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不廷方
五祀钟(《集成》358)钲部有一字,作形。由于拓本不甚清晰,且字在金文中为孤例,各家均未释,且摹写不一。《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摹作[8],《殷周金文集成》(修订增补本)摹作[9]。
《周原出土青铜器》中有该器清晰的照片[10]:
不难发现,各家均漏摹该字左上角的笔画,且右上角摹写的也有问题。《周原出土青铜器》一书亦未释,将字摹作,补出了左上角的笔画,但右半受到钲部边框的影响,摹写亦不准确。按,字应摹作,可以隶定为“”。“”字亦见于商代甲骨文,如:
上列诸字,各家已经释为“”[11]。与甲骨文相比,金文字形在原字的基础上增加形符“止”,这是金文中常见的现象。
《集成》358五祀钟“()”字所在的文例为“用()不廷方”,类似的表述见于戎生钟(《近出》28)“用倝不廷方”,又见于《诗·大雅·韩奕》“干不庭方,此佐戎辟”,朱熹集传:“干,正也。不庭方,不来庭之国也。”“()不廷方”与“干不庭方”意义应相近,均表示平定不朝于王庭者。
按,“()”应读为“戡”。《尚书》“西伯戡黎”之“戡”常作“”。《说文》戈部:“,杀也。从戈,今声。《商书》曰:‘西伯既黎。’”段玉裁注曰:“按汉魏六朝人‘、堪、戡、龛’四字不甚区别。《左传》‘王心弗堪’,汉《五行志》作‘王心弗’,胜也……‘《商书》曰:西伯既黎’,《西伯戡黎》文。今作‘戡黎’,许所据作‘黎’,邑部‘’下又引‘西伯戡’,其乖异或因古文今文不同与?《尔雅》曰:‘堪,胜也。’郭注引《书》‘西伯堪黎’,盖训胜,则‘堪’为正字。或叚‘’,或叚‘戡’,又或叚‘龛’,皆以同音为之也。”“”与“”之或体“”均以“今”为声符,例可通假。将“()”读为“戡”,训为平定,不但文从字顺,而且与“倝不廷方”亦能相互印证。
注:
[1]王彦坤《古籍异文研究》第49页,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
[2]董珊《略论西周单氏家族窖藏青铜器铭文》,《中国历史文物》2003年第4期,第43页。
[3]王辉《盘铭文笺释》,《考古与文物》2003年第3期,第84—85页。
[4]李学勤《眉县杨家村新出青铜器研究》,《文物》2003年第6期,第67页。
[5]何琳仪《逨盘古辞探微》,《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4期,第12页。
[6]彭曦《逨盘铭文的注译及简析》,《宝鸡文理学院学报》2003年第5期,第12页。
[7]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第383—384页,中华书局1979年。
[8]吴镇烽《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第29册第3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
[9]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编《殷周金文集成》(修订增补本)第500页,中华书局2007年。
[10]曹玮主编《周原出土青铜器》第10册第2029页,巴蜀书社2005年。
[11]于省吾主编《甲骨文字诂林》第2674页,中华书局1996年;刘钊、洪飏、张新俊《新甲骨文编》第498页,福建人民出版社2009年;黄德宽主编《古文字谱系疏证》第3883页,商务印书馆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