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的概念
韩水法[1]
所谓平等概念,在这里意谓一个基本的问题,简单而言,就是我们如何理解平等!这个问题在许多情况下被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视为一个多余的问题,因为平等本身通常被看作一种不言而喻的价值。相应地,人们将它当作一种清楚或者自明的概念予以应用,即便在理论上也常常被看作自然而然的事情。甚至在中坚的平等思想家那里,所关注的问题主要是平等所应用的范围,而对平等概念本身几乎不做反思。人生而平等的断定,或者人生而不平等的断定[2],与现代人们所说的平等的社会或不平等的社会,在日常话语里,以及在理论分析中,常常被人当作清楚的说法。但是,这里要问的是,在上述句子中这几个平等的词所指的是同一个概念吗?
毫无疑问,平等观念始终是聚讼纷纭的所在,然而人们通常关注的是哪些东西应当列入平等分配的嘉益清单之上,而非作为一种价值本身的平等。实际上,关于平等观念的多数分歧和争论的真正而原始的起因,在很多情形里并非在于要用平等来衡量并在其上付诸实施的对象,而恰在于如下一点:平等概念在不同的人、不同的语境和不同的理论那里,不仅有不同的意义,而且也有不同的所指。倘若平等概念没有得到清楚而确切的规定,那么,无论如卢梭所说的人生而平等,还是哈耶克所说的人生而不平等或有差别,都是有其特定的意义和所指,因而不能简单地被判断为错的或对的。至关重要的一点还在于,即使人们甄综了平等的各种意义,却不对作为一种价值的平等本身作一仔细的检视和分析,那么,这就等于说,人们对平等本身究竟是一种什么东西,或者它具有什么样的性质,没有清楚的理解。于是,人们关于平等的争论就依然会流于风马牛不相及的结果,而一切的分歧至少在理论上也一如既往。无论在理论阐述之中,还是在日常话语里面,人们通常还使用若干其他概念来表达与平等概念相近的意义、某种平等要求以及平等的某个层面的内容。这些概念包括等同、平均、公平(公正)、一视同仁等。这些概念的应用依不同的语境而定,表达平等的某个层面的意义,或者与平等相关的意义。在某些情况下,有些概念是可以互换的,而另一些则是不可以互换的。更进一步说,在有些情况下,可以彼此替用的实际上是词,而不是概念本身,因为概念关涉确定的意义和所指。对这些情况的详细研究,可以揭示人们关于平等的理解的各种错综复杂的现象,以及在不同的关系之中,平等所具有的多种不同的意义和所指。同时,人们借此可以看到,在什么情况下,由上述那些概念所表达的意义和所指会超出平等的概念而将它与其他的相关物联系起来,从而平等概念就可以在这样一些关系之中来把握和领会。这将是一项有益的、可能产生预想不到的结果的研究,不过,全面展开这样一项研究并不属于本文的任务。然而,分析与甄别这些概念在意义和所指上面的异同,却为达到对平等概念的定义提供了重要的启发。