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上册)(译文名著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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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有关谈情说爱的许多规矩和若干实例;几段关于美貌以及其他一些更应审慎对待的婚姻诱因的描写

有些聪明男女(我记不得是男是女了)曾经说过:无论什么人,一辈子注定总要恋爱一次的。就我记忆所及,说这话的人也并没确言是在什么特定的时期,而白丽洁小姐当前所到达的年龄,依我看来是和任何其他年龄同样适于恋爱的。诚然,这种事儿发生的年龄通常要比她早得多,不过,如果过去不曾发生过,到她这般年龄就一定要发生了。而且我还想指出,这样年纪的爱情比年轻人的要严肃、稳定多了。年轻姑娘们的爱情是摇摆不定,变幻无常的,而且糊涂得有时候叫人莫名其妙,甚至几乎让人怀疑她们自己究竟知不知道要干些什么。

可是对于四十来岁的女人,我们没什么捉摸不定的。这些庄重、严肃、饱经世故的女人,对自己的目的是很清楚的,因而即使最拙笨的男人,也总能十拿九稳地看穿她们的意向。

白丽洁小姐正是我这些看法的一个例证。她和大尉只不过接触了几回,就有了爱情。她也并没像个不懂事的毛丫头那样形容憔悴,长吁短叹,绕着屋子里出外进,不知道自己何以会失去了常态。她相信爱情这股甜馨的感情不但是无害的,而且还是值得嘉许的,因而她既不害羞,也不害怕;她只是在感受着,体验着,陶醉着。

说句老实话,这般年纪的女人对男人所怀的富有理性的爱情,与少女对小伙子的那种天真的、幼稚的爱情,在各方面都大不相同。少女往往把爱情倾注在外貌上,或寄托在价值不大、为时不久的事物上,诸如粉红的脸蛋、雪白的小手、黑李子般的眼睛、披垂的鬈发、柔嫩的下巴、匀称的身材等等;有时候甚至爱上比这些更不值一顾或与情人关系更远的东西,如身上的穿戴,这些东西并不是造物的赋与,只能归功于裁缝、织花边的、编假发的,以及制帽子的。姑娘们往往对人对己都不好意思承认自己在这方面的热情,这倒也情有可原。

白丽洁小姐的爱情却迥然不同。大尉在穿戴方面丝毫不倚重那些专门为花花公子制作漂亮衣饰的人,在仪表方面他也没什么可以感激造物的。倘若他在大庭广众之中或客厅里出现,他的尊容和打扮一定会引起在场所有高贵妇女的轻蔑和讪笑。其实,他的服装倒还齐整,只是粗俗、难看,而且很不时兴。至于他的仪表,前边我们已特意描绘过了。他那双颊的皮肤不但不是粉红色的,简直无从辨认它究竟是什么颜色,因为他满脸全是黑色的络腮胡子,一直长到眼边。他的腰身和四肢搭配得固然匀称,可是生得又粗又大,力气壮得更像个庄稼汉。他的肩膀宽得出奇,小腿肚比一个普通轿夫还要肥实。一句话,他通身找不到一点秀气劲儿,而这种秀气和笨力气恰恰相反,它使上流社会的绅士们显得格外体面。这一方面是由于他们祖先所遗传下来的高贵血液——那是用美味的肉汁和名贵的佳酿配合而成的,另一方面则应归之于他们自幼所受的城市教育。

尽管白丽洁小姐十分讲究雅致,可是大尉的谈吐是如此富于魅力,她竟完全看不到他外表上的那些缺陷了。她估量跟大尉一起生活,要远比跟一个外貌比他漂亮得多的小伙子一起生活幸福——这种估计也许是颇为明智的。因此,她牺牲了眼福方面的考虑,来换取一种更实惠的满足。

大尉一发觉白丽洁小姐对他有了爱情(在这方面他的眼力格外犀利),就也马上诚心诚意地向她表示了同样的情意。小姐的姿容也并不比她这位情郎出色多少。我本想为她画一幅肖像,怎奈一位更高明的画家贺加斯贺加斯(William Hogarth,1697—1764),英国讽刺画家,菲尔丁的好友。先生早已留下了她的倩影。他多年前就画过她,后来把她放到一幅描绘冬晨的版画里,最近还公开展出过。她倒是冬晨的一个很恰当的象征。我们看到她正朝修道院花园修道院花园是十八世纪伦敦的繁华区。教堂走去(在画面上,她确实是在走着),一个面黄肌瘦的小厮捧着祈祷书,跟在她后边。

大尉也很聪明,他懂得美貌不过是转瞬即逝的东西,他宁可娶这么一位小姐而得到他所巴望的种种实际好处。世上有一种聪明人,他们认为女性的姿色无非是过眼云烟,不值分文;说得更老实些,他们宁可跟一个丑八怪结婚而过华贵生活,也不愿娶上一位如花似玉的美人而忍受清贫。大尉就是这样一位。他胃口好,不挑肥拣瘦,所以自信尽管在婚筵上缺了美色这味佐料,也一定颇能尽兴。

跟读者明白说吧,自从大尉来到了奥尔华绥府上——至少也是从他哥哥向他提起这门亲事那时起,远在他发现白丽洁小姐对他有任何倾心的表示以前,他就已经神魂颠倒地爱上了——那就是说,爱上了奥尔华绥先生的家宅、花园、田亩,以及祖传下来和佃租出去的产业。大尉对这一切爱得如此之热烈,纵令叫他娶隐多耳隐多耳是巴勒斯坦的一个小镇。的女巫女巫的故事见《旧约·撒母耳记上》第二十八章第七节。作为附带条件,只要能跟这些房屋田地成为终身伴侣,他大概也会欣然同意的。

既然奥尔华绥先生曾经对医生说过,他再也不想续弦,而这妹妹又是他最近的亲属;医生还探听到,他打算立他妹妹膝下的孩子为嗣——这一点即使奥尔华绥不作表示,法律也会替他这么办的。因此,医生和他的兄弟都认为,能替这个富贵之家养下个吃用不尽的娃娃来,倒也是桩功德无量的事。于是,兄弟俩就使尽心机去博得这位和蔼可亲的小姐的欢心。

福神恰似慈母,它为自己的宠儿所做往往超过了他所应得的或盼望得到的。它对大尉就大帮其忙。正当他想方设法去实现他的计划时,小姐刚好对他也怀了同样的念头,正在考虑怎样既不显得孟浪(她对一切礼法体统都是严格遵守的),又能适当地给大尉点鼓励。这一点她很容易就办到了,因为大尉无时无刻不在留意着,她的一言一语,每个眼色和手势,他都不会放过的。

大尉从白丽洁小姐对他的垂青中,得到很大满足,但这种满足却由于他对奥尔华绥先生存有戒心而打了不小的折扣。尽管奥尔华绥先生口头上曾表示不在乎钱财,大尉却总担心在实际行动中,奥尔华绥先生必然会按照人之常情,不肯答应这桩对他妹妹说来是十分不合算的婚事。大尉究竟是从什么高明人那里讨教来的这种见解,请读者自己去判断吧。不管是从何而来,反正他陷入了一种莫名其妙的窘境,不知如何才既能向小姐表达情意,又不让她哥哥有所察觉。他终于决定利用一切背地里追求她的机会,当着奥尔华绥先生的面,举止则尽量检点,免得露出马脚。医生对这办法也颇赞成。

于是,大尉就用毫不隐晦的话语向情人求起婚来,并且也得到了应有的回答——那是几千年前就做过的回答,尔后由母亲传给女儿,世世代代一直这么传下来。倘或要我把它译成拉丁文,大致就是这样:Nolo Episcopari拉丁文,意思是:我不愿做主教。天主教神甫升为主教,在举行授职典礼时,要两次用这句话来回答主持人的问语。。这句话在另外一种场合也不知已使用过多少年了。

不管大尉是怎么知道的,反正他完全领会了小姐的心意,接着就更加热烈、诚恳地又向她求婚。她按照规定的礼数,又谢绝了。按照当时英国的习俗,在求婚过程中,女方在形式上也要经过两度拒绝才可同意。可是男人要求得越来越热烈,小姐按照惯例,谢绝得也就越来越不坚决了。

我们不想把这段求婚一幕幕地描绘出来,免得读者感到厌烦。(尽管某大作家认为,对演出者本人说来,求婚是一生中最快活不过的一场戏;但是在观众看来,也许再没有比这更乏味的了。)总之,大尉按照礼数向白丽洁小姐这座堡垒节节进攻,堡垒也按照礼数步步防御。最后,仍然按照应有的礼数,无条件地投了降。

在这近一个月的攻守战中,大尉当着奥尔华绥先生的面,对他妹妹总是冷冰冰的。暗地里他追求得越是顺利,人前他越是不动声色。至于白丽洁小姐,她一把情人得到手,当着旁人就对他十分冷淡。这么一来,除非奥尔华绥先生有魔鬼般的神通(要不然就是有魔鬼身上更坏的品质),否则他丝毫也不会怀疑到在他身边玩的这些把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