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中国对外援助的理念建构与民族实践(1964-1970年)
1964年年初,中国总理周恩来在访问非洲时,提出了中国对外援助的八项原则,为中国的对外援助确立了基本准则。此后,中国对外援助在八项原则的指导下逐步推进,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这一时期,中国加大了对亚非民族主义国家的援助。另外,由于美国发动越南战争,中国大力支持越南的抗美战争也是这一时期中国对外援助的重要内容。对外援助成为中国加强与第三世界国家关系、反对美国的侵略政策和战争政策,反对苏联的大党、大国主义和修正主义的重要手段。
一 60年代的国际环境
从中国对外关系的角度来看,进入20世纪60年代后,中国的外部环境进一步恶化。美国继续实行敌视新中国的政策,扩大了在越南的侵略战争,并利用各种手段挑拨、阻挠新兴的民族独立国家同中国建立和发展外交关系。一些西方国家报刊甚至直言不讳地叫嚣:“决不让中国在撒哈拉以南取得立足点。”中苏两党之间的意识形态分歧日益公开化,苏联领导人开始把这种意识形态上的分歧扩大到国家关系上,撕毁了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撤走了专家。[10]在美苏“反华”宣传的影响下,不少国家对诸如中国被迫进行的中印边界自卫反击战、中苏两国关系的破裂、中国坚决反对美国的“反华”政策、中国拒绝参加美苏英的《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以及中国为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与蒋介石集团的斗争等问题存在误解。
二 中国相对完整的对外援助理念的形成
为了反对美帝国主义对第三世界国家的侵略,反击苏联不支持民族解放运动的修正主义政策,中国开始在第三世界对美苏“两面开弓”,大力支持第三世界国家的民族解放运动。周恩来总理在第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我们对兄弟国家和新独立国家进行援助,把它们的力量加强了,反过来就是削弱了帝国主义的力量,这对我们也是巨大的支援。过去有人提出减少援助别国的主张,这是完全错误的。今后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长,我们应当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认真地加强对外援助,努力为国际主义做出更大贡献。”[11]
(一)援助原则
1963年12月-1964年2月,周恩来在陈毅陪同下,先后访问了亚非13国。就在这次访问期间,周恩来提出了中国对外援助的八项原则,并在答加纳通讯社记者问时加以宣布,随后在访问马里时又将其正式写进中马联合公报。[12]这八项原则是:
第一,中国政府一贯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对外提供援助,从来不把这种援助看作是单方面的赐予,而认为援助是相互的。
第二,中国政府在对外提供援助的时候,严格尊重受援国的主权,绝不附带任何条件,绝不要求任何特权。
第三,中国政府以无息或者低息贷款的方式提供经济援助,在需要的时候延长还款期限,以尽量减少受援国的负担。
第四,中国政府对外提供援助的目的,不是造成受援国对中国的依赖,而是帮助受援国逐步走上自力更生、经济上独立发展的道路。
第五,中国政府帮助受援国建设的项目,力求投资少、收效快,使受援国政府能够增加收入、积累资金。
第六,中国政府提供自己所能生产的、质量最好的设备和物资,并且根据国际市场的价格议价。如果中国政府所提供的设备和物资不合乎商定的规格和质量,中国政府保证退换。
第七,中国政府对外提供任何一种技术援助的时候,保证做到使受援国的人员充分掌握这种技术。
第八,中国政府派到受援国帮助进行建设的专家,同受援国自己的专家享受同样的物质待遇,不容许有任何特殊要求和享受。[13]
对外经济技术援助的八项原则是周恩来结合自己的思考,吸取了中国其他领导人的援外思想,并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对外援助实践的经验教训提出来的。周恩来曾指出,它不仅适用于中国对非洲新兴国家的援助,也适用于中国对亚洲和其他新兴国家的援助。[14]
(二)援助目标
这一阶段,中国对外援助的目标是帮助受援国实现真正的独立,使受援国实现自力更生,同时增强中国与受援国双方的友好关系,一定意义上说,这阶段的对外援助,主要体现为发展动机。
1.帮助受援国实现真正的独立
20世纪60年代初,虽然已有许多前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获得了政治上的独立,但在经济上仍然依附于原宗主国。长期殖民统治遗留下来的畸形经济结构严重束缚着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妨碍着民族政权的巩固。鉴于此,周恩来总理1963年12月在开罗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我们不仅要得到政治上的独立,而且也要取得经济的独立,并且还要拥有足够的自卫力量。这才能保证完全的独立。”[15]因此,中国愿意尽自己的力量帮助受援国发展经济,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独立。
2.帮助受援国实现自力更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得到来自苏联的大量援助,但在50年代末,中苏在内外政策上出现分歧后,苏联试图凭借给予中国的援助要求中国服从苏联,以中断援助向中国施加压力,迫使中国屈服。苏联中断对华援助固然给中国造成了严重的损失,但同时,也使中国在经济建设上更加强调自力更生,依靠自己的力量进行经济建设。就像毛泽东说的那样,“苏联把专家撤走,撕毁了合同”,“我们没办法,就靠自己,靠自己两只手”。[16]
从中国接受苏联援助的实践来看,苏联虽然向中国提供了大量援助,但苏联在援助中国时往往从民族利己主义出发,致使中国在接受援助的过程中有很多的不愉快。比如朝鲜战争期间苏联向中国提供的武器装备中,有的竟是二战期间美国提供给苏联的租借物资中的剩余装备,即使这样,苏联还要明码标价要求中国以贷款购买;[17]比如要求中国为每位到中国工作的苏联专家每月向苏联政府支付1500-3000卢布的补偿金,等等。[18]从自身不愉快的受援经历出发,中国在对外援助中处处为受援国着想,目的是帮助受援国实现自力更生而不是造成受援国对中国的依赖。周恩来总理1964年1月出访几内亚时指出:“独立以后发展民族经济建设自己的国家也首先需要依靠各国人民自己的力量。……新独立的亚非国家一方面需要自力更生,发展独立的民族经济,另一方面也需要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同其他国家进行友好合作。一切援助都是相互支持的,都应该完全符合平等互利和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决不允许利用援助进行控制、掠夺、干涉甚至颠覆。”[19]
3.加强同受援国的友好合作关系
许多亚非国家在独立前及独立后都曾得到过中国在物质上的帮助,它们都希望进一步加强同中国的友好合作,制定对外援助的原则将有助于指导中国同这些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增进双方的友好关系。[20]
三 新理念指导下的对外援助的规模及分配
从1964-1970年,中国对第三世界国家的援助呈现出范围广、数量大的特点,援助对象共计32个。以亚洲国家来论,除了与美苏有同盟条约性质的国家之外,绝大多数国家得到了中国的援助。至于非洲和北非的阿拉伯国家,这种援助关系更是广泛。从援助方式来看,中国提供的援助既包括经济援助也包括军事援助。在物资、现汇、成套项目和技术援助四种经援方式中,成套项目援助有了较大发展。
(一)援助规模
这一阶段,中国对外援助支出处于稳步上升趋势。支出总额从1964年的12.43亿元人民币上升至1970年的24.08亿元人民币,总计提供援助137.49亿元人民币,年均援助规模为19.64亿元人民币。援外支出在国民收入中曾高达1968年的1.19%,援外支出在GNI的年平均比重为1.07%(见图3-2)。
图3-2 中国对外援助规模(1964-1970年)
资料来源:援外支出:傅道鹏:《官方发展援助研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03年版。GNI: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新中国成立60周年统计资料汇编》,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年版。
(二)援助国别
这一阶段,中国对外援助支出比初始阶段增加1倍多,援助范围从1963年的21国扩展到1970年的32国,尤其是增加了对非洲国家的援助。[21]
1.非洲民主主义国家
中国向23个正在进行民族解放运动的国家提供了资金、武器、人员培训方面的援助,[22]其中坦桑尼亚、安哥拉、莫桑比克、津巴布韦等国得到的援助较多。[23]取得政治独立后,非洲国家的紧迫任务是发展民族经济,实现自力更生。中国积极支持非洲国家的经济建设,加大了对非洲国家经济技术援助的力度。这一时期中国对非援助开始以撒哈拉以南非洲为重点,包括马里、刚果、坦桑尼亚、赞比亚等国。
2.社会主义国家
在向非洲国家提供援助的同时,中国也加强了对社会主义国家的援助。特别是这一时期,由于美国侵越战争升级,中国对越南的抗美救国战争予以全力支援。在美国把老挝、柬埔寨、越南三个战场连在一起的情况下,中国把印支作为一个整体,在援助越南的同时,也援助了老挝和柬埔寨。为了支持老挝合法政府,1962年中国与其签订了关于中国援建从云南孟腊到老挝丰沙里的公路的协定。随着美国侵越战争的升级,美国对柬埔寨的威胁也进一步加剧。从1965-1969年,中国共向柬埔寨提供了2亿多元人民币的经援和3600万元人民币的军援。[24]
1961年12月,苏联停止了对阿尔巴尼亚的援助,东欧国家在苏联的影响下也先后停止了对阿的援助。外来援助的中断使阿尔巴尼亚的经济发展遭到很大困难,在这种情况下,阿向中国提出了援助要求,中国开始向阿提供大额经济和军事援助。
(三)援助领域和援助方式
随着非洲国家民主主义战争的迅速开展以及美国侵越战争升级,中国一方面向这些国家提供军事援助支持其解放斗争,一方面以物资现汇、成套项目以及技术援助等方式帮助其战后重建,发展经济。
1.军事援助
为了在反对美苏孤立、支援民族解放运动的斗争中争取到坦桑尼亚更多的支持,中国将坦桑尼亚视为非洲最重要的援助对象,坦桑尼亚是非洲独立国家中接受中国军事援助较多的国家之一。1968-1970年,中国向坦桑尼亚无偿提供了武器弹药、坦克、飞机、艇船、汽车及通信、工程器材等,此外还以贷款方式援建了海军基地和机场,后来又无偿提供了机场的全套飞行保障设备,向其提供的经援总额高达3.25亿美元,“军援总额达0.35亿美元,占本阶段中国对非洲军援总支出的83%”。[25]
在越南,由于美国侵越战争升级,中国对越南的抗美救国战争予以全力支援(见表3-5)。
表3-5 中国援助越南的主要武器装备(1964-1970年)
资料来源:张郁慧:《中国对外援助研究(1950-2010)》,九州出版社2012年版,第126页。
中国还向阿尔巴尼亚提供了军事援助,主要内容是供应武器和帮助建设军工厂。自1961年年底至60年代末,中国向阿尔巴尼亚提供军事援助共约15.4亿元人民币,修建了一批军工项目,提供了飞机、坦克、军舰、导弹、火炮,以及大量枪支、弹药、汽车等。所有军援均系无偿援助。[26]
2.经济援助
(1)物资与现汇援助。
自1963年中国开始向非洲派遣医疗队,中国政府每年向非洲国家无偿提供一定数量的药品和医疗器械。1965-1969年期间,中国还根据协定向刚果(布)政府提供不附带任何政治条件的无息贷款4984万元人民币。[27]此外在向越南派出军事支援的同时,中国对越南其他方面的援助也有所增加(见表3-6)。
表3-6 中国向越南提供的主要物资和现汇援助(1965-1975年)
续表
资料来源:石林:《当代中国的对外经济合作》,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58页。
此外自1961-1969年,中国向阿尔巴尼亚提供的贷款总额为15.5亿元人民币,均为无息贷款。其中,用于成套设备的为9.7亿元,包括冶金、机械、化工、建材、煤炭和石油开采、纺织轻工、通信和广播等方面97个项目,用于一般物资的5.8亿元,包括粮食100多万吨、钢材70多万吨、拖拉机7000台、卡车3000辆等。此外,中国还曾提供2100万美元的自由外汇。[28]
(2)成套项目。
中国援建的成套项目中,最著名的坦赞铁路正是在这一时期修建的。中国对坦桑尼亚的援助的大型成套项目,除坦赞铁路外,还包括友谊纺织厂、姆巴拉利农场等。在坦桑尼亚,中国帮助建成的纺织印染厂是当时坦桑尼亚唯一由本国人管理生产的大厂,被称为“自力更生的典范”。此外,中国又帮助马里建成了糖厂和茶叶加工厂,在刚果帮助建设广播电台、棉纺织厂等。这一时期中国还向朝鲜提供了成套项目、物资和现汇援助,帮助建成了糖厂、工业织物车间、针织厂、钢材冷轧设备、电站、电子管厂、无线电零件厂、无线电通信机厂、广播电台、电视台等25个项目。
在支援越南抗美斗争中,从1965-1969年,中国为越南修筑坑道2.56万余米、各种工事300余个;建、改建公路7条,长1206公里;新建铁路117公里,改建铁路362公里,抢建便线便桥98公里;修建机场1个,修建飞机洞库2个,架设陆地通信线路330杆公里;铺设海底通信电缆90余公里。[29]
(3)技术援助。
在马里,中国的农业专家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帮助马里试种甘蔗和茶树,并用简易办法试制出茶叶和糖,彻底否定了殖民主义者所下的“马里不能种植茶树、甘蔗”的断言。并且,中国自1963年开始向非洲派遣医疗队。到1970年,中国共向阿尔及利亚、坦桑尼亚、索马里、刚果、马里、毛里塔尼亚、几内亚等8个国家派出了援外医疗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