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字研究(第三十一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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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D484与《说文》“宁”字的关系

从字形的角度分析,殷周金文中与D484相关的字可分为以下五类:

甲,D484:见于殷商晚期及西周早期金文,旧释为“宁”,如D528(宁未口爵,8801),D529(乡宁壶,9481),D530171-04方彝,9892),D532(剌鼎,2436)等。

乙,D489:“贝”置于D484内,见于商代晚期金文,旧释为“贮”,如D533(贮觚,6646),D534(贮爵,7650),D535D536贮觥,9256)等。

丙,D490D537D538D484在“贝”上,上下两直画或贯通,或加点作饰笔,见于西周早期至晚期金文,旧释为“贮”,李学勤释作“贾”,如D539(中甗,949),D540(倗生簋,4262),D541(贾子己父匜,10252)等。

丁,D542:从用从贝,见于春秋战国彝铭,旧释为“赒”,如D543171-06171-05壶,9734),D545(六年大阴令戈,NA1999)等。

戊,D546D484省下直画,“贝”进一步讹为“目”[11],见于战国晚期金文,如D547171-06171-05壶,9734)及D549(兆域图铜版,10478)。

就其用法而言,甲、乙两类的用例大多均为族徽,仅有以下例外:

171-11方彝:171-11171-07(肇)171-08D484百生(姓),扬用乍(作)高文考父癸宝097-05彝。(9892)

剌鼎:剌171-09(肇)D484,用乍(作)父庚宝097-05彝。(2436)

以上两器年代属西周早期,西周中期彝铭有类似文例,但D484下有“贝”,与丙类字形相同:

子鼓171-10簋:□(原文此处为□)171-09(肇)D554,眔子鼓171-10铸旅170-13。(4047)

齐生鲁方彝盖:齐生鲁肈(肇)D555,休多赢,隹(唯)朕文考乙公永启余,鲁用乍(作)171-12(朕)文考乙公宝097-05彝。(9896)

从上述的对比可知,D484D490字音应该相通,李学勤释D490为“贾”,并归纳其用法有四:1. 名词,读为“价”;2. 动词,义为交换;3. 名词,即商贾;4. 名词,国名。[12]金文的“肇D484”与“肇D554”均可读为“肇贾”,“贾”大概指“从事商业性质的交易”[13]。至于171-04方彝“171-04171-07(肇)100-01D484(贾)百生(姓)”则可与兮甲盘“其隹(唯)我者(诸)侯、百生(姓),氒(厥)贾”相参照,“100-01”或读“会”,“会贾百姓”大概是指与百姓进行买卖[14]

由是可见,金文“贾”均从D484,但D484究竟是何物?丁类字形能提供重要证据:

172-001

裘锡圭认为右上方的短画是附加的赘笔,诸字与D490同为一字[15]172-01171-05壶铭中“司马贾”一名出现凡两次,分别书作D567D568,前者上部明显是D484的省变,可与上博简《用曰》简13D569(贾)参照,既然D567可肯定为“贾”,D542亦应该是“贾”字。

在古文字材料中,类似的讹变例子尚有“箙”字。契文“箙”书作D570D571D572等形,《说文》竹部:“箙,弩矢箙也。”“箙”本象盛矢器,但自西周中期开始讹为“125-11”:

172-002

罗振玉言:“箙,其字本象箙形中或盛一矢、二矢、三矢,后乃由从一矢之D577D578变而为D579D580,于初形已渐失,而与172-02字形颇相近。”[16]细审早期金文中“箙”字,其所从之D582D484相类,“箙”讹变为“172-02”后,“矢”似乎还得以保留,但盛矢器D582却变为“用”。

此外,从D484所构成的氏族徽号可知,D484可作多类物件的盛载器,用途不拘于一格,如D583D484内有戈,D584D484内放刀,D585则置矢于D484[17]。“贾”本从D484,“箙”则是由D582加矢构成的会意字,两字既同样讹变为从用,因而可以推测D484可能即D582,乃盛载器。此外,《说文》释D492(宁)为“辨积物”,与盛物有关。又宁部下收录“172-03”字:“172-04也,所以载盛米,从宁从甾,甾,缶也。”“172-03”乃盛米器的会意字,或与D492(宁)的盛物义相关。因此,本文认为D484D582即《说文》之D492(宁),乃盛载器的象形字。

从前文“肇X”的文例对照可知,金文“贾”应该是从贝、D484声的字,上古“宁”与“贾”同在鱼部,或可再次佐证D484乃“宁”字之说,字中的“贝”为意符,表示与买卖交易有关。在战国楚简中,除了上博简《用曰》简13D569(贾)字可与戊类字形对应之外,其余“贾”已讹变为D587(清华《系年》简46)、D588(《包山》文书简121)、D589(文书简162)等,作饰笔的点已化为横画,下横画更被省去。下逮秦隶,“贾”再变化为D590(睡虎地《效律》简58)、D591(睡虎地《法律答问》简184)、D592(里耶第8层简466)、D593(岳麓《衰分》简772.1)等,从襾从贝,与《说文》所见小篆D594写法一致。

不过,值得讨论的是,《说文》D493(贮)与金文D490(贾)均从贝、宁声,两者似乎构形相同,其关系究竟如何?其实,文献中既然从未有“贮、贾”相通的例子,故两者应该是不同的字。但为何两字均从贝、宁声?我们有以下的推测——“贮、贾”可能形成于不同的历史阶段。虽然“贾”在秦简中已讹变为从襾从贝,但从《说文》小篆“宁”书作D492可知,单独的D484可能至秦代仍未发生讹变。既然楚简中尚未有可肯定读为“贮”的字,我怀疑D490于战国晚期至秦代间完全讹变为从襾之“贾”;另一方面,D492再根据其贮藏义加“贝”构成新字D493(贮),“贮”极有可能是因孳乳而衍生的形声字,与金文所见的D490字在产生和使用时代上都不尽相同。


附记:本论文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大学资助委员会杰出青年学者计划(Early Career Scheme)资助项目成果之一(RGC Ref No 857813),谨此致谢。

注:

[1]参方濬益、郭沫若、马叙伦、吴闿生等说(周法高主编《金文诂林》第4147—4750页,香港中文大学1974—1975年;周法高编撰《金文诂林补》第2106—2112页,台湾史语所1982年)。

[2]参《金文诂林》第4027—4034页,《金文诂林补》第1755—1765页。

[3]参《金文诂林》第265—272页,《金文诂林补》第2074—2100页。

[4]李学勤《重新估价中国古代文明》,《释中国》第1548—1561页,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李学勤《鲁方彝与西周商贾》,《当代学者自选文库·李学勤卷》第302—308页,安徽教育出版社1999年;李学勤《兮甲盘与驹父078-03——论西周末年周朝与淮夷的关系》,《新出青铜器研究》第138—145页,文物出版社1990年。

[5]唐兰《略论西周微史家族窖藏铜器群的重要意义——陕西扶风新出墙盘铭文解释》,《文物》1978年第3期,第42页。

[6]除字形分析外,陈剑以为金文“173-01”与楚简所见D596D597D598等为一字,读“宠”(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甲骨金文考释论集》第273—316页,线装书局2007年)。

[7]数字表示彝铭编号,未加英文字母者见《殷周金文集成》,NA见《新收殷周青铜器铭文暨器影汇编》,T见《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

[8]参《金文诂林》第4741—4750页,《金文诂林补》第2496—2504页。

[9]杨树达认为金文中“休”可作动词,通“好”,与“赐”同义(杨树达《诗对扬王休解》,见《积微居小学述林》第225—226页,中华书局1983年)。又过去有学者将D518父鼎及效父簋的“休王”二字连读,认为是一个专名,“休王”即是“孝王”;但唐兰分析金文“休”的用法后,肯定当中的“休”为动词,推翻了过去“休王”即“孝王”之说(唐兰《西周铜器断代中的“康宫”问题》,《考古学报》1962年第1期,第44页)。此外,从上文可见,“休”的对象可以是受赐者或赏赐者,如是受赐者,其用法与“赐”相同,如是后者,其用法类似于“对扬”,“休王”即“对扬王休”。

[10]裘锡圭《史墙盘铭解释》,《文物》1978年第3期,第31页。

[11]金文偏旁“贝”于后期金文中有时讹变为“目”,如“具”可作D599(曶鼎)或D600(孙叔师父壶),“得”可作D601(师旗鼎)或D602(仆兒钟)。

[12]《重新估价中国古代文明》,《释中国》第1157页。

[13]彭裕商《西周金文中的“贾”》,《考古》2003年第2期,第59页。

[14]陈絜读该语作“卿宁百生”,认为与族氏铭文“卿宁”相同,表示“一种事死如事生的享礼”(陈絜《从商金文的“寝某”称名形式看殷人的称名习俗》,《华夏考古》2001年第1期,第109页)。事实上,陈絜所谓的“卿宁”,学者多读为“乡宁”,“乡”与“100-01”字形并不相同。

[15]裘锡圭《释“贾”》,《裘锡圭学术文集·金文及其他古文字卷》第441页,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

[16]罗振玉《增订殷虚书契考释》,《殷虚书契考释三种》第474页,中华书局2006年。

[17]参《金文诂林附录》第2223—22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