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证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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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基于图尔敏模型的分类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论辩成为一种应用逻辑,论辩域变成了日常语言主张、争议和辩论所基于的逻辑形式的研究。[21]名为“论辩和辩论”的教科书讨论各种论辩方法、论证类型和型式。

布罗克瑞德和艾宁格

美国修辞学界从图尔敏的《论证的使用》学到了新论证理论,像布罗克瑞德和艾宁格这样的修辞学家不仅大力推崇图尔敏模型,而且根据该模式中的“担保”[5](warrant)对“技艺性证明”进行分类。“担保”权威化从事实材料向主张前进的心理“跳跃”这一论证组成部分。担保的功能是要使已接受的事实材料支持构成主张的(被怀疑或不相信的)命题,从而保证这个主张是真的或可接受的。[22]

图尔敏模型可以用来解释传统的修辞式论证。担保是技术性证明中的关键要素,我们可以根据辨识担保在履行其功能过程中所经过的可能路径来分类技术性论证。修辞式证明有三条路径:logosethospathos 。第一种是论证者以有关外部世界现象之间存在的关系之假设为手段来用事实材料支持主张,这是实质性的(substantive);第二种以关于来源之质量的假设为手段,可描述为权威性的(authoritative);第三种以关于促成论证听众之行为的内驱力、价值或愿望的假设为手段,即动机性的(motivational)。实质性论证的担保反映关于我们周遭世界中事物联系之方式的假设,通常认可六类可能。第一个关系是根据原因的论证的基础,根据原因的论证担保将这些事实归因于一个生成性力量,具体阐明它们将生成的结果的本质。从果到因的论证担保断定一种特殊的原因力量对于说明这些事实是充分的;第二个是根据迹象,担保解释这些迹象的意义;第三个是根据概括,担保假定对构成样本的项目是真的东西也将对该类没有在样本中出现的其他成员是真的;第四个是根据相似情况,担保断定在事实材料中报告的实例与在同一范畴中的第二个实例具有本质的相似性;第五个是根据类比,担保假设在第二对项目之间存在类似的关系;第六个是根据归类,担保假设在事实材料中报告的项目是真的,也将对已知或被认为属于这里所描述类的一个迄今未考察的项目是真的。权威论证担保肯定来源的可靠性。动机论证的担保为接受与某种内驱力、价值、愿望、情感或渴望,或者这些力量的组合相联系的主张提供动机,往往和把对象当作有价值的予以接受或当作无价值的予以拒斥,或者所描述的政策应该或不应该被采纳,或所指的行动应该或不应该实施有关。这些论证可以适合哪类问题或主张?争议的问题通常被分为四类:是否问题,提出事实问题,由所谓的指称性(designative)主张回答;是什么的问题,提出一个定义问题,由定义性主张回答;什么是值得的问题,是价值问题,由评估性主张回答;应该执行怎样的行动路线问题,是政策问题,由提倡性或建议性(advocative)主张回答。通过对各类论证适合各类主张的分析,我们可以在确定要论证的主张类型之后,选用合适的论证型式。这种基于图尔敏模型的分析实际也可看成是“争点”与论式的结合,因而也有发明功能。布罗克瑞德和艾宁格对图尔敏论证型式模型基本理论的解释和扩展意味着开启了对一种新的、当代的、动态的和合用的论证逻辑(logic for argument)的探究。[23]后来,艾宁格和布罗克瑞德根据担保的9种类型,再组合结论的4种断言形式(指称的、定义的、评估的和行动的),组合得到30种左右的论证型式,而可接受的模式是20个。[24]

表4-4 艾宁格和布罗克瑞德的论证型式的可能组合

格瑞南

在艾宁格和布罗克瑞德工作的基础上,格瑞南整理出9类担保和8类主张。格瑞南认为,艾宁格和布罗克瑞德担保中的“统计”本质上是数学的,所以应排除在“归纳论证模式”(即可废止的论证型式)之外。“概括”被改为样本到总体,“归类”改为总体到样本。“动机的” 模式不是情感模式,而是逻辑模式,即“目的—手段”的担保。格瑞南还把艾宁格和布罗克瑞德的四类主张调整为八类,增加了审慎行为主张,使原来的“行动主张”扩充为三类;基于塞尔对原始事实和制度事实的区分,把指称主张分为物理世界主张和心理世界主张;给定义主张添加了“概念真”和“物理重言式”,并改称为“构成性规则主张”; 增加了“调节性规则主张”。

如果这种分类是穷尽的话,就可以推算出所有可能的论证型式。假定考虑只有一个前提的论证,前提和结论都可能是8种主张类型中的某一种,所以,二者的组合有8×8=64种。假设从前提到结论的推论使用不同种类的担保(9种),则共有论证型式64×9=576种。但是,有些型式因三条原则而被排除,它们不是假设的有效的推论模式——正确的归纳论证模式。第一,P必须与C相关,不符合这个原则的型式被排除;第二,对听众来说,前提比结论更可接受;第三,应用某些担保(如样本到总体、相似情况和总体到样本)时,前提和结论的主张类型一样,所以要检验的这类模式就从64×3种减少至8×3种。当然,还可以再简化。比如权威论证型式的前提总是物理世界主张即某人断定某事;目的—手段型式仅仅使用心理世界主张作为前提(P想要W),以审慎行为主张(P应该做A)或评估主张(A对P是合意的)为结论,这样就仅有两类主张可能依赖目的—手段担保而产生假设的有效的模式。把那些违反三原则、无效型式、无用处、通常不用的加以排除(40余种)之后,筛选出假设地有效的论证型式有72种。

格瑞南指出,在逻辑领域内,和归纳谬误相比,归纳地令人满意的论证模式被严重地忽视了。对任何非形式逻辑或柯比风格的教科书的浏览都将证实,他所描述的大部分论证型式都未予以讨论。他希望自己的研究能激励其他逻辑学家和修辞学家对这些论证模式做更多的研究,因为它们毕竟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所依靠的论证模式。[25]

黑斯廷斯

黑斯廷斯的博士论文(1962)也从图尔敏模式出发,用“凭借担保的权威性从事实根据向结论运动的”推理过程的概念,描述和分类最重要的担保类型,提出了一个依据担保划分的三大类九种论证型式分类系统,并创造了批判性问题评估方法,这种方法已扩展到非形式逻辑和人工智能领域,成为论式评估的标准方法。

在语词推理中,从事实根据到主张的步骤以论证使用语词意义的方式为基础。“从实例到描述性概括的推理”中,某个一般陈述由提及若干特殊事实或案例的前提加以证明。比如,“抢劫的增多意指我们的社会每天有更多的暴力”。这种推理中的担保采取的一般形式是:实例是典型的,而且被结论恰当地描述。“从标准到语词分类的推理”以某些特性为基础来刻画一个人或情景。比如,“x是富婆,因为她有300万资产”。在这种推理的担保中,特性(“是富婆”)中所用语词的意义是参照特定的标准(“有300万资产的女人”)给出的。在“从定义到性质的推理”中,事件或情景以特定的方式定义,依此定义得出事件的特性或者逻辑含意。与第一种推理相反,这个论证型式是从一个类到归类属性或者从一个原则到该原则的一个应用的移动。比如,“x是中国人,所以x会说汉语”。在担保中,提到了定义的后果和含意。因果概括构成因果推理中的担保。“从征兆到未观察到事件的推理”指观察到或了解到的事件被当作未观察到事件之存在的指示,而未观察到的事件是已观察到事件的原因。“从因到果的推理”以某一事件存在为基础预见另一事件。“从环境证据到假设的推理”是从结果到原因的论证。在这种推理中,提出一系列征兆,意在表明主张中提及的假说是真的,结论中提出的假说为前提中提到的事实提供了说明。当然,这种推理形式和“从征兆到未观察到事件的推理”有类似之处。但明显的差异在于,“从征兆到未观察到的事件的推理”通常仅仅提及一个征兆,征兆和假说间有强关联;而在“从环境证据到假设的推理”中,一个以上征兆被提及;由于征兆与很多种事件类型相联系,因而征兆与假说间的关联是弱的。

自由漂移的推理不像以上两类,不可能给出担保的一般概括,它的三种形式并不与结论的特定类型相联系。“根据比较的推理”依据一事件与另一事件相似,然后将得出的关于第一个事件的结论应用于第二个事件。在“根据类比的推理”中,类比事件是相似的,但并不以事实或环境而是以抽象原则为基础,两个事件的抽象关系结构是相同的。可见,前一种是性质类比,后一种是关系类比。“根据权威推理”的担保所说的是,一个具体的人(或机构)做出一个陈述这一事实是该陈述为真的一个标志。[26]

表4-5 黑斯廷斯九大类论证型式

黑斯廷斯论证型式的分类最重要的影响在于他首先明确使用批判性问题来评价论证型式。尽管关于论辩的主要教科书没有采纳他的分类,但是,他的分类成为其他学者的出发点。而在非形式逻辑领域,他的论证型式的研究比任何学者的影响都要大。

谢棱斯

荷兰特文特大学(University of Twente)谢棱斯(Peter Jan Schellens)的博士论文《合情理的论证:批判性读者的规范研究》(1985),对批判性读者评估论辩合理性的工具进行了探讨。批判性读者首先通过补充未表达前提或假设来重构论辩,然后通过将论证“浇铸”成某一论证型式,再提出与该型式相匹配的评估问题,进而决定那些前提是否可接受。

论证型式分为两大类:受限的和不受限的论证型式。前者的应用被限制在某种类型论点或结论上(某些型式得出描述性的结论,另一些得出规范性的结论)。在这一组论证型式中,包括基于规律性的论证(用于支持关于现在、过去或未来的描述性陈述)、基于规则的论证(用于支持关于一个情景或过程的价值的规范性陈述)和实效(pragmatic)论证(得出一个关于蓄意的行为之合意性的陈述)。相比之下,不受限的论证型式可用于辩护任何类型的结论。它包括根据例证、类比和权威论证。

表4-6 谢棱斯论证型式分类

在基于规律性的论证中,论据支持以一种有规律的、反复发生的经验性联系为基础的事实的或描述的命题。在许多情形下,这种有规律重现的联系本质上是因果联系,但不尽然:这种联系可能是相关性的联系或征兆的联系(根据征兆的论证)。一种因果联系可用于支持预见或说明。预见可以用因果的或非因果的概括予以辩护。在因果概括中主张的是,论据中提到的东西一般导致结论中提到的东西。当然,预见不一定和未来事件相联系,也可能是通过指出事件的原因来证明一个未知的过往事件,称之为“准预见”。还能以尚未发生的原因为基础对未来事件做出预见,这是“条件预见”。[27]在从因到果的论证中,一个现象将发生的预见源自一种反复发生的关系。在从果(或征兆)到因的论证中,我们可以做出一个诊断:基于观察到的后果(或征兆),因果联系的规律性使得以某种可能性程度做出关于其原因的断定成为可能,从时间到因果的论证是通过指出两个事件同时出现来辩护一个因果相关。

在基于规则的论证中,论据支持一个规范的或评估的陈述。在基于评估规则(如评估标准或规格)的论证中,论据支持把一种情况评估为有利或不利。在基于品行规则的论证中,论据支持对某一行为的恰当性或可接受性所做出的决定。

在根据后果或实效的论证中,基于其优劣利害,支持有关行动、行为或措施的合意性。在最简单的情况下,论证限于提及一个正面或负面结果。而根据后果论证的扩展形式则要细致考虑大量的、各种各样的利弊,包括可行性、可接受性和行动的代价都要考虑。

不受限的论证型式并不限于一种特殊类型的论点或结论,而有广阔的适用范围。例如,根据权威的论辩,既可用于支持某事是真的陈述,也可以一个权威的判断为基础来支持行为的合意或不合意。在根据实例的论证中,一个普遍陈述用特殊的实例得到辩护。根据实例的论证和归纳概括有区别,如果将前者作为归纳概括的话,它的实例数量太少,结论中的一般陈述也不一定是个概括。在类比论证中,依靠提及相似的情况来辩护结论。

事实上,一个说服性讯息的核心主张或结论的本质确定后,我们就可期望特殊的论证模式出现:对各种代表相关论辩领域特色的论证型式的配置。比如,要说服他人采取某种行为,实效论辩就扮演主要角色;而要支持关于后果发生可能性的陈述,从因到果的论证可作为其子论证;关于后果的合意性的陈述,可用基于规则的论证的子论证提供支持,论证一个后果的合意性是合情理的;而关于行为的合意性的论点,可以诉求基于规则的论辩,以若干相关的行为规则对该行为做出判断;而根据权威、实例和类比的论证型式既可以支持关于行为合意性的观点,也可以支持后果的可能性或合意性的观点。[28]

金泡因特纳

奥地利因斯布鲁克大学金泡因特纳的《日常逻辑:论辩模式的结构和功能》(德文版,1992)同样以图尔敏模型为出发点,依据担保的类型来区分论证型式,得到三大类58个(另一说是60个)论证型式或“推论型式”(inference schemes)。

第一类通过假定担保早已被接受将前提和结论连接起来,是使用担保的论证型式;第二类通过归纳论证的手段辩护一个表达担保的结论,由于此时担保是结论而不是前提,因此叫“确立担保的论证型式”;第三类既非仅仅使用担保也非仅仅确立担保,因而叫“既非单纯使用也非单纯确立担保的论证型式”。[29]论证型式的每个子类都可能有描述性的结论和规范性的结论。使用担保的论证型式占大多数。金泡因特纳的论证型式分析的优势在于其广泛的、系统的方法和细致的描述。同时,他的分类也是折中的,既吸取了古典和中世纪的修辞学和辩证法的见解,又借鉴了现代语义学。但是,使用担保和建立担保的论证型式是否完全互斥尚存疑问。例如,归纳论证实际上不诉求担保吗?[30]

在其教科书《合情理的论证:讨论的规则和技术》[31](德文版,1996)中,金泡因特纳简化了其先前的论证型式分类。金泡因特纳发现,现有的论辩文献忽视了对论证类型或论证型式的研究。在他看来,对于意见冲突的理性解决而言,了解不同的论证类型,明白它们的力量和弱点是绝对必要的。该书的第二部分“论证的材料”对适合于合情理论辩的论证型式提出了精准和广泛的描述,并试图将理性讨论的洞见与古典修辞学的表达理论结合起来。在日常论辩中,人们遇到大量不同的论证型式或论证类型,但可以把它们还原为相对少数的型式或模式。根据前提和结论之间不同的、依赖内容的关系,区分30个论证型式。金泡因特纳认为,他的清单包括了所有能保证支持或反对一个结论之前提的相关性的内容关系。他给每一个论证型式加上一个批判性问题清单,它能使论证者评估相关的论证。有八种主要类型:定义、属—种、整体—部分、比较、对立、因和果、实例、权威和类比。其中的定义、对立、整体—部分吸收了罗马晚期和中世纪论式系统中的论证型式。可以看出其受到亚里士多德、波伊提乌以及现代修辞学家如佩雷尔曼的影响。正因如此,有时不好理解某些论证型式能在日常论辩中作为一般型式使用。比如,属—种型式对应于亚里士多德三段论或准三段论,根据对立的一般形式对应于选言三段论。这样一来,某些论证型式就接近于逻辑推理形式,而他自己并不打算将逻辑推理形式包括在该分类中。不清楚为什么他要把这些形式看作论证型式。总体看来,金泡因特纳的论证型式分类,实际上是图尔敏模型、佩雷尔曼论辩技术、语用—辩证法和古代论式理论的综合。不过,金泡因特纳从论证型式研究史看到,论证型式的分类可以从不同的视角切入,至少有四个角度已被考虑:[32]

表4-7 金泡因特纳论证型式分类[6][7]

(1)担保的正(pro)、反(contra)使用。例如,西班牙的彼得《逻辑大全》(5.10)就区分“定义的论式”(locusa definition)的两种使用方式。正:定义所谓述的东西,也可用被定义的事物谓述,如“一个理性的会死的动物在跑,所以,一个人在跑。”反:从定义移除的也可从被定义事物移除,如“一个理性的会死的动物没在跑,所以,一个人没在跑。”当代学者也发现一个论证型式的正反运用,比如根据后果的论证既可以从引发的好后果进而肯定某一建议或行动,亦可根据引发的坏的后果进而否定某一建议或行动。

(2)担保之描述的和规范的版本。描述的:相似的事物可用相似的方式加以判断。规范的:相似的事物应该用相似的方式加以判断。

(3)语境独立和语境依赖的担保。语境独立的:普遍或一般的担保,如因果论证型式。语境依赖的:一种是没有具体时—空的,如,一间房屋的建筑师是好的,那么房屋本身是好的;另一种是有具体时—空的,如,一间1985年在阿姆斯特丹建造的房屋的建筑师是好的,那么房屋本身是好的。

(4)还可以做出使用担保的与支持一个担保的论证型式之间的区别。这实际上是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和例证、中世纪的内在的和外在的以及如今演绎的和归纳的区分。

进入21世纪以来,有三个分类系统值得注意:语用—辩证法三分法的修改版本、敦提研究组的分类系统和里戈梯的当代loci 分类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