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编 贝娄与犹太传统
1970年,贝娄在接受印度学者奇兰坦·库尔舒埃斯塔采访时,阐述自己对身份问题的理解:“出身为犹太人也好、印度人也好,这只是你生活中的一个事实。我就是这样看待我的犹太性的。这就是它伟大力量的源泉……这股力量的来源是,在我生命最敏感、最可塑的一段时间里,我是一个完完全全的犹太人,仅此而已。”所谓“最敏感、最可塑”的时间,实际指作家涉世不深的童年与少年时期。在此阶段,贝娄像其他同龄犹太孩子一样过着传统意义的生活。根据美国犹太移民教育资料,可以大体了解贝娄接受传统教育的情况。一般来说,犹太移民孩子三岁开始学习希伯来语,五岁接受正规犹太教育,七岁之前必须读完《旧约》中的五卷书,七岁到十三岁开始熟读犹太法典。在此教育模式下,贝娄四岁即能用希伯来语、意第绪语背诵《创世记》。他在幼年时期曾用希伯来语翻译《摩西五经》。贝娄自幼打下学习意第绪语的良好基础,成年以后曾将辛格的意第绪语小说译成英文。需要强调的是,贝娄移民芝加哥以后并未中断犹太教育。这个时期,他学习犹太文化经典《塔木德》,继续到犹太星期日学校学习。按照犹太传统,贝娄十三岁时在犹太教堂举行成人仪式。至此,贝娄几乎积累了全部犹太经验。这一时期对贝娄的成长至关重要,不仅是他形成健康心理和健全人格的关键阶段,也是形成他的世界观、人生观的重要时期。
犹太《圣经》是指导犹太人生活的伦理教科书,对贝娄的成长具有不容忽视的影响。作家后来在散文中回忆,上帝如同自己的父亲那样亲切,而其他的犹太先人也与自己极为亲近,以至于他分不清哪个是自己的父亲,哪些是犹太先人。“我觉得上帝很亲切,是最初的父亲。等我学十二先人的时候(五六岁),觉得他们很像我家的成员。我无法一下子分辨清父亲和那些英雄的祖先——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还有雅各的儿子们,尤其是约瑟。”据贝娄所言,《旧约》内容已经被他内化了:“首先我把《旧约》转化成自己的内心生活。然后我又把在公共图书馆读的书转化成我的内心生活,前者是得到犹太文明——主要来自我的家庭——赞同的。”贝娄还提及犹太传统对其家庭的影响:“在家庭成员内部,犹太人的生活与面对世事的外部生活非常不同。你发现父母亲代表着两种不同的关系:一个是属于家庭内部的;另一个迎接外部的挑战。”贝娄母亲的身上体现了传统犹太生活,而父亲则倾向于美国的生活方式。
不过,贝娄在创作的最初阶段历史意识并不强,他只是凭借个人经验反映犹太主人公的命运。贝娄并不是完全世俗化的美国人,正如美国犹太作家辛西娅·欧芝克(Cynthia Ozick)所言:“世俗化的犹太人是不存在的,当一个犹太人变成俗人时,他就不再是犹太人。这对犹太作家而言尤其如此。”(Kramer,1998:1)与马拉默德和辛格等犹太作家相比,贝娄创作的犹太文化特征是潜在的。有学者指出,贝娄人物的犹太身份有一种淡化现象:“一方面,贝娄不再着意刻画那些犹太小人物或描摹种种犹太人的‘犹太生活’;另一方面贝娄又在作品中刻意交代主人公的犹太身份,并在作品中不停地重申和渲染,主人公言行、心理也显示一定的犹太特征,特别在精神气质上与犹太文化有着内在联系。”二战期间贝娄由于远离欧洲战场,对犹太同胞遭受的非人迫害没有切身感受,其作品没有描绘纳粹“大屠杀”的内容。1960年参观奥斯威辛集中营以后,贝娄对犹太人的悲惨遭遇倍感震惊,开始自觉反思民族命运和自己的写作。在《赫索格》和《赛姆勒先生的行星》等小说中,贝娄通过犹太主人公表达他对民族乃至人类命运的焦虑。贝娄应邀访问圣地耶路撒冷时,对周围的犹太同胞感到很亲切。贝娄还为中东之行写下长篇札记《耶路撒冷去来》,表达他对巴以冲突的关注和担心。贝娄对美国有关以色列的政策也不大满意,他呼吁国际社会理解并支持犹太人。他还强调犹太人要有自立自强精神,凭着自己的双手建造家园,而不是一味地等待别的国家帮助。
评论家迈克尔·克莱默(Michael P.Kramer)认为:“贝娄之所以是犹太作家,不仅在于作家本人的犹太身份,也不仅在于其作品主人公都是犹太人,最重要一点就在于贝娄小说反映了犹太经验。”(Kramer,1998:2)约翰·克莱登也指出:“索尔·贝娄对人类尊严的捍卫,是通过两大文化——犹太经验和美国经验的交融来实现的。”(Clayton,1979:30)那么,贝娄作品的犹太经验是如何呈现的?凯斯·奥普代尔进一步指出:“许多评论家都把犹太经验看作是现代人疏离感的象征,疏离、身份和无助等问题形成一个链条,连接着遭受压迫的犹太人和无名的现代人。”(Opdahl, 1967:25)也就是说,贝娄小说的犹太经验与边缘化的疏离感相关,而这种疏离感恰好表现了当代人的生存状况。
首先,贝娄在作品中始终关注人的生存境遇问题,这与犹太教伦理特征一脉相承。犹太教是伦理色彩较浓的宗教,“犹太教的目标不是要描述和界定神和人的本质……犹太教关心的是这样一些问题,上帝对人意味着什么,以及人应该如何面对上帝”。比较而言,犹太教关注的重心是人而不是神,是此岸生活而不是彼岸幻景,更强调人在世间的修为。犹太教制定了数千条伦理戒律,成为所有犹太人的行为法则和人生指南,对他们的言行举止起到了规范和制约作用。约翰·克莱登在评价贝娄作品时指出:“犹太文化和犹太文学的核心是对道德的关注,即使喜剧作品中也渗透着严肃的道德问题。”(Clayton,1979:35)实际上,这也是贝娄作品的一大特色。
其次,贝娄创作的价值体系与认知方式也是犹太式的。一方面,贝娄作品并未完全摆脱“大屠杀”的阴影,但他相信宇宙是一个有层次的结构。在此结构中上帝是至高无上的,而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被创造出来的,因此人及人的生活也是极其神圣的。正如克莱登在评价贝娄小说时所言:“一个又一个犹太作家反对贬损人的价值,即使他不信上帝,他在心里也知道人是个深刻而神圣的谜。”(Clayton,1979:33)另一方面,贝娄在作品中揭示了当代人的生存困境,但他并未表现出悲观绝望的情绪。尽管贝娄笔下的主人公一度陷于困顿,但始终没有堕入绝望的泥潭。像无数犹太先辈一样,贝娄笔下的主人公在受到压迫和歧视之际仍未放弃价值标准,始终期待神圣的降临和灵魂的救赎。贝娄利用叙述特权在主人公的精神世界重塑了“上帝”。当然,这个“上帝”不是遥远的彼岸世界的那个上帝,而是人世间的价值标准王国。在奥吉看来,这个“价值标准”是“值得为之奔波的命运”。在汉德森看来则是理性与正义,“就是那个理性。它也许直到最后一息才会停止。不过还有正义。我相信是有正义的”。赫索格在多次遭遇挫折之后,仍然坚信“事实王国与价值标准王国不是永远隔绝的”。现世的价值标准王国成为贝娄笔下流浪汉的精神皈依,他们因此变得更加自信与笃定。关于理性王国对于贝娄的主人公生存的意义,诺贝尔奖颁奖词曾特别指出:“意识到价值标准的存在,人们就能获得自由,从而肩负起做人的责任,产生出行动的愿望,树立起对未来的信念。”对此,罗伯特·达登也认为:“贝娄总是肯定人潜在的力量。在其全部小说中,他总是表明其主人公对他们的生存背景、困境和冲突所负的责任。可以看出,他们能够改变这些状况,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和能力。”(Dutton,1971:139)由此可见,贝娄的作品中洋溢着犹太教的乐观主义精神。
利奥·拜克(Leo Baeck)在《犹太教的本质》一书中指出,犹太教是一种伦理色彩浓厚的乐观主义宗教,这种乐观主义不是对生存现状的沾沾自喜,也不是要“赞美这个世界是所有可能世界中最美好的世界”,“犹太教乐观主义的唯一特质是蔑视这个世界中普遍存在的邪恶,不屈从于对这个世界的冷漠和顺从……犹太教用改变世界的意志去面对世界,用世上善的戒律去面对世界”。利奥·拜克将犹太人对上帝的信仰推演为人对自己、对邻居和对所有人的信仰,因为人是按照上帝的模样制造出来的,不仅体现了上帝的智慧和独具匠心,还体现了上帝的博爱、仁慈和美德。正因犹太教这一独特的世界观、人生观,贝娄才在创作中坚决捍卫人类的价值和尊严,始终对人类的未来充满了希望。
最后,贝娄作品还有意无意地表达了犹太经验。从母题上看,贝娄小说中的“流浪”、“悬挂”和“受害”等母题不仅植根于犹太民族文化土壤,也直接反映了犹太族裔的历史境遇。在贝娄这里,这些母题显得意味深远、非同一般。它们体现了犹太民族的文化内涵,更为难得的是,贝娄通过这些母题揭示了当代人的生存现状,提出“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往哪里去”等终极性问题。与美国其他作家相比,贝娄对存在的思索显得更为深刻。文化母题使其作品打上了民族文化烙印。从原型上看,贝娄作品带有犹太民族文化表征。贝娄的《寻找格林先生》与《雨王汉德森》等小说主题模糊不清,抽象得让人难以捉摸。但是若从原型视角进行分析,可以找出其中蕴含的深刻含义。《寻找格林先生》中的格里布在寒风中四处寻找,努力将福利支票送到贫民窟的穷人手中,体现了上帝对人类的仁慈和博爱。《雨王汉德森》的结构模式、人物形象乃至青蛙等意象都能在犹太经典中找到原型。尽管贝娄反对在作品中寻找象征意义,但通过小说的原型,可以发现这部作品蕴含的象征性内涵。从伦理层面看,小说《赫索格》对待性和男女关系的立场,足以看出犹太道德对贝娄人物的制约作用。赫索格对性有着实用主义思想,试图借助性解决人生的苦恼。他在多名女性之间周旋,甚至与妓女也有来往。但赫索格并未由于性错乱获得精神解脱,相反,他背上了沉重的精神包袱,因为性错乱与犹太伦理背道而驰。赫索格的变态心理是犹太伦理作用的必然结果。从叙事层面看,贝娄的叙事带有文化叙事特色。这种叙事大体在两个层面展开,在叙述话语中融入宗教和哲学元素,使得作品既有民族文化氛围又富有当代精神。如小说《寻找格林先生》,如果从文化叙事视角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这篇作品不仅具有宗教隐喻含义,还具有哲学意味和象征性内涵。此外,贝娄小说《赫索格》中的空间设置和叙事手法,与犹太人的空间命运联系在一起。
概而言之,“从第一部中篇小说《晃来晃去的人》到最后的作品《拉维尔斯坦》,贝娄小说的犹太主题、犹太哲学、犹太人物和犹太背景随处可见,这些都象征了人类的处境”(Aharoni & Weinstein,1981:27)。评论家戈德曼指出,贝娄对待创作的态度像20世纪的先知一样,他的作品充斥着自我评价式的犹太幽默……他的作品大多富有思辨色彩,这种思辨色彩背后有一些犹太思想轴线,常常以上帝、人和宇宙的形式表现出来。(Goldman,1984:84)戈德曼甚至认为,贝娄的写作姿态是犹太先知式的,他基本上是个虔诚的人,文学对他而言是接近上帝的一种途径。(Goldman,1984:95)但是,贝娄毕竟是生活在当代社会的美国作家,由于长期受到美国文化和价值观念的影响,贝娄身上的犹太文化特征已逐渐模糊。正如学者所言:“生活在‘新家园’的犹太人一方面自然而然地维护和珍惜蕴藏于内心深处的‘犹太情结’,另一方面又或多或少地淡化了传统的犹太属性,在他们身上,犹太特性变得空前复杂甚至不确定,这对犹太特质和犹太身份的界定也提出了许多新的挑战。”也就是说,贝娄创作呈现了一定程度的美国化倾向,犹太性只是其中一个文化属性。贝娄作品还有另外一个文化属性——美国性。正如学者刘洪一所言,如果把贝娄小说比作一枚硬币的话,那犹太性和美国性就是这枚硬币的两个面。不能看到贝娄小说呈现的这两个特征,也就不能真正理解贝娄的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