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你是哪个系的?
人类学系。
人类学专业学的是什么?
我不知道。
将来可以找什么工作?
我不知道。
你怎么选这个没有用的专业?
我不知道。
……
这个“一问三不知”的对话发生在29年前我与前来接站的老乡之间,至今历历在目。1988年9月的厦门,正值凤凰花开时,我进入厦门大学人类学系就读,记得我是当时全班20人中第一志愿填报人类学专业的两个学生之一。
今天,我依然还在这个“没有用的”人类学领域里徜徉,不为别的,只为那份坚守。坚守什么呢?坚守对人类学的那份信仰。其实,很多如我当初那样的懵懂学子,“对人类学的想象”可能就是入门的初衷。在随后的人类学学习中,我才发现,人类学知识就是那些“俗不可耐”的生活俗事,从婚丧嫁娶到祭祖游神,从谋生方式到社会秩序,只不过,这些“日常生活的呈现”转化为“人类学味道”的亲属制度、经济体系、宗教体系和政治制度等专业术语。那时的我一心专注于这些“纯粹的知识”,一点也不担心马克斯·韦伯“以学术为业”所蕴含的“以学术作为物质意义上的职业,是一种什么情况”。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中国的学术界出现了“人类学是否具有应用价值”的讨论,我曾经为此迷惘:为什么非得要“有用”,人类学才有存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呢?我毫不讳言当时出现这样讨论的学术背景:一是人类学专业的学生没有“对应的”就业单位,存在“就业危机”;二是在高等教育专业设计的体制中,人类学作为专业存在的“合法性危机”,迫使“以人类学为业”的大学教师及其同情者发出“中国人类学应把重心放在应用研究上”的声音。即便如此,我依然坚持对人类学的“知识崇拜”,而不愿选择应用性的“行动研究”。2001年,我进入中山大学人类学系学习,师从周大鸣老师。周师以他自己特有的方法和理念,把“课堂里黑板上的应用人类学”(周师语)带入了实战训练,把我“带出”了人类学的“知识领域”,逐渐改变了我对人类学的“应用偏见”。更为重要的是,应用人类学的实战训练让我跨越学科边界,站在“人类学之外”,在社会科学的视野里,审视人类学的知识体系及其应用理念。
第一次参与的“应用项目”是2002年周师主持的“安徽省世界银行贷款公路Ⅱ及子项目”。这是一个向世界银行贷款修建高速公路的项目,根据世界银行对发展项目的要求,需要对高速公路经过的地区进行“社会评估”,旨在全面了解和分析高速公路的修建对沿线经济社会的发展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在不到二十天的时间里,评估团队采取“参与性乡村评估”(participatory rural appraisal, PRA)的方法,调查了数十个村落,访谈了数十个村民和不同层级的官员,最后提交的调查报告获得了世界银行顾问团的肯定。可以说,这是我真正意义上实践人类学知识的“田野应用”。在经历人类学知识转变为行动的追求中,周师把我“带出”了人类学专业的“知识藩篱”,让我能够在行动研究中“调适”参与观察的田野工作法,反思人类学视角下的发展问题,以及基于“主位立场”,体悟对项目目标人群的情感关怀。
在过去的十多年中,我主持和参与了数十项由世界银行、亚洲发展银行和地方政府等机构发起和资助的发展项目的社会影响评估和移民安置计划工作。在参与评估的发展项目中,不同程度地涉及移民问题,有些项目甚至造成比较大规模的移民安置问题,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的移民除了涉及生计问题,还关乎其民族文化保护问题。尽管项目本身也规定必须制订以社会文化保护为基础的“少数民族发展计划”,但遗憾的是,由于项目本身的既定目标一般都主要涉及经济发展、环境保护,以及囿于项目本身的实施时限、管理机构的职能定位、业主单位追求利益保障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少数民族发展计划”往往很难达到世界银行这类国际机构所要求的“保证少数民族……能享受到符合其文化特性的社会和经济利益”的目标。
作为一名人类学学者,我主要关注发展项目本身对当地社会文化的影响,讨论和分析发展项目对目标人群,尤其是少数民族移民的文化损害及其文化遗产保护等问题。我们知道,发展项目涉及的移民安置措施,基本上都是集中关注目标人群的土地、食物、住房、交通、安全等权利的保障,鲜有涉及移民的文化遗产、社会组织、宗教信仰和生活方式等文化权利的保护。已有的经验研究和实践表明,若要妥善进行少数民族地区,或者少数人聚居区移民安置工作,就是必须制订和实施立足于“与其文化相适应的”发展计划,否则最终可能仍然会造成移民陷入新的经济、社会和环境风险。因此,关注移民安置中的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问题已经成为各利益相关群体的共识。
本研究选择云南丽江两个移民项目作为研究对象。一个是由世界银行资助的涉及城市环境治理的“外资项目”,另一个是由中国政府出资筹建的涉及水库移民的“政府项目”。外资项目实施期为2007—2013年,总投资金额达到2亿元人民币,其中世界银行贷款占将近一半的份额。该项目涉及300余人的移民安置。政府项目的具体实施始于2008年,涉及水库移民1657人,到2012年上半年,基本上完成了移民安置工作。政府项目初期的移民安置工作完成得比较顺利,但在移民安置工作的中后期出现的补偿问题(不公正、不到位、不透明),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小规模的群体性抗争事件,以及移民的“心理创伤”等问题,让我们不得不进一步反思:在物质补偿得到充分满足之后,为什么移民仍然会出现持续的心理抱怨和文化抗争。
在实地调查过程中,我从这两个移民安置项目中各选择一个具有典型意义的移民社区进行参与式调查,其中一个是社区重建型的“民族聚居社区”,另一个是社区整合型的“民族散居社区”,在参与观察和跟踪研究的基础上,探究移民安置、社区发展与民族文化保护的可行性问题。选择这两个移民安置社区主要是因为它们具有诸多的可比性,譬如处于相似的时空架构中,移民安置工程已经完成,社区建设和发展正在进行中,而且出现的问题在发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有相当程度的普遍性。在本书中,我仅选择这两个项目,而不是其他的发展项目作为自己“反思发展”的典型案例,原因有二:一是“我”自己在项目中的“角色扮演”,二是可以从“文化”视角慎思发展项目带来的社会问题。
本书分为八章:
第一章是导论,从“文化”的知识谱系出发,阐释作为研究问题的“文化”在移民安置过程中的基本内涵,及其如何在发展项目中得到保护。通过评述世界银行的文化保护实践经验,检讨文化保护在移民安置项目中的社区价值、保护形式,以及如何在发展项目的框架下实现文化保护的目标。
第二章,介绍研究方法和基本思路,交代本研究采取的研究方法和民族志历程,检讨参与式评估方法与人类学学科的应用价值之间的关系,提出作为学科的人类学应用价值的三个基本立场,并反思作为顾问角色的应用人类学学者在参与发展项目中的角色转换及其“文化立场”,对项目实施的积极作用和局限性。
第三章,讨论作为研究问题的移民安置政策及其实践,关注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不同阶段的移民安置过程、政策、法律和结果,尤其关注移民不同的安置方式对文化保护的缺失问题。此外,从世界银行发展项目的移民安置经验出发,比较分析移民安置的国际经验与中国实践,在政策、框架、理念与文化价值等方面的异同。
第四章,详述云南丽江狮子山的移民安置工程,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移民安置过程、社区民众的抗争、社区文化资源调查,以及作为遗产社区的重构等内容。分析移民安置过程中相关利益群体间的互动与权利博弈,是如何影响整个项目的推进计划的,并以此分析发展项目中“参与式理论”在中国情景下的实践和现实困境。
第五章,立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社区价值”理论,讨论如何从草根力量的视角开展遗产社区建设的可行性,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社区保护方式存在的现实困境。反思当下学术界普遍聚焦的底层理论视角(譬如草根权利、参与式发展等),提出批判和建构,明确指出其存在的“地方主义的危险”和市场发展的机遇。
第六章,详述云南丽江七河移民村的移民安置过程,尤其关注移民安置过程中的“文化抗争”情况。内容涉及移民背景介绍、移民安置过程介绍、移民的口述历史、移民的抱怨与文化抗争、移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
第七章,分析移民社区建设与文化保护之间的关系。从社区关系、移民心理、文化保护、民族关系、社区治理五个方面,讨论“民族散居型社区”建设的移民安置模式存在的现实合理性和学理上的理论价值,并从当下出现的特色小镇建设模式的角度出发,审视移民社区改造成为特色小镇的可能性和可操作性。
第八章,对移民安置、社区发展和文化保护问题进行总结,并提出具体的政策建议和行动框架。分析和比较两种不同类型的社区安置模式在政策、理念、框架与文化保护等方面积累起来的宝贵经验和存在的共性问题;从文化权利的视角,提出“移民文化”建构的新理念,并主张通过文化建设的力量,促进移民社区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等。必须指出的是,这里提出的政策建议和行动框架只是基于两个案例,并参考世界银行的有关项目经验而得出的,并不具有普适性的应用价值。因此,对于任何可能实施的发展项目中的文化保护行为来说,它们不是教条式的“行为准则”,而只是一系列的操作性建议,对于每一个具体的案例来说,都需要根据实情“量体裁衣”,创新合适的方案。
刘朝晖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