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社会之间:网络侵犯行为的社会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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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问题的缘起

社会研究的问题来源可以有多种,其中最主要的有现实社会生活、个人特定经历、各种文献资料等三种。[3]而我们对网络侵犯行为的关注,其根源之一即在于现实的需求。生活在当今中国的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事实:随着互联网络的迅猛发展和网络社会的崛起,占全国人口比率逾1/3之多的人口已或主动参与或被动卷入了互联网当中,正享受着互联网带来的便捷。从日常的通信、聊天、查阅资料,到朋友间的网上聚会、各种商务往来等,互联网正日益深深地嵌入我们现代生活,逐步遍及我们现代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但与此同时,我们又不得不面临着这样的一个尴尬:各种言语性的攻击在网络空间特别是各大论坛中屡见不鲜,黑客攻击导致电脑资料被窃取、网页访问被阻断、网站主页被修改等事件也并不少见。有关网络暴力、网络犯罪等网络侵犯行为的报道更是不断见诸报端,“人肉搜索”、“网络追杀”等与网络侵犯行为相关的新名词也逐步走入公众视野。大量网络侵犯行为的发生,使得其不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问题,也不仅仅是个体的问题,而是成为当今社会不可忽视的一种社会现象,成为这个时代的一个“显”话题。面对这一局面,诚如英国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所说,“在社会学家建立理论和从事研究的过程中,他们所关注的问题常常同困扰其他许多人的问题相似”[4],我们也有着类似的困扰:作为普通网民,我们想知道,为什么会有大量网络侵犯行为的发生?我们又该如何去规避它?作为社会学者,我们想从超越日常生活理解的层面去探求:引发网络侵犯行为发生的机制是什么?它们的发生有什么特点?它们会对社会产生怎样的影响?我们该如何对其进行控制?而无论是普通网民还是社会学者,我们所关注的核心问题依然是:网络侵犯行为到底是如何发生的?换句话说,作为我们共同关注而又一直困扰着我们的一个问题——“网络侵犯行为到底是如何发生的”,也就在这一背景下逐渐浮出水面,进入我们的研究视野。

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和一个社会问题,大量网络侵犯行为的发生并非瞬间形成,它的发展有一个逐步演变的过程。我们已知,早期的互联网研发并非出于民用考虑,而是出于和苏联对抗的政治和军事目的,因而它的使用范围有着严格限制。准确地说,彼时的互联网还不是如今语境下的真正互联网,它只是一个实验性网络。参与者也以高校、科研院所中的相关研究人员为主。他们对网络系统的攻击也主要在于查找出系统漏洞,进而为更好地改善和提高网络性能提供建议,而不是出于恶意的目的。这一点从“黑客”(Hacker)一词意蕴的演变可略知一二。“黑客”一词来源于英文单词“Hack”。“Hack”意指“劈”、“砍”,后被引申为“干了一件非常漂亮的工作”。“Hacker”则是做出“劈”、“砍”的人,或是干了漂亮工作者。在电脑诞生早期,或者说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美国,“黑客”是一个具有褒义的词语,它特指那些善于独立思考、热衷于探索计算机系统突破方法,不断提高自己计算机技术的人。他们主要云集于技术精英的堡垒——麻省理工学院和斯坦福大学。他们智力高超、洒脱不羁但严格遵守“信息免费共享及绝对不破坏数据”的基本原则,是传说中的一群不善交际也不懂人情世故只知道工作的书呆子。到了20世纪八九十年代,随着原有那批老黑客的逐渐隐去及“财产”、“隐私”等概念进入网络社会,破坏型和窃取型的黑客逐渐增多。破坏型黑客以破坏他人电脑系统或其内部存储数据为主要目的,而窃取型黑客则以盗取他人资料、电子财物等为主。由于破坏型黑客和窃取型黑客的行为偏离了黑客最初展示个人才华、提高计算机技术的目的,被那些真正的黑客称为“垮客”(Cracker)。“垮客”的诞生表明黑客已不再是当初以褒义为主的正面形象,而是演变为至少是毁誉参半的境地,甚至毁要多于誉。“黑客”意蕴的改变也就从侧面反映出,早期网络侵犯行为的发生规模较小,且以出于改善网络性能的技术性攻击为主。

大量网络侵犯行为的发生始于早期互联网脱离军用限制、向民用发展的转变。此后无论是上网主机还是上网人数都开始呈几何数级增长。而与互联网用户的增长相伴随的是,网络侵犯行为的发生次数也明显比以往有了增加。1992年,美国研究公司(USAR)的一项研究表明,在工作场合未经授权入侵他人电脑系统的事件由1989年的近34万起升至1991年的68万起。其中,有过数据破坏行为的占42%,引发经济损失达1.64亿美元。[5]互联网在我国的发展相对滞后于美国,但随着近些年来互联网在我国的快速扩展,网络侵犯行为的发展也呈现出迅猛增长趋势。以网络犯罪为例,我国从1986年首例计算机犯罪被发现至今,涉及计算机网络的犯罪无论从犯罪类型还是发案率来看都在逐年大幅度上升。据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的数据统计,1999年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仅为400余起,2000年剧增为2700余起,2001年达到4500余起(其中90%以上的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牵涉网络)。如今,随着上网人群的愈加庞大和网络化生存方式的愈加丰富,不仅网络侵犯行为的发生规模呈现增长趋势,而且侵犯的形式也逐渐多样化。例如,2010年1月12日上午6时至11时,百度中文搜索引擎遭遇黑客攻击,导致四川、江苏、浙江等地用户在长达5小时的时间内无法正常访问。这次攻击主要采用黑客技术对百度DNS域名服务器进行劫持替换。而在另一事件中,攻击的手段则发生了变化。2011年7月,著名主持人倪萍被曝获评“共和国脊梁”功勋人物称号。此后不久,有网友声称其也收到过要求参评另一奖项——“中华脊梁”奖的通知,但被要求缴纳9800元费用。此事引起了网民对倪萍获奖的质疑。尽管倪萍再三声明其并未为获此奖缴纳任何费用,但倪萍还是遭到了部分网民的攻击。他们采用讽刺、辱骂的方式对倪萍进行言语攻击。很显然,和百度被黑相比,此事中的侵犯手段已由黑客攻击改为言语攻击。言语攻击在网络侵犯行为中最为常见,黑客攻击也经常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之中。除此之外,常见的侵犯形式还有网络诈骗、网络病毒攻击、有意恶搞他人作品等。

大量网络侵犯行为的发生,其对社会的影响显而易见。轻则可造成网络环境的污染,如大量言语性攻击充斥于网络空间,阻碍了观点的理性表达,干扰了他人的正常网络生活;重则对经济社会发展秩序产生冲击,如2011年12月,国内知名网站天涯社区遭黑客攻击,数千万用户密码泄露。为此,天涯社区不得不紧急提醒社区用户尽快修改密码。[6]当然,除了负面的社会影响之外,某些网络侵犯行为还可起到了解民意的作用。如倪萍获奖风波中,部分网民的言语攻击就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他们对评奖权威性的质疑。无论是负面的社会影响还是正面的社会影响,大量网络侵犯行为的发生已对社会产生重要影响,这一点毋庸置疑。尤其是面对负面的社会影响,更不可小觑。

从最初为改善计算机性能而进行的少量的技术性攻击,到如今侵犯行为发生规模日渐增大、侵犯手段也日益多样化、对社会的影响也日益深远,在短短的几十年间,网络侵犯行为的发生经历了一个质的转化,逐步演化成一种不可忽视的社会现象和一个显要的社会问题。无论是作为普通网民还是专业的社会学工作者,面对这一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我们都迫切想知道:它们到底是如何发生的?我们需要解开这一谜团,无论是出于个人安全的网络化生存的考虑,还是出于社会和谐发展的目的,它们都是一种来自社会现实的需求。基于此,带着这一谜团,我们将踏上探寻真相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