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用药手册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十节 偏头痛和神经痛用药

一、偏头痛用药

偏头痛是一种临床常见的慢性神经血管性疾病,女性患病率高,为3.3%~32.6%,男性为0.7%~16.1%。偏头痛可发生于任何年龄,首次发病多于青春期。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2001年世界卫生报告将常见疾病按健康寿命损失年进行排列,偏头痛位列前20位,并将严重偏头痛定位最致残的慢性疾病,类同于痴呆、四肢瘫痪和严重精神病。用于治疗偏头痛的药物有解热镇痛抗炎药、钙离子通道阻滞剂、曲坦类、麦角胺类、镇痛、镇静药、促胃动力药等。

(一)解热镇痛抗炎药

解热镇痛抗炎药亦称非甾体类抗炎药(non-steroidal anti-inflammatory durgs,NSAIDs),具有相同的作用即解热、镇痛、抗炎作用,而且还有相同的作用机制——抑制合成前列腺素所需要的环氧化酶。然而,各个药物在选择上(解热或镇痛或抗炎作用)有一定的差异。它们还具有共同的不良反应——对消化系统的影响,尤其是比较严重的反应如消化性溃疡,这也与抑制前列腺素合成相关。

1.应用原则与注意事项

(1)解热镇痛药及其咖啡因复合物对于成人及儿童偏头痛发作均有效,故可用于轻、中度的偏头痛发作和既往使用有效的重度偏头痛发作,可作为一线药物首选。这些药物应在偏头痛发作时尽早应用。

(2)与其他药物联用优于单用,为了防止药物过度应用性偏头痛,服用单一的解热镇痛药时,应该限制在每月不超过15天,服用联合镇痛药应该限制在每月不超过10天。

(3)布洛芬可用于6月大以上的儿童。双氯芬酸可用于体重大于16kg的儿童。萘普生可用于6岁以上或体重25kg以上的儿童。10岁以上儿童可单用阿司匹林或对乙酰氨基酚或两者与甲氧氯普胺合用,也可单用麦角胺。

2.药物各论

(见第十一章)

3.药物特征比较

非甾体类药物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有着共同的作用机制,但药代、不良反应等方面有其各自的特征,本节介绍的这四种药物比较见表3-10-1。

表3-10-1 四种非甾体类抗炎药特点比较

(二)钙离子通道阻滞剂

1.应用原则与注意事项

非特异性钙离子通道阻滞剂氟桂利嗪对偏头痛预防性治疗证据充足,剂量为每日5~10mg,女性所需的有效剂量低于男性。

2.药物各论

氟桂利嗪Flunarizine

【其他名称】

西比灵,奥力保克

【药理作用】

本品为选择性Ca2+拮抗剂,可阻止过量Ca2+进入血管平滑肌细胞,引起血管扩张,但选择性仅对脑血管的扩张作用较好,而对心肌血管作用较差。对血管收缩物质引起的血管收缩有持久的抑制作用,对基底动脉和颈内动脉作用更明显。可抑制脑组织缺血缺氧引起的钙超载,保护脑组织。对血管内皮细胞因缺氧引起的钙超载有防治作用,保护血管内皮细胞的完整性。可增加耳蜗内辐射小动脉血流量,改善前庭器官微循环,对眼震颤和眩晕起到抑制作用。

【药动学】

本品吸收良好,口服后2~4小时血药浓度达到峰值,连续服用5~6周达到稳态。在胃酸降低的情况下(胃pH升高),其生物利用度会适当下降。本品能迅速穿透血脑屏障,在脑中的浓度比在血浆中约高10倍。氟桂利嗪在肝中代谢,其主要代谢途径为CYP2D6酶。氟桂利嗪主要以原形药及其代谢物的形式经胆汁随粪便排出。在5~30mg的范围内,本品的血药浓度与给药剂量成正比。

【适应证】

脑动脉缺血性疾病;前庭刺激或脑缺血引起的头晕、耳鸣、眩晕;血管性偏头痛预防。

【用法用量】

脑缺血性疾病:5~10mg/d。中枢性和外周性眩晕、椎动脉供血不足: 10~20mg/d,2~8周为一疗程。特发性耳鸣:10mg,每晚一次,10天为一疗程。偏头痛预防:5~10mg,每日2次。

【不良反应】

1.中枢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有

①嗜睡和疲惫感为最常见。②长期服用者可出现抑郁症,以女性患者较常见。③锥体外系症状,表现为不自主运动,下颌运动障碍,强直等。多数在用药3周后出现,停药后消失。老年人中容易发生。④少数患者可出现失眠,焦虑等症状。

2.消化道症状表现为

胃部烧灼感,胃纳亢进,进食量增加,体重增加。

3.其他

少数患者可出现皮疹、口干、溢乳、肌肉酸痛等症状。但多为短暂性,停药可以缓解。

【禁忌证】

有抑郁症病史时,禁用此药。急性脑出血性疾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1.与酒精、催眠药或镇静药合用时,加重镇静作用。

2.与苯妥英钠,卡马西平联合应用时可以降低氟桂利嗪的血药浓度。

3.放射治疗患者合用桂利嗪时,可提高对肿瘤细胞的杀伤力。

4.在应用抗癫痫药物治疗的基础上加用氟桂利嗪可以提高抗癫痫效果。

【注意事项】

1.服药后疲惫症状逐步加重者应当减量或停药。

2.严格控制药物应用剂量,当应用维持剂量达不到治疗效果或长期应用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时,应当减量或停药。

3.患有帕金森病等锥体外系疾病时,应慎用本药。

4.驾驶员和机器操作者慎用,以免发生意外。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和哺乳妇女不用此药。儿童慎用或忌用此药。老年人给药剂量上应酌情减少。

(三)曲坦类

曲坦类药物为5-羟色胺1B/1D受体激动剂,能特异性地控制偏头痛。

1.应用原则与注意事项

药物在头痛的任何时间应用均有效,但越早应用效果越好。出于安全考虑,不主张在先兆期使用。如果首次应用有效,复发后再用仍有效,如首次无效,则改变剂型或剂量可能有效。患者对一种曲坦类无效,仍可能对另一种有效。

2.药物各论

舒马普坦Sumatriptan

【其他名称】

纳川,尤舒,丹同静

【药理作用】

舒马普坦是血管5-HT1D受体的选择性激动剂,作用于人基底动脉和脑脊硬膜血管系统,引起血管收缩,该作用可能与其偏头疼缓解作用有关。

【药动学】

本品口服后能迅速吸收,绝对生物利用度约为15%。食物对其生物利用度无明显影响。本品的消除半衰期(t1/2)大约为2.5小时。部分(约60%)是以代谢物形式通过肾排泄,40%在粪中发现。本品主要由单胺氧化酶-A(MAO-A)代谢。

【适应证】

用于成人有先兆或无先兆偏头痛的急性发作。

【用法用量】

单次口服的推荐剂量为50mg,用水送服,若服用1次后无效,不必再加服。如果在首次服药后有效,但症状仍持续发作者可于2小时后再加服一次。若服用后症状消失,但之后又复发者,应待前次给药24小时后方可再次用药。单次口服的最大推荐剂量为100mg。24小时内的总剂量不得超过200mg。

【不良反应】

1.心脏的不良反应

急性心肌梗死,致命性心律失常(如:心动过速,室颤,心搏骤停),甚至于有报道患者使用舒马普坦后数小时内死亡,但上述事件的发生率微乎其微。

2.脑血管的不良反应

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梗死和其他事件,有些还出现致命的结果,但舒马普坦与这些事件的关联并不确定。

3.血压升高

少数患者(包括有或没有高血压病史)可出现血压明显升高甚至出现高血压危象。

4.其他

过敏反应。舒马普坦还可导致冠脉痉挛发作的其他血管痉挛反应。此外曾报道过有些患者发生伴有腹痛和血便的外周血管缺血和结肠缺血。

【禁忌证】

存在缺血性心脏病、缺血性脑血管病和缺血性外周血管病等疾病病史、症状和体征的患者;正在使用或两周内使用过单胺氧化酶的患者;有偏瘫所致头痛和椎基底动脉病变所致的头痛的患者;24小时内用过任何麦角胺类药物或包含麦角胺药物(如二氢麦角胺或二氢麦角碱)的患者;严重肝功能损害的患者;未经控制的高血压患者。

【药物相互作用】

含麦角胺的药物可能加剧血管痉挛反应。从理论上讲,在24小时内同时使用含麦角胺的药物或麦角胺类药(像二氢麦角胺或二氢麦角新碱)会使这种反应更甚,所以应该避免。对于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患者,同时服用推荐剂量的舒马普坦,其血药浓度可达到单独服用同等剂量舒马普坦的7倍。因此,两者禁止配伍使用。

【注意事项】

1.服用舒马普坦片可能导致胸部不适、颌及颈部紧缩感和心绞痛的症状,对出现此症状的患者应排除冠心病和变异性心绞痛后方可再次给药。

2.患者服药后如果出现其他症状或体征提示动脉血流量下降如肠缺血综合征或雷诺综合征,应排除动脉硬化和血管痉挛。

3.对于尚未确诊为偏头痛或者偏头痛症状不典型者,治疗头痛前须排除潜在的严重神经系统病变。对于病情发作的患者,如果首剂使用舒马普坦无效,再次用药前应重新考虑偏头痛的诊断。

4.存在影响本品吸收、代谢和分泌的病变如肝功能和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有癫痫病史或脑组织损害者应慎用本品。

5.长期使用本品有使人类角膜上皮细胞产生混浊和瑕疵等影响视力的可能性。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年人缺乏相关资料。

佐米曲普坦Zolmitriptan

【其他名称】

佐米格,瑙瑞安,恒力安,枢复来,帝宁

【药理作用】

佐米曲普坦是一种选择性5-HT1B/1D受体激动剂。通过激动颅内血管(包括动静脉吻合处)和三叉神经系统感觉神经上的5-HT1B/1D受体,引起颅内血管收缩并抑制前炎症神经肽的释放。用于成人先兆或非先兆性偏头痛的治疗。

【药动学】

人口服佐米曲普坦吸收迅速、完全(至少64%)。母体化合物的平均绝对生物利用度大约为40%。佐米曲普坦吸收不受食物的影响。重复给药无药物蓄积。60%以上由尿中排泄(主要为吲哚乙酸代谢物),另约30%以原形药物形式经粪便排泄。佐米曲普坦t1/2为2.5~3小时,中度肝损害患者为7.3小时,重度肝损害患者为12小时。

【适应证】

有或无先兆偏头痛的急性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治疗偏头痛发作的推荐剂量为2.5mg。如果24小时内症状持续或复发,再次服药仍有效。如需二次服药,时间应与首次服药时间最少相隔2小时。服用2.5mg本品,头痛减轻不满意者,在随后的发作中,可用5mg佐米曲普坦片。服药1小时内即可见明显效果。

偏头痛发作期间无论何时服用佐米曲普坦片,都同样有效,建议发病后尽早服用。反复发作时,建议24小时内服用总量不超过10mg。本品对有或无先兆的,以及与月经期有关的偏头痛一样有效。

【不良反应】

最常见的副作用有:恶心、头晕、嗜睡、温热感、无力、口干。感觉异常或感觉障碍已见报道:咽喉部、颈部、四肢及胸部可能出现沉重感、紧缩感和压迫感。还可出现肌痛、肌肉无力、感觉异常和感觉迟钝。

【禁忌证】

未经控制的高血压患者及有缺血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痉挛/变异型心绞痛的患者不应使用佐米曲普坦片。禁用于有脑血管意外(cerebral vascular accident,CVA)史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ransient ischemic attack,TIA)史的患者。本品不得与麦角胺或麦角胺衍生物或其他5-HT1受体激动剂同时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治疗12小时内不能使用其他5-HT1D激动剂。对于同时使用单胺氧化酶-A抑制剂的患者,建议24小时内服用本品的最大剂量为7.5mg。对于同时使用西咪替丁、氟伏沙明或喹诺酮类抗生素的患者24小时内最大剂量不超过5mg。

【注意事项】

没有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应用的数据。本品禁用于症状性帕金森综合征患者和患有与其他心脏旁路传导有关的心律失常患者。不推荐用于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对于有可能存在可疑的冠状动脉疾病患者,建议在治疗前先做心血管的检查。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年人缺乏相关临床资料。

利扎曲普坦Rizatriptan

【其他名称】

欣渠,昂首

【药理作用】

利扎曲普坦对克隆人5-HT1B和5-HT1D具有高度的亲和力,对其他5-HT1受体和5-HT7受体亲和力较低,对5-HT2、5-HT3、肾上腺素、DA、组胺、胆碱或BZ受体无明显活性。利扎曲普坦激动偏头痛发作时扩张的脑外、颅内血管以及三叉神经末梢上的5-HT1B/1D,导致颅内血管收缩,抑制三叉神经疼痛通路中神经肽的释放和传递,而发挥其治疗偏头痛作用。

【药动学】

本品口服后吸收完全。其平均绝对生物利用度大约为45%,达峰时间为1~1.5小时。食物对本品的生物利用度没有明显的影响,但使达峰时间延迟了1小时。多剂量给药不会发生蓄积效应。本品主要通过单胺氧化酶-A氧化脱氨基作用代谢。约有14%的药物以原形从尿中排出,约51%的药物以吲哚乙酸代谢物的形式排出,说明本品存在首关代谢。

【适应证】

用于成人有或无先兆的偏头痛发作的急性治疗。不适用于预防偏头痛,不适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用法用量】

口服给药,一次5~10mg,每次用药的时间间隔至少为2小时,一日最高剂量不得超过30mg。

【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轻且时间短暂。主要的副作用是虚弱、易疲劳、嗜睡、有疼痛或压迫感及眩晕。严重的心脏意外,包括在使用5-HT1激动剂后出现死亡,这些事件极少发生,报道的患者多伴有冠状动脉疾病(coronary artery disease,CAD)危险因素先兆。意外事件有冠状动脉痉挛、短暂性心肌缺血、心肌梗死、室性心动过速及室颤。

【禁忌证】

局部缺血性心脏病的患者;有缺血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痉挛症状、体征的患者;不易控制血压的高血压患者;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禁止同时服用MAO抑制剂,禁止在停服MAO抑制剂2周内服用本品;在服用本品治疗的24小时内,禁止服用其他5-HT1激动剂以及含有麦角胺或麦角类药物如二氢麦角胺、美西麦角等。

【药物相互作用】

由于普萘洛尔可使本品的血浆浓度增加70%,可在服用普萘洛尔同时服用本品5mg。本品不能与MAO-A抑制剂、非选择性MAO抑制剂合用。

【注意事项】

1.只用于治疗确诊的偏头痛。

2.对于间断的长期使用本品及存在冠状动脉疾病(CAD)先兆等危险因素的患者,当需要使用本品时,推荐进行周期性间断性的心血管系统评价。

3.肾功能损害患者中透析的患者应谨慎使用。

4.中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应谨慎使用。

5.偏头痛一次性发作,若患者对本品的首次剂量没有反应,应在第二次给药前进行重新诊断。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年人缺乏相关资料。

3.药物特征比较

曲坦类为特异性治疗偏头痛的药物,三种药物的药动学比较见表3-10-2。

表3-10-2 曲坦类药物比较

(四)麦角胺类

麦角胺类药物治疗偏头痛急性发作的历史很长,但判断其疗效的随机对照试验却不多。与曲坦的对比观察证实其疗效不及曲坦类。麦角胺具有药物半衰期长、头痛的复发率低的优势,适用于发作持续时间长的患者。另外,极小量的麦角胺类即可迅速导致药物过度应用性头痛,因此应限制药物的使用频度,不推荐常规使用。

1.应用原则与注意事项

本品列为国家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药品,务必严格遵守国家发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按规定开写精神药品处方和供应、管理本类药品,防止滥用。

医疗机构使用该药医师处方量每次不应超过7日常用量。处方留存两年备查。

2.药物各论

麦角胺Ergotamine

【药理作用】

通过对平滑肌的直接收缩作用,或激活血管壁的5-羟色胺受体,能使脑动脉血管的过度扩张与搏动恢复正常,从而缓解头痛。

【药动学】

麦角胺口服吸收少(约为60%)而不规则,与咖啡因合用可提高麦角胺的吸收并增强对血管的收缩作用。口服一般1~2小时起效,0.5~3小时血浓度达峰值。消除t1/2约为2小时。

在肝内代谢,90%呈代谢物经胆汁排出,少量原形物随尿及粪便排出。

【适应证】

偏头痛,其他神经性头痛。

【用法用量】

口服。每次1~2mg,一日不超过6mg,一周不超过10mg。

【不良反应】

常见的有:手、趾、脸部麻木和刺痛感,脚和下肢肿胀(局部水肿),肌痛;少见或罕见的有:焦虑或精神错乱(大脑缺血)、幻视(血管痉挛),胸痛、胃痛、气胀等。

【禁忌证】

活动期溃疡病、冠心病、严重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闭塞性血栓性脉管炎、肝功能损害、肾功能损害以及对本药过敏者均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与β受体拮抗剂、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血管收缩剂和5-羟色胺(5-HT1)激动剂等有相互作用,应重视。

【注意事项】

1.本品列为国家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药品,务必严格遵守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按规定开写精神药品处方和供应、管理本类药品,防止滥用。

2.医疗机构使用该药医师处方量每次不应超过7日常用量。处方留存两年备查。

【特殊人群用药】

麦角胺有催产作用,孕妇禁用。老年人慎用,可增加老年病。

(五)镇痛、镇静药

镇静剂:苯二氮类、巴比妥类镇静剂可促使患者镇静、入睡,促进头痛消失。因镇静剂有成瘾性,故仅适用于其他药物治疗无效的严重患者。(详见镇静催眠药)

阿片类药物有成瘾性,可导致药物过度应用性头痛并诱发对其他药物的耐药性,故不予常规推荐。仅适用于其他药物治疗无效的严重头痛者,在权衡利弊后使用。肠外阿片类药物,如布托啡诺,可作为偏头痛发作的应急药物,即刻止痛效果好。

1.应用原则与注意事项

阿片类药物有成瘾性,为特殊管理药品,不予常规推荐。仅在其他药物治疗无效时,权衡利弊后选用。

2.药物各论

可待因Codeine

【药理作用】

选择性地抑制延髓的咳嗽中枢,镇咳作用强而迅速。也有镇痛作用,与其阿片受体结合,通过G-蛋白偶联机制,抑制腺苷酸环化酶、促进K+外流、减少Ca2+内流,使突触前膜递质释放减少、突触后膜超极化,最终减弱或阻滞痛觉信号的传递,产生镇痛的作用。镇痛作用约为吗啡的1/12~1/7,但强于一般解热镇痛药。能抑制支气管腺体的分泌,可使痰液黏稠,难以咳出,故不宜用于多痰黏稠的患者。

【药动学】

口服后较易被胃肠吸收,主要分布于肺、肝、肾和胰。本品易于透过血脑屏障,又能透过胎盘。血浆蛋白结合率一般在25%左右。t1/2为2.5~4小时。镇痛起效时间为30~45分钟,在60~120分钟间作用最强。作用持续时间,镇痛为4小时,镇咳为4~6小时。经肾排泄,主要为葡萄糖醛酸结合物。

【适应证】

1.镇咳

用于较剧烈的频繁干咳,如痰液量较多宜并用祛痰药。

2.镇痛

用于中度以上的疼痛。

3.镇静

用于局麻或全麻时镇静。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

口服或皮下注射,一次15~30mg,一日30~90mg。缓释片一次45mg,一日2次。极量:一次100mg,一日250mg。

2.儿童

镇痛,口服,每次0.5~1.0mg/kg,一日3次。

【不良反应】

1.较多见的不良反应

心理变态或幻想;心率或快或慢、异常。

2.少见的不良反应

惊厥、耳鸣、震颤或不能自控的肌肉运动等;荨麻疹;瘙痒、皮疹或脸肿等过敏反应;精神抑郁和肌肉强直等。

3.长期应用可引起依赖性

常用量引起依赖性的倾向较其他吗啡类药弱。典型的症状为:鸡皮疙瘩、食欲减退、腹泻、牙痛、恶心呕吐、流涕、寒战、打喷嚏、打呵欠、睡眠障碍、胃痉挛、多汗、衰弱无力、心率增速、情绪激动或原因不明的发热。

【禁忌证】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抗胆碱药合用时,可加重便秘或尿潴留的不良反应。

2.与美沙酮或其他吗啡类药合用时,可加重中枢性呼吸抑制作用。

3.与肌肉松弛药合用时,呼吸抑制更为显著。

【注意事项】

下列情况应慎用:①支气管哮喘;②急腹症,在诊断未明确时,可能因掩盖真相造成误诊;③胆结石,可引起胆管痉挛;④原因不明的腹泻,可使肠道蠕动减弱、减轻腹泻症状而误诊;⑤颅脑外伤或颅内病变,本品可引起瞳孔变小,模糊临床体征;⑥前列腺肥大病因本品易引起尿潴留而加重病情;⑦重复给药可产生耐药性,久用有成瘾性。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新生儿、婴儿慎用;小儿使用剂量参见

【用法用量】

;老年人,尚不明确。

曲马多Tramadol

【其他名称】

奇曼丁,泰德洛,及通安,曲同康,舒敏

【药理作用】

非阿片类中枢性镇痛药,但与阿片受体有很弱的亲和力。本品通过抑制神经元突触对去甲肾上腺素的再摄取,并增加神经元外5-羟色胺浓度,影响痛觉传递而产生镇痛作用。其作用强度为吗啡的1/10~1/8。无抑制呼吸作用,依赖性小。镇痛作用显著,有镇咳作用,强度为可待因50%。不影响组胺释放,无致平滑肌痉挛作用。

【药动学】

口服、注射吸收均好,镇痛功效相同。口服后10~20分钟起效,25~35分钟血药浓度达峰值,作用维持4~8小时。在肝内代谢,24小时内80%以原形和代谢产物从尿中排泄。

【适应证】

中重度急慢性疼痛。

【用法用量】

口服,每次量不超过100mg,24小时不超过400mg,连续用药不超过48小时,累计用量不超过800mg。体重不低于25公斤的1岁以上儿童的服用剂量为每公斤体重1~2mg。

【不良反应】

常见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便秘、口干;头昏、嗜睡、出汗等。

【禁忌证】

对本品高度敏感者以及酒精、安眠药、镇痛剂或其他精神药物急性中毒的患者及1岁以下婴幼儿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1.与中枢神经抑制药物或酒精合用时可增强本品的镇静作用,特别是增强呼吸抑制作用。与神经阻滞剂合用,个别病例有发生惊厥的报道。

2.接受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治疗者,再服用本品可能会出现对中枢神经、循环、呼吸系统的严重影响。

3.含卡马西平的药物可降低本品的镇痛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慎用于以下情况:阿片类药物依赖或有滥用药物及依赖倾向者;与中枢神经系统镇静性药物合用以及出现休克时;正在接受或在过去14天内使用过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肝或肾功能严重损伤;头部损伤、颅压增高、病因不明的意识紊乱、呼吸中枢和呼吸功能紊乱、呼吸抑制。

2.已有报道在治疗剂量下出现癫痫发作,对于有癫痫病史或容易发作的患者仅在不得已情况下使用。

3.长期使用本品,应注意耐药性或药物依赖性的形成,疗程不应超过治疗需要。而且本品不适合用作替代治疗药物。

4.如用量超过规定剂量或与中枢神经镇静剂合用,可能会出现呼吸抑制。

5.肝肾功能受损的患者,因其半衰期延长,用药间隔要适当延长。心脏疾病患者酌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期或哺乳期妇女不应使用本品。1岁以下婴幼儿禁用。1岁以上详见【用法用量】。老年人慎用或酌情减量。

(六)促胃动力药

甲氧氯普胺、多潘立酮等止吐和促进胃动力药物不仅能治疗伴随症状,还有利于其他药物的吸收和头痛的治疗,单用亦可缓解头痛。(详见消化科用药)

二、神经痛用药

神经痛是神经科常见症状之一,此种疼痛是指在没有外界刺激的条件下而感到的疼痛。多发生于神经受刺激或发炎,疼痛沿神经走向分布,可以转瞬即逝,也可以是慢性的症状,表现形式多样,症状包括疼痛、刺痛及触觉过敏或患部的神经失去感觉、患部红肿,情况严重者还会痉挛。根据病变部位可分为周围神经性痛和中枢神经性痛。临床常见的周围神经痛有三叉神经痛、坐骨神经痛、带状疱疹后神经痛、肋间神经痛等。临床上,常用的治疗神经痛的药物有卡马西平、普瑞巴林、加巴喷丁等。

(一)应用原则与注意事项

1.初始宜小剂量,缓慢加量直至最佳疗效。

2.停药时宜缓慢减量至停药。

(二)药物各论

卡马西平、加巴喷丁见抗癫痫药物。

普瑞巴林Pregabalin

【其他名称】

乐瑞卡

【药理作用】

一种新型γ-氨基丁酸(GABA)受体激动剂,能阻断电压依赖性钙通道的α亚基,减少钙离子内流,随之减少谷氨酸盐、去甲肾上腺素、P物质等兴奋性神经递质的释放,从而有效控制神经性疼痛。减少神经递质的释放,临床主要用于治疗外周神经痛以及辅助性治疗局限性部分癫痫发作。

【药动学】

空腹服用普瑞巴林,吸收迅速,1小时内达血浆峰浓度。口服生物利用度≥90%,而且与剂量无关。多剂给药后,24~48小时内可达稳态。普瑞巴林和食物同时服用并不会对普瑞巴林的吸收程度造成有临床意义的影响。约98%普瑞巴林以原形的形式在尿中回收。普瑞巴林的平均清除半衰期为6.3小时。对于伴有肾功能减退或正在接受血液透析治疗的患者,有必要调整剂量。

【适应证】

带状疱疹后神经痛。

【用法用量】

本品可与食物同时服用,也可单独服用。

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次75mg或150mg,每日2次;或者每次50mg或100mg,每日3次。起始剂量可为每次75mg,每日2次;或者每次50mg,每日3次。可在一周内根据疗效及耐受性增加至每次150mg,每日2次。

由于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清除,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调整剂量(表3-10-3)。以上推荐剂量适用于肌酐清除率≥60ml/min的患者。服用本品300mg/d,2~4周后疼痛未得到充分缓解的患者,如可耐受本品,可增至每次300mg,每日2次,或每次200mg,每日3次(600mg/d)。由于不良反应呈剂量依赖性,且不良反应可导致更高的停药率,剂量超过300mg/d仅应用于耐受300mg/d剂量的持续性疼痛患者(见【不良反应】)。如需停用普瑞巴林,建议至少用1周时间逐渐减停。

肾功能损伤患者用药:

由于不良反应呈剂量依赖性,且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清除,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调整剂量。肾功能损伤患者应根据肌酐清除率(Ccr)调整剂量。对正在接受血液透析治疗的患者,应根据患者的肾功能来调整普瑞巴林的日剂量。除调整日剂量外,每进行4小时的血液透析治疗,应立即给予一次补充剂量的普瑞巴林。

表3-10-3 根据肌酐清除率剂量调整方案

【不良反应】

普瑞巴林导致停药的最常见不良反应为头晕(4%)和嗜睡(3%)。其他较常见不良反应包括意识模糊(2%),外周水肿、乏力、共济失调和步态异常(各1%)。

【禁忌证】

对本品所含活性成分或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普瑞巴林可能加强乙醇及劳拉西泮的作用。上市后有普瑞巴林和中枢性抗抑郁药合用引起呼吸衰竭及昏迷的报告。普瑞巴林可增强羟考酮所致的认知功能障碍和总体运动功能障碍。

【注意事项】

1.停用本品,建议至少用1周时间逐渐减停。

2.服用普瑞巴林后可出现肌酸激酶升高,如疑似或确诊为肌病或肌酸激酶显著升高时,应停用本品。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哺乳期妇女不建议使用;年龄小于12岁的儿童和青少年(12~17岁)不推荐使用本品。老年患者(年龄65岁以上)由于肾功能减退可能需要减量。

(三)药物特征比较

临床常用的三种治疗神经痛的药物作用机制不同,药动学各有特点,其比较见表3-10-4。

表3-10-4 治疗神经痛药物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