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中国对外援助的起步与早期尝试(1950-1963年)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始终遵循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原则,向亚非拉国家提供经济技术援助。1950-1963年是中国对外援助的起始阶段。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面临的紧迫任务是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粉碎帝国主义的军事威胁和经济封锁。但当周边的越南和朝鲜遭到了外来侵略时,中国政府出于地缘政治和意识形态上的考虑,毅然向两国伸出了援助之手,由此拉开了中国对外援助的序幕。1955年万隆会议后,随着中国对外关系的扩大和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民族独立运动的发展,中国对外援助的范围由周边社会主义国家逐步扩大到了亚洲、非洲的一些民族独立国家。
一 早期对外援助的国际环境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出于各自国家利益的考虑,美国和苏联在如何处理战败国以及安排战后的世界秩序等问题上陷入了严重分歧。战争结束后,共同敌人的消失使美苏结盟的基础不复存在,加上国家利益和意识形态上的分歧,战时的盟友变成了战后的对手,美苏两国开始了长达40多年的冷战。由于苏联和美国的国家利益和战略构想的冲突所导致的相互关系恶化,世界由此形成了两极对立的国际格局。为了争夺地缘优势、击败对手,战后美苏两国都以对外援助作为争取和巩固盟友、扩大势力范围的重要手段,由此形成了一个分别以美苏为中心、对应两大阵营的国际援助格局。
新中国成立之后,美国不甘心其扶蒋“反共”政策的失败,对中国进行政治上遏制、经济上封锁和军事上包围,妄图扼杀新中国于摇篮之中。从1951-1955年,美国通过《美日安全条约》、《美菲条约》、《美澳新条约》、《美韩共同防御条约》、《东南亚集体防务条约》和“美台共同防御条约”等完成了针对中国及亚太地区的军事体系部署。
二 早期对外援助的政策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外交上面临三大问题:如何建立自己的外交关系,如何对待美国和其他帝国主义国家,如何对待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早在1949年春夏之间,毛泽东根据中国特殊的历史、现实及当时的国际环境,先后提出了“另起炉灶”、“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一边倒”和“团结世界各国人民”的外交方针。这是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外交工作的基本方针。在“一边倒”的战略方针下,中国公开站在当时以苏联为首的和平、民主阵营一边,建立国际和平统一战线,反对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的侵略政策和战争政策。
“一边倒”的外交方针决定了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对外援助的对象首先是社会主义阵营内需要援助的国家。在1949年6-8月刘少奇秘密访苏期间,中苏两党就已对此达成了协议。在双方会谈中,斯大林高度评价中国革命对落后国家革命的榜样作用,肯定中国革命已经成为世界革命中心,中国应当担负起领导亚洲国家民族解放斗争的历史责任。[3]接着,斯大林建议:在国际革命运动中,中苏两家都应多承担些义务,而且应该有某种分工,就是说要分工合作。……你们多做东方和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工作,在这方面多多发挥你们的作用和影响。我们对西方多承担些义务,多做些工作。总而言之,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国际义务![4]中国共产党接受了斯大林的建议。新中国成立初期,尽管中国的经济还没有完全恢复,台湾问题也没有解决,但出于共产党人的国际主义义务和民族荣誉感,中国还是担负起了向越南、朝鲜和其他东方国家的共产党提供援助的责任。从50年代到70年代,中国共产党和人民将支持亚洲和非洲民族解放运动视为自己对人类应该担当的国际责任,体现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具有的一种全球的视野与政治抱负。中国的对外援助与国际责任理念正是在这一特定的时代环境下形成并始终与当代中国追求民族复兴与发展的进程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三 早期对外援助的规模及分配
这一阶段由于新中国刚刚取得解放,一切百废待兴,对外援助支出规模较小,但增长较为迅速。在“一边倒”的外交方针指引下,中国对外援助的主要对象为社会主义阵营的其他国家,通过军事援助或是提供成套设备等经济援助向受援国提供支援。中国新生政权在对外援助领域的初步探索,在国际上争取到了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支持、巩固了国家政权、改善了自身的国际环境,但是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援助规模
这一阶段,中国对外援助支出从1950-1952年的2.29亿元人民币上升至1963年的11.09亿元人民币,总计提供援助48.92亿元人民币。援外支出占国民收入(Gross National Income,GNI)的比重从1953年[5]的0.36%上升至1963年的0.90%,援外支出在GNI的年平均比重为0.38%(见图3-1)。
(二)援助国别
在“一边倒”的外交方针下,中国对外援助的首要对象是社会主义阵营内的国家。根据当时的国际局势,中国竭尽全力支援越南和朝鲜抗击外来侵略,帮助他们恢复和发展经济;其后,还向其他经济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国家提供了援助。1955年万隆会议之后,随着对外关系的发展,对外援助的范围逐步扩大到亚洲、非洲一些民族主义国家。这一阶段,中国先后向21个社会主义国家和一些亚洲的发展中国家提供了援助。
图3-1 中国对外援助规模(1950-1963年)
资料来源:援外支出:傅道鹏:《官方发展援助研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03年。GNI: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新中国成立60周年统计资料汇编》,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年版。
1.新中国成立初期
新中国成立初期到万隆会议召开以前,这一阶段中国对外援助主要是向越南和朝鲜两国提供军事援助和经济援助。1945年越南战争爆发,中国毅然承担了援越抗法的任务。1950年6月,中国又帮助朝鲜进行抗美斗争。
2.万隆会议以后
1955年4月18-24日,包括中国在内的29个亚非国家参加了在印度尼西亚万隆召开的亚非会议。会议期间中国代表团进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外交活动,增进了中国和与会国家间的相互了解,为进一步开展中国和亚非各国间的友好合作关系创造了条件。随着中国对外关系的发展,中国对外援助的范围从周边社会主义国家(如蒙古)扩展到了其他地区的社会主义国家和亚非民族主义国家(柬埔寨、阿尔巴尼亚、匈牙利、古巴、尼泊尔、也门、缅甸、埃及、阿尔及利亚、几内亚等)。
(三)援助领域
这一阶段,中国主要通过军事援助和经济援助帮助受援国发展,援助内容从物资援助发展到现汇援助、技术援助和成套项目援助。
1.军事援助
1945-1954年的援越抗法中,中国向越南派出军事顾问团,同时对越南给予武器装备和军事物资援助。在援越抗法斗争期间,中国总计提供了近12万支(挺)枪和4630多门火炮及大批弹药、通信和工兵器材等装备及军需物资。为了将这些装备物资及时运送到越南,中国组成了专门的汽车运输部队,开辟了1000多公里的运输线。[6]至1954年年底,共装备越军主力部队5个步兵师、1个工炮师(1个工兵团、3个炮兵团)和1个高炮团、1个警卫团,并为越军发起较大规模的战役提供了充足的后勤保障。[7]1954年,越南取得了抗法战争的胜利,为加强越南军队建设,增强预防能力,中国继续向越南提供武器装备援助(见表3-1)。
表3-1 中国向越南提供的军事援助(1955-1963年)
资料来源:韩怀智、谭族樵:《当代中国军队的军事工作(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577页。
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10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始抗美援朝。为帮助朝鲜取得反侵略战争的胜利,中国承担了高额的战争费用。1950-1952年,中国的军事国防费用支出分别占财政支出总额的41.16%、43.12%、33.61%。[8]从1950年6月-1953年年底,中国政府向朝鲜政府无偿提供了大量战争急需和人民生活必需的物资,总值为人民币7.2952亿元。[9]战争期间中国向朝鲜提供的武器装备情况见表3-2。
表3-2 中国向朝鲜提供的武器装备(1950-1953年)
资料来源:韩怀智、谭族樵:《当代中国军队的军事工作(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577页。
2.经济领域
在经济领域,中国主要是通过无偿援助和无息贷款向受援国的农业、工业、基础设施等领域提供援助,帮助受援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见表3-3)。
表3-3 中国对外经济援助主要内容(1950-1963年)
①裴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史1949-1956》,世界知识出版社1994年版,第87页。
②石林:《当代中国的对外经济合作》,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37页。
③Peter Anderws Poole,“Communist China' s Aid Diplomacy”,Asian Survey,No.11,1966,p.624.
④裴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史1949-1956》,世界知识出版社1994年版,第142页。
⑤宋效峰:《新中国对非洲援助评析》,《亚洲论坛》2002年第1期,第59页。
⑥谢益显:《中国当代外交史1949-1995》,中国青年出版社1997年版,第221页。
⑦石林:《当代中国的对外经济合作》,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36页。
从现实主义国际责任观来看,中国的对外援助政策是外交政策的组成部分,是为国家利益服务的。以此作为评价标准,中国的对外援助政策取得了突出成就,从总体上促进和维护了国家利益。但这一时期的国家利益,主要体现为政治利益。
从50年代到70年代殖民体系全面瓦解前,支持民族解放运动是中国第三世界政策的主要内容。在宏观战略的影响下,这一政策呈现出“反对美帝国主义”、“两面开弓”和“以苏划线”的阶段性特点。对外援助政策的目标是以援助为手段,在第三世界争取“反对美帝”、“反帝反修”、“反对苏联霸权主义”的盟友。中国长期和无私的援助加强了中国与第三世界国家之间的友谊,中国也得到了它们的支持,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越来越多的亚非拉国家与中国建立了外交关系(见表3-4),改善了中国的国际环境。
表3-4 20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初与中国建交的亚非拉国家
续表
资料来源:谢益显:《中国当代外交史》,中国青年出版社2009年版,第64页。
第二,第三世界国家反帝斗争的胜利使中国得以巩固了国家边防,维护了国家安全。在新中国成立的最初几年里,对外援助在有效打破帝国主义颠覆新生人民政权的企图方面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尤其是对朝鲜和越南两国的援助,更是与我国的国家安全息息相关。抗美援朝的胜利保卫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和我国东北的安全。朝鲜战争、印度支那战争实现了停火,给新中国的经济建设创造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和平环境。由于新中国执行了正确的外交政策,新中国赢得了第三世界国家的普遍好感与尊重。第三世界国家不仅为中国打破美国等西方国家的经济封锁和禁运提供了广阔的市场,还为中国外交创造了条件。
第三,第三世界国家在重大国际事务中大力支持中国。如以埃及和阿尔及利亚为代表的非洲国家在1958年台海海峡危机中反对美国侵略中国领土;阿尔巴尼亚和巴基斯坦在中苏分歧中支持中国;众多第三世界国家帮助中国恢复了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等。
纵观新中国20世纪50年代-60年代初的对外援助,在充分肯定中国这段时间对外援助工作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这时期援外工作由于受到当时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而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中国的对外援助过分强调意识形态,强调国际主义,强调从世界革命的角度开展对外援助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本国人民的利益,不是一种基于共在的国际责任观。第二,在早期的对外援助工作中,中国没有充分落实“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以及“增强受援国自力更生能力”的理念和原则,对受援国往往有求必应,采取“大包大揽”、“输血式”援助,造成了受援国的依赖性。后期当中国不能满足受援国要求的时候,就招致了它们的不满,成为它们指责中国的借口或原因。第三,中国的对外援助长时间内存在“量力不足”现象。对外援助规模过大,与本国经济发展水平不相称。中国在物资、人才和外汇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提供巨额外援,对国内经济建设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从国际责任观角度,在对外援助过程中,没有考虑现实可能性,即“现实性原则”及“可行”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