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论层次上,论证型式的分类可以反映不同论证型式相互区别的特性,进而使论证型式系统化。就实践层次来说,纷繁的论证型式可能对记忆储存构成某种挑战,庞大的数量会导致混淆模式和原则。针对某一目标,通过论证型式的内容与结构的某种结合,可以开发论证型式的适宜分类系统,表明只存在一些为数不多的、带有相对一般的评估原则的模式类型,这就降低了对记忆的要求,因而有利于对推论进行更准确的评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