纬后来看到过这篇奏文,所以能够将此事复述得细致入微。尤其是关于龙的外形,我们在其他古籍记载中,还很少看到如此具体的描述。
这条青龙的死因,似乎是受了某种重创。它的鳞片及背鳍跟鱼差不多,尾巴的长度相当于身长,但呈侧扁状,吻边另有长须,这些都好似鱼类的特征。可是,它又明明白白长着脚,脚上被红膜遮裹着,不知是不是像鱼石螈那样的蹼足;头上还耸起长得不可思议的角,“双角各长二丈”,恰好跟《水经注》的记载遥相呼应。倘若要知道它的总长度,那么,文中已说“凡长十余丈”,我们姑且算作十二丈吧。按唐代的一丈,合约今天的3.11米,十二丈便是37米多。如果龙身不是很长的话,何至于要“剸之为数十段”呢?
天上会坠下牛首鱼身、躯体庞大的怪物,这类事件看起来难以置信,可是却屡见于历代正史、笔记和地方志。任昉《述异记》卷上载:
汉元和元年(84年),大雨,有一青龙堕于宫中。帝命烹之,赐群臣龙羹各一杯。故李尤《七命》曰:“味兼龙羹。”
按我们通常的理解,所谓“龙羹”云云,不过是比喻之辞;而依照任昉的说法,似乎汉章帝时的满朝文武,都曾有幸品尝过这种稀世珍馐。要是从未有人吃过龙肉,那么,张华《博物志》中何以会出现这样的经验之谈:“龙肉以醯渍之,则文章生(龙肉用醋浸泡,则呈现五色花纹)。”《述异记》和《博物志》或许不可信,但《隋书·五行志下》明确记载着:
后周建德五年(576年),黑龙坠于亳州而死。
郑仲夔《偶记》卷五记载:
浙江海盐县白昼空中忽坠一龙,身首两截,鲜血迸流,长数十丈。
淮阴百一居士《壶天录》卷下也有这样的记载:
东莞县有地名觐冈者,忽有坠龙蟠于蔗畦之间,身大于桶,鳞滑而油,长约十数丈,历二十日不去。或云“天谪之也”。
《道光永州府志》卷十七引曾钰《宁远志》:
成化(1465—1487年)中,丹桂乡民田苗甚蔚。一夕雷雨大作,有巨物压苗,横数亩,乃坠龙也。越旬日,鳞肉腐尽,民拾齿骨归。
坠龙的遗体竟能横卧数亩地,可见其身长非同一般。自唐至清,均以二百四十方步为一亩。以方测之法,则是横十五步,纵十六步,而一步正合五尺。我们就算坠龙能够横卧两亩地吧,它的身长也应当在十五丈左右。如此看来,古籍中称这种动物“身长数十丈”,固然多了一点水分,而“凡长十余丈”“约长十数丈”,却是有根据的,并不是诳语。
有人要问:这些所谓的“坠龙”,会不会是海里的某种大鱼或水兽,被龙卷风裹起后又抛在了陆地上呢?我当然不排除这种可能性。但是,这种假设却无法解释下述现象:坠落在陆地上的龙,不仅能够爬行,而且能够重新起飞。
康熙六十年(1721年)六月,有龙悬学宫旁,腥气逆鼻,焚香祷之,腾空而去。(《乾隆金坛县志》卷十二)
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夏,霖雨,县城北街董姓民家,有龙降于煤堆,数日翔去。(《光绪临榆县志》卷九)
嘉庆十五年(1810年)六月二十五日,二龙见于云中,一龙堕地,由李腰庄至赵家塘,拖行数里。(《嘉庆萧县志》卷十八)
龙在飞升的时候,周围地区常出现较多的水汽,给人造成一种龙能够腾云驾雾的感觉。所谓“飞龙乘云,腾蛇游雾”,最初很可能也是源于直观经验。据《十六国春秋·后凉录》记载,建元十九年至二十年(383—384年),前秦苻坚派骁骑将军吕光率兵进攻西域,遭到龟兹国(故址在今新疆库车县一带)的抵抗,吕光所部被迫在其南城设立营地——
营外夜有一黑物,大如断堤,摇动有头角,目光若电,及明而云雾四周,遂不复见。旦视其处,南北五里,东西三十余步,鳞甲隐地之所,昭然犹在。光笑曰:“黑龙也。”
所谓“南北五里”,不是说它身长五里,而是说它在陆地上爬行了五里。龙的躯体很重,爬行时尾拖于地,会留下明显的印迹。《陈书·高祖本纪上》记载,太平元年(556年)九月,“中散大夫王彭笺称:今月五日平旦于御路见龙迹,自大社至象阙,亘三四里。”三四里之后,龙迹怎么会突然消失了呢?显然,它是飞走的。
此类事例,在唐宋以后的地方志中也时有发现。《乾隆汲县志》卷末记载:
至元二十年(1283年)六月,大雨,河西乡农家王氏,甫夕,黑雾四塞窗户间,寒凛不可胜。观之,有苍龙蜿蜒在气中,起而复堕者再。时王氏女惊仆于地,救之乃甦,问所见,亦同。少顷,霆震雾散,失所在。明日,视其地,鳞鬣印泥宛然。
《康熙饶平县志》卷十三记载: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冬,大城东门外遥见一物如蛇,围可五六尺,长可十余丈,横跨田中,自鸡鸣至微亮犹见。顷之,雾大作,咫尺不辨人,及霁,而失所在矣。
《后凉录》《汲县志》和《饶平县志》所描述的场景,或是在深夜,或是在黎明,或是在雨雾中,影影绰绰,总不免使人产生疑心:这种能够造成云雾的东西,到底是不是动物呢?近年来,“飞碟”一说盛行。有人会由此联想到,这种像大蛇一样,甚至大如断堤的怪物,为什么不可能是“雪茄状飞碟”呢?
让我们来看一看元好问《续夷坚志》卷三的一则记载:
大明蚕神三姑庙旁近龙见,横卧三草舍上,观者数百人。见龙鳞甲中出黄毛,其形如驼峰,头与一大树齐,腥臭不可近。既堕,夭矫不得上,良久云雾复合,乃去。时己酉岁七八月间也。
文中所说的“己酉岁”,即公元1249年。“大明”乃指大明川,位于今河北灵寿县东南。根据对《续夷坚志》内容的分析,该事件发生时,元好问并不在现场,他是听别人转述的。在《三姑庙龙见》之前,尚有一则记载题为《大明川异卵》,起首便是“曲阳医者郭彦达,曾居大明川”云云。有关大明川发生的事情,大概都是这位名叫郭彦达的医生告诉元好问的。郭彦达曾经住在大明川,所见所闻应该是真切的。坠落在大明川的黄龙,当时正盘卧在三间草棚的顶上,围观者达数百人。这一记载清楚地显示,确实有一种腥味浓烈的奇异动物,会从天下坠下来,又能裹着云雾而飞走。
无独有偶,还有一起与此相类似的事件,也是一条龙坠落在人家屋顶上,后来又乘云飞走了,不过地点移到了江南,时间也已经是清代中期了。徐翥先纂《香山小志·杂记》:
咸丰间,龙降蒋墩。时五六月间,夜半狂风陡作,屋撼有声。俄而风息,腥闻扑鼻不可耐。有老妪早起,拾后园坠桃,拔关,见树桠一物,首如牛,目炯炯视人。大呼,惊集四邻,环视不动,举闩挑之亦不怒,觉重逾九鼎。视其身之脩短,则僵卧屋面,委蛇至三四家。约一炊许,有片云自箬帽峰来,徐徐举首起,蜿蜒而上,荡漾空际,若不遽逝者然。俄而得云则瞥焉不见,视其卧处,瓦无碎璺,整齐如故,而仅有余腥。或曰:此道光时事。
香山在吴县(今江苏吴县市)境内,1912年前称南宫乡,此后改为香山乡。“蒋墩”是其中的一个村名,旧志记载属“十六都十六图”,不知这个村落今天是否还在。时当仲夏,夜半忽起狂风,风过后空气中弥漫着来源不明的刺鼻腥味。第二天一清早,有个老年妇女打开门,想去后园中拣拾被风吹落的桃子,忽见树杈上悬着个脑壳像牛的怪物,不由惊呼起来。周围邻居闻声都出来看,发现那怪物原来趴卧在屋顶上,弯弯曲曲的身子横亘了三四户人家的瓦面。有胆大的村民,想用门闩把它挑下来,可是根本挑不动,而它居然也没有激烈反应。直等到西面太湖边的箬帽峰飘来一片云彩,它才开始蠢蠢欲动,“蜿蜒而上”,似乎还在空中盘旋了一阵,然后钻入云团消失了。《香山小志》纂辑于民国六年(1917年),这桩已经过去了六七十年的奇事,究竟是发生在道光年间(1821—1850年)还是咸丰年间(1851—1861年),连当地百姓都说不清楚了。
图4 《香山小志》关于“龙降蒋墩”的记载
看来,龙这种动物毕竟跟鸟类不同,并不是说走就走、来去自如的。有不少记载显示,龙坠地后所面临的首要威胁,是水分的丧失。在缺水的情况下,它很难再飞起来。明人陆延枝《说听》卷下记载:
正德(1506—1521年)某年夏,有龙堕于陕西之乾州,其长数十丈,目光如火,开合闪闪可畏,四足据地而行五里许,得井水飞去。居民皆见之。
明代乾州的辖境,相当于今陕西乾县、武功等县地。正德年间出现在该地的堕龙,是一个大型的四足动物,有着长长的身子。它在陆地上爬行了五里左右,爬到一口井边,不知用什么方法弄上了井里的水,然后才离地飞走了。
如果一时得不到水分的补充,那就会出现一种十分奇特的景象:龙可能在原地困卧数天乃至十天半月,任凭千万人纵情围观,直等到一场大雨降临,它才乘着雨势腾空而去。
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夏五月,龙坠于余干之李梅峰,七日不起,将屠之,暴雨迅雷而去。(《雍正江西通志》卷一一七)
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冬十二月,龙见丰城田中,身长四十余丈,头似麟。七日后,飞翔挟风雨而去。(《同治南昌府志》卷六五引《豫章书》)
万历戊戌(1598年)之夏,句容有二龙交,其一困而堕地,夭矫田间。人走数百里,竞往观之。越三日,风雷挟之而升。(谢肇淛《五杂组·物部一》)
“人走数百里,竞往观之”,在交通不发达的古代尚且如此,要是发生在今天,谁又不想去亲眼看一看这种笼罩着神秘气氛的怪物呢?据《四库全书》总纂官纪晓岚说,他的父亲就曾经去看过堕龙,可惜晚了一步,龙已乘着风雨飞走了:
癸亥夏,高川之北堕一龙,里人多目睹之。姚安公命驾往视,则已乘风雨去。其蜿蜒攫拿之迹,蹂躏禾稼二亩许,尚分明可见。(《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五》)
癸亥即乾隆八年,公元1743年。高川镇,在今河北省交河县东北。纪容舒当时正居住在献县,离高川镇不过八十里。他虽然未能及时赶到,但“里人多目睹之”,当地居民中有很多目击者,而遭到滚压破坏的两亩多庄稼,也可证明曾有一个躯体较长的庞然大物在此地停留过。
趋利避害,挣扎求生,是所有动物的本能,龙也不例外。《聊斋志异》卷二有一则记载,讲述了一条堕龙在不利的处境下,如何设法保全自己,以等待时机再重新起飞:
北直界有堕龙入村。其行重拙,入某绅家。其户仅可容躯,塞而入。家人尽奔,登楼哗噪,铳炮轰然,龙乃出。门外停贮潦水,浅不盈尺。龙入,转侧其中,身尽泥涂,极力腾跃,尺余辄堕。泥蟠三日,蝇集鳞甲。忽大雨,乃霹雳拏空而去。
所谓“北直界”,即北直隶地界。这是沿用明代以来的区划概念。明成祖迁都北京后,以直隶北京的地区为北直隶,相当今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大部及河南、山东之一小部分。这里说的“北直界”,很可能是指山东隶属北直的地域。至于事件发生在具体哪个村落,则尚未查实。
这条困在陆地上的堕龙,行动迟缓,很不灵便,即所谓“其行重拙”。它的身躯很粗,勉强钻进了一户乡绅人家的院门,结果引起合宅大哗,又被人们轰赶了出来。它迫切地需要水,哪怕是一洼浅浅的泥浆水,它也能借此苟延残喘。它多次试图腾飞起来,可是刚离开地面,又坠落下来。它无可奈何地蟠卧在泥水中,苍蝇集满了它身体的表面。三天后,一场大雨降临了,龙终于得救了。它重新抖起神威,在雨中腾空而去。
如果说《聊斋志异》的记载很容易被看成是一篇寓言作品,那么,清代学者俞樾《右台仙馆笔记》卷五的一则记载,无论我怎么去看,都无法想象那会是一个编造出来的故事:
平望镇之西,有地名韭溪,里人潘氏之墓在焉。某年夏,忽于赤日杲杲中霹雳一声,白云四起,有一物从空中堕其墓上。其物长四五尺,牛首鼍身,有角有鳞而无尾。四足皆五爪,而后足若痿痹不能起者,但以前两足蹒跚而行。所过之处,翁仲俱仆,大木尽拔。村人大骇,聚而观之,且奔告于潘。次日,潘至,是物已力倦,颓卧丰草中,腥气不可向迩,蝇蚁集于其身,遍体蠕蠕然,而是物若不知者。或以竹竿刺之,亦不动,间或昂首一嘘气,触之者无不立倒。潘知其异,禁人勿犯之。无何,风雷交作,大雨如注,物奋身一跃,腾空而去。至天半,犹垂首俯视,久之始杳,竟不知是何物也。
平望镇,位于江苏吴江县西南、大运河的西岸。《右台仙馆笔记》大约成书于光绪七年以后。在此之前的某一年夏季,青天白日之下,有一个动物自空坠落在平望镇以西的一处墓地。这个动物的模样十分罕见,牛的头,鳄鱼的身子,头上长角,身上有鳞,但没有长尾巴;它长着四条腿,每条腿有五个足趾,后腿好似痿弱无力,只能靠前腿来缓慢爬行。跟其他记载中的堕龙相对比,有两点可说是完全相同的:其一,它散发着异常浓烈的腥味,使人难以靠近,苍蝇、蚂蚁等小虫子爬满了它的全身;其二,它在旱地上显得疲软不堪,滞留了大约两天光景,后来也是在雷雨中一跃而起,腾空远去。
俞樾晚年居住在杭州西湖旁的右台山。他为撰写这本逸闻笔记,曾致函四方友人,称“伏望儒林丈人、高斋学士,各举怪怪奇奇之事,为我原原本本而书,寄来春在草堂,助作秋灯丛话”。关于潘氏墓地牛首鼍身怪物的记载,文笔朴实,描述详尽,可能就是住在平望镇一带的人士提供的。记述者的态度相当谨慎,他没有给这个动物随意安上一个名称,而是老老实实地说“竟不知是何物也”。从这个动物的外形及特性来推测,很像是民间传说中的龙,只不过它的躯体短小,仅长四五尺,并没有身长数十丈。这大概是一条尚未成年的小龙吧?
明人郎瑛也在《七修类稿》卷四四中证实,确有一种呈长条状的大型动物,能够凭借风雨腾空飞行:
尝闻都指挥李一之云:正德(1506—1521年)间,桃渚所海口淤泥中,见一物如鳅鳝,然盘曲跳跃,奋震莫定,大不可计也。人皆视之。顷刻云气相接,风雨腾空而去。然后知其为龙,然于耳目角爪,亦未明白耳。
吾友金茂之之父,成化(1465—1487年)末,客游广东新会县。一日,早潮方平,一龙自空坠于沙场,渔人各以所担之木,箠之至死。官民群往观之,其高可人,其长数十丈,头足鳞角,宛然如画,但腹惟多红色。此可谓见之明也。
这里记述了两起堕龙事件。一起发生在正德年间,地点是浙江临海县以东的桃渚寨。这条龙在淤泥中翻腾了一阵后,便伴着风雨飞走了,只能看出它的大概形状像条泥鳅或黄鳝,至于身长则“大不可计也”。另一起发生在成化末年,地点是广东新会县海滩。这条自空而坠的龙,不幸被渔民们活活打死,随后引来了大批围观者。此龙约有一人之高,身长数十丈,头足鳞角酷似画上的龙,只是腹部呈红色。住在海边的居民,时常会发现随潮水冲上海滩的大鱼,这类记载在古籍中也是屡见不鲜。但是,鱼不会头上长角、腹下有足,也不会忽然从天上坠下来。据郎瑛说,这条堕龙是他的朋友金茂之的父亲客游广东时亲眼所见,故而称“此可谓见之明也”。既然当时有渔民在现场作证,可知堕龙断不是常见的鱼类。请注意“头足鳞角,宛然如画”,这同我们已经习惯的下述观念将发生明显冲突:古代绘画中出现的飞龙图形,仅仅是古人想象力的产物。
堕龙被围观者击毙,这种事毕竟是很少见的。在多数情况下,堕龙总是受到当地居民的特殊礼遇。居民们为它搭起凉棚以遮蔽阳光,不断用水浇洒它的身体,州、县的地方官员甚至亲临现场,举行祭祀活动。《聊斋志异》卷四有一则记载,题为《龙无目》,仅有45字,很不起眼,然而在今天看来,却具有相当高的认识价值:
沂水大雨,忽堕一龙,双睛俱无,奄有余息。邑令公以八十席覆之,未能周身。又为设野祭。犹反复以尾击地,其声堛然。
沂水县令动用了八十领席子,居然还不能完全遮住堕龙的身体,这条龙的长度真有点不可思议了。我怀疑“八十席”乃是“十八席”之误,可惜蒲松龄早已不在了,无法向先生当面讨教。假若要故意夸大其词,那么,“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似乎也不为过。但蒲松龄的这篇《龙无目》,显然不是汗漫的寓言故事,而是一篇实实在在的纪实作品。
前文已经介绍了《聊斋志异》卷二的“北直界堕龙”,现在又强调《龙无目》一篇的认识价值,有人也许会感到奇怪:《聊斋志异》明明是一部以想象力超群而闻名于世的短篇小说集,怎么会有纪实作品,怎么能当作真事来看待呢?
诚然,《聊斋志异》具有很大的独创性,就其总体而言,它已经超越了古代笔记的范畴。但是在形式上,它依然保留着魏晋六朝志怪类笔记的传统,即创作故事与纪实小品兼而有之。因此,在那些洋洋洒洒、摇曳生辉的狐鬼故事之间,仍有若干短小精悍、近似“丛残小语”的篇章。这些“丛残小语”有不少是纪实性的,或记蒲翁亲身的经历,或记他人转述的逸闻,原原本本写来,一般不作敷演,如卷一的《真定女》《蛇癖》,卷二的《义鼠》《地震》,卷四的《瓜异》《蛙曲》《龙取水》,卷五的《螳螂捕蛇》《小人》《狮子》等篇皆是。即以此篇《龙无目》而论,《聊斋志异》手稿本在“沂水大雨”之前原有“是月”二字,后又涂去。从这一迹象来看,好像是从一本什么记事册上抄下来的。蒲松龄是一位勤于搜访的作家。康熙九年他南下游幕时,曾因天雨,在沂州旅店中逗留了若干天。有关沂水县堕龙的记载,或许就是那时候搜集来的。至于这条堕龙的结局如何,短文中没有交代,可能连蒲翁自己也弄不清楚。《乾隆沂州府志》卷十五记载:“万历八年(1580年)春正月,龙见于沂水之南城。”假如蒲翁所记的即为发生在万历八年的事件,那么,其间相隔差不多一百年了。
在《龙无目》之下,道光初年的冯喜赓(号虞堂)加了一段附记,追述了乾隆末年发生在光州(今河南潢川县)城郊的另一次堕龙事件,因年代较近,叙述情节也显得更加详细:
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光州大旱。忽大雷震,堕一龙于东乡去城十余里某村,村屋崩塌。蛇然而卧,腥秽熏人。时正六月,蝇绕之。远近人共为篷以避日。久不得水,鳞皆翘起,蝇入而咕嘬之,则骤然一合,蝇尽死。州尊亲祭。数日,大雷雨,腾空而去,又坏房舍以千百计,闻篷席有飞至西乡去城数十里外者。
冯喜赓的意图,似乎想证明沂水县的堕龙事件不是孤立的,在其他地区也有所闻。光州郊外出现的情景就很相似,也是远近乡民赶来搭建凉棚,也是州署长官亲临现场主持祭祀。这条腥秽熏人的堕龙,将人家的屋顶都压坍了,在原地趴卧了好几天,后来随着大雷雨腾空飞走了。
四十五年后,同样的事件又发生在滦河下游的滨海地区。《光绪永平府志》卷七二记载:
道光十九年(1839年)夏,有龙降于乐亭浪窝海口,寂然不动。蝇蚋遍体,龙张鳞受之,久而敛以毙焉。因覆以苇棚,水浇之。如是者三日夜。忽风雨晦冥,雷电交作,龙遂升天去。
图5 《光绪永平府志》关于“堕龙”的记载
这里有一个细节,《永平府志》和《聊斋》虞堂附记作了相同的描述。龙鳞既不是鳄鱼身上的角质鳞,也不完全像日常习见的鱼鳞。堕龙的鳞片,似乎具有某种程度的开合功能,甚至可以把钻进去的苍蝇活活夹死。究竟是现场所见到的真实情形呢,还是在传说过程中出现的添枝加叶的成分?这点疑问,且留待后文再作辨析。
如前所述,从天坠落下来的龙,有的坠落空地上,有的坠在屋顶上,还有的爬进了人家的院门,又被轰赶出来。更有奇者,堕龙居然钻进了大户人家的厅堂,而且盘卧了一个多月,每天还要给它饮水四五石。这件奇事,就发生在清代初年杭州老城的北门。景星杓《山斋客谭》卷一记载:
康熙乙巳(1665年),杭郡北关纸侩朱仰亭家,龙降于厅事之东柱下,其身大于斛,盘旋曲屈,弥塞半屋。甲如蛇而方,张偃不常,色正青,日每吸水四五石。家人骇愕,远迩聚观,可月余。一夕风雨,龙乃从东牖徐出,升瓦飞去。
杭郡北关即武林门,旧时那一带曾开设不少纸行。这条进入纸行商人朱仰亭家的堕龙,身子比量斛还粗,弯弯曲曲塞满了半间屋子。它的体表呈青黑色,鳞片像蛇但呈方形,也是能够忽开忽合的。景星杓字亭北,性喜种菊,自号菊公。他也是杭州人,家居东城。北关堕龙事件发生的那一年,他13岁,不知有没有亲自跑去看。杭城就那么大点地方,龙既然在朱家滞留了月余,闻讯赶去看热闹的人肯定不在少数,所谓“远迩聚观”是也。这条龙后来也是在一个风雨之夜,从东窗钻出爬上屋顶,然后飞走了。《山斋客谭》是景星杓晚年的作品,有康熙丙申(1716年)自序,时为64岁。记得刘向《新序》中有个“叶公好龙”的故事,传布千年尽人皆知,我们过去总以为那纯粹是一个寓言罢了。然结合后世记载来反思,坠地之龙钻入民宅,“窥头于牖,施尾于堂”,这类奇事在历史上恐怕发生过不止一两次吧。
神龙坠落在旱地上,若不能际会风云,便可能命归黄泉。而这后一种情况,在那个时代的人们看来,乃是政治衰败、人祸将作的先兆。文秉《烈皇小识》卷七记载:
崇祯十五年(1642年)四月中,顺天三河县地方,半空中忽堕下一龙,牛头而蛇身,有角有鳞,宛转叫号于沙土中,以水沃之则稍止。抚按不敢奏闻。如是者三昼夜,乃死。
三河县,位于北京以东约50公里处,当时隶属于顺天府。神龙坠死在京畿重地,已是大大的不祥,何况崇祯十五年的中国,关内关外烽烟四起,朱明王朝日暮途穷,政治局势险恶到了极点,难怪顺天府的官员不敢将堕龙事件向上禀报了。这种迷信,其实由来已久。如《隋书·五行志下》记载了后周建德五年,黑龙坠于亳州(今安徽亳县一带)而死。随后,修史者便很有把握地断言:“龙,君之象。黑,周所尚色。坠而死,不祥之甚。”
行文至此,不由得想起了南宋著名文学家姜夔的一首诗。姜夔47岁时,写过一组五言《昔游诗》,追述自己早年在湘、鄂间的漫游生涯,读来历历如画。其中有一首,向来未曾引起研究者的重视,这是很可惜的。现将这首诗的前半部分抄录于下:
青草长沙境,洞庭渺相连。
洞庭西北角,云边更无边。
后有白湖沌,渺莽里数千。
岂惟大盗窟,神龙所盘旋。
白湖辛巳岁,忽堕死蜿蜒。
一鳞大如箕,一髯大如椽。
白身青鬐鬣,两角上捎天。
半体卧沙上,半体犹沉渊。
里正闻之官,官使吏致虔。
作斋为禳祓,观者足阗阗。
敛席覆其体,数里闻腥膻。
一夕雷雨过,此物忽已迁。
遗迹陷成川,中可行大船。
是年虏亮至,送死江之堧。
或云祖龙谶,诡异非偶然。
诗中的“辛巳岁”,指的是绍兴三十一年,即公元1161年。这一年的秋季,海陵王完颜亮统率金兵大举犯宋。十一月,金兵在采石矶附近渡江时,遭到宋军的有力阻截。金兵败退后又转往扬州,部分将领趁机发动兵变,完颜亮被杀于瓜洲渡。“是年虏亮至”四句,说的就是这件大事,作者以为堕龙的凶兆恰好应在了敌酋身上。将自然异象同人世纠纷联系起来,诚然是一种迷信,但那是古人的思维习惯,本不足为怪。这首诗的真正价值在于,它用诗体语言描述了八百年前发生在湖北汉阳地区的一起堕龙事件。
白湖,本名太白湖,是汉阳与沔阳之间的一个大湖。《嘉靖汉阳府志》卷二:“太白湖,在县治西一百里,九真山南。旧传李白泛舟游玩,后人以为名。其水西接沔阳,广袤二百余里。”《嘉靖沔阳志》卷五:“太白湖,一曰九真白湖,沔之巨壑也。”绍兴三十一年,姜夔才满6岁,而且远在江西的鄱阳,不可能亲自赶到白湖边去观看堕龙。不过,姜夔从9岁开始,即跟随担任知县的父亲迁居汉阳县城;父亲去世后,他又依随出嫁在汉川县山阳村的姐姐,在那个地区生活了近20年。白湖就在汉川县附近,姜夔常去那里游玩,并同当地老乡结下了深厚的友情。从诗中描述的场景来看,堕龙事件发生时,当地乡民也是用席子遮盖龙的身体,官府还派员亲临祭祀,前往围观的人摩肩接踵,热闹非常。姜夔很容易从当年的目击者那里了解到详情,所以诗中对堕龙的描写才会如此切近而传神。
这条腹白背青的龙,并没有完全脱离水,它半身卧在沙滩上,半身仍泡在湖水里。从“忽堕死蜿蜒”一句来看,它似乎也是从半空坠落下来的,可能在坠地时受了伤,但并没有真的死去。所以,一夜雷雨过后,它便从原地消失了。既然是诗歌,遣词用语上难免有些夸张,有时还不得不迁就押韵的需要。“一鳞大如箕,一髯大如椽”,是形容这条巨龙的鳞片很大、胡须很粗,并不一定真的就大如簸箕、粗如屋椽。“遗迹陷成川,中可行大船”,是说在龙趴过的地方留下了一道深沟,并不等于这道深沟中真的可以行驶大船。同样,“两角上捎天”也是一种夸张之辞。但是,这种夸张总还有一定的现实依据,至少说明这动物的角确实很长,高高地耸起。否则,像湾鳄头上那种只不过寸把高的角质隆起物,也要说成“两角上捎天”,岂不是太可笑了吗?
《嘉靖汉阳府志》卷十记载,在汉阳县滨江之处,早年有一座龙王庙,据说是为了祭祀潜伏在当地水域中的一条神龙:
龙王庙,在[汉阳县]南纪门外、大江之浒。江有洑流,土人名龙窝。相传昔有龙潜于此,立祠祀之。今废。
这座龙王庙修建于何朝何代,《汉阳府志》中没有具体说明,反正是到了明朝嘉靖年前,此庙已经荒颓。祭告龙王,祈求丰年,这是古人无法避免的盲从心理。也许九千九百九十九座龙王庙都是虚妄之举,但是,这种貌似虚妄的举动跟现实世界的事物之间,到底有着什么样的联系,我们至今还不十分清楚。即以汉阳地区为例,既然姜夔的纪游诗已经向我们证实了南宋绍兴年间曾经有过万众争睹白湖堕龙的事件,那么,汉阳县修建的这一座龙王庙或许就是事出有因,尽管向龙王爷供奉香火未必真能带来什么好运。
事实上,直到明、清时期,在湖北、湖南境内,仍有庞大的龙身屡次浮上水面来:
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东安孝子唐逊负米养亲,见江中有物如大堤,迫视之,则云气滃起,鳞甲森然。归语母,母曰:“龙也,见之当登第。”果以是秋隽秋闱,洪武丙子科也。(《道光永州府志》卷十七)
永乐十九年(1421年)正月朔,县东北西良湖近岸有深渊,名石潭,是日风浪恬息,有妇人出汲,见一物横亘湖汊,长不可度。众往视之,乃龙也。久而始沉。其年是方大疫。(《同治蒲圻县志》卷三)
龙身浮现究竟是科第之兆还是疫病之征,在此类问题上,我们没有必要去跟古人做太多的纠缠。我们现在想要弄清楚的仅仅是:这种像大堤一般横卧在水面上的怪物,果真是一种动物吗?能有什么更加具体的记载来加以证明呢?
《同治宜都县志》卷四下记载,咸丰十年(1860年)夏五月,湖北宜都地区遭受水灾。就在大水到来之前——
白洋江中有物浮出,不见首尾。舟人往视,则鳞甲森然,狎之不动;批其甲即脱,共得二十余片,巨浪倏震,物掉转不见。甲大如掌,金碧射目,有细纹如龟背形。后数日,大水至。
这一起遭遇,可谓真真切切。乡民们不仅驾着船靠了上去,而且亲手揭下了二十多片像巴掌那么大的金碧色鳞片。这已经是十九世纪中叶发生的事,距离现在相当近了。所谓“狎之不动”,即用手抚弄,它也不会反抗。可要是去揭下它的鳞片,它就忍受不了,只能逃之夭夭。这不由使人联想到一句古谚:“龙怕揭鳞,虎怕抽筋。”
关于龙的鳞片,吴趼人在1910年发表的《我佛山人札记小说》中,有一则引人注目的记载:
光绪(1875—1908年)某年,济南大风雨,雷击一龙,掷市上。时吾乡李山农观察,需次山左,督办某金矿,寓省城。其仆入城,斫一爪以归,其大如婴儿腿,腥膻不可近。观察取其鳞数片,使化学师验之,不得其原质。鳞为方式,累无数薄层而成,其大如掌。然终不知其果为龙与否也。
吴趼人在《趼廛剩墨》和《趼廛笔记》中,也分别记述了这件事,并说:“鳞作方式,其纹亦都作正方形”, “灿烂作五彩色”。请注意吴趼人笔下对龙鳞形状的描绘,与前文所引《山斋客谭》描述的“甲如蛇而方”正相呼应。这里提到的“李山农观察”,此人名李宗岱,字山农,是吴趼人的同乡佛山镇人,曾担任过山东盐运使、布政使。当时为了开办金矿,聘有几位西洋化学师在署。李宗岱将鳞片交给他们化验,不知是由于受到条件限制,还是因为这些化学师无能,结果未能弄清其构造成分。虽然李宗岱的仆人仅弄回了一个脚爪,但根据那“鳞甲满焉”的体征、“腥膻不可近”的气味来推测,很可能就是堕龙的遗体。这件事在时间上距离现在更加近了。吴趼人不无遗憾地说:甲辰岁(1904年)他游历济南时,竟忘了将此事询问当地居民,估计济南城中仍有人收藏着分割下来的片鳞碎甲。
其实,不单是龙鳞,龙身上其他易于保存的部分,历史上也都曾有人收藏过。孙光宪《北梦琐言》记载:五代后晋时,常山郡与邢郡交界处(今河北内丘县、邢台市一带),曾斗杀一龙,当地乡豪有名曹宽者,收藏了这条龙的双角。这是《北梦琐言》的佚文,见于《太平广记》卷四百二十五。同书还有一段关于龙的佚文,或许更值得珍视:
大江之南,芦荻之间,往往烧起龙。唐天复中,澧州叶源村民邓氏子烧畬,柴草积于天井(原注:山中穴也),火势既盛,龙突出腾在半空,萦带为火所燎,风力益壮,狂焰弥炽,摆之不落,竟以仆地而毙,长亘数百步。村民徙居而避之。
朱梁末,辰州民向氏因烧起一龙,四面风雷急雨,不能扑灭,寻为煨烬,而角不化,莹白如玉。向氏宝而藏之,湖南行军高郁酬其价而强取。于时术士曰:“高司马其祸乎,安用不祥之物以速之!”俄而被诛。(《太平广记》卷四百二十三引《北梦琐言》)
“烧畬”俗称“火耕”,是丘陵地区曾经流行的一种较为原始粗放的耕作方式。唐人温庭筠《烧歌》云:“自言楚越俗,烧畬作早田。”宋人范成大写过一首《劳畬耕》,诗前有一小序,介绍了三峡地区的“畬田”过程:初春时节,山民先将树木砍倒,等候雨讯。在雨将临的前一天晚上,开始放火烧山。第二天趁土热赶紧下种,这样有利于种子萌发,而焚过后的草木灰又成了天然的肥料。不过这么一来,那些潜藏动物可就倒了大霉,往往在烟熏火燎中被迫现出原形。
《北梦琐言》的作者孙光宪,出生于唐末,经历了五代。五代十国中有一个小国叫荆南,其统治中心在荆州(今湖北江陵县)。孙光宪在荆南生活了三十七年,故而对当时长江中游地区的奇闻轶事所知甚详。他记录的这两起“畬火烧龙”事件,都发生在湖南境内。
一起发生于晚唐天复年间(901—903年),地点在澧州(治所在今湖南澧县),距荆州不远。这条巨龙被烈焰从山穴中逼出来后“腾在半空”,可见不是蛇也不是鳄鱼。它被烧死后的遗体“长亘数百步”,确是个庞然大物。附近村民闻讯后,纷纷迁往别处以躲避灾祸,这一举动颇耐人寻味。这种已被赋予了太多神性的奇异动物,一旦出现在某地,民众总是祈愿它平安离去;倘若不幸死在当地,尤其是人为致死的,那将被看作犯了大忌,是要招来大祸的。
另一起发生于五代后梁(907—923年)末年,地点在辰州(治所在今湖南沅陵县)。被焚之龙的龙角,起先为一姓向的农家所珍藏,不久被楚国都军判官(后降职为行军司马)高郁强行买去。高郁是楚王马殷的重要谋臣,才智超众而性贪侈,见别人家有“莹白如玉”的龙角就眼馋了,非要夺到手不可。殊不知,这种被活活烧死的神龙的遗物,是被视为“不祥之物”的,所以当时就有人预言高郁不会有好结果。到了天成四年(929年),果然被马殷之子马希声诛杀,珍贵的龙角遂下落不明。
袁枚《续子不语》卷七也记载了一起分割堕龙遗体的事件:
乾隆辛亥(1791年)八月,镇海招宝山之侧,白昼天忽晦冥。有两龙互擒一龙,捽诸海滨,大可数十围,如人世所画龙状,但角颇短,而须甚长。始堕地,犹蠕蠕微动,旋毙矣,腥闻里许。乡人竞分取之,其一脊骨正可作臼。有得其颔者市之,获钱二十缗。
这条龙坠落在浙江宁波镇海东北招宝山下,起初还微有余息,不久便呜呼哀哉了。它的形状非常像世间流传的画龙,只是角比较短,而胡须却很长。分割下来的一节脊椎骨,竟然能够当舂臼使用,可见此龙的身围较之一般大蛇要粗得多。龙的颔即下巴,为什么可以卖钱呢?原来,值钱的是龙颔上面那长长的须。
苏鹗《杜阳杂编》卷上有这样的记载:唐代宗时,宰相元载有一柄用龙须制成的拂尘,颜色像熟透了的桑葚,约三尺长,后来被代宗索去。《杜阳杂编》中每多无稽之谈,固然不可尽信,但是在清代康熙初年,有个名叫李澄中的翰林,确实收藏过龙须,并且经常拿出来给宾客观赏:
康熙(1662—1772年)初年,曾有龙斗秦凤山泽间,脱其颏。乡人拾归,湔取其须,以遗翰林李渭清澄中。[李]异而宝之,在京邸,每出以示客。(东轩主人《述异记》卷下)
尤为令人惊奇的是,唐代的首都长安,甚至公开展览过一条身长一丈多的活龙。据《太平广记》卷四二二引牛肃《纪闻》:
韦皋镇蜀末年,资州献一龙,身长丈余,鳞甲悉具。皋以木匣贮之,蟠屈于内。时属元日,置之大慈寺殿上,百姓皆传,纵观二三日,为香烟熏死。国史阙书,是何祥也?
这条龙得之于资州(今四川资阳县以南、内江市以北的沱江流域),由当时的四川节度使韦皋装入木匣,献往京城。尽管没有具体描绘此龙的外形,但唐代的长安是人文荟萃之地,各类珍禽异兽也见得多了,假如捉来的是一头鳄鱼或穿山甲,岂不早让人给揭破了吗?可知这家伙定是一种罕见之物。它被供在大慈寺中,前往瞻仰者接踵而至,搞得香火太旺,不出三天,把条活龙熏得一命呜呼了。《纪闻》的作者牛肃,正好生活于那个时期,所闻应当不妄。其言“国史阙书”,指的是唐朝自修的国史漏载此事。后来欧阳修、宋祁等人编修《新唐书》,便将此事补写进去,并且注明是贞元末年,大约相当于公元799—804年。
韦皋献来的这条龙死去后,尸体是怎么处理的,有没有制成标本被保存起来,古书上没有细说,我们也不得而知。倒是后起的辽国,在他们皇宫的内库中,珍藏着一具首尾完整的黑龙遗骸。据说,这条黑龙还是契丹族的开国首领耶律阿保机亲自射获的。《辽史·太祖本纪下》记载:
神册五年(920年)夏五月庚辰,有龙见于拽剌山阳水上。上射获之,藏其骨内府。
元好问《续夷坚志》卷二叙述此事更为详细:
辽祖神册五年三月,黑龙见拽剌山阳水。辽祖驰往,三日乃得至,而龙尚不去,辽祖射之而毙。龙一角,尾长而足短,身长五尺,舌长二寸有半。命藏之内库。贞祐南渡尚在,人见舌作蒲秸形也。
拽剌山,位于今内蒙古自治区境内,查干木伦河以西。这条被辽太祖亲手射杀的黑龙,似乎也是一条小龙,身长只有五尺,按宋元时期的尺度标准,相当于今天的150多厘米。龙身可能做过防腐处理,所以能够长期保存而不朽烂。从《续夷坚志》的记载来看,这具龙骸的收藏者已经易主,转入了金国的内库。辽天庆十年(1120年),完颜阿骨打率金兵攻占辽国的上京(故址在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南),焚掠甚惨。龙骸大约就是那时候作为战利品而抢夺去的。元好问说,贞祐二年(1214年)金宣宗迁都南京(今河南开封市)时,有人看见龙骸尚在内库,龙的舌头形状像蒲秸一样。蒲秸即蒲剑,指菖蒲草的叶子,因其形狭长似剑,故又名水剑草。
早在元好问之前,北宋著名学者沈括已经在自己的著作中,提及辽太祖射龙一事。宋神宗熙宁八年(1075年),沈括奉命出使辽廷,与契丹贵族谈判代北争议地界。他后来在《梦溪笔谈·杂志一》中追述当年的旅途见闻:
黑水之西有连山,谓之夜来山,极高峻。契丹坟墓皆在山之东南麓。近西有元祖射龙庙,在山之上。有龙舌藏于庙中,其形如剑。
“黑水”即查干木伦河,“夜来山”即拽剌山。沈括出使契丹时,上距辽太祖逝世已经150年,故称其为“远祖”。射龙庙在山之上,沈括未必有暇亲自上去看一看,因而庙中收藏的到底是龙的舌头,还是龙的全躯,后人也难以深究。但沈括说龙舌形状似剑,这一点正与元好问的记载相吻合。
另一位曾经到过金国的南宋官员洪皓,也证实金国内库藏有龙骸。建炎三年(1129年),洪皓以礼部尚书的身份出使金廷,被金人强行羁留达15年。回到宋朝后,洪皓撰写了《松漠纪闻》一书,追忆自己在金国期间的所见所闻。其卷下载:
阿保机居西楼,宿毡帐中。晨起,见黑龙长十余丈,蜿蜒其上。引弓射之,即腾空夭矫而逝,坠于黄龙府之西,相去已千五百里。才长数尺,其骸尚在金国内库。悟室长子源尝见之,尾鬣支体皆全,双角已为人所截,与予所藏董羽画出水龙绝相似,盖其背上鬣不作鱼鬣也。
辽太祖阿保机射获黑龙的经过,《续夷坚志》的叙述看来比较接近真实:这一动物在拽剌山阳水盘桓数日之久,结果被闻讯赶来的阿保机断送了性命。而《松漠纪闻》所记录的,却是一个带有夸诞色彩的民间传说,仿佛当年阿保机扣弦一射,黑龙带着伤往东一蹿,竟蹿出去一千多里路,坠落在黄龙府(今吉林农安县)地区。为什么非要往东蹿呢?阿保机认定此乃天意,是进军东北、吞并渤海国的“胜兆”。民间传说对真实事件的加工改制,传说的演变常服从于政治的需要,于此亦可窥一斑了。
洪皓在金国羁留了很长时间,与金朝的高级官员有过较多接触。悟室,即完颜希尹,是金朝有名望的重臣,女真文字的创制者。据洪皓说,完颜希尹的大儿子曾亲眼见过这具龙骸,身长仅数尺,除双角已被人截去,其他肢体尚完好,背脊上有鳍鬣,看上去跟北宋画家董羽所画的出水龙非常相似。董羽画的龙是什么模样,我将留待第七章中再加以讨论,这里暂且不表。洪皓称此龙头上原有双角,而元好问却说龙骸仅有一角,也不知道哪一种说法正确。莫非当时收藏的龙骸竟不止一具?
好了,我在本章中已经连续介绍了近50种古籍中关于龙的记载。现在要下结论固然为时尚早,那么,是否可以从中获得一个初步的印象呢?经过两千多年风雨剥蚀而依然保存下来的这些记载,不约而同地指向同一个方向——一种外貌接近画中之龙、有着奇特构造的水生动物,一种偶尔现身、引得古人诚惶诚恐的神秘动物,一种在自然的长河中曾经出现过、却被现代学术界所忽视的珍稀动物。
我介绍的这些古籍记载,并非来自罕见的秘阁珍籍。使人难以理解的是,几乎所有研究神龙之谜的论著,都缄口不提上述记载。迄今为止,我还没有看到哪一位研究者能够站出来,认真解释一下在历史上多次发生过的“堕龙”事件。对于神龙的真相,尽管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有一个结论性的前提,差不多是一致公认的:“古代传说中的那种龙,其实谁也没有真正见过。”然而,这样一个重大的结论性前提,究竟是怎么得出来的?在那些言之凿凿的历史记载面前,我们难道可以采取一种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态度吗?难道我们竟可以绕开这些记载,甚至连最基本的爬梳归纳的工作都不做,而径直去发明所谓的“科学结论”吗?我们研究问题的出发点,难道不是客观事实的本身,而是某种自以为是的观念、符号吗?
诚然,由于目前还缺少生物考古学的支持,我这里所说的“事实”,仅仅是纸上的东西,是历史文献中的记载。那么,这一系列记载是不是可靠呢?对此,我曾抱着审慎的态度,下过一番鉴别的功夫。只要不带偏见地认真读一读这些记载,就不难发现:它们都不属于文学故事,而是实况描述,有些还是近距离观察的记录,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说,叫作“现场目击报告”。
其中一部分记载,来自历代地方志。地方志以真实地保存本地区的自然、人文史料而著称。方志中有一栏目,名曰“祥异志”,或称“灾异志”,专记当地的自然灾害及各种异象。现代科学工作者编纂《天象史料》和《地震史料》时,曾经从中大量取材。既然地方志中有关日食、陨星、地震、洪水等自然史资料早已为科学界所充分肯定,既然人们能够从地方志中准确地发现大象、老虎、鳄鱼等名贵动物在历史上的分布范围,那么,我们又有什么理由断定其中关于“龙”的记录偏偏都是无稽之谈呢?
另一部分记载,来自各种野史、笔记。这类书籍的一大特点,是多记民间的琐闻轶事,常可补充正史的缺漏。有些见闻得之于亲身经历者,所以显得格外真切。要是没有《唐年补录》《续夷坚志》《七修类稿》《右台仙馆笔记》等书的具体描绘,我们也许至今还弄不明白堕龙的大概面貌。即使像《聊斋志异》《子不语》这类故事性很强的短篇小说集,由于它们继承了魏晋以来志怪小说的传统样式,其中仍然夹杂着若干篇幅短小、未经渲染的纪实作品,这是很容易分辨出来的。
如果事情真像古希腊作家埃斯库罗斯说的,我们远古祖先觉醒时的生活同我们现代人的梦态生活一样,那么,来自上古的飞龙传说或许是可以理解的,因为那是原始居民精神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可是,秦汉以后、唐宋以来的那些见龙的记载,又该如何解释呢?我们怎么可能相信,成千上万的目击者,以及不同身份的记录者,几乎都患了精神病学上的所谓“虚构症”,一而再、再而三、不厌其烦地重复着一个古老的图腾梦幻!
如果有人指出上述记载中的某几则出自讹传,或在情节上夸张过甚,这是完全可能的。因为古代的文献从来就不会那么纯净,由于观察者的失误、记录者的草率以及某些盲从心理的影响,文字记载偏离事实的地方在所难免。然而,要说所有这些记载全是在造谣和传谣,却是无法令人接受的。我们又怎么能够相信,这些“伪造”的目击记录,分别来自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地域,在细节的陈述上竟然如此相似,恍如一个跨越时空而联合制作的千古大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